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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道更需温情

2018-04-03■刘

法治新闻传播 2018年1期
关键词:公证处公证执业

■刘 言

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是2017年7月6日,周四下午2点多。即将入职中青报的我,乘坐在返京的列车上,无聊地刷着微信。

一条微信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我实习时采访过的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致诚公益的媒体群。“就在今年,我们接到了一个专门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恶劣案子,导致数十名老年人无家可归,我们需要媒体对此给予支持和关注!”这条微信写道。

看了律师发来的基本案情,我判断这个选题应当很有报道价值,提交给了报社全媒体协调中心主任吴湘韩。吴老师随即指派我采写这一选题。

7月27日,中青报与腾讯新闻合作的《“以房养老”骗局调查:老人价值700万元房子被以千元贱卖》《当老人被骗后》全媒体报道上线,取得了5000多万的阅读量。《南方周末》、澎湃、每日人物等媒体持续报道,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北京市司法局随即对涉事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行为开展核实、排查,涉案的方正公证处被停业整顿,主任被免职。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

这次报道让我意识到,法治报道更需温情与人性。

复杂的“以房养老”骗局

2017年7月7日,我致电致诚公益,从武婕律师处了解了案件的大致情况:骗子打着投资项目的名义骗取投资款,因老年人没有过多存款,便以“以房养老”的名义,将银主(借款人)介绍给老年人,老人向银主借款后把钱打给诈骗犯。骗子、“银主”利用老年人不懂法律,让老人签署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借款协议、委托书),同时又在公证处做了强制债权文书公证和委托买卖房屋公证。签订借款合同、打款、公证均在1到2天内完成。

而一两个月后,骗子不再给老年人投资红利,也不给“银主”还款。在老年人不知情的状况下,银主依照公证处所出具的买卖委托公证将老年人的房产变卖。变卖时,他们从来不通知老年人,当房子已经过户他人后,突然出现新的房主,将老年人强行清出房屋,物品全部被扔出。

周末,武律师发来了借款合同原件,令我产生了深深的疑惑:这份合同显失公平,在我看来就是冲着房子去的。而依照《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如果公证员告知了这份合同的法律意义,老人们会签吗?

带着疑惑,7月10日,我在位于丰台区的致诚律师楼里见到了二十多位老人及十余位子女。老人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或忧愁,或气愤,手里是厚厚的报案材料。

在此之前,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已经介绍了案件的几个疑点。一是涉案人员在不同的案件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可能这起案件中的中间人,在另一个案件中就是“银主”,或是出面买下房产的人。在个案中还出现了中间人和买房人系同一家公司股东的情况。二是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做公证的几位老人,尽管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背景完全不同,却对公证员相同的问题作出了完全一样的回答。

武婕律师坦言,当时老人们手里的证据,想通过官司把房要回来很难,也同样难以证明放款方和骗子同谋诈骗。9月7日,南方周末记者李在磊根据庭审中法院调取的银行资金流水发表的报道《谁在操纵房“诈”的人与钱》,更深层次地揭示了其中的关系。

事实上,这些老人当时手里现有的证据,也是经历了大半年的时间,一点一点从公证处要来的。起初公证处只给复印公证书,其他材料一律不给,老人的儿女们多次前往公证处索要,甚至搅闹,才分多次复印了公证笔录、公证申请书、送达回执等材料,个别的甚至还复制了公证录像。

当天的采访进行了一天。一位受害老人的女儿,大着肚子怀着二胎,哽咽着回忆起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天,老人在一旁也红着眼眶,倔强地一言不发。有的老人直到被赶出家门也不敢告诉儿女,拖着病体,学着从未学过的法律术语,艰难地维权。

随着对老人们的采访,一些疑惑慢慢解开,多名老人称,当时银主的中间人指着文件,让她在指定的地方签字,并没有给他们看文书的内容。签署后,他们也没有拿到这些文书。随即,公证申请书、公证书、公证笔录等材料上均落下了老人的字迹和手印。

7月14日,我跟随一位被骗老人及家属前往北京市国立公证处申请复印公证申请书、送达回执等,一如往常,被公证处负责人以“案卷还没调过来”为由推脱了。而报道发出后,8月12日,我陪另一案件的受害人去方正公证处复印材料时,当天就复印了几乎全套。

此后的几天,我从家属手里收集了一些相关的证据,同时尝试联系放款方,但没有联系上,报道发出后对此也颇为遗憾。将几方的证据、说法按法律关系梳理清楚后,我开始了报道的写作。

法治报道更需温情

这一案件的报道是中青报和腾讯合作完成的,在编辑的要求下分为两条线走:一个是案件本身来龙去脉的调查,偏向于文字;另一个是老人被骗房产后老无所归的困境,偏向于图片、视频。

尤为敬佩腾讯新闻的摄影记者赵赫廷老师,不辞辛苦地一家家地拍摄,真实地记录老人们的现实困境,作品非常有冲击力。我还记得,2017年7月22日深夜9点多,其他受害家属告知,70多岁的韩奶奶回到了自己被赶出的那个家,又一次被赶出来,赵老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捕捉了图像和视频素材。

7月27日,《“以房养老”骗局调查:老人价值700万元房子被以千元贱卖》的图文报道以及《当老人被骗后》H5报道上线,多角度呈现案件过程,获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一位受害老人的儿子评论道:“之前我和我父母因为其他投资、买保健品的事已经争执了十几年了。多少次为了挽回我父母在保健品、所谓投资等等这些方面的损失,我直接、间接放弃多少次升职、跳槽、发展的机会,卖了多少人情。当时我没有考虑自己的得失,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把爸妈的损失找回来!每解决完一次事,我的生活就要从头开始。老人总是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孩子,我是一点没从中感觉到一点好处,包括精神和经济。”

“看了这个报道,也许是和大家一起斗争的过程,也许是第一次听到我父亲后悔的语言和泪水,我稍微有一点点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的感觉。这拨新闻报道之后,不论是否打动千万观众,至少我被感动了,我还想为他们争取好一点的结果,再努一点力。”

报道发出后,许多同行老师联系我希望跟进采访。还有数十名类似案件的受骗老人找到报社,相当一部分人失去了唯一的住房,几乎都因公证问题维权无门。

在众多媒体的持续报道下,北京市司法局对涉事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行为开展核实、排查,涉案的方正公证处被停业整顿,主任被免职。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

2017年8月23日,中青报报道了北京市民高春河历时6年,迫使公证处撤销了为他患有痴呆的母亲违法作出的公证书。他希望,讲出自己的遭遇,能给这些受害人一些借鉴,也能让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违法公证给政府、公证机构公信力带来的损害,追究责任,完善制度,避免更多人陷入维权困境。

回想起来颇为惭愧地是,作为一名新记者,我仅仅将骗局的情况尽量客观地呈现出来,没有通过更多的观察和细节采访,借助文字更好地反映骗局背后的家庭和人性,也许这才是案件背后更值得人们深思的地方。南方周末滑璇老师的《房“诈”》、每日人物卫诗婕老师的《晚来浩劫:被骗走房子的老人们》在这方面都值得我学习。

正如一位朋友告诉我的:“报道页面里面的视频和音频和文字一起,勾勒出了故事的全貌。可是仔细一想,这些现代语言的表达方式,黑底白字的配色,复杂的翻页设置,不恰恰是老年人接触信息的壁垒么?”

想想也对,保健品推销小妹亲切的嘘寒问暖;儿女不在身边时,健友伙伴的几句话语;买菜路上街坊邻居的唠嗑;微信里五彩斑斓的分享信息;各种硕大的文字、标题党……这些信息对他们来说是舒服的,没有障碍的。当我们的沟通方式将老人们甩在了后面,就会有人趁虚而入。

面对老人,新闻报道的内容要更亲切些,阅读门槛要更低些。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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