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分”视角下的人的主体性研究
2018-04-03张曼
张 曼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海淀区 100048)
一提到荀子,首先便想到“性恶论”思想,从表面上看荀子对人性评价很低,但事实恰恰相反,其思想处处能体现人的价值和对人的尊重。[1]无论他的自然观思想(“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谓之能参”),还是理想人格成就思想(“好法而行”、“笃志而体”),抑或是礼学思想(“称情而立文”),都能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的主体地位。
“明分”观点是荀子的思维方式乃至整个思想体系的重要特征。[2]学者对 “分”做了一定研究,但大部分研究是从道德伦理基础、维护阶级社会统治这一宏观社会角度出发,分析“分”的观点对于礼的制定以及社会治理的意义。而向内审视、从微观角度出发,分析“分”思想中人的主体性的文章却相对较少。本文通过“天人相分”、“性伪之别”、“人禽之辨”等“明分”内容,探究荀子思想中的人的主体性观点。
一、相关概念的解读
(一)“分”概念的解读
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分”意为“别也”,“辨”意为“判也”,“判”意为“分”也。“分”、“别”、“辨”可互相解释,具有同义。因此“天人相分”、“性伪之别”、“人禽之辨”都可划归为“明分”思想。“分”又有多重含义:作为名词的区别、差异之义;作为动词的区分、分别、分辨之义;划分、建立限度之义;纲要、概要、要害之义;职责之义;分歧、纷争之义等等。[3]本文论述的“分”,主要是指作为名词的“差别”以及作为动词的“区分”之义。
(二)“人的主体性”概念的解读
人的主体性,顾名思义,是人作为主体应具有的某种属性。马克思所主张的人的主体性,主要是对人的主导地位和主观能动性的描述。人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人自身地位的体认,人是不依赖于其他事物、独立发生作用的主体;对人自身价值的肯定,人能建构自身并且能适应世界、改造世界;对人自身权利权益的尊重,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具有合理性;对人类独特性的关注,人具有优于其他动物的独特智慧……凡此种种,都是人主体性的重要表现。
二、“分”视角下人的主体性的表现
《荀子》中有上百处提到“分”,多处都能体现人的主体性。在“天人相分”、“性伪之别”、“人禽之辨”三处体现尤为明显。
(一)“天人相分”中的人的主体性
人是与天地位相当的独立主体,天与人职分不同,但地位相当。宋忠好、王国银在《荀子分思想探析》中认为:“天道”、“地道”是第一性的;而“人道”是第二性的。这一说法并不准确,第一性和第二性是指本源和派生的问题。人是由天地产生的,从自然性这一角度,他们的观点尚可成立。但人产生之后,在社会生活中的人事处理上,这一观点不免有些牵强。荀子在《天论》中曾有表述:“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4]荀子将人与天、地相提并论,意思便为人与天地在职分上各司其职、相互独立。荀子之前,“天”的各种神秘性笼罩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日常生活,人们将“天”的意志作为思想行为的标准,意念举止间要时时揣度天意。但荀子反其道而行之,他认为人与天不能发生意志上的感应,人要发挥自身能动性做好人事,不能寄希望于上天降福。如果放弃人为的努力,而寻求外在天赐,其结果只能是“缘木求鱼”,适得其反。“唯圣人不求知天”,只有圣人才知道关注人、尽人事,而不费力气去寻求了解天的道理。荀子将人从天的统治中剥离出来,目的便在于让人将目光转到自身上来,把人看作独立主体、发挥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社会治乱非天决定,而由人决定。《天论》中明确表述:“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邪。”[4]这句话认为大禹、夏桀时期的种种天象都是相同的,但二者的治乱情况却南辕北辙,这就说明社会治、乱之由并不在天。那社会治乱之由是什么?《天论》中同样给出了答案:“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使之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忒,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4]如果人们能重视粮食生产,并且节省用度,那么即使有旱涝灾害也不会有饥荒;如果人们衣食无忧储备丰富,役使百姓不违时令,那么即使四季的温度变更也不会带来伤病;如果人们顺应自然规律而无差失,那么即使有灾异的现象也不会有灾凶。这就是说,即使自然环境恶劣,灾异现象频繁发生,人如果能做好自己分内的事,饥荒、疾病这些灾凶也不会发生。这显然就厘析出,在社会中,如果人事与天同样发生作用,那么起决定作用的便是人事。荀子在《天论》其他地方也曾感叹道:“物之已至者,人袄则可畏也。”[4]在已经发生的事情中,人为的灾祸最可怕了。因此荀子推断出社会治乱非天决定,而由人决定,人能决定自身命运。
人要知晓、利用天道。《天论》中讲“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4]这句话是说人们推崇仰慕天,不如把它当作物来控制它;人们顺从歌颂天,不如制服天来利用它;人们指望祈求天,不如顺应时节的交替来役使它……因此一心指望天的恩赐而丢掉人类的努力,自然就失去万物的实情。由此可见,荀子在反对人们盲目崇拜天的同时,更倾向于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发现天运行的规律,从而达到“制之”、“用之”、“使之”、“化之”的结果,使天道为人类服务。
荀子“天人相分”的思想与当时社会人们普遍遵循的天人关系有根本不同,从歌颂天到利用天、从仰慕天到驾驭天,发生这一根本变化的关键便是认识到了人的主体性。同时需指出的是,荀子所讲的“天人相分”并非天与人绝对对立,分道扬镳;重视人的主体性也并非建立在藐视天道的基础上。人自身能动性的发挥要尊重天道。因此,天人相分以某种程度的 “和”为基础,在“和”的基础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无论是“分”还是“和”,荀子无一例外的目的便是突出人的主体性。他强调人在天面前,并非无所作为、只有仰慕的余地,而是能发挥自身努力,对社会治乱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性伪之别”中的人的主体性
在人性论上,荀子和孟子作为儒家思想的两位代表人物,其思想具有诸多差异。荀子极其强调性、伪之间的区别,“性伪之分”的思想也体现了强烈的人的主体性思想。
性、伪的划分以人的后天努力为标准。荀子认为“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4]在划分性、伪时,荀子认为人不需经过学习而得到、不需通过努力就做能成的东西,叫做性;而与人的学习、努力相关的叫做伪。由此可见,荀子认为性、伪的划分要看人后天的学习和努力程度,要看人是否能够经过学习或努力可以达成,其性伪之分包含着对人的力量的肯定与重视。
人的“情”、“欲”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对于人性的“情”与“欲”,荀子采取尊重的态度。尽管荀子主张“人性恶”观点,但他并未对性加以贬低或排斥,而是尊重人之性。荀子认为:“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4]情和欲是性的内容,因此对“情”和“欲”的态度便是对 “性”的态度。对于人之“欲”,荀子采取“近尽”、“节”的态度。“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欲望是不可以完全满足的,但可以接近于完全满足;欲望是不可以去除的,但可以得到节制。荀子承认“欲”的合理性,他反对“去欲”、“寡欲”的观点,认为要尽最大限度满足民众的欲望。同时,他认为人的欲望不能无限,为了使更多人的欲望得到更持久的满足,人需要有所节制。因此,无论是“近尽”欲,还是“节”欲,荀子都是站在人的立场上,最大限度地尊重人的本性。对于情,荀子同样采取尊重的态度。荀子将“称情而立文”定为制礼的普遍原则,他认为礼的制定要建立在人的真情实感的基础上,只有这样礼义原则才能引导人们向善、成为人生的必然需要。
“伪”即人为具有决定作用。荀子之所以在“性”之后又找到一个“伪”的概念,并且宣称“人性恶”,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向人们证明后天学习、人为努力的重要性。荀子说:“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4]一般人在本性上并无差别,之所以与一般人不同并且超越了一般人,是因为后天人为。“圣人者,人之积所致矣”,[4]圣人与小人分道扬镳的关键就在于后天的努力程度,在于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圣人因为在后天受到了师法的教化,储备了经验学识,行为合乎道德义理,因此成为圣人。荀子还说“涂之人可以为禹”,“今使涂之人伏木为学,专心致志,思索孰察,加日县矣,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4]如果普通人掌握道术的方法,通过学习、思索,并且日积月累、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那么也能成为圣人,达到与天地相参的地步。这就再一次肯定了人的后天努力对成圣成贤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了人后天学习、积累的重要性。
从荀子“性伪之分”观点出发,顺其自然能够得出“化性起伪”的思想。这就使人的后天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地调动,对培养自身道德、修养自身、成圣成贤充满信心。荀子“性伪之分”的观点不仅看到人的主体性,还在很大程度上挖掘了人的主体性。
(三)“人禽之辨”中体现的人的主体性
儒家思想一贯重视人禽之辨,重视分析人之为人的特质,当然荀子也不例外。[5]在荀子人与禽的分辨思想中,同样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人的主体性思想。
人具有群体性、社会性。《王制》中有云:“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4]人的力气不如牛,奔跑也不如马,但是牛马都能为我所用,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人能结成社会群体,而他们不能。荀子认为,人能团结组成一定的团体组织,从而壮大自身力量,是人优于动物的一大表现。人类的力量单薄,与天地自然相比,人如蝼蚁;与其他动物相比,人也未必占有优势。但人类能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发挥自身能动性,组成群体,团结一致,共同面对各种物种的挑战,并最终使他物为我所用。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荀子人的群体性观点虽不如马克思人的本质思想科学深刻完善,但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战国时期,能够看到人具有群体性的观点还是难能可贵的。
人具有能辨性。《非相》中也有人禽之辨的表述:“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无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食其胾。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4]人和禽兽的区别并非在于外表的差异,而在于人在社会关系中的等级秩序。人类社会的等级是人优越于禽兽的重要标志,正因为人类在社会中有各种男女、上下、长幼、亲疏等等级上的差别,人们才能各司其职,人类社会才能稳定有序。尽管今天反观荀子的等级思想,其不可辩驳地包含着局限性与落后性,但等级性思想给当时人们带来的优越感以及由此人们对自身重要地位的体认却不容我们忽视。另一方面,荀子并不认为人们地位上的差异是固定不变的,如小人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成为君子一样,普通人也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地位上的尊卑。这就又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
人有礼义。《王制》中还有一处阐释了人与禽兽及水火、草木的区别。“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4]这句话指出,人与水火、草木、禽兽等万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义”,这使得人成为天下最为尊贵的物种。与上述人禽之辨中的“群”、“分”相比,“礼义”是人成其为人的根本。正因为有礼义,人类社会才“群而有分”,最终能达到“群居合一”的状态。而礼义,并非天地或自然界的其他事物所制定,正是由人根据自身社会的发展状况,发挥自身聪明才智所制定。换句话说是人使自身最为天下贵也,其在天下中的显赫地位,完全是自己赋予、造就的。
荀子在上述的人禽之辨中,通过区别与对比,无一例外都在表达同一观点,即人优于其他动物。人有群也,因此能役使其他动物;人有分也,因此确立上下尊卑;人有礼义,因此群而有分,最为天下贵也。在人禽对比中,荀子看到了人类的智慧与力量,高扬了人的主体性。
三、荀子“分”视角下的人的主体性的当代价值
在生产力极大提高、人的发展如此被重视、人的个性如此彰显的今天,产生于落后生产力状态下的荀子人的主体性思想是否还有价值?荀子思想中“分”、“辨”、“别”的观点能否融入现代社会?
(一)人的主体性:反对“己为物役”,反对人的异化
荀子思想包括着深刻的人的主体性思想,这在现代社会也具有很强的价值。尽管现代社会比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更重视人的地位与价值,但这一思想对于今天正陷入人性的扭曲与异化而不知的人们来说,依然不乏深刻的警示意义。在当代社会中,“消费异化”、“劳动异化”等等词语越来越频繁地充斥于我们的耳朵,人类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某些本应为我们服务的工具所支配。荀子在论述人的主体性思想时反对“己为物役”,可以说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看到了人的异化的萌芽,这也是他思想中极为独到和精妙的地方。为不使“己为物役”,荀子反对完全放任人的感性欲望,主张在“心”的指导下节制人的欲望,在满足正当欲望的基础上致力于人的自我完善。
当然,在现代社会中人的异化多种多样,原因也不尽相同。荀子作为两千年前的思想家,也不可能给出尽善尽美的方案。对于人的“主动异化”,例如消费异化这种由于人的无限欲望、无限逐物所造成的异化,其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但对于人的“被动异化”,例如人的“劳动异化”,这些受社会、受他人不得已的异化,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我们不可否认,荀子提出的人的主体性以及反对“己为物役”的观点,已闪耀着巨大的思想光芒。
(二)“分”背后的“和”与“中”
荀子强调人的主体性,但并不同于西方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的人的主体性。西方文艺复兴极大地解放了“人”,使“人”从“神”的统治中分离出来,但人与万物是对立的。荀子讲“天人相分”只是职分上的不同,并没有价值上、地位上的对立。相反,他强调二者要各尽其职,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可以说,荀子的“分”是以“和”为基础和目的。西方在启蒙运动前后的数百年中,要么极端、极度贬低人,要么极高、极度赞扬人,总是在两端徘徊,没有平衡感。[6]而荀子讲的人的主体性,是遵循中庸之道的人的主体性。人有自身的主体性,但这个主体性并没有被无限地抬高,它只是在人事中能够起到决定作用,而一旦超出这一范围,人的力量也是极其有限的。另外,荀子在论述天人关系中的人的主体性思想时,正是针对当时人们对天盲目崇拜,看不到自身力量的现状提出的,这一思想的提出,也在某种程度上使天人关系回归应有的相对平衡状态。
透露着“和”与“中”观点的荀子“分”的思想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它能够让我们更加辩证、客观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能够让我们更加辩证、客观地认识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当前中国生态文明的发展,新的发展理念的提出,“一带一路”的蓬勃推进,无不体现着中华文明中特有的“和”与“中”思想。积淀着丰富智慧的中华文明,是我们正确处理国内、国外各种关系的基础,也是中国梦的丰厚滋养。[6]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说:“避免人类自杀之路,在这一点上现在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备的,是两千年来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的中华民族。”独特思维体现在荀子思想上,便是这种保持张弛有度的人的主体性,以及其中的“和”与“中”的内涵。发扬这种独特性思维,也是我们弘扬文化自信的题中之义。
参考文献:
[1]吴树勤.礼学视野中的荀子人学——以“知通统类”为核心[M].山东:齐鲁书社,2007.
[2]孔繁.荀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储昭华.明分之道——从荀子看儒家文化与民主政道通融的可能性[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4]荀况.荀子[M].安小兰,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
[5]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M].武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6]叶小文.“中”“和”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N].人民日报,2017-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