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涉黑案件线索收集的途径研究
2018-04-03张虎
张 虎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侦查系,合肥,230031
当前,整个中国正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风暴,要想获得这场战争的胜利,就要深刻认识到此类案件对社会形成非法控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所在[1],对涉黑案件的侦查研究要立足于侦查实战,给扫黑除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与技术支持。目前,涉黑专案侦查中主要存在“被动启动难、集中抓捕难、缴财打伞难、审讯取证难、检法协调难、队伍管理难”等几个方面的难题,启动涉黑案件侦查顺利实施的关键是线索收集。本文就如何启动涉黑案件侦查的线索收集进行分析研究,使扫黑除恶案件侦办能够依法有效开展。
1 涉黑犯罪的危害性及应对策略
1.1 危害性
在反腐斗争“打虎”取得压倒性胜利之时,要将目光转向基层百姓深恶痛绝的“苍蝇”式腐败,而这些“苍蝇”往往就是黑恶势力的衍生品。涉黑犯罪人员需要为自己的违法活动进行伪装,获取合法的外衣来壮大其组织,就需要借助腐败分子手中的权力[2]。如不及时扫除这些黑恶势力,任由其和腐败分子勾结,势必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定,关系到百姓疾苦,关系到国家存亡。
1.2 应对策略
经过多年对黑恶案件的研究,决策层认识到只有开展一场全社会的扫黑除恶战争才是最好的应对策略。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高度重视,多次指示要除恶务尽。全社会也都清醒地认识到,要想巩固改革开放成果,让最广大基层百姓有获得感,就必须开展一场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不唤醒民众、不全社会参与,就不可能取得这场战争的彻底胜利。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管理体制还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还存在着滋生黑恶犯罪土壤的社会环境。黑恶犯罪从各方面严重影响了社会政治、经济和文明建设,因此,扫黑除恶就成为了巩固国家政权,保护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社会要对打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同时,为彻底打赢这场战争,公安机关要认真研究涉黑案件的特点,着力加强涉黑案件侦查中难点问题的研究,做好扫黑除恶的充分准备。
2 涉黑案件侦查的启动方式
通常涉黑专案侦查启动方式是指案件的缘起,即因为何种原因展开案件侦查。实际工作中主要有两种启动方式。
2.1 被动应战型
“遭遇战”即不期而遇、被动应战,这是涉黑案件侦查中最不愿意遇到的。当某地突然发生恶性案件,或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时,各级领导批示“要快速彻查此案”,公安机关被动迎战,组建打黑队仓促上阵,临时组建专案组。由于前期对该涉黑案件中涉案人线索收集少,只能通过公开抓捕后对犯罪嫌疑人审讯进行面对面较量,期间还时常有隐藏在公安内部的“保护伞”在暗中通风报信,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2.2 主动伏击型
这是最能发挥公安机关侦查长处的“伏击战”,又称“阵地战”,是对涉黑案件精准主动打击的模式,即通过长期对所辖区域的各种涉黑线索的收集、研判,充分掌握案件信息,通过对灰色人群的管控,发现案件线索及隐案,积极侦控经营、主动出击、调兵遣将、以逸待劳,捕捉最佳战机,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涉黑案件侦查就要善于运用这种精准主动的模式,在侦查实践中,要善于收集各类涉黑犯罪线索,要认识到案件侦查中线索获取是主动迎战的有力保证,认真研究涉黑案件线索的收集途径和方法是侦破此类案件的敲门砖。
3 涉黑案件线索收集途径及方法
3.1 通过对黑恶势力的高危人群控制收集线索
黑恶势力高危人群的分布和犯罪方式随着各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也有了一些新变化。一些黑恶头目为逃避打击,从“前台”逐渐转为“幕后”遥控指挥,并且不直接参与犯罪,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也逐渐摒弃公开暴力手段,转而采取言语恐吓、电话滋扰、“摆队形”等“软暴力”来达到目的,如经常采取“跟、贴、靠”等滋扰手段,以达到非法牟利目的。黑恶势力中的马仔“高危人群”大多是“吃社会饭”的灰色人物,三五成群,不务正业,有学不上,游手好闲,昼伏夜出,有家不归,不学无术,崇尚江湖,争强好斗,胆大妄为,不计后果,混迹网吧、桑拿、歌厅、酒吧、游戏厅等场所,各地都有俗称,如在合肥称为“小屁精”,还有的被群众称为“村霸”“乡霸”“街霸”“肉霸”“鱼霸”“煤霸”等。通过对这些人的管控,往往会发现涉黑案件的重要线索,也为当地的治安管控提供情报信息,但对这些黑恶势力的打击不能等待其坐大成势[3],要及早予以打击处理。
3.2 通过黑恶势力的分布范围研判收集线索
对黑恶势力分布范围的研究是“案件启动”的关键。黑恶势力以地缘、血缘、同学、同姓、同乡等关系为纽带纠集在一起,“互惠互利”,形成了一种犯罪利益同盟,呈现出“四多”特点:团伙成员多,社会闲散人员多,青少年多,前科人员多。主要活跃在各种专业批发市场和垄断黄赌毒灰色地下行业场所,同时,还要密切关注腐败高危行业人群。
3.2.1 从已发刑事案件中收集线索
黑恶势力主要涉及妨害公务、群体性事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9类刑事案件和涉枪、涉黄、涉赌、涉毒的违法行为。这些犯罪主要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据统计,全国被打掉的涉黑团伙60%涉及黄赌毒,44%拥有枪支,有这些违法犯罪前科的往往都是黑恶犯罪的高危人群。
3.2.2 从易敛财行业中收集线索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推动下,一些黑恶势力为攫取更多的非法利益,除了通过贩毒、走私、开办赌场等犯罪形式敛财外,还逐步渗透到休闲场所、餐饮业、建筑、运输、能源等经济领域,呈现出黑恶势力产业化、“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发展趋势。对社会的危害不仅集中在某些方面、某个领域,而是更为广泛,涉及多个层面。如2012年判决的某涉黑团伙,起初以“看赌场”起家,后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手段,逐步垄断了当地的其他行业,很短时间内就非法敛取大量钱财,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市场秩序。另外,还有很多是通过欺行霸市、发放高利贷等传统方式聚敛财物[4]。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地区,主要寄生在科技含量较低、资金投入较少、亏本风险较小、产出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领域。其主要采取“蛇吞象”方法巧取豪夺,入主其他企业,如在招投标和开工建设中“摆场架势”,往建筑工地送混凝土和沙石料,插手旧城改造和重点工程,承建道路建设、暴力拆迁、土方、绿化附属工程,垄断经营物流市场,控制客运和货运班线,开设典当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调查公司、追债要债,经营地下赌场,开设电玩城、安放老虎机、投币机,给茶楼、迪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看场护院,控制歌厅、浴场、美容院里的“小姐”,掌控毒品市场供应渠道,给夜市摊点、歌厅、酒吧专供酒水饮料,在街道社区中出面调处案外纠纷,霸占公共资源、违规收取停车费用等。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主要寄生在自然资源较为集中,容易被宗族势力把持的行业或领域。其多分布在工程建设、矿产开采、渔港码头、水产养殖、禽畜批发屠宰、农资和农产品批发等行业和市场。在城乡接合部,主要表现为垄断交通运输、废品回收和餐饮、娱乐行业。其特点主要有: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组成团伙,具有很强的组织性;以“为民代言”为幌子谋求自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以暴力方式公然对抗政府,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各地都有一些“大佬”完成了原始积累,漂白了身份,这些人都是涉黑案件启动的重要“线索”。
3.3 通过警察常规工作收集线索
研究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线索不难发现,其既具有公开性又具有隐蔽性。所谓公开性,是指黑恶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对一定的区域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其行为是公开实施,为社会公众所知悉,案件情况众所周知。所谓隐蔽性,是指对犯罪事实被害人、知情人敢怒不敢言,或者被害人或证人本身也是涉黑的灰色人员,不敢或不愿向公安机关检举、作证,形成了线索的隐蔽性。这使得侦查人员获取涉黑犯罪线索的难度加大,民警要在日常工作中对涉黑案件线索注意发现与收集,其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3.3.1 通过对黑恶犯罪案件串并收集线索
对黑恶类犯罪案件的串并,要利用好涉黑涉恶情报研判系统。在日常管理中,通过涉黑涉恶情报研判系统的研判,对已经获取的各类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研判,分析串并相关案件,为外线侦查提供信息,指明方向[5]。自动抽取协同办公系统已立案或查处的黑恶犯罪团伙经常涉及的9类案件信息,自动串并、研判,特别是跨区域的案件,达到2人2起案件以上立即报警,再综合情报研判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串并。
3.3.2 通过與情动态及网络动向收集线索
通过互联网对涉案人员和相关案件进行关键词搜索,查看本地论坛的网民对涉案人员和相关案件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评价,如妨碍公务或群体性事件等。而网络黑社会同一般意义上的“黑社会”差别很大,其具有基本动机的谋利性、对施加对象的伤害性、性质和地位的模糊性和同客户关系的契约互惠性等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6]。对这类新型的犯罪形式在涉黑案件侦查中不能掉以轻心,要研究其特点,掌握其规律,认清其面目,关注其危害性。无论是“网络水军”,还是“人肉搜索”等,只要触及犯罪,就要严厉打击。
3.3.3 通过回访涉黑案件受害群众收集线索
涉黑犯罪有一个特点就是部分受害老百姓慑于黑恶势力淫威,敢怒不敢言,不敢报案,有的报案后迫于压力又要求撤案,违心接受所谓的调解、降格处理等。这些群众往往掌握了大量的有效涉黑证据,在日常工作中只有取得群众信任,秘密取证才能获取真实信息。要与黑恶势力经常侵扰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对接,为其解除后顾之忧,经常性地到访座谈,才能够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3.3.4 通过布建特情耳目收集线索
在辖区各行业内布建特情耳目,是获取各类信息的有效途径,是确保涉黑专案的线索获取和案件侦破过程中证据获取的重要渠道和秘密手段。
3.3.5 通过社区民警常规工作收集线索
社区民警对辖区黑恶犯罪的高危人群的“底数”掌握较多。要充分利用社区民警常规性治安管理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侧重点地收集辖区内的涉黑案件信息。这样的基础工作,通常不会对涉黑犯罪人员有很大触动,可以长期收集犯罪信息与证据。另外,还要多关注辖区内有利益争夺的焦点行业,准确摸清经营者的背景,查明正在赚钱的行业易手原因,这些往往隐含了涉黑犯罪的影子。对这些信息的收集整理,也同样是社区民警做好基层警务工作的抓手。同时,公安机关也要通过其他方式多渠道获取信息、舆情、社情,多造访社区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获取关联信息,精心研判,查证涉黑犯罪线索[7]。
4 结 语
社会发展到今天,要正视涉黑案件的发生,竞争社会所重视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这已成为黑社会的内在驱动力[8]。在涉黑案件的侦查中,打好主动进攻的“伏击战”,通过对黑恶势力的高危人群、分布范围、滋生土壤、犯罪形式等进行梳理研究,发现涉黑案件的线索,使涉黑案件在侦查起步阶段有个良好开端,同时,这些线索也为侦查的下一步情报信息研判提供依据,为涉黑案件侦查中其他难点的解决提供先决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拓展收集线索的思路,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认真研究新的收集线索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