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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近平关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与实践

2018-04-03樊跃发王树清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7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制度发展

樊跃发,王树清

(太原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人类关系的日益密切,社会的公平正义水平不仅成为反映当代社会和谐的主题,也成为衡量一个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推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系列重大的新举措新实践新方法,为积极促进全球秩序公正有序,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进一步促进中国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新动力,为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增添了新内容。

一、公平正义的释义及意义

公平的朴素含义是公允持平,指办事公道,不偏不倚;正义则意味着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非澄明、道义自彰。公平与正义虽各有内涵,但二者又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公平是正义的前提和体现,正义则是实现公平的保证。本文参照了《现代汉语大词典》(1999年版)中对公平正义的释义,即公正而不偏袒没有偏私,把公平正义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概念来论述。但要准确理解公平正义的含义,还必须从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等等角度来把握和认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的是必须结合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的价值目标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主张和奋斗目标。面对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这一中国近代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社会公平正义从此有了坚实的政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坚定共产主义的信仰,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三大改造”,通过变革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公平正义的权利。毛泽东高度重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践行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既反对平均主义,又反对过分悬殊。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了以共同富裕为价值取向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1],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纳入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之中,体现了我国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方向。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江泽民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的越多,人民的生活就会越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2]。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以物质文化生活的提升为手段来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3]明确将公平正义纳入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以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党的核心价值去追求,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满足感与获得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有序,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向了历史新高度。

(二)推动公平正义顺应了世界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客观要求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也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基本价值理念。人类对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和探索的奋进步伐从未停歇,不惧风雨,始终昂扬向前奋然前行。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发展,世界各国的关系日益紧密,但也面临着许多共同的安全与发展问题,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单边主义对国际秩序的冲击破坏日益突出,需要各国平等相待、团结协作,共同应对挑战。当前,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正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声音和普遍愿望,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是达成这一目标的重要条件,这也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中国是维护世界公平正义的主要倡导者和实践者,一向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肯定和普遍认同。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举办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向全世界宣示了保卫二战胜利成果、维护国际公平正义、防止历史悲剧重演的坚强决心与责任担当。

(三)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基本遵循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推进各方面的改革,就需要解决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和住房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热点问题,而这些都与社会的公平正义息息相关。因此,党中央提出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表明了新形势下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对社会各阶层关系有协调作用,也对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有引领作用。因此,必须把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更加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解决有损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正确把握和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在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框架

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中具有价值导向的内容,是引领其整个科学思想体系的重要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制度建设和公正司法等方面,为我们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指明了方向。

首先,经济发展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4]5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须具备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没有充足雄厚的物质条件为依托,公平正义也只能是低层次和低水平的公平正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处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与此相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5]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一些不公平、不正义现象。目前,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多样,在拥有高水平的物质文化生活基础上,增强了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对党和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仍然任重道远。其中,发展仍然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而在内涵多样化的发展中,经济发展是固本强基工程,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逐步提升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与能力,同时只有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每个公民的权益,使全体人民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多更好地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才能真正促进和实现发展目标。

其次,深化改革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动力源泉。“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4]5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进行全方位多领域的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并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改革既要为发展增添新动力,又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4]5在此需要特别强调,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难啃的硬骨头”还相当多,我们必须有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去面对各种改革难题,坚决扫除各方面体制机制的障碍,使我们的制度和体制机制向着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

再次,制度建设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制度是要求所有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具有稳定性、根本性、长远性的特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和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创造了根本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5]社会公平正义的成果需要制度建设来维护和保障。要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通过建立相应的具体制度体制,将公平正义理念凝结在制度体制之中,以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要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些已有的制度体制,积极制定和创立一些新的制度来规范和处理新出现的事物和问题。在制度改革中要合理规划改革路线图,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使制度改革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通过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推进制度建设中,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制度能够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保证其享有平等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还从促进国际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当利益出发,提出积极变革全球不公正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构建以联合国为主导、主权国家为主体的多元协同治理新模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最后,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纷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6]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公正司法的重要地位和功能,科学指明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原则、重点。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核心部分,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总开关。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裁决者,起着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作用。公正裁判又是司法的重心,它不仅使人民在每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是对社会公正的一个重大推动和引领。司法公正有利于社会公正,而司法不公则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戕害。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谈到如同河流遭受了污染,整片流域都会受到牵连一样,司法不公对公平正义的毁坏会祸及全社会,其不仅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法治公信,甚至会使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完全丧失信心。如果罪恶不受惩处、正义无法伸张,那将会是一个难以想象的混乱世界。

另外,习近平还从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阐释公平正义理念之意义。他说:“义,反映的是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这个世界上一部分人过得很好,一部分人过得很不好,不是个好现象,真正的快乐幸福是大家共同快乐幸福。我们希望全世界共同发展,特别是希望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7]这说明中国人民所渴求的公平正义与世界人民所希冀的公平正义是息息相关的,中国梦也是世界梦,二者具有内在的价值包容性与价值互通性。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是所有人共同发展、共同追求平等权利的美好愿望。只有全世界共同发展、平等发展,人类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三、习近平践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多管齐下,推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因篇幅有限,在此仅列几大举措予以说明。

第一,调整社会收入分配结构。收入分配改革既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式,又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政府、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积极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地区、行业贫富差距。随着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断增加,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渐扩大。税收调节力度加大,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建立,多渠道增加了居民收入。近几年,政府连续提高企业退休金水平,是党和政府对“分配正义”践行的一个生动的实例。

第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简政放权,就是指精简政府机构,减少、简化政府在各种经济活动中的权力,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简政放权的实质就是限制和约束权力,让市场发挥活力,这对于遏制腐败、规范权力有序运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幅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依法决策程序,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推进税费改革,简化办事手续环节,降低经济社会运行的制度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2017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近3年我国营商便利度在全球排名提升了18位。同时,简政放权也维护了人们的权利。因为公平正义总是与权利联系在一起,如果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所谓公平正义就是一句空话。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注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理好。说到底,简政放权是为了更好地创新和强化社会管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从而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开展的“减证便民”行动,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切实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

第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民生工程正惠及全体人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首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让13多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中西部和农村教育。2015年通过第一个乡村教师队伍支持计划,大力发展乡村教育,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发展,逐渐消除区域教育不均衡问题,让每个人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免费午餐”的国家工程——每位学生每天补助4元,已经惠及全国多数农村学生。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免除学杂费首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进而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人口的子女可以享受高质量教育。其次,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我国原有的养老金“双轨制”,把政治上理应平等的公民,人为地分为两种类型,造成了实质和形式上的不平等。现在国务院要将两种养老金制度“并轨”,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行统一的养老金制度,同样体现了党和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所作的努力。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将常住人口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让他们享受到义务教育的保障。2014年7月31日,国务院公布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二元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逐步淡化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区别,使全体人民以统一的身份行使各项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利民的工程,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并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8]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是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实践中大力推行法治中国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9]。他要求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推进全民普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使公平正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构建公正司法长效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司法更公正、更高效、更权威。为此,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实施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权责分明,失职问责,违法必究,让人民监督权力,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培养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忠诚。通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强化被任命人员依法执政的理念,增加其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第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腐败是社会的毒瘤,腐败的存在和蔓延是一个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不正义。党和政府的坚决反腐,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坚持和维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举反腐旗帜,提出“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反腐“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反腐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增强和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10]这“两个没有变”,掷地有声,鼓舞人心,彰显了党中央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让全党同志对赢得这场斗争充满了信心,让全国人民对我们党能够管好党、治好党也充满了信心。2016年召开的G20杭州峰会,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3个重要文件,表明了党中央对外逃腐败人员、外流腐败资产一追到底的决心。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进程中,中央纪委先后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在当今信息时代,要预防和减少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在国际范围维护公平正义。习近平维护公平正义的行动举措不仅表现在国内,而且在国际方面也历历可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推进,世界各国的发展关系日益密切,中国与世界已成为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在国际范围维护公平正义,也有利于促进在国内维护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构想和措施,在国际范围内推动维护实现公平正义。一是提出“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时代要求和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把我国发展同沿线国家发展结合起来,使沿途几十个发展中国家、几十亿人口从中受益,并带动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这将极大地改变世界收入分配的格局。2012年到2016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中国企业已经在20多个国家建设56个经贸区,为有关国家创造近11亿美元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9个项目提供17亿美元贷款,丝路资金达40亿美元。”[11]510二是积极促进与“金砖国家”的合作与发展。中国不仅是“金砖国家”的积极参与者,更是“金砖”合作伙伴的积极推行者。设立首期5亿元人民币金砖国家经济技术合作交流计划,向新开发银行项目准备基金出资400万美元等[11]491,促进了“金砖国家”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有力地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全球的经济增长,为实现国际范围的公平正义作出了贡献。三是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格局,推进各国经济全方位互联互通和良性互动,减少全球发展不平等、不平衡现象,使各国人民公平享有世界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利益。四是积极实施国际援助。我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施以各种支持,充分展示了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怀。中国援助肯尼亚搭建的蒙内铁路,进一步完善了东非铁路网,增加了东非国家的运力,推进了东非地区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建设,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在其他国家遭遇到重大灾害时也迅速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如2015年,中国国际救援队赴尼泊尔实施国际人道主义救援;2017年,中国还向肯尼亚提供紧急人道主义粮食援助,以解肯尼亚旱灾地区民众的燃眉之急。

综上所述,习近平关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基础,蕴含着深刻的价值意义,折射出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捍卫世界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习近平关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以实际行动展现中国在维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所作出的巨大努力与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指导意义,这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激发社会活力,凝聚民族意志;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有利于全球范围内公平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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