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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政府对戏曲的管理管窥

2018-04-04杨继伟

绥化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戏曲妇女

杨继伟

(新疆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7)

有关清代各级政府禁毁戏曲研究,学界多关注于清前中期,而对于晚清时期各级政府的禁毁戏曲研究还比较少,从晚清政府对戏曲管理这一角度来说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因此,笔者不惴浅陋,对晚清各级政府禁毁戏曲方面以往研究中比较薄弱的几个地方爬梳一下;也希望抛砖引玉,期待后面学术界对此有更精彩的研究。

一、对部分戏文剧本的禁毁

(一)道光二十四年(1844)浙江设局禁书戏。道光二十三年(1843),遂邑洪自含、建邑夏澄捐资发起重刊右汾山人王棣香《劝毁淫书征信集》,洪夏二人及涂鸿占等人为重刊撰序、叙、跋言。“用是请于大吏,示以严条,腋集其资,领司于局,先省地而各府各州各县,禁不容宽,自家藏而或贩或税或雕,搜之务尽。”[1](P200)洪自含等人的倡议引起了很大的舆论反响。次年,张鉴等阖省绅士22人联名上书浙江学政请示设局禁书并拟定了收毁淫书的具体日程:“谨于九月初九日起,至十三日止,设局于省城仙林寺,捐资定价,酌给收买淫书板片书本,公同督毁;特恐书铺、税书铺藏匿居奇,不即缴出领价,或日久仍刊刻刷印税卖等弊,为此,合词环叩,恳请言示晓谕,令各书铺及税书铺,务将所藏淫书板片书本,于初九日起,五日内缴至仙林寺公局,当面销毁领价,并赴县各具嗣后不敢藏匿翻刻刷印切结;如过期不缴,故藏税卖,及刊印发兑他处,后经查出,听局具禀吊销,照例治罪。”[1](P201)从这份公呈来看,绅士们的这个禁书建议较之前灵活而有一定的合理性,设立专门机构,公布收缴书周期,且还有自主缴书后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中国绅士在官府中所起的巨大作用,美国传教士何天爵曾有过表述:“一般地讲,朝廷对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等都十分看重,大部分采纳。因为清廷认识到这些人的意见往往代表了民心所向,政府也深知众怒难犯。”[2](P184)因此对于绅士们的联合建议请求,相关官员自然不敢怠慢,迅速采纳和批准。时任浙江学政吴为很快作出批示:“为此示仰各书铺税书铺人等知悉:尔等奉示之后,速将所藏淫书板片书本,统限九月十三日以前,赴局缴销,给价焚毁,毋许片板片纸存留;倘抗匿不缴,及缴后私行翻刻税卖,一经查出,或经局董呈明,除将书板吊毁外,仍照例严究,绝不姑究,凛之。朱护道批示:本护道同深厚望,候即据情出示严禁,一面即饬府县一体遵办可也。成案章程并存。”[3](P119-120)

上行下效,禁毁书落实到浙江府县一级也极为重视。如杭州知府对此告示:“示仰书坊及税书铺户人等知悉:即将淫书板片书本,务即遵期赴局缴销领价;倘敢过期不缴,故藏租卖,及刊印发兑他处,一经查出,或被指禀,定即照例治罪,绝不宽贷。”[3](P120)湖州知府的告示更加具体,还附上了禁毁的书目:“本局奉宪设立收毁淫书板片书本,照估给价,业奉学宪吴给示晓谕;兹特将应禁各种书目开后,凡铺户人家,如藏有此等板本者,务劝尽数交出,送局收毁,幸勿遗自误......此外明目尚多,未能备载,望各自行检点,一并送局。自禁之后,凡属省城内外,及各州县乡村等处;统宜遵照,设局收毁,其不能送局者,亦应自行销毁净尽,以免日后觉察,种多未便。”[3](P121)由此可见,浙江禁书行动首先从士绅阶层发起,然后又由上而下,逐级落实,从上而下都非常重视。

而在差不多一个月后,浙江巡抚又一次发布禁书的指示,将原来的五天缴书之期又延长到了一个月,又一次掀起了禁书的高潮。“尔等从前收买淫书淫画,本干例禁;今本部院不咎既往,自示之后,省城各铺户,务将各种书画,即日送交仙林寺公局,听该绅士等给价销毁;其省外各府属,现已札饬劝谕绅士捐资设局收买,限一个月内送交销毁,断不准片板片幅,隐匿存留。倘敢不即缴出,仍复私自赁卖,及刷印发兑他处,一经查出,定即照例严办。如有无籍棍徒,沟通地保,以搜查为名,讹诈扰累;许该铺户指名呈控,以凭究办,决不姑宽。至艳曲新词,半出于文人笔墨,贻害匪浅;士为四民之首,读圣贤书,所学何事,欲治其流,先清其源,更望父兄师友,日夕儆戒,正士习而厚民风,胥在于此。”[1](P205)浙江的禁书举措越来越完善,除了缴书日期从五天增加到一个月之外,对以禁书为由敲诈勒索的不法行为也允许铺户指控检举。对其禁书产生的最初来源——读书人也提出了警告。

(二)后续影响。此后,还有同治七年(1868)时任江苏巡抚丁日昌在江苏大举查禁书之事,学术界已多有论述,现不再重复。而在丁日昌在江苏查禁书后不久,同治皇帝终于颁布相关谕旨。“坊本小说,例禁极严,近来各省书肆,竟敢违禁刊刻,公然售卖,于世俗人心,殊有关系,亟应严行查禁。著各直省督抚府尹饬属查明应禁各书,严切晓示,将书板全行收毁,不准再行编造刊印,亦不得任听吏胥借端搜查,致涉骚扰。”[4](第51册,313卷,P141)虽然该旨颁行全国,但缺乏后续具体操作执行的具体配套措施,而且各地具体落实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再加上西方各种新思想的传入,还有民间暗中对此的需求,所以此后清廷虽多次重申次法令,但禁绝戏文剧本的力度已经很弱小。

二、对多种戏曲形式的限制和禁绝

(一)对多种戏曲的限制和禁绝原因。对“淫戏”的禁绝,最重要的原因是败坏社会风气。“夫以古来偶逢仅见之异,而作为固有当然之事,村市演唱,万目共瞻;彼贩夫佣子、乡愚游手之辈,生平不知治乱故实,睹此恣睢不法、悖慢无礼,及杀人为盗、陡然富贵之情状,惊愕叹羡,信以为真,意谓古既如是,今何不然,由是顿萌妄念,渐起邪心,稍值困塞,即窜身萑苻之泽,触刑网而不之悔。”[5]“梨园演剧,祝嘏称庆,酬神宴宾,例所不禁。而聚众耗材,莫如戏馆,商富大贾,相率效尤,衣冠子弟,争趋若鹜,甚至百工舍业以嬉,游手借端滋事,无益有损,种难枚举。”[6]“万恶淫为首,丧名败节,酿命倾家,多由于此,诚古今之例禁也。若淫戏则于大庭广众之中,绘色摹声,穷形尽相,斯时,男女错杂,彼此相视,个人心目中,是何景象?导淫荡志,莫此为甚,稍不自持,因而渎伦灭礼,贾祸亡身,害岂胜穷乎!”[7]当然,政府对“淫戏”的概念定义本身就是宽泛模糊的,几乎所有的戏曲剧目在清政府看来都是“淫戏”,都应禁止,有点“神经过敏”,矫枉过正的意味。

还有部分不法戏班子等违法乱纪或因演戏而导致的社会紊乱,扰乱社会治安方面的原因。“兹访县属北和圩一带地方戏班串通本地棍徒,每于年终勒令当铺、店户、居民挨次出钱演戏,稍不从愿,即逞凶吓唬,讹诈钱银,实属邈法妄为,肆行扰害,可恶之至。除饬差札请道司外,合行出示严禁。”[8]“并有籍此引诱奸拐、开场聚赌者,诲盗诲奸,莫此为甚。”[9](P34)“即唱花鼓皮影,其实皆痞徒集以聚赌抽头,输极之后,即流为盗贼,奸拐之案亦因之而起,甚至彼此争竞,酿成命案,种种恶习,言之真堪痛恨。”[9](P32)有些戏班子纠集不法之徒,行违法乱纪之事;还有些案犯借唱戏之机从事开场聚赌或者偷盗奸拐的不法活动。晚清政府对秘密社会也非常警惕和敏感,而有些秘密社会进行入会仪式时也会选择戏曲的形式。“天地会作为清代具有代表性的秘密社会,其入会仪式代表了秘密社会的特性。当时广泛地在民间社会作为游戏手段的戏剧表演正好迎合了这种需要,由此,天地会将拜会暗号化为戏剧活动。”[10]由此及彼,出于对秘密社会的管控和打击目的,晚清政府也不能不对戏曲产生防范心理。

此外还有浪费钱财、耽误农时和生产等原因。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原因有时是官府为了减少执行禁绝戏曲过程中的阻力而凭借的幌子或借口。

(二)对多种戏曲的限制和禁绝手段。除了各级各地政府发布相关相关禁戏的法律条文和公告外,基层的绅士阶层也被广泛动员和发动起来,“绅衿有政治特权,是政府的依靠力量,官僚队伍的后备队,又是社区社会的代表,官府与民间的中介,对政府它是民间的代言人,对民众则是社区利益的代表,两边都要借重于他,造成其特殊地位。”[11]由此可见禁戏运动表面上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其寻常戏班演唱淫戏,应如何劝谕,绅士随时随地开导禁止,以挽颓风,均即由府、州、厅、县各就地方情形,酌议具覆,总期事归实际,毋得徒托空言,是为至要。”[12](卷十一之二,P21)“嗣后如有再演此戏者,绅董与地保亦宜禀案本县捉拿,定将此写戏点戏与班首人等,一并枷杖。”[13]“淫盗诸戏,最系地方风化,宜约集耆老团董,立议永禁,一乡则责成乡董,一族则责成族长,均须于庙宇公处,或祠堂善堂,立议永禁。如某族人有点演淫戏者,祠中究责以不孝论,不改者,立加斥逐。”[12](卷十一之二,P6)“并令各乡村宗房长与绅士等,督同地保随时随地互为查禁,访查得实,立即指名报告,该地方查禁不严,无论该地保有无贿隐情弊,一并从重惩治,绝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12](卷十一之二,P19)

通过从上到下深入到民间乡村的绅士、保长和族长等基层政权,禁戏运动得以暂时性局部性的发动和进行,但难以有效推行。中央统治阶层的好多成员如慈禧和光绪等对戏曲非常喜爱,中央大员如曾国藩、李鸿章等也有多次看戏的记载,“上行下效”,就更不用讲地方官员和普通百姓了。而且有些地方的衙役和士绅在执行过程中收受好处,执行不力。平民“串通胥吏,奉票下乡,得钱即纵,蒙混禀覆,互相隐瞒,差房中饱,比比然也。”[12](卷一一,P16)“那些违反禁令的人不过是在衙门花上一笔钱,就可以免除惩罚。”[14](P40)

而对于晚清中央和地方关系,李细珠先生认为主要是由“外重内轻”到“内外皆轻”的演变。[15]自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湘军崛起,一直到民国建立,晚清中央政府权力始终处于弱势状态;晚清后期地方权力也得到削弱,而基层官绅权力也处于弱化状态。“广而言之,晚清绅权在地方的作用或不如许多研究者想象的那样有力,清中叶以后的地方政治运作中,士绅在地方事务上的自主性和活动余地均甚有限。”[16]而且到了晚清后期,官绅合作紧密的关系被打破,“昔日的官绅合治模式已开始瓦解,基层的官、绅、民关系已经紊乱,而重建秩序的过程则相当漫长。”[17]

中央政府权力在地方政府权力面前的弱化,官、绅、民关系治理模式的最终瓦解,也必将会对戏曲的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美国传教士明恩浦在其著述中的一段记载则可以充分表明此政策除了在某一时期的某地有成效外,总体而言是完全失败的。“一旦某一个乡村要举办戏剧演出的事情被确定下来。附近的村庄都将为之兴奋得颤抖。其实,还不只是出嫁外地的新娘会利用走访亲戚的机会回来观看演出,而且,许许多多外村的男男女女、大人小孩都会利用与本地村民的各种关系前来拜访。”[14](P43)在偏僻的乡村人们对戏曲都如此喜爱,更不用说相对繁华的城市了,自然,政府禁戏也几乎是“一纸空文”。

三、禁止妇女观戏

晚清处于封建社会末期,“男尊女卑”等观念在当时依然很流行。“中国的妇女们总是被各种各样的清规戒律、遗风陋俗束缚和限制,不能越雷池一步。他们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至多是比仆人的地位稍高一些的人物。”[2](P63)这种观念落实到戏曲方面就是禁止妇女观戏,但实际上似乎是屡禁不止。“在中国所有地方,许多乡村妇女期盼的一个外出机会,是观看村子或市镇上的演出和戏剧。”[18](P112)另一方面,伴随着各种新思想的传入,传统性别制度也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19],禁止妇女观戏的法令也在逐渐松懈。禁妇女观戏在不少家训闺箴里都有体现,“至于家法宜肃,僧道及三姑六婆不许入门。子弟勿崇奉异端邪教,妇女勿入庙烧香;家中喜事,勿演戏、讲小说,所以防微也。”[20](P175)而且官方文告、朝廷谕旨也屡屡禁止女性观众出入戏场,但此规定逐步在松弛。“道光时,京师戏园演剧,妇女皆可往观,惟须在楼上耳。某御史巡视中城,谓有伤风化,疏请严禁,旋奉严旨禁止。而世族豪门仍不敛迹园门,虽揭文告,仍熟视无睹也……京师戏园向无女座,妇女欲听戏者,必探得堂会时,另搭女桌,始可一往。”[21]应该说虽然有所突破,但刚开始对妇女的束缚作用还是很大的。“妇女和姑娘们总是小心翼翼地安坐在专门为她们保留出的位置,男女能够接触交往的机会极为稀罕。在较大一些的城市里,女子有时会上剧院看戏,但存在一个永久不变的通行做法,即她们总是必须坐在为她们单独设置的、用帘子严密遮挡的包厢里。”[2](P83)

政府不光禁止妇女入戏场观戏,而且还禁止妇女入庙观戏。官府士绅对妇女去寺庙官府一直是很敏感的,不仅仅是因为寺院可以演戏。“他们对女性参与这样的外出旅行怀有深深的疑虑:在戏剧、小说中,佛、道寺庙被描写成男女混杂之地,在那里最可能发生恋爱事件。当女人们成群结队地上香朝拜,就算没什么坏事发生,她们也肯定全然不顾礼节,行为像个败家的野姑娘一样。”[18](P112)所以就可以理解官府为什

么对妇女去寺庙看戏态度上更加严厉了。“以致京城地面,竟有寺院开场演戏,借端敛钱,职官眷属,亦多前往,城内隆福寺、护国寺开庙之期,妇女亦复结队游玩,实属有关风化。著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出示晓谕,严切稽查,遇有前项弊端,即将该庙僧尼人等从重惩办,以挽颓风。”[4](第50册,卷271,P757)但从这个布告来看,并没有对妇女本身有多少惩戒,而是仅对僧尼提出惩处。说明禁止妇女观戏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削弱。“尔等为家长者,务各约束妇女,不准入馆看戏,免伤风化。”[22](1874年1月7日第2版,P21)后来政府又将禁止妇女观戏的管理权进一步下放到家庭家长,是进一步弱化的表现。不久就有《与众乐乐老人致本馆书》对禁止妇女观戏提出异议,“不徒愿吾一须眉男子独乐其乐,并欲邀同人妇女与众乐乐。”[22]((1874年1月13日第1版,P41)禁止妇女观戏的观念被进一步解放,妇女最终得以与男性一样平等享有看戏的权利。

四、结语

随着晚清政府内忧外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程度不断加深,还有各种西方新思想的传入,晚清各级政府对戏曲方面的管理也不可避免呈现弱化的倾向和趋势。对部分戏文剧本的禁毁只是在某个时期某人执政的某个地方比较成功,朝廷虽然颁布一些禁毁的法令,但缺乏具体配套措施和可操作性而难以在全国推行。对多种戏曲形式的限制和禁绝虽然是政府主导,也不得不依赖基层士绅保长的力量深入民间,但从上而下,晚清宫廷官场对戏曲喜爱实际上有增无减。而中央政府的权力基本处于弱势,官绅民治理模式最终也土崩瓦解,再加上西方各种新思想和新艺术形式(如电影)的传入,导致禁绝戏曲政策难以执行,这也是晚清政府在戏曲管理方面权力弱化的一种体现。而妇女观戏,随着西方新思想的传入和清王朝的衰微,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止的社会潮流。从戏曲本身在晚清时期的蓬勃发展也可以反证晚清政府在戏曲管理方面已成“强弩之末”。“戏曲观赏是晚清民间最主要的一种娱乐活动。各个地方有地方剧种,各个民族有民族戏剧,农村有草台班子的表演,城市有戏院和堂会演出,还有自娱自乐的票友客串。”[23]

参考文献:

[1][清]夏澄,等.劝毁淫书征信录[M]//丁淑梅.清代禁毁戏曲史料编年.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

[2][美]何天爵.真正的中国佬[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清]夏澄,等.劝毁淫书征信录[M]//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清实录:穆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7 年.

[5]俞洵庆.荷廊笔记:卷二[M]//丁淑梅.清代禁毁戏曲史料编年.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224-225.

[6]潘遵祁.西圃集:卷四[M]//丁淑梅.清代禁毁戏曲史料编年.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228.

[7]史澄.趋庭琐语:卷七[M]//丁淑梅.清代禁毁戏曲史料编年.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265.

[8]广东海康县北和圩禁戏碑[C]//中国戏曲志编辑部.中国戏曲志:广东卷.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3:561.

[9]张天星.晚清《申报》刊载的湖北省禁毁小说戏曲史料[J].武汉文史资料,2013(4).

[10]李平秀.天地会的入会仪式和戏剧[M]//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政治史研究室,等.晚清改革与社会变迁: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13-831.

[11]冯尔康.中国古代的宗族与祠堂[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51.

[12]余治.得一录[M]//丁淑梅.清代禁毁戏曲史料编年.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

[13]庐州府志[M]//中国戏曲志编辑部.中国戏曲志:安徽卷.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3:21.

[14][美]明恩浦.中国乡村生活[M].北京:中华书局,2006.

[15]李细珠.再论“内外皆轻”权力格局与清末民初政治走向[J].清史研究,2017(2):9-23.

[16]罗志田.道出于二:过渡时期的新旧之争[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59.

[17]罗志田.权势下移:近代中国的思想与社会[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290.

[18][美]白馥兰.技术与性别:晚期帝制中国的权力经纬[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19]吕美颐,等.晚清:传统性别制度受到的挑战[M]//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政治史研究室等.晚清改革与社会变迁: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58-874.

[20]陆林.宋元明清家训禁毁小说戏曲史料辑补[J].明清小说研究,1997(2):175.

[21]徐珂.清稗类钞:第11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4:5065.

[22]申报(缩印本第4册)[M].上海:上海书店,1983.

[23]严昌洪.20世纪中国社会生活变迁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6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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