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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太宗时期农民政策的内在悖论
——兼论当时农民问题解决的局限性

2018-04-03刘玉峰冯雨晴

关键词:旧唐书贞观资治通鉴

刘玉峰 冯雨晴

唐代农民问题研究作为唐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已有近百年的研究史,中外学界对唐代农民生活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农民经济形态、农民阶级构成、逃户、客户、括户以及中晚唐农战史,进行了长期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留有进一步探讨的充足空间,如关于唐王朝农民政策制定、调控及执行的研究就缺乏有唐一代的贯通性,除对武周至玄宗时期逃户、括户政策及其调控取得突出成绩外,对武周以前和玄宗之后农民政策的探讨就明显不足。笔者对此撰有专文加以述评*刘玉峰:《唐代农民问题研究学术史述评》,《山东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第152-160页。。本文即基于已有述评,专论唐高祖和唐太宗在位时期的农民政策。

唐高祖和唐太宗在位期间的初唐时期,是唐王朝创建、巩固和初步开疆拓土的时期。挖掘梳理有关史料会发现,这一时期唐王朝的农民政策既有对于农户和农民的安抚培植,也有对于农户和农民的控制役使。两个方面相互矛盾冲突,却又一齐共同构成王朝国家的农民政策,并使得农民政策具有明显的内在悖论。这种政策的内在悖论,决定了当时农民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必然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以下详为论述,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对农户和农民的安抚培植

对于农户和农民的安抚培植,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实施,具体开展。

(一)不断颁布大赦诏敕,派遣安抚使、赈恤使等,缓解社会氛围,缓和社会矛盾,对农户和农民给复赈济。

武德元年(618)五月甲子,隋亡唐兴,高祖李渊即皇帝位于长安太极殿,颁布登基改元大赦诏,宣布即位以前,除“子杀父、奴杀主,不在赦限”外,其他“罪无轻重,已发露未发露,皆赦除之”,“百官及庶人赐爵一级,义师所行之处给复三年,自余给复一年。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旌表门闾;孝悌力田,鳏寡孤独,量加赈恤”[注]《全唐文》卷1《改元大赦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20页。,着手在全国范围内缓解自隋末动荡以来紧张的社会氛围,缓和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其用意之一在于通过免除赋税和旌表赈恤来慰抚怀柔以农民为主体的庶民百姓。同年十月,诏命右翊卫大将军、淮安王李神通为“山东道安抚大使”,对西起赵、魏二州,东至海岱的地域广阔的山东地区进行安抚,重点对“罹兵革之灾”的“惵惵黔首”进行“宣风布教”和“柔服招携”[注]《全唐文》卷1《遣淮安王神通安抚山东诏》,第23页。,派遣安抚使宣慰黔首百姓,争取民心归附。

武德二年(619)二月,颁布大赦诏,对并、浩、石、介等州犯辟罪以下的“已发觉系囚见徒,悉从原放”,缓和“汾晋之地,王迹所基”的河东地区的阶级矛盾[注]《全唐文》卷1《大赦并浩等州诏》,第23页。。闰二月,诏命皇太子李建成巡行京城侧近诸县,秦王李世民巡行京城以东,右仆射裴寂巡行京城以西,要求“诣彼闾阎,见其耆老,观省风俗,廉察吏民,乏绝之徒,量加赈给。如有冤滞,并为申理。高年疾病,就致束帛”,做到“宜加存问,救其疾苦”[注]《全唐文》卷1《遣太子建成等巡畿甸诏》,第24页。,在京畿地区实施社会安抚,特别是安抚乡里社会。同年五月,河西之地归唐,颁特赦河西凉州、甘州等九州诏,宣布“罪无轻重,已发系囚见徒,悉从原免”,“有恶言不顺,及邪谋惑计者,并从洗涤,一无所问”,旨在“绥静氓黎”,安抚“元元之民”[注]《全唐文》卷1《曲赦凉甘等九州诏》,第24页。,并任命黄门侍郎杨恭仁出使河西,负责诏书的具体落实[注]《资治通鉴》卷187武德二年五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标点本,第5856页。。

武德三年(620)二月,颁诏令秦州总管、酂国公李轨和御史大夫、滑国公李无逸“为益州道安抚大使”,前往益州“宣扬朝典,进擢廉平。贬黜苛暴,申理冤滞。孝弟贞节,表其门闾。鳏寡孤独,量加赡恤”,重点安抚“隋末丧乱”的“流寓之民”[注]《全唐文》卷2《遣使安抚益州诏》,第27页。。同年六月,击败河东刘武周、宋金刚,颁诏宣布河东晋、潞、隰、并四州之内,“被刘武周、宋金刚等所诖误者,罪无轻重,皆赦除之。各令复业,一无所问”[注]《全唐文》卷2《赦晋潞等州诏》,第28页。,旨在恢复当地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同年九月,“给复陕、鼎、熊、谷四州二年”[注]《新唐书》卷1《高祖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1页。,即免除四州农民两年的赋税。

武德四年(621)五月,平定河北窦建德,颁诏宣布武德四年五月八日以前,山东诸州为窦建德诖误者,“皆赦其罪”,并派遣太子左庶子郑善果为“山东道抚慰大使”,对山东诸州“存问民俗,宣布朝章”,“其有率众全城因机立效者,量其功绩,就加职任,奇才异行,随事旌擢”[注]《全唐文》卷2《平窦建德大赦诏》,第30页。。六月,平定洛阳王世充,宣布河南诸州为王世充所诖误者,“皆赦其罪”,“若有率其部众保城邑,因事立功以归朝化者,量其效绩,就加职任。奇才异行,随事旌擢,鳏寡孤独,以时恤理”[注]《全唐文》卷2《赦河南诸州诏》,第30页。。七月甲子,秦王李世民俘虏王世充献于太庙,丁卯,颁大赦诏,宣布“天下民庶,给复一年。其陕、鼎、函、虢、虞、芮六州,供转输之费,幽州管内,久隔寇戎,给复二年。身死王事,量加褒赠”,“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所在详列,旌表门闾。奇才异行,随状荐举,高年惸独,量加赡恤”[注]《全唐文》卷2《平王世充大赦诏》,第31页。。这是登基改元大赦诏之后,又一次面向全国的大赦诏,其缓和社会矛盾,宽慰黎民百姓的政策表述更加明确。武德七年(624)三月,平定江淮辅公祏。四月庚子,颁诏大赦天下,宣布除犯十恶、劫贼等罪外,“大辟罪已下,已发露未发露,系囚见徒,悉原免”,“扬、越之民,新沾大化,见在民户,给复一年”[注]《全唐文》卷3《平辅公祏大赦诏》,第36页。,收拢江淮地区民心。

武德九年(629)六月,秦王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成功抢班夺权。八月甲子,李世民登基于东宫显德殿,是为唐太宗,颁布即位大赦天下诏,宣布“自武德九年八月九日昧爽以前,罪无重轻,已发觉未发觉,系囚见徒,悉从原免。武德元年以来流配者,亦并放还。凡厥庶僚,进爵一级。其五品已上先无爵邑者,封开国男,六品已下,各加一级。关内及蒲、芮、虞、秦、陕、鼎六州,免二年租调。自余率土,普给复一年。八十已上,各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已上,各赐米四石,绵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齿。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量事优恤。其有至孝纯著,达于乡党,征诣阙庭,厚加褒擢。节义之夫,贞顺之妇,州府列上,旌表门闾。高年硕学,直言正谏,所在长官,随状荐举”[注]《全唐文》卷4《即位大赦诏》,第52页。。这次面向全国的大赦诏,大力赦免、晋爵、减赋、赈恤和旌表,全面安抚笼络社会各阶层,对农户农民实施赋税给复和赈济忧恤。

太宗贞观年间,此类赦诏、赦敕仍不断颁布,安抚赈济农户农民仍是明确目的之一。如贞观元年(627)夏,山东诸州大旱,“令所在赈恤,无出今年租赋”[注]《旧唐书》卷2《太宗本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32页。。同年八月,关东及河南、陇右沿边诸州霜害秋稼,九月,令中书侍郎温彦博、尚书右丞魏徵、治书侍御史孙伏伽等人,“分往诸州,驰驿检行”,重点勘查各地“苗稼不熟”和“户口乏粮”情况,并“速以奏闻”,“量行赈济”,以“抚育黔黎”,“务本劝农”[注]《全唐文》卷4《赈关东等州诏》,第55-56页。。贞观三年(629)四月,诏令各地州县长官对鳏寡茕独和回归故土的逃户“量加赈恤”[注]《册府元龟》卷105《帝王部·惠民一》,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第1256页。。同年五月,关内诸州发生旱灾。六月,令中书舍人杜正伦等“往关内诸州,分道抚慰,问人疾苦”,“见禁囚徒,量事断决,人有冤枉不能自申者,随状理之。事有不便于人,及官人贪残为患者,并具状,还日以闻。困穷之徒,比虽赈赡,仍有乏绝者,亦量加支给。在京见禁囚徒,亦令所司量事断决,务从宽简”[注]《册府元龟》卷161《帝王部·命使一》,第1947页。,责令切实做好抚慰工作。

贞观四年(630)二月甲寅,再颁诏大赦天下,宣布除犯谋反、大逆等罪外,其余“罪无轻重,自大辟以下系囚见徒,皆赦除之”,“逋负官物,三分免一分”,“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州县量加赈济”[注]《唐大诏令集》卷83《贞观四年二月大赦》,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排印本,第477页。。同年十月,太宗巡辛歧州、陇州等地,颁诏特赦岐、陇二州十月一日以前量刑的所有罪犯,并“放免二州户民,无出一年租赋。八十以上,鳏寡笃疾,及旧任二州杂职佐史以上,赐物各有差。百岁以上,就加优恤。行经咸阳、始平、武功三县,见禁之囚,徒罪以上,各降一等;杖罪以下,并宜释放。年八十以上,及鳏寡笃疾,并武功县旧军主帅,亦加赐物”,“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随事褒显,旌表门闾”,要求二州三县官司“务从周厚,以称朕意”[注]《唐大诏令集》卷79《巡幸歧陇二州曲赦》,第449页。,对巡幸所经之地吏民给予赦免、优恤、旌表和给复。贞观七年(633)七月,遣大理少卿李弘节、太子中允张玄素、都水使者长孙师,“巡抚岭南”[注]《册府元龟》卷161《帝王部·命使一》,第1947页。。贞观八年(634)正月,颁诏遣使巡行天下,“命尚书右仆射李靖、特进萧瑀、杨恭仁,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鄜州大都督府长史皇甫无逸,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袭誉,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张亮,凉州大都督李大亮,右领军大将军窦诞,太子左庶子杜正伦,绵州刺史刘德威,黄门侍郎赵弘智,使于四方,观省风俗”[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3页。,要求众位大使,“分行四方,申谕朕心。延问疾苦,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耆年旧齿,孝悌力田,义夫节妇之家,疾废茕嫠之室,须有旌赏赈赡,听以仓库物赐之”[注]《唐大诏令集》卷103《遣使巡行天下诏》,第524页。。贞观九年(635)三月十六日,又诏赦天下,宣布“大辟罪已下,皆赦除之”,“鳏寡茕独不能自存者,所在官司,量加赈恤”。[注]《唐大诏令集》卷83《贞观九年三月大赦》,第478页。

据《册府元龟》记载,贞观十年(636)至二十二年(648)期间,太宗不断遣使赈恤遭受水旱等灾害的地区,如十年遣使赈恤遭水灾的“关东及淮海之地二十八州”;十二年(638)遣使赈恤遭旱灾的“吴楚巴蜀之地二十六州”;十七年(643)令开仓赈济遭旱灾的“汝南州”;十八年(644)开仓赈济遭水灾的“谷、襄、豫、荆、徐、梓、忠、绵、宋、亳十州”;十九年(645)开仓赈济遭水灾的“易州”;二十年(646)诏令赈济遭水灾的“沁州”;二十一年(647)赈恤遭水灾的“冀、易、幽、瀛、尝、豫、邢、赵八州”,遭蝗灾的“莱州”和“渠州”,遭旱灾的“绛、陕二州”和“夔州”;二十二年(648)开仓赈贷遭蝗灾的“建州”、“泉州”和“通州”,遭水灾的“泸州、交州、越州、渝州、徐州”[注]《册府元龟》卷105《帝王部·惠民一》,第1257页。,二十二年,令陕州刺史孙伏伽和太子詹事张行成分行河南,河北,“亲见父老,存抚百姓。从军之家,州县为之营农”[注]《册府元龟》卷161《帝王部·命使一》,第1948页。。

由上述赦诏、赦令及安抚赈恤行为,可以看出,所赦免、慰抚、赈恤的范围包括社会官民各个阶层,即所谓“百官及庶人”,或者说,是对官民各阶层均予赦慰安抚。也不难看出,对于农户和农民的赦免、安抚和赈恤是其重要内容,即赦诏中强调的要“绥静氓黎”、“抚育黔黎”、“存抚百姓”,要对“天下民庶”和“见在民户”予以赈恤等。在当时情况下,特别是武德七年未基本完成全国统一以前,这些赦诏、赦令及慰抚难以真正地如实地得到执行。不过,重要的是,这些赦诏、赦令和抚慰行为宣布的是王朝国家的政策。这种政策对于隋末大乱之后劫后余生的农户和农民等,显然具有安抚培植之意义。

(二)定策立制,稳定整顿社会经济秩序,推行轻徭薄赋、劝农务本政策,多种渠道增加农户和农民数量。

隋炀帝的残暴统治以及隋末大动乱使社会经济陷入混乱和萧条,稳定并整顿社会经济秩序成为唐王朝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以武德元年七月高祖所颁《隋代公卿不预义军者田宅并勿追收诏》开其端。该诏有云:“其隋代公卿已下,爰及民庶,身往江都,家口在此,不预义军者,所有田宅,并勿追收。若困穷粮食交绝,具录名簿,速加赈赡。”[注]《唐大诏令集》卷114,第598页。该诏的重要性,是承认隋末大乱之后上自公卿、下至民庶的社会各阶层人户的现有田宅资产,即使“不预义军者”也予以明确承认,其要旨在于通过承认现实经济状况来稳定现实的经济权益和经济秩序,这对于当时包括农户在内的有田宅资产的所有人户来说,都是一颗定心丸,显然有利于稳定王朝立国之初的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防止因王朝政权更迭而引发进一步的经济混乱。

武德二年(628)二月,“初定租庸调法,每丁租二石,绢二匹,绵三两。自兹以外,不得横有调敛”[注]《资治通鉴》卷187武德二年二月条,第5840页。,承继了隋朝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但所规定税额比隋朝有所减少,并强调除规定税额外“不得横有调敛”,用意之一在于明确立法并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武德七年四月,在全国统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全面制定了均田制、赋税徭役制、乡里邻保村坊制、计帐户籍制等[注]《资治通鉴》卷190武德七年四月条,第5982页。,构建起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主要针对广大的农户和农民而制定安排,本质目的在于控制基层乡里社会和广大农民,也有培植扶持农户和农民的积极成效,如均田制的制度目标之一是从制度上授予并承认农户和农民的小土地,保障农民小土地占有的土地权益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扶植农户从事个体小生产农业。又如乡里邻保村坊制和计帐户籍制,也具有稳定农户农民和基层社会的积极作用。

武德六年(632)三月,高祖颁《简徭役诏》,宣布在河南、河北、江淮以南及荆州大总管内诸州,“自今以后,非有别敕,不得辄差科徭役及迎送供承。庶其安逸,明加检约”[注]《唐大诏令集》卷111,第578页。。同年四月,为配合当时军事统一全国的形势,再颁《禁止迎送营造差科诏》,宣布“新附之民,特蠲徭赋。欲其休息,更无烦扰,使获安静,自修产业。犹恐所在州县,未称朕怀,道路送迎,廨宇营筑,率意征求,擅相呼召。诸如此例,悉宜禁断,非有别敕,不得差科。不遵诏者,重加推罚。布告天下,咸知此意”[注]《唐大诏令集》卷111,第578页。。前后两个月内,连续两次颁诏,均强调“非有别敕”,各地州县官司等不得节外生枝加重农民负担,实际上宣布了对农民的轻徭薄赋政策。贞观元年七月,太宗又颁《宽缮治器械功程诏》,责令少府监等官司“宽立功程,务从闲逸”,“缓其日用”[注]《唐大诏令集》卷107,第552-553页。,要求缓用、轻用工匠和农夫,减轻对工匠和农民的役使,进一步强调了减轻徭役之政策。

武德六年六月,高祖颁《劝农诏》,宣布要改变隋末丧乱以来“百姓凋残,弊于兵革,田亩荒废,饥馑荐臻,黎元无辜,坠于沟壑”的凋敝状况,要“廓清四海,安辑遗民,期于宁济,劝农务本”,责令“州县牧宰,明加劝导,咸使戮力,无或失时”[注]《唐大诏令集》卷111《劝农诏》,第576页。,要求各州县官司切实负责,劝勉引导农民戮力从事农业生产。这实际上是宣布了“劝农务本”的重农政策。贞观三年正月,太宗颁《籍田诏》[注]《唐大诏令集》卷74《贞观三年籍田诏》,第414页。,并“亲耕籍田”[注]《旧唐书》卷2《太宗本纪上》,第36页。,恢复自东晋以来废弃已达四个世纪的籍田仪式,亲作表率,再次宣导重农政策。

这一时期政策和制度的定策立制,还考虑到了如何调控和稳定社会经济运行。武德元年九月,高祖颁《置社仓诏》,提出要“抚字氓黎”,“跻之仁寿”,“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市肆腾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触类长之,去其泰甚,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兼并,宣通壅滞”[注]《全唐文》卷1,第22-23页。,着手设置社仓和常平监官来控制粮食,再通过调控粮食价格来调控社会经济平稳运行。贞观二年四月,“初诏天下州县并置义仓”[注]《旧唐书》卷2《太宗本纪上》,第34页。,开始大规模推行义仓制度:“王公已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注]《唐会要》卷88《仓及常平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点校本,第1912页。,旨在通过设立义仓,来实施赈灾和调控粮食的丰歉价格。后来,贞观十三年(639)十二月,“诏于洛、相、幽、徐、齐、并、秦、蒲等州,置常平仓”[注]《唐会要》卷88《仓及常平仓》,第1912页。,更加重视粮食控制和粮价调控。社仓、义仓、常平仓等的设置和推行,不仅有益于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对于当时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户和农民来说显然也是有利的,能够有效避免农户因灾害歉收等原因而陷入破产流亡。

多种措施收拢增加农户数量和农民人口,也是重要的培植扶持政策。这类措施和政策主要有:1.积极争取因隋末战乱流落到境外的汉族人口的回归和周边少数民族的内附。如武德五年(622),高祖赐书高丽王建武,要求遣还流落高丽的人口,建武奉诏,“遣还中国民,前后以万数”[注]《资治通鉴》卷189武德五年,第5964页。。太宗继位后,继续采取这种措施,到贞观三年时取得了突出成效。该年岁末,尚书省户部奏:“中国人自塞外来归及突厥前后内附、开四夷为州县者,男女一百二十余万口。”[注]《旧唐书》卷2《太宗本纪上》,第37页。贞观四年,唐军武力灭亡东突厥,李靖俘虏突厥15万口自阴山以北南迁,安置在东自幽州、西至灵州的地区,设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加以管理[注]《资治通鉴》卷193贞观四年四月条,第 6077页。。贞观五年(631)四月,“以金帛购中国人因隋乱没突厥者男女八万人,尽还其家属”。当年,“党项羌前后内属者三十万口”[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1-42页。。贞观六年,契苾部落六千多家内附,迁于甘州、凉州安置[注]《资治通鉴》卷194贞观六年十一月,第6099页。。这些回归人口和内附人口,增加了农户户数和农民人口数,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效。2.劝勉及时婚嫁,早生早育,鼓励人口增加。如贞观元年二月,太宗颁《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责令各地州县官司“所在劝勉,其庶人男女之无室家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聘娶,皆任同类相求,不得抑取。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媒媾,令其好合。若贫窭之徒,将迎匮乏者,仰于其亲近,及乡里富有之家,襃多益寡,使得资送”,并制定了有关奖惩规定:“刺史县令已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其劝导乖方,失於配偶,准户减少,以附殿失。”[注]《唐大诏令集》卷110,第569-570页。这类措施和政策的推行,较快增加了农户数量和人口数量,武德年间,国家掌握的在籍人口只有二百余万户,到贞观十三年,增加到了三百余万户,增量迅速。

(三)约法省刑,删减隋炀帝时期的严刑酷法,缓和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缓解农民受压迫剥夺程度。

李渊太原起兵后,就宣布废除严苛的隋炀帝大业律令。进占长安之初,“除苛政,约法十二条,唯制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余并蠲除之”[注]《唐会要》卷39《定格令》,第819页。。武德元年五月,李渊即皇位,迅速“命裴寂、刘文静等修定律令”[注]《资治通鉴》卷185武德元年五月条,第5792页。,着手唐王朝国家律令的制定。裴寂、刘文静等参照隋文帝开皇律令,“尽削(炀帝)大业所用烦峻之法”,制成五十三条格文,“务在宽简,取便于时”[注]《旧唐书》卷50《刑法志》,第2134页。。同年十一月,“诏颁五十三条格,以约法缓刑”[注]《旧唐书》卷1《高祖本纪》,第8页。到武德六年(623)十月,“降死罪,流以下原之”[注]《新唐书》卷1《高祖本纪》,第16页。,又大力减轻刑罚。武德七年四月,新的律令修成,遂“大赦天下,颁行新律令”[注]《旧唐书》卷1《高祖本纪》,第15页。,是为《武德律》。

高祖还通过一些具体行为,来宣示宽简刑法,如武德二年二月,“武功人严甘罗行劫,为吏所拘。高祖谓曰:‘汝何为作贼?’甘罗言:‘饥寒交切,所以为盗。’高祖曰:‘吾为汝君,使汝穷乏,吾罪也。’因命舍之”[注]《唐会要》卷40《君上慎恤》,第839页。。又如武德八年(625)二月,高祖“亲录囚徒,多所原宥”[注]《旧唐书》卷1《高祖本纪》,第15页。。

太宗继位后,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对《武德律》再加厘改,修订成《贞观律》,“定律五百条,分为十二卷”,“比隋代旧律,减大辟者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又定令一千五百九十条,为三十卷”,是为《贞观令》。贞观十一年(637)正月,正式颁行贞观律和令,即所谓“颁新律令于天下”[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6页。。还进行了《贞观格》的编订,即“又删武德、贞观已来敕格三千余件,定留七百条,以为格十八卷,留本司施行”。《贞观格》“斟酌今古,除烦去弊,甚为宽简,便于人者”[注]《旧唐书》卷50《刑法志》,第2138页。,也做了大量删减。《贞观律》成为唐王朝的基本大法,后到高宗时加以“疏议”,合并形成《唐律疏议》,成为甚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唐朝的律、令、格大为宽约减省,有益于缓和社会矛盾,缓解农民所受压迫剥夺的程度,有益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获得“天下称赖焉”[注]《资治通鉴》卷194贞观十一年正月条,第6126页。的赞誉。

与高祖一样,太宗也通过一些具体行为来宽简刑法,如贞观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诏:“决罪人不得鞭背。”此诏颁布的原委是,“初,太宗以暇日,阅《明堂孔穴图》,见五脏之系,咸附于背,乃叹曰:‘夫箠,五刑之最轻者也,岂容以最轻之刑而或致之死。古帝王不悟,不亦悲夫!’即日遂下此诏”[注]《唐会要》卷40《君上慎恤》,第840页。。又如对死刑的判刑特别慎重,尽量减少,贞观四年时,“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1页。。贞观五年八月,“初令天下决死刑,必三覆奏,在京诸司,五覆奏”[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1页。,对死刑量刑特别慎重。贞观六年十二月十日,太宗“亲录囚徒,放死罪三百九十人归于家,令明年秋来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之”[注]《唐会要》卷40《君上慎恤》,第840页。。贞观十年时,明确下令“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注]《贞观政要》卷8《敕令》,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点校本,第251页。。这些对于农民来说也显然具有安抚作用,有利于其生产生活的稳定。

二、对农户和农民的控制役使

对于农户和农民的控制是通过制度体系构建来实现的,对于农户和农民的役使则主要是颇为沉重的兵役和徭役。

(一)控制农户和农民的多项制度安排和完整制度体系的构建

唐承隋制,军事制度沿用府兵制。高祖李渊晋阳起兵时的三万军队就是所辖鹰扬府的府兵,太宗贞观十年至武周之前,府兵制进入全盛时期[注]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28页。。府兵制是士卒拣点征发制度,实行“拣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注]《唐律疏议》卷16《擅兴律》“拣点卫士征人不平”条疏议,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点校本,第302页。的原则,主要从部分农户中征发丁男专门服役,是控制农户和农民的兵役制度。前文已述,武德二年二月初定租庸调法,制定了农民对国家的赋税制度。武德四年九月,“诏括天下户口”[注]《资治通鉴》卷189武德四年九月条,第5929页。,下令搜括和掌控户口,重点无疑是搜括农户数和户内人口数。武德六年三月,集中制定了三项制度:其一,令“以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注]《唐会要》卷85《团貌》,第1843页。,制定了年龄划分和丁中制度,着重掌控农户中成年的丁男和即将成年的中男,掌控国家统治所需的税源和役源。其二,令“天下户量其资产,定为三等”[注]《唐会要》卷85《定户等第》,第1845页。,制定了按各户资产多寡划分户等的制度。其三,令“每岁一造帐,三年一造籍。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注]《唐会要》卷85《籍帐》,第1848页。“比”是时间概念,一比是三年。,制定了一年一编计帐和三年一编户籍的计帐制度和户籍制度,将农户和农民等编制控制起来,实施人身控驭。

到武德七年四月,军事统一全国基本上完成,重建国家政权统治成为唐王朝工作的重心,掌控农户和农民的制度构建进一步系统化。《旧唐书》食货志对此做了集中记载[注]《旧唐书》卷48《食货志上》,第2088-2089页。:第一,制定推行针对农户收授土地的均田制,即“度田之制: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如前所述,这一土地制度授予并承认农户小土地权益,对农户有培植扶持之助。不过,这一制度的本质目标是将广大农户固定在所授土地之上,并将其小土地纳入政府的直接控制和调整之下,农户的小土地权益是有条件的。第二,将武德二年初定的租庸调法的赋税制度,完善为赋役制度,即“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蕃胡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经二年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三户共一口。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详细规定了农户中丁男所承担赋和役的内容以及蠲免细则等,国家不但赋税之,而且徭役之,不但征之以实物,而且役之以劳力。第三,制定乡里邻保村坊制度,即“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注]史籍中又有“五邻为保”或“四邻为保”的记载,是错误的。具体论证,见中华书局1992年版陈仲夫点校本《唐六典》第98-99页校勘记[一一二]。。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村坊邻里,递相督察”,旨在对农户和农民加以地域性控制和组织化管理。第四,确立“士农工商,四人各业”政策,规定农之子恒为农,禁止农民及其子孙改变身份和行业,要祖祖辈辈地世代为农。第五,继承武德六年三月的丁中制度和计帐户籍制度,对农户和农民加以户口调查和户籍编制,进行严格的人身编制、控制甚至占有。

太宗贞观年间,继续完善强化了控制农户和农民的制度化构建。贞观九年三月,“敕天下户立三等,未尽升降,置为九等”[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5页。,将武德六年三月的三等户等制改进为九等户等制,按各户户等高低征缴多少有差的资产户税和摊派一些差科,其中农户也要交纳户税并是差科的主要负担者。同月,“每乡置长一人,佐二人”[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4页。,开始实施武德七年四月的乡里建置制度,着手县级官司以下的基层政权建设。到贞观十五年(641)时,乡长和乡佐虽被罢免简省,但乡级政权建置依旧存在,每乡“置耆老一人, 以耆年平谨者, 县补之, 亦曰父老”[注]《通典》卷33《职官十五·乡官》,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点校本,第924页。,负责伦理教化工作,同时以百户为里,每里设里正一人;以五里为乡,每乡共设五个里正。五个里正在贞观十五年之后成为实际上的乡务管理者,成为县级官司最基层的延伸。贞观十五年以后,还在村和坊分别设立村正和坊正[注]谷更有:《唐代的村与村正》,载常建华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六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118页。,村制和坊制建置得到落实,并形成乡里制与村坊制相辅而行的格局——乡里按户口多少编制,村坊则按地域聚落界限划分[注]张玉兴:《唐代县官与地方社会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16页。。乡里村坊制度的建置及实施,建立起了基层官司与广大农户和农民之间最直接的统治隶属关系,实现了最直接的控制与管理。

在乡里村坊制度建置与实施的同时,也开始了乡里最基层政权以上官司体制的构建。到贞观十三年时,全国县级官司及县级以上州府官司的行政区划和建置完成,即所谓该年定簿:“凡州府三百五十八,县一千五百五十一。”[注]《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第1384页。州县乡里制度构建至此趋于完善。贞观十六年(642)正月,“敕天下括浮游无籍者,限来年末附毕”[注]《资治通鉴》卷196贞观十六年正月条,第6175页。,下令在贞观十七年岁末时,完成全国范围内的人口搜刮和编制入籍工作,重点无疑是要完成对于农户和农民的入籍编制。这一敕令也说明,贞观十六、七年时对农户和农民的户籍编制和州县乡里控制工作已接近完成。

总之,经过高祖和太宗两朝,唐王朝制定了控制管理广大农户和农民的均田制、租庸调制、户等制、州县乡里邻保村坊制、计帐户籍制、府兵制等,并相互配套,协同推行,构建起了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的所有制度均以立法形式确立,均是强制性的国家正式制度,共同实现了对广大农户和农民的地域固定、人身隶属、赋税剥夺和劳动力役使等,实现了全方位的网络化操控。

(二)对农户和农民颇为沉重的兵役、徭役役使

在对农户和农民进行制度体系控制的同时,对他们的兵役、徭役役使也无日不在进行,特别是贞观十二年之后,兵戈屡兴,战事连绵,役使颇为沉重,对农户和农民造成了持续伤害。

高祖李渊以晋阳留守所辖鹰扬府三万府兵起兵,在进军长安途中多次“开仓库以赈济穷乏,远近响应”[注]《旧唐书》卷1《高祖本纪》,第3页。,实际上是吸纳隋末大乱中饥寒交迫的部分农民扩充军队。李渊还收编了多支小规模农民起义军,进至长安城下时,总兵力扩充到20万人。这种吸纳收编,实质上是一种对农民的控制和兵役役使。此后,在唐王朝军事统一全国过程中,有更多的农民被吸纳为府兵士卒而被强制服役,死伤在所不免。唐王朝建立和巩固之后的太宗贞观年间,兵役和徭役也从未间断,也都对农民造成了伤害。举其要者如下。

为解除东突厥对新建唐王朝的威胁。贞观三年十一月,以行并州都督李世勣为通汉道行军总管,兵部尚书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华州刺史柴绍为金河道行军总管,灵州大都督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合众十余万,皆受李(世)勣节度,分道出击突厥”[注]《资治通鉴》卷193贞观三年八月条,第6066页。。此役于次年春大破突厥,但时属寒冬,唐军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贞观五年,唐太宗下令兴修九成宫和洛阳宫,并命将作大匠窦琎具体负责。窦琎督促甚急,“凿池筑山,雕饰华靡”,大兴土木以修洛阳宫,连唐太宗都觉得奢靡过度,“遽命毁之,免(窦)琎官”[注]《资治通鉴》卷193贞观五年九月条,第6088页。。然而,修毁之间,既伤财又劳民。该年,宰相戴胄批评了对农民的兵役徭役役使并感到担忧,说:“比见关中、河外,尽置军团,富室强丁,并从戎旅。重以九成(宫)作役,余丁向尽,去京二千里内,先配司农(司)、将作(监)。假有遗余,势何足纪?乱离甫尔,户口单弱,一人就役,举家便废。入军者督其戎仗,从役者责其糇粮,尽室经营,多不能济。以臣愚虑,恐致怨嗟。”[注]《旧唐书》卷70《戴胄传》,第2534页。从戴胄的言辞,可见当时的徭役兵役已对京畿和河东地区的农户和农民造成了较大伤害。

贞观八年十一月,吐谷浑进寇凉州。十二月,太宗诏令李靖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统帅积石道行军总管侯君集、鄯善道行军总管李道宗、且末道行军总管李大亮、赤水道行军总管李道彦、盐泽道行军总管高甑生,发动了对吐谷浑的大规模反击[注]《资治通鉴》卷194贞观八年十一月和十二月条,第6108页。。此次反击,唐军行程数千里沙碛苦寒之地,历经库山、伏俟城、大非川、曼头上、牛心堆、赤水源、乌海、赤海、蜀浑山、居茹川、突伦川等大小战斗,虽于次年闰四月击溃吐谷浑,但唐军也付出了“马瘦人疲”、死伤惨重的代价,如赤水源之战,薛万均、薛万彻率部为吐谷浑围困,“从骑死者什六七”[注]《资治通鉴》卷194贞观九年闰四月条,第6112页。,幸得契苾何力率兵救援才免遭全军覆灭,又如赤水道行军总管李道彦在野狐峡遭遇大败,“死者数万”,只得退保松州[注]《资治通鉴》卷194贞观九年七月条,第6115页。。

徭役、兵役对于农户和农民的伤害,也引起了侍御史马周的忧虑。贞观十一年八月,马周上疏直陈百姓赋役之重:“今百姓承丧乱之后,比于隋时才十分之一,而供官徭役,道路相继,兄去弟还,首尾不绝,远者往来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无休时。陛下虽每有恩诏,令其减省,而有司作既不废,自然须人,徒行文书,役之如故。臣每访问,四五年来,百姓颇有嗟怨之言,以陛下不存养之。”[注]《贞观政要》卷6《奢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点校本,第207-208页。马周基于自己多次的访问调查,说自贞观六、七年以来的徭役已使“百姓颇有嗟怨之言”,贞观五年戴胄“恐致怨嗟”的担忧变成了现实。同年十一月,太宗往幸怀州,有上封事者反映:“何为恒差山东众丁于苑内营造?即日徭役,似不下隋时。怀、洛以东,残人不堪其命。”[注]《贞观政要》卷10《畋猎》,第284-285页。也证明了农民徭役负担的沉重。然而,无论是马周的上疏,还是怀州上封事者所言,都没有促使唐太宗改弦易辙。

贞观十二年八月,吐蕃以二十万之众围困松州。太宗命侯君集为当弥道行军大总管,执失思力为白兰道行军总管,牛进达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督步骑五万击之”。九月,击败吐蕃于松州城下,斩首千余级,再燃战火[注]《资治通鉴》卷195贞观十二年,第6139-6140页。。贞观十三年十二月,命交河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管薛万均等将兵进击高昌[注]《资治通鉴》卷195贞观十三年十二月条,第6150页。。次年五月,侯君集等攻灭高昌国,“下其二十二城,户八千四十六,口一万七千七百,地东西八百里,南北五百里”[注]《资治通鉴》卷195贞观十四年五月条,第6155页。。九月,于高昌设立西州、庭州,于交河城设置安西都护府,留兵镇守。此次战役极大地开拓了唐朝疆土,却也加重了百姓徭役兵役负担,黄门侍郎褚遂良上疏云:“陛下诛灭高昌,威加西域,收其鲸鲵,以为州县。然则王师初发之岁,河西供役之年,飞刍輓粟,十室九空,数郡萧然,五年不复。陛下每岁遣千余人,而远事屯戍,终年离别,万里思归。去者资装,自须营办,既卖菽粟,倾其机杼,经途死亡,复在言外。”[注]《贞观政要》卷9《务农》,第278页。可见战事对河西地区农民造成了灭顶之灾,也加重了其他地区农民的负担。不过,褚遂良的奏疏也没有被采纳。

贞观十五年十一月,薛延陀率同罗、朴骨等二十万众入寇。太宗命营州都督张俭率部压其东境,又以兵部尚书李世勣为朔州道行军总管,以右卫大将军李大亮为灵州道行军总管,以右屯卫大将军张士贵为庆州道行军总管,以凉州都督李袭誉为凉州道行军总管,合步骑十余万大规模反击。十二月,李世勣部逾越白川道,击败薛延陀于诺真水,“斩首三千余级,捕虏五万余人”,但“唐马多死”,损失较重。[注]《资治通鉴》卷196贞观十五年十二月条,第6172页。

贞观十八年,太宗不听褚遂良等人的谏诤,决意征伐高丽,七月,“敕将作大监阎立德诣洪、饶、江三州,造船四百艘以载军粮”,诏营州都督张俭等帅幽、营二都督兵及契丹、奚等先击辽东以观其势,又以太常卿韦挺为馈运使负责河北诸州馈运保障,以太仆少卿萧锐负责运输河南诸州粮食入海,进行征讨高丽的前期部署[注]《资治通鉴》卷197贞观十八年七月条,第6209-6210页。。十一月,正式下诏征讨高丽,以张亮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帅江、淮、岭、峡兵四万,长安、洛阳募士三千,战舰五百艘,自莱州泛海趣平壤”;以李世勣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帅步骑六万及兰、河二州降胡趣辽东”[注]《资治通鉴》卷197贞观十八年七月条,第6214页。,“发天下甲士,召募十万,并趣平壤,以伐高丽”[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57页。。贞观十九年二月,太宗亲统六军发自洛阳,御驾亲征,发动了对高丽的大规模进攻。此役历经盖牟城、辽东城、白岩城、安市城等战斗,遭到高丽的顽强抵抗,使唐军付出了沉重代价,仅新城、建安、驻跸三战,唐军“战士死者几二千人,战马死者什六七”[注]《资治通鉴》卷198贞观十九年九月条,第6230页。,不得不于九月放弃攻击而班师,实际上宣布了失败。

亲征高丽失败之后,太宗仍不甘心,重新部署征讨。贞观二十一年八月,敕宋州刺史王波利等在江南宣、润、常、苏、湖、杭、越、台、婺、括、江、洪十二州,征发工匠“造大船数百艘,欲以征高丽”[注]《资治通鉴》卷198贞观二十一年八月条,第6249页。。贞观二十二年正月,诏以右武卫大将军薛万彻为青丘道行军大总管,“将兵三万余人及楼船战舰,自莱州泛海以击高丽”[注]《资治通鉴》卷198贞观二十二年正月条,第6252页。。同年七月,遣右领左右府长史强伟,“于剑南道伐木造舟舰,大者或长百尺,其广半之。别遣使行水道,自巫峡抵江、扬,趣莱州”[注]《资治通鉴》卷199贞观二十二年七月条,第6258-6259页。。八月,“敕越州都督府及婺、洪等州造海船及双舫千一百艘”,[注]《资治通鉴》卷199贞观二十二年八月条,第6261页。为从海路攻击高丽大作准备。强伟等大造舰船,“州县督迫严急,民至卖田宅、鬻子女不能供,谷价踊贵,剑外骚然”,且“役及山獠,雅、邛、眉三州獠反”,“遣茂州都督张士贵、右卫将军梁建方发陇右、峡中兵二万余人以击之”[注]《资治通鉴》卷199贞观二十二年九月条,第6261-6262页。,严重加剧了剑南道农民的负担和苦难,激化了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贞观二十三年(649)五月太宗病逝时,三州獠人的反抗仍未平定。高宗继位后,在长孙无忌主持下,“罢辽东之役及诸土木之功”[注]《资治通鉴》卷199贞观二十三年五月条,第6268页。,才放弃了再次征讨高丽的部署。

在重新部署征讨高丽的同时,唐太宗还发动了对薛延陀、龟兹和松外诸蛮等的战争。贞观二十年(646)六月,“遣兵部尚书、固安公崔敦礼,特进、英国公李勣击破薛延陀于郁督军山北,前后斩首五千余级,虏男女三万余人”[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58-59页。。贞观二十一年十二月,令“左骁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右骁卫大将军契苾何力、安西都护郭孝恪、司农卿杨弘礼为崑山道行军大总管,以伐龟兹”[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60页。。贞观二十二年闰十二月,阿史那社尔“降处密、处月,破龟兹大拨等五十城,虏数万口,执龟兹王诃黎布失毕以归,龟兹平,西域震骇”。[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61-62页。贞观二十二年四月,“右武侯将军梁建方击松外蛮,下其部落七十二所。五月庚子,右卫率长史王玄策击帝那伏帝国,大破之,获其王阿罗那顺及王妃、子等,虏男女万二千人、牛马二万余以诣阙”[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61页。。由上可见,唐太宗死前的贞观二十一年和二十二年,兵役和徭役达到了一个顶峰,唐军四面作战,连兵不息,全国范围内的黎民百姓深罹戕害。

三、政策内在悖论与农民问题解决的局限性

由以上两个方面的阐述,可以看出,高祖和太宗时期,唐王朝对农户和农民既有安抚培植,也有控制役使。两个方面相矛盾冲突,又同时并存,一齐内在地构成王朝国家的农民政策,形成明显的政策内在悖论。这种政策内在悖论反映了唐王朝农民政策的两面性,既有培植扶持农民的良性,也有役使伤害农民的恶性,不能概称之为“让步政策”,也不能概称之为“反攻倒算”。

这种政策内在悖论以及良性、恶性兼具的两面性,决定了当时农民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必然会造成很大的局限性。与隋末战乱和社会动荡时期相比,当时尤其是太宗贞观年间,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确实有了一定改善,社会经济也有了明显发展,但绝非像旧史所渲染的那样美好。

翻检《贞观政要》《旧唐书》《资治通鉴》等史籍,不乏描述贞观年间农民生产、生活的溢美之词。如《贞观政要》说唐太宗自即位以来,励精图治,“至贞观三年,关中丰熟,咸自归乡,竟无一人逃散,其得人心如此”,“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又频致丰稔,米斗三四钱,行旅自京师至于岭表,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路。入山东村落,行客经过者,必厚加供待,或发时有赠遗。此皆古昔未有也”[注]《贞观政要》卷1《政体》,第24页。。又说贞观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注]《贞观政要》卷6《俭约》,第185页。。《旧唐书》记贞观四年时“东至于海,南至于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焉”[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1页。。《资治通鉴》贞观四年十二月条也载:“是岁,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注]《资治通鉴》卷193贞观四年十二月条,第6085页。在这些史籍中,也多见唐太宗本人的自我夸饰。如贞观八年,唐太宗对侍臣们说:“自朕有天下已来,存心抚养,无有所科差,人人皆得营生,守其资财,即朕所赐。”[注]《贞观政要》卷2《政体》,第21页。又如贞观九年,唐太宗说自己“夙夜孜孜,惟欲清净,使天下无事,遂得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安乐”[注]《贞观政要》卷2《政体》,第22页。。再如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又说“今省徭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此则富矣”[注]《贞观政要》卷8《务农》,第238页。。

无论是史籍的溢美之词,还是唐太宗的自我夸饰,都是不符合历史史实的虚骄渲染,皆非信史。事实上,贞观年间农民的真实生产、生活依旧艰难困苦。这种艰难困苦情形,前文所举史料和戴胄、马周、褚遂良等大臣的奏疏已多有揭示。以下典型史料可进一步地加以证实。史载贞观二年,“关内旱饥,民多卖子以接衣食”[注]《资治通鉴》卷192贞观二年三月条,第6049页。。同年,“河南、河北大霜,人饥”[注]《旧唐书》卷2《太宗本纪上》,第35页。。贞观三年时,“关辅之地,连年不稔,自春及夏,亢阳为虐”[注]《册府元龟》卷144《帝王部·弭灾二》,第1746页。。贞观四年六月,给事中张玄素上书陈述当时百姓生活情形说:“百姓承乱离之后,财力凋尽,天恩含育,粗见存立,饥寒犹切,生计未安,三五年间,恐未平复。”[注]《旧唐书》卷75《张玄素传》,第2640页。同年冬,高昌王鞠文泰入唐,途径秦陇之北,言其情形是“城邑萧条,非复有隋之比”[注]《旧唐书》卷198《高昌传》,第5295 页。。贞观六年,魏徵反对封禅泰山的建议,说当时“承隋末大乱之后,户口未复,仓廪尚虚,……自伊、洛以东至于海、岱,烟火尚希,灌莽极目”[注]《资治通鉴》卷194贞观六年二月条,第6094页。。贞观七年八月,“山东、河南三十州大水”[注]《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3页。。贞观八年七月,“山东、河南、淮、海之间大水”[注]《资治通鉴》卷194贞观八年,第6106页。。贞观十一年七月,“癸未,大雨。谷、洛(水)溢入洛阳宫,坏官寺、民居,溺死者六千余人”[注]《资治通鉴》卷195贞观十一年七月条,第6130页。。针对此次水灾,中书侍郎岑文本上封事,说当时“承丧乱之后,又接凋敝之余,户口减损尚多,田畴垦辟犹少”[注]《旧唐书》卷70《岑文本传》,第2536-2537页。。同年,礼部侍郎李百药也上书陈述当时全国情形云:“顷岁霜俭,普天饥馑,丧乱甫尔,仓廪空虚。”[注]《贞观政要》卷3《封建》,第108页。贞观十三年,针对唐太宗颇好奢纵和广兴劳役等,魏徵上《十渐不克终疏》有云:“顷年已来,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弊尤甚。杂匠之徒,下日悉留和雇;正兵之辈,上番多别驱使;和市之物不绝于乡闾,递送之夫相继于道路。”[注]《贞观政要》卷10《慎终》,第300页。贞观二十二年,“军旅亟动,宫室互兴,百姓颇有劳弊”,竟惊动了嫔妃充容徐氏。徐氏进谏言道:“窃见顷年以来,力役兼总,东有辽海之军,西有崑丘之役,士马疲于甲胄,舟车倦于转输。且召募役戍,去留怀死生之痛,因风阻浪,人米有漂溺之危。”[注]《贞观政要》卷9《征伐》,第271页。

这些史料,均可进一步证明贞观年间农民生活状况的艰窘和赋役负担的沉重。王仲荦先生指出,旧日的封建历史家“把贞观时期当做理想的‘太平盛世’,和实际情况是有很大距离的”[注]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3页。。王士立先生也指出,贞观年间“农民最多也只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一部分农民仍有‘饥寒之弊’,至于‘富给’和‘安乐’是根本谈不上的”[注]王士立:《对贞观年间农民生活状况的初步探讨》,《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第67页。。要之,贞观年间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绝非美好,其赋役负担颇为沉重,生活状况依然困窘,这就说明当时并没有很好地解决农民问题,而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看不到这种局限性而过度夸大所谓“贞观盛世”的惠农成绩,显然是受了旧史溢美之词和唐太宗自我夸饰的误导。

从政策本质目的上加以深度观察,对农民的安抚培植决不表明唐王朝是农民利益的代表者,王朝国家只能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者,安抚培植的目的在于对农民进行控制和管理,进行统治和役使,以满足王朝国家统治之所需。可以说,安抚培植是服务于控制役使的,控制役使才是农民政策的本质目的所在。这种政策本质目的,决定了唐王朝不可能真正为农民谋利益,决定了它解决农民问题必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也决定了唐代农民艰难困苦的历史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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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三省苦心作注
火了1000年,一套被毛泽东翻碎了的书
睿智与稳健:解读两唐书中的狄仁杰
述往思来:《新唐书》的编纂思想和特点
《资治通鉴》带我玩穿越
《资治通鉴》差点被毁版
唐贞观年间“罢大都督府”事考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