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促进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思考
2018-04-03秦婷
秦 婷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工运理论研究所,天津 300380)
当前,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程度逐渐加深,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同时压力增大。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国家战略举措。在化解产能过程中,企业会出现大量转岗再就业人员,如果这些人员未能顺利安置实现再就业,就会造成劳动力资源浪费,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工会是党领导下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依法维护职工权益。面对再就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工会的职能作用,保障职工的就业权利,保持职工的劳动热情,更加充分地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是工会面临的新的问题和挑战。工会促进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再就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会参与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现状
(一)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就业现状
化解过剩产能是有效淘汰重污染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能行业竞争实力的重要路径。但是,化解过剩产能必须会导致大量职工的转岗和再就业。当前,供给侧改革在就业领域所产生的近千万劳动力转移,是改革中难以避免的副作用,必然会影响到产能过剩行业就业的稳定性。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持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优质供给、实现供需平衡的同时,要做好去产能行业职工就业安置工作。这对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助推生产动力、预防失业风险、稳固就业形式、保障职工底线具有重要作用。
近五年来,我国化解过剩产能与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稳步推进,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的去产能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我国退出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超额完成年度减能目标任务;2017年,钢铁产能再压减5000万吨,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实现煤炭总量、区域、品种和需求基本平衡。同时,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达5000万千瓦以上。截至2017年末,全国已安置分流职工110多万人,超过应安置职工的60%[1]。
但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职工下岗和再就业问题仍然非常严重。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测算,到2017年河北省缩减钢铁产能涉及近两千家钢铁企业,压减过剩产能流失约100万个岗位,其中引致性失业人员达到42.6万人,间接流失岗位约60万个[2]。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对全省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调查数据,全省41个重点工业行业中产能过剩普遍存在。这些产能过剩行业涉及职工人数304万,其中显著产能过剩行业涉及职工人数234.3万,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人数的71.3%[3]。因此,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如果不能将引致性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妥善解决,不仅会给失业人员带来消极影响,更会影响社会稳定,进而带来连锁不良反应。
(二)工会参与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再就业工作内容
面对传统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和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应该首当其冲站在解决困难的第一线,积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履行法定职责,落实维权保障性工作,深入开展再就业培训性工作,加强宣教引导性工作,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攻坚克难,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当前工会参与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再就业的主要工作有:
1.侧重维权保障性工作
结合当前供给侧改革的工作实际,工会应加强保障性工作,形成内外联动协调的工作体系。工会组织内部的保障工作部门与劳动关系部、基层组织部和经济技术部联动配合工作。在企业减产脱困之时,首要关注的就是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活保障。一是以保工资、保社会保险为重点。面对失业人员,工会严格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关于在化解过剩产能中维护好职工队伍稳定的提案》等法律政策,督促企业不拖欠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履行社会责任。二是以救助困难职工为重点,做好帮扶困难群众的工作。工会组织需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家庭,了解职工亟需解决的问题,特别关注困难职工的利益诉求,积极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2.侧重再就业培训和失业预警工作
面对产能过剩的形势,首先,工会组织要帮助失业人员更新劳动技能,在困境中寻找机遇。一方面对从事原行业工作的职工提升培训层次,使其获得更高的技能水平认证,提高劳动技能,胜任行业岗位新要求,打通再就业路径;另一方面,对转行再就业职工,主要侧重于培训当前劳动力缺口行业的技能,做到按需施教、因能而教。开展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快餐式”培训。其次,工会组织要投身到失业预警机制的建设工作中。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完善失业统计制度,加强失业调控,对失业问题实施预防调节,以有效应对较大规模失业。
3.侧重宣教引导性工作
实现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不断推进产业结构性改革,化解传统行业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是我国现阶段的战略性举措。工会要加强再就业政策方面的宣传力度和强度:一方面,向职工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另一方面,详细解读政策内容,结合调查研究情况,对产能过剩行业的就业前景进行合理预期。对改革中的具体性、流程性措施以及职工群众关注度高、易产生疑问和误解的问题进行解释,从而使职工在改革进程中能够增强安全感、使命感、责任感,树立再就业的积极性和信心。
二、工会在促进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再就业工作中的困难
(一)维护职工再就业权益与工会再就业工作独立性缺失的矛盾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但落实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再就业工作时,工会工作往往以组织管控为前提,以协调配合党委和政府工作为主要内容。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工会组织面对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多以通知、传达的方式开展再就业工作,如此展开的再就业与职工所需、市场所需往往难以匹配。第二,工会组织面对化解过剩产能所致的引致性失业,维护职工群众权益往往主要依靠同级党委和政府支撑的行政权力。
产业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固然十分必要,但对引致性失业的职工群众来说,其最关心和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他们中有一大部分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难以胜任专业性强的工作。他们的收入是整个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一旦失去唯一的收入来源,这个家庭将陷入困境。调查显示,涉及到化解产能过剩的企业中,四十岁以上的职工所占比例接近五成,高中以下学历的占八成,超过十年工龄的占四成。而通常情况下,这三类职工的转岗转业意愿最弱,转岗转业难度最大。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工会再就业工作需要的是深入基层,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直达职工所需。
(二)再就业人员数量的增加与现实劳动力需求之间的矛盾
按照国家“十三五”统筹规划和发改委《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要综合考虑供需平衡的因素,科学确定和实施去产能任务,细化措施方案,落实奖补资金,妥善安置职工。按照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的各项程序,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采取多种手段,在职工转岗转行业过程中降低失业率。
辽宁、河北等结构性产能过剩的省份,多年来存在着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却供给不足的问题。例如,机床企业,大连机床和沈阳机床是目前世界最大的机床生产商,但其支柱产品多是中低档数控机床,这类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已近于饱和。与之相反的本钢,其生产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量已连续五年稳居全国首位,先进产能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3]。低端产品产能过剩与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并存,究其深层原因就是,高端技术人才短缺而基础性技术工人饱和。
工会在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中,往往侧重于通过政策宣传与落实、优化就业环境来促进再就业工作。例如,各省市各级工会组织都将每年的“春风行动”“春送岗位”作为再就业工作的主要途径,并借助“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本地区的职工再就业工作[4]。但从“多方开辟职工安置途径,努力做到职工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层面考虑,单纯实现再就业职工数量上的增长与现实劳动力需求结构仍有偏差。
(三)单纯宣教引导性工作与心理疏导需求的矛盾
保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化解产能过剩,要在充分尊重和保障职工主体地位,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参与的基础上开展结构性改革。实现产能落后企业的关停并转,直接影响职工的就业稳定,职工拿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甚至要面临失业,正常生活被打破,往往容易出现情绪不满和消极心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是单纯从政策角度出发,宣传国家整体规划与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以主人翁意识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配合改革,势必不能充分引导职工的心理状态。
据失业人员心理调查数据统计,被调查人员中85%的人都对下岗分流感到压力大、有失落感、不满和无奈,对失业问题觉得无关紧要的只占10%[2]。由此可见,绝大多数职工认为非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是一个难以接受的现实。因此,工会组织在开展政策宣教工作的过程中,对职工的心理疏导问题不可忽视。
三、工会促进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发挥维权职责
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对完善维护职工权益制度和机制问题做了具体安排,提出要密切关注化解产能过剩进程中职工权益保障情况,重视困难职工关注关切的民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帮扶[5]。工会组织参与职工再就业工作不仅有政策支持,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工会法》总则第六条规定了工会的维护职能,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因此,面对因产能过剩而引致的失业问题,工会的首要工作就是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推进供给侧改革顺利进行。结合各地职工再就业工作的经验,工会要从两方面展开工作: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维权观。工会要从根源上维护职工的就业权利,在职能发挥中设身处地考虑职工群众的具体权益,细致解答职工诉求,将被动承接转为主动作为。企业关停并转涉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工会组织应监管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确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即便企业主体消亡,也同样应依照法律首先支付经济补偿,支付职工在岗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并在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工作后方可解除劳动关系。
其次,树立关注民生的维权观。要能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克服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所带来的程序上的束缚,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实现源头参与。对分流安置等与职工切实利益相关的事务,工会必须组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督促企业执行有关规定,以确保职工平稳过渡。同时由于职工诉求各异,工会应开阔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及时满足职工在再就业方面的合理诉求。同时,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构建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商平台,依法就化解产能、转岗转业、再就业问题落实民主管理制度,针对裁员和职工分流安置问题,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
(二)开展教育培训,扶持创业,带动再就业
“十三五”规划指出: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首先,增强紧缺岗位教育培训,化争岗位为选岗位。工会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做好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的专业培训。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密切关注失业和再就业存在困难的职工,为这类人群提供培训机会、创业指导等就业服务,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例如,北京市各区工会通过市总工会职工大学,与系统工会共同对产能调整后职工技能资质的提升开展联合培训。全国各省市工会也加强与职业教育院校合作,做好职工技能提升工作。2016年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为65万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帮助206万人成功就业。2017年全国总工会举行“就业创业援助月”等多项服务活动,已提供就业服务657万人次,组织职业技能培训68万人次,开展微课等多元形式的互联网职业培训,为经济困难地区职工的就业指导提供便捷通道[6]。
其次,积极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就业理念,引导教育失业职工树立创业、创新的信心。同时,对专业帮扶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鼓励职工结合自身实情,发挥自身专长,学习新的技术,投身到创业、创新的实践中。例如,河北省邢台市在去产能过程中,钢铁等多个传统行业的大量职工面临着失业、转岗问题。为此,市总工会开展就业创业专项行动,以“工会小额贷款”为抓手,变“输血式”帮扶为“造血式”服务,成立了邢台市总工会“就业创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选择试点县区与农商银行合作,采用小额贷款全额贴息的方式,扶持了60个创业项目,帮助了一批困难职工通过创业获取稳定性收入[7]。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鼓励再就业
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企业,职工所承担的不仅是显性的经济收入受影响,而且更有心理上隐性的压力。东北地区下岗职工的访谈调查显示:一方面,绝大多数职工内心极度忧虑、苦闷,由于家庭负担重、自身素质能力低,尽管内心十分渴望实现再就业,但对于再次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却始终缺乏信心和勇气。另一方面,由于之前所在企业为国企,福利待遇好、工作稳定,使得这些人员失业后对再就业的目标单位选择也趋向于大企业[3]。因此,工会应帮助失业人员重新树立再就业观念。
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工会应加强对分流职工的情感教育。扶持再就业工作不是简单的一纸聘书,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工会要配合政府与企业收集第一手信息资料,主动及时了解失业人员数量、特征、现状、就业意愿、再就业渠道等情况,为政府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失业人员信息收集、统计、共享和监控等一系列配套机制,对失业人员的变动趋势和再就业走向进行及时的跟踪和监控,定期向失业人员发布行业外部的再就业信息,为失业人员在行业外部实现再就业提供信息支持。同时,引导职工改变旧观念,认清再就业形势,树立乐观心态,利用政府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积极进行再就业。要为他们掌握专业技能,顺利找到新的就业岗位,提供便利条件和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