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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问题研究

2018-04-03夏红莉张建国任百成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皖北非公有制人士

夏红莉 张建国 任百成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安徽·宿州 234000)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为此,党的十九大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1];2015年发布的脱贫攻坚的纲要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也提出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2]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社会的重要主体,掌控着大量的经济资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其社会号召力及影响力日益提高,能不能引导他们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正面积极的作用,事关脱贫攻坚大局。

皖北地区包括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市以及沿淮部分县(市),国土面积占安徽全省的近四成,人口为全省的一半以上。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皖北地区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偏低,贫困人口占全省的40%以上。所以,安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皖北。如此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决定了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期课题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考。

一、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2015年12月,安徽省也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决定》指出,安徽脱贫攻坚要“以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动员各方力量,举全省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3]。此后,皖北各市也相继出台了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大大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进程。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势头良好,但投入总量尚不足,参与意识有待提高。比如蚌埠市,根据蚌埠市工商联2018年上半年“百企帮百村”工作总结,截止2018年4月底,进入全国工商联“万企帮万村”台账管理系统的民营企业已有147家,帮扶村141个,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01人。企业投入总金额1342万元,其中产业扶贫投入940万元,公益捐赠308万元。精准扶贫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明显存在总量不足的问题。再比如笔者所在的宿州市,根据宿州市工商联2017年度“百企帮百村”工作总结,截至2017年12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通过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等,已在全市建扶贫工厂74个,有592家非公企业对接286个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总量不足的问题,已实施的扶贫项目是109个,投入资金仅1.98亿元。

虽然从总体上看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势头良好,但参与意识不高的现象还很突出。在笔者走访的1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有6名就明确表示,由于自己的企业规模不大、发展能力不足,企业自身发展尚成问题,对于参与脱贫攻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碍于上级的动员,不参加面子上过不去,所以,只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捐点钱、捐点物,也好有个交待。

二是各地都很重视,但推动力量明显不足。为了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皖北各市都相继出台了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抓好政策落实,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提供政策、信息、融资方面的支持和税收优惠。但从这项工作的开展来看,基本上还是靠工商联去推动,而工商联人员配备本来就不足,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小马拉大车”的局面。比如笔者所在的宿州市,部分县区工商联人员仅3-5人。在笔者走访的过程中,受访的工商联工作人员几乎都表示,工商联人员少,日常工作开展起来就够忙的了,现在又让工商联承担起“百企帮百村”工作,精力上有点来不了。这很可能导致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

三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输血式”的传统公益扶贫较为积极,但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科技及劳动力转移扶贫等“造血式”扶贫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笔者走访的1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均明确表示,参与脱贫攻坚,是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自己愿意为贫困人口做一些事情,捐物、捐钱,都是可以的。比如宿州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18年3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近800万元,有的用于帮助贫困村改善村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有的用于临时救济和扶贫慰问、节日送温暖等活动。不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次满腔热忱地为“爱心超市”补充物资,丰富日常生活用品,参与公益扶贫的热情非常高。

但在调研中笔者也发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要还是以捐资捐物、捐建基础设施项目、临时救济和慰问等传统“输血”方式为主,参与“造血式”扶贫尤其是参与实质性的产业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农村建设积极性不高,还存在推一把动一下的现象,参与帮扶的形式比较单一。在调研中,不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表示,由于市场风险大,自己资金不足、带动能力不强,参与产业扶贫还有后顾之忧。而且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产业扶贫的现状来看,产业扶贫大多处于基地试点、小规模、初加工等探索阶段,成熟的大型现代农业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不多。

四是政策扶持有了起步,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笔者走访的1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有9人认为,主要是金融政策支持不够。据笔者了解,皖北地区部分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因审批权限上收、缺少县域网点扶贫抓手等原因,金融扶贫工作仍停留在浅层次,缺少针对扶贫方面金融产品的研发,增加了非公有制人士参与产业扶贫的成本;小额扶贫信贷虽然是个好方式,但推行较慢,且小额扶贫贷款规定一年一还,要是选择收益周期长一点的产业,就难以按时还款。此外,皖北地区还存在着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够的问题。由于各项涉农资金分散于不同主管部门,造成部门、行业、社会各类资源难以整合,在落实层面难以形成合力;同时,资金多头下达、多头使用也造成“撒胡椒面”现象。

二、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既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制约、机制不完善等客观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

一是皖北地区非公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较低,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能力不足、愿望不高。从总体上看,皖北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规模较小,自身发展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单一,以资源型和种养殖及其加工企业为主,经济效益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不多,对自身发展都存在着较深的忧虑,所以,相应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能力不足、积极性不高。调研发现,有不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于结对帮扶并不情愿,有个别的甚至有抵触情绪,认为自己的发展都成问题,对于结对帮扶,则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思想认识上有误区。调研中笔者发现,不少干部存有“政府一元化扶贫”的思想观念,认为脱贫攻坚就是财政出钱上项目、干部出力驻村抓落实,至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则是以赚钱为中心,让他们参与脱贫攻坚,既靠不住也不可能。而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方面,有一部分人“小我意识”浓厚、社会意识淡薄,也有一部分人对自己参与脱贫攻坚的“双赢发展”机遇认识不清,因而把参与脱贫攻坚看成是一种负担。就贫困村和贫困户来说,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目光短浅,存在“等、靠、要”的懒惰思想,总希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能在资金、物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对于见效慢的产业帮扶、智力扶贫等方面的措施,则持消极态度,不愿意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共同发展,缺乏主动配合的积极性。这些思想误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脱贫攻坚中参与不充分、参与领域较窄、发挥作用有限等问题。

三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互惠互利共赢机制不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可以使精准扶贫扶到“点子上”和“根子上”,推动发展能力最强的组织与发展需求最迫切的群体之间实现有效对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扶贫资源效能。但在皖北地区,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过程中,几乎全靠行政命令、靠企业发挥其社会情怀,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政策激励、互惠互利共赢机制,且已有的激励政策如政府承诺配套的资金或其他一些优惠政策、措施不能兑现。同时,由于部分基层干部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脱贫攻坚中最大的作用就是捐资送物,与非公有制企业对接时“等、靠、要”思想严重,在吸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展涉农产业时缺乏深入思考、主动谋划,在制定本地扶贫规划时,不注重邀请企业参与研究,没有很好地利用企业对市场经济把握能力较强的优势,乘势调整自身产业结构发展自身经济。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挫伤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以至于走向应付领导、应付检查的极端。

四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缺乏统筹规划,造成参与效果不尽如人意。从党委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引导来看,总体上缺乏规划和统筹。负责牵头协调的是基层统战部门,工作力量薄弱、方法手段不多、资源整合不力。有不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参与脱贫攻坚的热情,但由于缺乏统筹协调,扶贫力量形不成规模,扶贫效果不持久、不彻底。在调研中有非公有制人士反映:“部分领导和扶贫干部不学习、不研究,不懂脱贫攻坚政策,指导不到位,企业找不到方向。”

由于缺乏科学规划,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还存在着“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就实际情况而言,皖北地区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真正能够具备“一企帮一村”实力的并不多。但在给非公有制企业下达扶贫任务时,并不结合企业实际,而是硬性地要求“一企帮一村”。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地方在下达“一企帮一村”任务后,对非公有制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鲜少过问,给予支持与帮助力度不大。由于缺乏规划和统筹,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对策思路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不仅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当社会责任、先富帮后富的重要体现,也是拓展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因此,应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的原则,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进程。

一要在尊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加强组织引导。由于“盈利”是企业的天然属性,为社会创造财富是其基本职能,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不是靠强迫命令,而是在自觉基础上的自愿行为。为此,必须建立政策激励、互惠互利机制。一是坚持正向激励,在舆论宣传、评选表彰、政治安排上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倾斜,使他们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得发展、社会上受尊重,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最广泛地参与到脱贫攻坚中来。二是强化市场导向,合理界定政府和企业的扶贫功能定位,政府财力应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环境、完善兜底措施上起主导作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通过市场机制围绕产业和就业开展帮扶,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创造商机,使其有利可图,做到义利兼顾。

二要坚持把参与产业扶贫作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彻底脱贫、稳定致富是最终目的。所以,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中,不能仅看他们给贫困户捐了多少钱、多少东西,帮助修了多少条路、建了多少个水渠,更重要的是要让非公有制人士把带动脱贫和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才能使非公有制企业在脱贫攻坚中常做常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4]。实践证明,脱贫攻坚光靠给钱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通过产业带动的造血式扶贫是效率最高、效果最好、持续性最强的方式。为此,皖北地区各级政府应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制度保障等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产业脱贫攻坚提供政策、项目、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通过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产业脱贫攻坚。

三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重视合作共赢。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应注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扶持。非公有制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他们参与脱贫攻坚,更多的是靠社会责任感,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的认同。因此,在引导他们参与脱贫攻坚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保护好他们的热情,让他们在参与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得到更好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为脱贫攻坚做出更大的贡献,做到脱贫攻坚工作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共赢。为此,皖北地区各级政府应出台和完善相应的支持政策,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贡献给予一定的优惠和鼓励,如投入的扶贫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抵扣纳税金额;在贫困村建立产业基地的在审批中从快从简、在费用上从低从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成效的在贷款或融资方面给予贴息或低息奖励,等等。最为关键的是,对非公有制企业扶持的政策和措施一旦制定了就要落实到位、及时兑现,不能前期承诺,后期又不予以兑现。此外,还要整合好现有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产业扶贫的政策支持,让企业和贫困户在产业扶贫过程中都成为受益者,让贫困户能够通过土地出租、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真正分享产业扶贫所带来的利益。

四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撬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非国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尤其是参与产业扶贫,没有充分的资金支撑,就会寸步难行。为此,皖北各地各级政府应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支持力度,放宽发放范围和条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再贷款额度。通过财政各类补贴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充分撬动金融机构针对扶贫方面的各类特色产业贷款,减少非公有制人士参与产业脱贫的成本。只有获得强有力的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才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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