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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尔《女太监》中的女权主义思想论析

2018-04-03王善英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婚姻

王善英

(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性别平等理论研究·

格里尔《女太监》中的女权主义思想论析

王善英

(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女太监》是格里尔的代表作,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女权主义思想。它揭示了导致女性沦为“女太监”的滞定型观念偏见及其生存困境,并为女性摆脱困境、走向解放提供了一些建议,这对唤醒西方女性自主意识、重新认识自身和进一步解放女性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同时,她用对婚姻制和父权制的批判掩盖和代替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具有明显的阶级局限性。

格里尔;女太监;女权主义

《女太监》是格里尔的处女作和代表作,至今已再版十多次,并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发行量超过百万册。格里尔在书中以辛辣犀利的语言风格和深刻的批判精神,揭示了西方女性的生存困境,对整个现代西方女性思想和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但目前国内学术界对这一经典著作没有足够重视,至今也没有专门介绍其思想的论、著。本文在认真研读此书的基础上,对其中蕴含的女权主义思想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论析,这对于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现代西方女权主义思想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女太监》全书分为肉体、灵魂、爱情、憎恨、革命五部分,深刻揭示了女性滞定型观念偏见对于女性的束缚与误导,以及由此导致的女性生存困境,同时对女性如何摆脱这种滞定性困境走向解放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这些思想对于唤醒女性自我意识、正确认识自身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她终究没有能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揭示女性处于被动屈从地位的根源,带有明显的阶级局限性。

一、格里尔揭示了导致西方女性沦为“女太监”的滞定型观念偏见

(一)对女性肉体认识的偏见

格里尔认识到社会灌输给女性对自身认识上的各种偏见,并从肉体偏见入手,企图唤醒女性的自我认同感和独立意识。格里尔说:“假如人们对女性不可改变的卑下或生来依附于人的程度没有清楚的了解,就不可能对妇女解放的任何实例进行辩护。”[1](P5)所以,她从对女性的肉体特征入手揭示女性是什么,可能成为什么,或本来可能成为什么等问题。格里尔发现,人们对女性的认识从最初的生命细胞形成阶段到成熟阶段的骨骼、身体曲线、毛发、性和子宫等生物特征或器官都存在严重的观念定式和偏见。这种偏见认为女性的所有肉体特征相较于男性特征都是劣等的,正如伊里加雷指出的,“女性性征的理论化一直是基于男性参数进行的”[2](P27)。格里尔指出了这种错误,并认为人们一直过分强调和夸大两性间的区别。她说:“我们的观念结构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是,男女两性截然相反,是本性上互相对立的两个部分。实际上,这个观点相当错误”[1](P17)。“我们在寻找以证明男女不平等是合理的特征的过程中,不仅夸大了一般区别,而且凭空捏造了一些子虚乌有的特殊差异。”[1](P25)在这种强大的定式和偏见观念作用下,女性被强行纳入一种错误的生存模式之中,那就是怀疑、否定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并改变自身的本来面目。这些行为“反映了女人对自己肉体现状的不满,以及她们坚持要求它成为另一种样子,一种不自然的、经过控制和加工的样子的愿望。女人采用的许多手段并非为了化妆或装饰,而是为了掩盖真相,其原因是恐惧和厌恶。”[1](P321)格里尔成功揭示了人们对于女性肉体的片面性认识。

(二)对女性外在“美”的观念偏见

格里尔看到这种对女性的认识偏见不仅存在于女性肉体上,还存在于女性灵魂和精神上。她认为:“在灵肉相会的那个神秘的地方,女性滞定型诞生并获得了生命。她的肉体多于灵魂,灵魂多于精神。”[1](P57)这意味着女性外在的肉体比内在的灵魂和精神更重要,这个本应该统一在人身上的精神与肉体被分离了,女性不再是完整的人,而是单独的肉体,其价值在于外在的所谓美。这种外在的美丽成为女性的唯一价值,所以女性要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来增加和装饰这种美丽,这就是女性在自己和他者眼中存在的意义,这种现象相当普遍。这样,女性失去了自我精神和本我,失去了原本应有的自我存在价值,被赋予了另一种毫无自我的崭新存在价值,那就是外形身体被欣赏、需要和消费。“她是所有男人,以及所有女人追求的性对象。……她的价值只能从这一点上得到证明,那就是看她能否激起他人的需要。她所必须贡献的就是她的存在。她不需要获得成就,因为她就是成就的酬报。”[1](P62)也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女人成为格里尔笔下的“女太监”。有人认为“女性将注意力集中于身体,源于女性对消极自由的恐惧,源于人在商品市场中形成的市场性格以及市场对女性形象的要求”[3],这是相当中肯的评价。

(三)权威理论对女性的误导

这种带有强烈偏见的女性滞定型观念受到社会上某些权威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的理论支持,从而不断强化得以广泛流行。格里尔认为这些权威理论造成对女性的心理欺骗,成为女性滞定型人格形成的帮凶。由此,格里尔批判了包括弗洛伊德在内的影响深远的精神分析者对女性正常欲望的否定和对性别差异的夸张描述。她认为弗洛伊德关于女孩与男孩在童年时期的性别差异和性欲表达“肯定是胡说八道。关于异同的概念毫无意义。所谓人格以神秘的方式自我调节,达致压抑的说法也同样不富于教益”[1](P104)。“弗洛伊德的构想不仅武断,而且不能作为一种生活模式。”[1](P110)为此,格里尔认为,“如果我们想摆脱性幻想、对爱情的强烈需要以及各种着魔的恋爱形式的桎梏,我们就必须恢复我们力比多的正常功能”[1](P111)。“心理学在将受虐狂的角色作为合适的角色推销给女人的同时,强化了自她出生以来便一直在继续的幼稚化过程。她的痛苦并非因为她不能长大成人,进入成熟的女性阶段,而是因为她与妨碍她以自己的力量工作和生活的东西在作抗争。”[1](P112)

当一种错误的文化观念被广泛传播,并加上权威者的助力,就会变成根深蒂固的东西俘虏大众,所有人都将屈从于这种观念,受制于这种观念,并与真正的文明渐行渐远。当这种观念占据了人们的头脑,其行为必然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之下,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直接支配人类行为的是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但是由‘理念’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图像’,常如铁道上的转辙器,决定了轨道的方向”[4]。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女性的行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朝向非我的方向发展,而自身原本的创造力和主动性都被抹杀掉了。而这种观念源自于西方流传已久的文化价值,这正如波伏娃指出的:“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任何生理的、心理的、经济的命运都界定不了女人在社会内部具有的形象,是整个文明设计出这种介于男性和被去势者之间的、被称为女性的中介产物”[5]。可见,格里尔的批判矛头也指向了西方文化本身。

二、格里尔揭示了西方女性在滞定型观念支配下所处的生存困境

(一)在爱情、婚姻中的被动与屈从地位

格里尔认识到由于女性在“女性是什么”“应该怎么样”等问题上的认识思维定式和偏见,导致了女性在与男性相处的过程中,不由自主地放低了自己的位置,倾向于取悦男性,为男性而奉献牺牲,从而导致其在爱情和婚姻生活中的被动和屈从地位。

1.性别不平等偏见内化为心理习惯和生活信念,进而外化为风俗习惯和行为规范,影响了女性正常的爱情地位和行为。“她们对自身的概念如此混淆不清,她们被父母一手培养起来的依赖性如此强大,以致很早的时候她们就实行起自我牺牲精神来。当她们英勇地放弃了其他一切兴趣而全力以赴地使她们的男人幸福之时,她们依然是在抵偿她们被生下来的原罪。”[1](P180)这是一种极为畸形的病态心理,却如此深刻地嵌入了女性的灵魂。她们认为自己是如此卑劣,只有靠着为男性服务,为男性所喜欢,被男性所需要,与更多的牺牲和奉献来弥补自身的缺陷。格里尔深刻指出女性这种所谓的“利他主义”的深层本质,她说:“利他主义是一种荒谬的东西。女人的自我牺牲跟她们除了这种牺牲就提供不出任何东西的无能是成正比的。她们牺牲的是她们从未有过的东西:自我”[1](P181)。利他主义使女性失去了自我,所以格里尔倡导爱情中的“利己主义”,要保护和发展个性中有意识、自我意识的一部分。而真正的爱情是两个同等地位的人之间的关系,即“同等地位的人之间的爱情是共同的精神,美和真的统一”。所以,格里尔指出:“为了爱情的缘故,女人必须摒弃我们社会提供给她们的角色”[1](P175)。也就是说,格里尔主张只有对自己有了清醒而正确的认识,找到自我,女性才能追求到真正的爱情。格里尔的这一主张显然是有道理的,它有利于女性的真正解放和发展。

2.性别不平等偏见使得女性陷入婚姻困境。格里尔通过对中产阶级实际的婚姻状况的调研发现,英国大部分女性在从事着家庭以外的劳动以便补贴家用,因为她们丈夫赚的钱不足以让她们及其子女过上像样的生活。而且她们要容忍丈夫的诸多不良习惯和缺点,还会被随时要求回到家中照顾丈夫和孩子。格里尔发现,女性不管是做全职主妇,还是兼职主妇,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扰。格里尔显然已经看到了家务劳动对于女性的困扰和现代社会中女性对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双肩挑带来的负担,以及由于这些负担带给女性的在婚姻中的困境。

(二)女性在劳动领域中作为廉价劳动力并处于辅助性地位

格里尔用大量调研数据证明了在工作领域女性的实际生存境况,性别不平等的观念导致了性别分工的不平等。首先,女性在其工作中往往扮演服务、服从等辅助性角色,而男性则居于主导、主要和权威性角色。“女性雇佣劳动的模式遵循的是她在职业工作之外所扮演角色的程序:她在男性更为重要的工作中几乎永远处于辅助地位,永远起陪衬作用”[1](P138);“妇女工作具有辅助性质,这几乎举世皆然”[1](P147);“女性是廉价劳动力”[1](P155)。其次,在工作中,女性受到同工不同酬的不平等待遇,这种现象较为普遍。格里尔用数据证明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存在,即便法律要求同工同酬,但实际上却很难做到。

在家务劳动中,女性也处于极其被动和无奈的境地。格里尔以占英国妇女绝大多数的家庭妇女为例,揭示了家庭妇女深陷家务劳动中无法逃脱的生存困境。首先,家庭妇女干活是完全没有报酬的。尽管1964年通过的萨姆斯克尔女士的婚姻财产议案规定家庭妇女有权保留家务费用的一半,但事实上,这样的法规只对富人有利。她不可能迫使丈夫交出超过家庭实际所需费用一倍的钱,能够实际上挣钱并从家务开支中有所积蓄的家庭妇女人数相当少。其次,看似有利于保护妻子的离婚法案实际上只适用于富人阶层,对于穷人则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格里尔发现,不富裕的人除了保持婚姻外别无选择,因为她们毫无独立自主的经济能力,只能在婚姻中操劳着毫无报酬的没完没了的家务。所以最终,家庭妇女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婚姻财产议案本意是想使家庭妇女们能够要求对夫妻双方组织的家庭或经营的事业中所投入的钱进行清算和赔偿,但其结果却使离婚更加成为富人的特权”[1](P14)。最后,“家庭主妇必然要做整个制度的经济牺牲品,因为生活费用和实际收入之间的不平衡必须靠她们来抵消,而同时她们又没有任何独立或运动的自由进行补偿”[1](P145)。

三、格里尔所提出的女性摆脱滞定性生存困境并实现解放的建议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第一,格里尔正确认识到女性获得解放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重新正确认识自己,树立独立自主的主体性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正确认识自己,意味着正确认识自己的性别生理特征,认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认识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认识自己与男性、与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紧密联系。女性独特的生理特征并不意味着低贱和卑劣,女性与男性在生理上没有优劣之分,都是平等的个体,不存在谁取悦谁的必然性,女性要有自己的自由意志并按其行事。

格里尔具体提到了三点:(1)如果女性想得到男人更好的评价,她们就必须更高地评价自己[1](P330)。(2)要减少人们贬低妇女的这种普遍做法,“一个必要的条件是,女人自己必须停止她们向男人讨好卖乖的行为”[1](P335)。女性要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主体,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宰自己生活的活生生的“我”,而不是依附于男性或他者的客体,也不是一个只为了取悦别人、完全被利他主义控制的对象。(3)要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要想取代玩游戏,取代那种战争游戏的防御过程,只有一种选择办法,那就是意志自由,这是每一个女人都必须为自己寻找的。”[1](P361)当然,格里尔也清楚地意识到女性要想从一个被滞定型价值观念重重包围的困境下解脱出来,寻找到真正的自身价值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她依然充满信心[1](P174)。

第二,格里尔揭示了商品消费对于女性的异化现象,并提出“联合”和“快乐”原则,摆脱商品异化。格里尔指出,在家用电器、化妆品、服饰等消费领域,女性扮演消费主力的角色,并在消费过程中存在着攀比、虚荣、追赶时髦等非理性的消费心理,导致很多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女性在这种盲目的消费中失去了自我,加剧了商品对女性的束缚和操纵。

为使女性摆脱这种消费困境,从消费中获得真正的乐趣和自由,而不是为消费广告所诱惑和误导,格里尔提出两种原则:其一是行为上的联合原则。就是要让女性联合起来,组成合作社,进行联合劳动和消费。格里尔将其形象地概括为“大家的活儿大家干,每天都在一起相互解放。”[1](P400)其二是调整心态,坚持快乐原则。正确看待化妆品和服饰等消费品的真正价值,而不是歪曲它们的价值,在消费过程中迷失自己。她认为:“只要化妆品是以一种自觉而富于创造性的方式用于装饰,它就不是虚假作伪的象征:化妆品只是在作为货真价实的东西向人们展示,遮盖难看的瑕疵,掩饰某种令人厌恶的东西,使人能为世人接受的时候,它的功能才使人深表怀疑。”[1](P401)而要摆脱服饰与化妆品等的诱导和控制,要改变心态,不去追逐所谓的时髦和一般标准,不再墨守成规,而是随自己的喜好去选择生活方式,变被动为主动。格里尔说:“妇女获得解放的主要手段是以享乐原则取代迫不得已。做饭、穿衣、美容和料理家务,这全是迫不得已的活动,其中的焦虑感早已取代了享乐感或成就感。甚至把做饭、穿衣、化妆和料理家务当作好玩也是可行的。享乐的精髓就是自生自发。在这类情况中自生自发意味着摒弃标准,即那种人人都必须达到的标准,并且建立一种自我调节的原则。”[1](P402)

格里尔揭示了商品对于女性消费者的异化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她认为女性要调整心态,在商品的消费过程中要把握好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能被商品所控制而失去自我,也是合理的。但是让妇女联合起来,共用一台家电,抵制消费,大家的活大家一起干,共同解放,这一想法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女性尽管有时喜欢群体生活,但是作为独立自由的女性更愿意有自己的独立生活空间,怎么能长期过群体生活?并且女性不可能关起门来搞解放,女性的解放靠的是全社会的力量。而她所倡导的享乐原则在女性经济不独立的情况下更是一种痴心妄想。

第三,格里尔极端地认为妇女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不应结婚。格里尔深刻批判婚姻对于女性的束缚。她把女性进入婚姻比喻成工人与雇主签订合约,认为女性一旦结婚就像工人签订了协约一样,失去了要求涨薪、改善环境的要求。虽然离婚总是可能的,但格里尔通过分析指出,在目前的情况下离婚却只对男方有利。这不仅因为它由男方一手策划和实施,还因为它依然取决于金钱和独立的收入,但已婚妇女很少兼而有之。虽然有离婚赡养法看似保护女性的利益,但格里尔认为抚养没有父亲的孩子,接受赡养费的女人并不比她从前更自由。而且婚姻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还有很多,诸如妻子的工作收入总是被视为丈夫收入的一部分,而丈夫甚至不必告诉妻子自己赚了多少钱等。因此,格里尔认为女性没有结婚的理由,婚姻对于女性只有害而无益,不管是为了爱情结婚、为了安定感结婚,还是因为厌倦工作、因为想要孩子结婚,都是毫无意义的。婚姻对于女性来说只是牢笼,它不能提供女性想要在其中获得的安全感、幸福感,只会让女性陷入无休无止的家务劳动和精神压抑的状态中,陷入更大的不自由和困境之中。所以为了解放和自由,女性要拒绝婚姻。她说:“如果妇女想使自己的境况来一个明显的改观,显然她们似乎必须拒绝结婚”[1](P395);“如果独立必须伴随自由,妇女就不应结婚”[1](P395)。她还进一步认为结婚会阻碍妇女解放运动,她说:“一个寻求解放的女人不应当结婚,把话说得这么绝对是很不错,不过,这句话的含义是指女人结婚等于事业失败,任何大规模的妇女解放运动就会无限期地推迟”[1](P396)。

显然,格里尔只是看到婚姻对于女性的不利因素,没有看到女性不婚可能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以及和谐的婚姻有对女性身心的有利影响。到目前为止,婚姻依然是保持男女关系正常发展,满足男女心理和生理需求的最稳定而合理的模式,和谐的婚姻家庭不仅对于社会的稳定至关重要,对于女性人格、情感和身体健康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一旦失去婚姻和家庭的维系,社会的混乱难以想象。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解放不是完全放弃婚姻选择独身,而是能够有勇气和能力选择是否进入婚姻,有权利和自由按照自己认为幸福的方式去生活,而不管在不在婚姻关系当中。女性在婚姻中保持独立性的关键是以合理的方式解决好家务劳动问题,而社会能够给予女性的是保障她有按自己意愿选择生活的能力和条件以及法制保障。

第四,格里尔揭示了父权制对女性的压制,但没有意识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性作用。格里尔看到父权制是女性解放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但她没有意识到只有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才是女性解放的根本物质基础,反而认为马克思主义主张用消灭私有制来获得女性解放的观点太过遥远。她说:“我们不可能断言,只要社会主义者成功地废除了私有财产并恢复了生产方式的公有制,天下就会太平。我们等不得那么久。妇女解放如能废除父系家庭,它将废除独裁政府必不可少的下层建筑,一旦这个建筑发生萎缩,马克思主义无论你愿意与否都会实现,因此,让我们继续努力吧。”[1](P405)显然,格里尔认为,父权制对于女性解放的阻碍是比生产资料私有制更为根本和基础的障碍,她颠倒了父权制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关系,认为只要父权制瓦解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就自然瓦解了。但是父权制显然是依附在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体制机制,因为男性统治女性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6]。只有从根本上推翻私有制的经济基础,父权制的瓦解才是可能的。所以,女性主义批判的矛头首要的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正如史巍所指出的:“在现代性条件下,女性主义批判的对象首先应该是资本主义,其次才是父权制”[7]。

格里尔甚至提出拒绝婚姻是女性打破父权制的一个有效途径,只有打破婚姻家庭的圈子,维护整个团体的父权,从而使得父系家庭无以为继,才能打破牢固的父权。为此,格里尔不惜鼓动女性去“滥交”,并建立一种“有机家庭”,即许多人没有固定婚姻,在爱和个人兴趣的条件下结合起来自由生活在一起。也正因以上较为激进的观点,格里尔一般被认为是西方激进主义女权主义的代表之一[8](P16)。格里尔的这些主张当然是不合理的,这种混乱的生活模式不仅不利于女性的真正解放和发展,还会造成诸如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严重的社会问题。

总之,格里尔既是一个现实主义批判者,又是一个理想主义建构者。她虽然揭示了导致女性滞定型生存困境的多重因素,也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但她也清醒地意识到,“此时尚难就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新型性生活方式提出建议”[1](P404)。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犹疑和茫然,是因为她没有意识到,用对婚姻制度和父权制的批判来代替对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批判,而不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源上来分析问题的实质,单靠女性自身的行为及其简单的团结与合作是很难从根本上彻底实现女性解放的。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始终具有巩固传统性别分工,即巩固家庭父权制的利益与动机”[9]。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女性精英,她的茫然也代表着当代西方女权主义者对于身处西方文明中的女性解放和发展道路的茫然。而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发展理论和中国特色妇女解放发展道路和历程或许能够对她们有所启示。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女性解放和发展不仅要撼动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还要与社会主义国家女性解放和发展以及整个人类的解放与发展相结合,才是可能的。

[ 1 ] [澳]杰梅因·格里尔.女太监[M].欧阳昱,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1.

[ 5 ] 刘岩.差异之美:伊里加雷的女性主义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 3 ] 冯乐,杨乐强.女性身体消费的困境及女性解放的真正实现[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6,(3):41.

[ 4 ] [德]韦伯.中国的宗教 宗教与世界[M].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477.

[ 5 ] [法]波伏娃.第二性[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1.545.

[ 6 ]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7.

[ 7 ] 史巍.现代性批判的别样曲——从《资本主义的终结》看西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资本主义观[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16.

[ 8 ] 余永跃,秦丽萍.反叛与激进:西方激进主义女权主义述评[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7,(1):16.

[ 9 ] 潘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性别压迫问题的阶级分析——源自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的正统及拓展[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5,(2):9.

AnalysisofGreer’sFeministViewsintheFemaleEunuch

WANG Shanying

(Shando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Jinan 250002, China)

As the masterpiece of Greer, The Female Eunuch, contains rich feminist views. It reveals the prejudices that lead women to become “female eunuchs” and women’s dilemma to survive, and it provides suggestions for women to get out of trouble and liberate themselves. This book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awaken women’s self-consciousness, get to know themselves anew, and to promote liberation of women. But at the same time, she replaced the criticism on the private ownership of capitalism with criticism on marriage and patriarchal system,which shows definite class limitations.

Greer; female eunuch; feminism

C913.68

A

1008-6838(2018)01-0012-06

2017-11-01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沂蒙精神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内在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7CYMJ19)

王善英(1978—),女,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和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 鲁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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