高等院校艺术专业花鼓灯舞蹈特色课程构建研究
2018-04-04汤虹
汤 虹
(蚌埠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安徽蚌埠 233030)
花鼓灯,是流传于我国民间集舞蹈、音乐、说唱、杂技等多种艺术门类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形式。[1]它不仅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为保护和传承花鼓灯,自“非遗”进高校以来,高等院校不仅开展了专门以传授花鼓灯表演技法为内容的课程,还在音乐、体育、传媒等其他学科中开展了广泛的教学探索;但在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中,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仍要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和当代人群社会生活方式转变的挑战[2]。基于此,本研究以当代社会的发展和大学生需求趋势为依据,以花鼓灯保护和传承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提出构建艺术专业花鼓灯舞蹈特色课程,意在进一步强化花鼓灯教学,为花鼓灯传承与保护的创新发展提供参考。
一、我国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形成与发展特征
(一)我国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形成。在我国高等院校中开展花鼓灯的保护与传承,虽然在新中国建国后就已有之,但以课程的形式成为高等院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始于2002年国家提出的“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该活动意在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高校教学中,一方面增强大学生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知和热爱,实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青年一代的传承与发展;另一方面,为造就具有民族特色、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大学奠定基础[3]。而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新方式,高校花鼓灯教学不同于以往在高校中的学术性研究,而是将花鼓灯的发展历史、演变特征、动作形态、艺术表征及所蕴含独特文化等相关知识构建成一门课程对学生展开系统的讲授,在推动学生全面了解花鼓灯的艺术特点及文化内涵的同时,实现花鼓灯在高等院校的传承与发展。
(二)我国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发展特征。首先,是以“非遗”专业为特征的花鼓灯传承教学。这是国家教育部门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的传承与发展,而专门设立的一种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专业性教学课程。该类的花鼓灯教育教学课程,主要在花鼓灯流行的淮河流域高校中开展,通过对学生四年的系统培育,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对花鼓灯表演形式和文化内涵的认知,另一方面可以为培育出更多的花鼓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奠定基础。
其次,是以选取花鼓灯中的艺术精华在与其他学科进行融合后开展以发掘、保护为特征的融合教学。该类的花鼓灯教学课程,主要在各高校的艺术学科领域中开展,形成了诸如花鼓灯赏析、花鼓灯音乐创编、花鼓灯灯歌、花鼓灯舞蹈教学等一系列风格迥异、不同类型的专门性教学课程。通过该课程,艺术学科的学生可以在了解、掌握花鼓灯艺术精华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优化与创新,以此实现了更好的保护与传承花鼓灯艺术表征、动作具象及文化内涵。
第三,是针对花鼓灯的文化特点、动作表征、艺术形态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对其进行新的创编与拓展,通过构建新型的课程教学如花鼓灯健身舞教学等,以此满足广大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二、当前我国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存在的不足
应该说,花鼓灯教学在高等院校的蓬勃开展,确实促进了花鼓灯在高校的传播,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认知了宝贵的民族文化,并从切身的体验中感受到了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既为传承、保护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展了新的方式和路径,也为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方面提供了新的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随着花鼓灯教学的不断拓展和深入,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不仅制约了花鼓灯教学的进一步开展,同时也影响了花鼓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4]
首先,从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来看,受高等院校“非遗”专业受众学生群体较窄,“花鼓灯”专业建设不完善、师资力量薄弱等因素的影响,不仅造成花鼓灯教学专业性不强、不特,同时还导致花鼓灯传承人才的培养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因为,基于“非遗”专业下的花鼓灯专业教学主要是为培养花鼓灯传承人而开展的。而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专业,由于社会的需求量并不大因此培养的学生人数也就相对较少,导致花鼓灯“非遗”专业难以大范围的推广,造成受众学生较为有限;同时,由于花鼓灯“非遗”专业是我国为在高校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进行的一种创新实践,其专业建设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着学科定位不准、专业不强、特色不突出的问题,故造成花鼓灯传承人才的培养水平不高;此外,花鼓灯“非遗”专业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大量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教师,但目前符合要求的教师还相对较少,因此师资力量的薄弱也导致了花鼓灯专业教学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其次,从高等院校花鼓灯融合教学来看。虽然选取花鼓灯“非遗”文化的精髓依据学科发展的需求开展教学,让艺术专业的学生认知、感受和体验了花鼓灯的独特魅力;但依据音乐、舞蹈、美术、传媒等学科发展的需求,片面的截取花鼓灯的“非遗”文化内容,并不能全面而系统的向学生展示花鼓灯的文化魅力,不仅难以把握传承花鼓灯民族文化的核心所在,同时还造成了花鼓灯民族文化传承中的碎片化,由此导致学生对花鼓灯“非遗”文化认知的不足。以花鼓灯音乐创编课程和花鼓灯舞蹈课程为例这两门课程虽然都面向学生讲授花鼓灯“非遗”文化,但一个侧重于对花鼓灯中音乐元素的讲授及当代创新,一个主要是对花鼓灯中舞蹈动作表征的阐释及现代化表演,其针对性的花鼓灯“非遗”文化讲授并不能向学生完整的呈现花鼓灯艺术多元化的创作过程,使得花鼓灯“非遗”文化在高校的发展中出现一种文化有所丢失的传承过程。
最后,从高等院校花鼓灯创新教学来看。作为一种以花鼓灯“非遗”文化为基础,依据社会的发展需求而创新构建的教学课程,虽然其教学目标在于更好地保护、传承和推广花鼓灯“非遗”文化,但由于其大多课程忽视了花鼓灯民族文化的主线和内涵,导致创新后的花鼓灯教学仅仅徒有其表,并不能真正保护、弘扬和发展花鼓灯艺术。不仅误导了学生对花鼓灯“非遗”文化的认知,同时还极大地削弱了花鼓灯的文化艺术价值。以花鼓灯体育教学为例,该课程是将花鼓灯创编成一门以强健身心、休闲娱乐为特征的体育课程,从该课程在我国高等院校中的发展情况来看,虽然是普及程度较广、学生受众群体较多、影响力较大的花鼓灯“非遗”文化传承教学,但由于该课程文化定位上的偏颇,导致花鼓灯“非遗”文化教学目标从艺术的表达转向身体的教养,造成花鼓灯“非遗”核心文化价值的消亡。因此说,这种丢失核心文化价值的教学创新,也是不利于花鼓灯“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
三、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改革发展之思路
(一)确立核心文化。我国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因为,这些“非遗”蕴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情感和特有的思维方式、审美习惯,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5]。而一旦在“非遗”的创新发展中缺失了这种文化,那么必然会导致“非遗”的物质文化同化在全球化之中。因此“非遗”文化进校园,开展花鼓灯教学就必须要保持花鼓灯的物质文化特点及价值核心。而从花鼓灯的文化特点和艺术表征来看,花鼓灯是集音乐、舞蹈、说唱、杂技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表演艺术,舞蹈是花鼓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次还有灯歌和后场小戏,花鼓灯表演中,无论是“登山步”“端针匾”还是“抢手绢”“抢板凳”,都需要表演者通过具体的肢体动作形态展现其中的文化内涵以此实现艺术表达。因此,花鼓灯不仅有着“淮畔幽兰”的美誉,同时还因其具备相对系统和完整的汉民族舞蹈体系获得了国内外学者的高度评价。虽然从花鼓灯的表演过程和动作形式来看具备了一些民族传统体育的要素,但其乐舞融合性、动作表演性、取材民间性、表演即兴化、表达喜剧性、参与共融性和审美无限性的特点,使其与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性、对抗性的特点有着本性的差异和不同。因此,在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改革与优化发展中,首先要确立核心文化,才能确保教学改革的推进不至偏颇。
(二)明确教学目标。“非遗”进高校的实质,就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和学生生活,让高校的大学生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通过学生全方位、多角度的参与,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和文化内涵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认同感。[6]这就要求高等院校为此开展的“非遗”教育教学必须要以此为目的,通过设立明确的教育教学目标指导“非遗”教学有序的开展。因为,从已有的花鼓灯教学发展情况来看,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或在教学中产生偏颇,都在于教学目标不明确。如,花鼓灯“非遗”专业课程以培育传承人为特征、花鼓灯专门课程以让大学生掌握花鼓灯艺术为特点、花鼓灯普修课程以让大学生了解花鼓灯文化为目的,虽然三类课教育教学的出发点不同,但教育教学的目标却趋于相同,均为“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体验,了解非物质文化的内涵、特点、分类、历史与现状,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与价值,形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和保护意识,同时学会学习、学会协作、学会创新、学会表达,提升职业素养”[7]。这种趋于同化的教学目标,不仅使不同类型花鼓灯课程的内容和开展形式相类似,同时也造成了不同类型课程教育特点及教学内涵的缺失。因此说,根据不同课程和教学的出发确立细致而明确的教学目标,就成为花鼓灯教学改革的又一重要内容。
(三)明晰教育对象。高等院校花鼓灯教学的实质就是在于提升大学生对花鼓灯“非遗”文化的了解与认知,在大学生中传承与保护花鼓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从教学现状来看,受高校类型的不同和学生学科专业领域的不同,学生已有的知识体系和认知结构,促使其在接受花鼓灯教学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依据学生的层次和特点构建新的花鼓灯课程教学内容,明晰教育对象,形成系统化、层次化的教学布局和结构,就成为高等院校花鼓灯“非遗”文化教学的发展趋势。
四、高等院校艺术专业花鼓灯舞蹈特色课程构建
(一)文化具象的课程定位。文化具象就是指原本抽象的文化以具体的形象展示出来。而之所以将花鼓灯课程定位为舞蹈特色课程,就是在于通过舞蹈的文化具象教授突出花鼓灯“非遗”的文化核心与文化价值。首先,舞蹈是花鼓灯“非遗”文化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剥离了舞蹈的花鼓灯“非遗”教学不仅难以全面展示花鼓灯文化艺术的魅力,也难以在教学中阐释花鼓灯“非遗”文化的价值所在。因此,以舞蹈为花鼓灯课程教学的出发点,结合灯歌的演唱和表演,不仅极易让学生理解花鼓灯文化的综合性特征,而且还有利于花鼓灯文化的全面传承。其次,花鼓灯本就是舞蹈、音乐、说唱、杂技等多种艺术门类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形式,如果仅仅从理论层面或观赏层面进行讲解,不仅难以让学生体验期艺术魅力所在,也难以明晰花鼓灯“非遗”文化的价值。因此,以舞蹈的传授为引领,强化学生的体感不仅会极大的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还以可感的形象提升学生对花鼓灯“非遗”文化的认知。
(二)文化模块的教学内容。文化模块是指对文化中的内容进行格式化的整理,形成文化聚集的版块,是具有独立地完成一定功能的文化的集合体。高等院校艺术专业花鼓灯舞蹈特色课程将要教授的是不同艺术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这些不同艺术专业的学生群体受知识结构、文化认知、社会经历和学习兴趣等因素的影响,对花鼓灯教学的学习必然抱着不同的目标。因此,要对不同需求的艺术专业学生的通过教学,实现趋近同一的传承和发展“非遗”文化的教学目标,就必须为学生提供不同文化模块的教学内容。首先,确立花鼓灯“非遗”文化教学的主线模块,即舞蹈教学模块。在这一教学模块中主要向学生系统的传授花鼓灯舞蹈动作,让学生在教师的言传身教下体验、学习花鼓灯的肢体动作的艺术表达。其次,打造灯歌、锣鼓、小戏等不同类型的文化课程模块,同时结合着主线的舞蹈教学有选择、有结合的对学生进行讲授,通过不同教学模块多样化的搭配组合,构建不同类型的学习内容。既可以让这些教学内容模块发挥应有的教育意蕴,可以让不同类型的学生都能在该课程中找到自己所要学习的课程内容,以此丰富课程的内容结构,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
(三)文化表达的教学过程。学生的学习就是在于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而要确保学生能够真实的掌握所学知识就必须让学生在学习的同时还能够在学习中应用,以演出、比赛、对外交流等艺术实践形式提高花鼓灯“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这就要求艺术专业花鼓灯舞蹈特色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开展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尝试应用的探索式学习模式。首先,教师在指导学生在学习花鼓灯舞蹈的过程中可以让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尝试着表演。如学生在花鼓灯舞蹈的学习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让学生进行表演和展示,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另一方面可以更好的展现学习成果,同时也能为在校园中推广花鼓灯“非遗”文化营造更好的氛围。第三,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的过程中,可以引导学生主动根据花鼓灯的学习进行创新性的舞蹈表演,如可以将花鼓灯舞蹈动作融入校园舞蹈剧等表演形式之中,一方面可以增加学生创编的热情,另一方面也可促进花鼓灯文化的传播。
(四)文化考量的教学评价。花鼓灯舞蹈特色课程作为一门“非遗”文化传承课程,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不仅在于课程传授给学生多少知识和学生掌握了多少知识,还在于学生对花鼓灯“非遗”文化的认知和能够主动进行传承的意识。因此,该课程的教学评价与单纯的理论试卷和动作考核有所不同,在注重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舞蹈动作的同时,更注重对学生花鼓灯“非遗”文化认知的考量。首先,该课程的教学评价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理论考核、实践考核、平时出勤考核和文化认知的考核,其中理论考核占总考核的20%、舞蹈考核占总考核的40%、平时出勤考核占总考核的20%、文化认知考核占总考核的20%。这种理论结合实践在结合传承与发展的综合性考量方式,一方面降低了学生考核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更加全面、客观的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定。其次,在课程的考核形式中除了理论考核需要采取封闭性的静态试卷形式外,其他的考核均采用开放式的动态考核形式。如在舞蹈考核中教师可选择几段具有代表性的舞蹈由学生进行表演,并由此对学生的表演过程进行系统评分;在文化认知考核中,教师可以让学生以不同的方式展示或表达对花鼓灯“非遗”文化的认知,以一种积极的方式,推进花鼓灯特色舞蹈课程的开展和“非遗”文化的传承。
花鼓灯“非遗”文化教学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等院校保护、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方式,必须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需求不断创新,只有符合了学生群体的需求才能实现在高校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有效的传承。因此,探索开展花鼓灯舞蹈特色课程不仅有利于花鼓灯“非遗”文化教学的创新与发展,同时也为我国“非遗”文化进校园提供进一步的实践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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