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尚书》札记
2018-04-02郝洪涛
郝洪涛
一、《尚书》的思想内容
《尚书》按公文形式可分为六类,即典、谟、训、诰、誓、命。
典,重要史实的记载。
谟,记君臣谋略。
训,臣劝诫君的话。
诰,训诫、勉励的文告。
誓,作战前的誓师之词。
命,君王的册命之词。
《尚书》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国古代思想的宝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
主要思想内容,现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上古历史
《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史书,也是古代世界著名的典籍之一。“尚”通“上”。“书”即“史”。《尚书》论述的就是中国上古历史。《尚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记载了上起原始社会末期的唐尧,下至春秋时秦穆公的历史,计有28篇。书中记事记言,有史有论。
《虞书》两篇:《尧典》《皋陶谟》。
《尧典》是历史传说。记述帝尧圣德:教授农时,发展生产;培养虞舜,禅让帝位。记述舜帝东巡、南巡、西巡、北巡,定历法,定音律,统一度量衡,修治礼法;划定边界,疏浚河道;制定刑罚,处罚四名罪犯;采纳群臣建议,知人善任,大臣各司其职,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终使国家兴旺。《皋陶谟》是皋陶和禹在虞舜朝廷上问答、议论的记录。其中讲德政、刑法、禹治水之功,描绘了祭祀之盛、歌舞升平的场面。
《夏书》两篇,《禹贡》和《甘誓》,都是记载夏朝初期之事。
《禹贡》是中国最早的地理著作,讲述大禹治水、划分九州及各地山川、物产、交通等。《甘誓》是夏王启与有扈氏在甘地(今河南洛阳)作战前的誓师词、动员令,措辞严厉,赏罚分明。
《商书》五篇。
《汤誓》记载商王汤讨伐夏桀的誓师词,控诉夏桀罪行,表示灭夏的决心。《盘庚》是汤十世孙商王盘庚在迁都时对臣民三次讲话的记录。盘庚计划自奄(今山东曲阜)迁殷(今河南安阳),遭到民众反对,他反复劝导,陈述利弊,严辞训斥,终于迁都成功。《高宗彤日》《西伯勘黎》《微子》三篇记载商朝末年历史。《高宗彤日》是商王祖庚与贤臣祖已在祭祀高宗时的对话。《西伯勘黎》记录周文王征服黎国,殷商贵族祖伊对纣王发出殷朝将要灭亡的警告。《微子》记载纣王的庶兄微子,在商朝灭亡之前,对太师、少师询问如何应对的谈话。微子最终选择了逃亡。
《周书》19篇。
前14篇是《尚书》之精华,集中记载了周朝灭殷及巩固政权的史实,政治家周公旦的才智和风范。《牧誓》是武王伐纣牧野(今河南淇县)之战的动员令,语言洗练、铿锵有力,鼓动性强。《洪范》是箕子(纣王的叔父)答武王之问,讲治理天下的“洪范九畴”,被后世称为“统治大法”。《金滕》讲周公旦向祖宗祈祷,甘愿代武王去死的动人故事。《大诰》是周公动员周人出兵征讨管蔡(管叔、蔡叔是周朝亲族)叛乱的诰辞,反复强调平乱、东征的意义。《康诰》《酒诰》和《梓材》,是周王朝册封康叔于卫国时的诰辞,都是周公对康叔的谈话,一再强调明德慎罚,爱护殷民。《召诰》记成王欲迁都洛阳,先派召公去经营,周公视察时,召公委托周公上书,周公勉励成王敬重贤人,施行德政,发扬先王的业绩。《洛诰》记兴建洛邑完工后,成王举行祀典,周公与成王互答之辞,体现治国思想。《多士》是周公代成王向殷商旧臣发布的诰辞,耐心说服他们要安居乐业。《无逸》是周公告诫成王,不要贪图安逸,以殷为戒。《君奭》是周公对召公奭强调:借鉴历史教训,和衷共济治理国家。《多方》写周公平定奄地叛乱后,对诸候国君及殷商贵族旧臣发表诰诫,要求他们服从周朝统治。《立政》是周公总结夏、商两代设官的经验教训,向成王提出一套设立、任用官员的建制和法度,是一部吏治文献。
后五篇皆为研究周代历史的原始资料。前三篇为中央档案,后两篇则为鲁国和秦国档案。《顾命》所记是周成王姬顺临终时的遗言,周成王的丧礼、周康王姬钊即位的典礼仪式。《吕刑》提出中国古代自成体系的刑法纲领和“祥刑”(少用刑罚、注重德政)的思想。《文侯之命》是周平王命晋文公为侯伯的命书,也是任职谈话,语重心长。《费誓》是鲁国国君征讨淮夷、徐戎(古代少数民族)的誓师词。《秦誓》是秦穆公誓众之辞。秦穆公不听老臣劝阻,派遣军队远袭郑国,回师途中被晋军伏击,全军覆没。他当众认错,深刻检讨。实际是一篇悔过书。
《古文尚书》中:
《虞书·大禹谟》记叙以大禹、伯益和舜谋划政事。《夏书·五子之歌》记载夏代太康贪图安逸、丧失君德,游猎百日不归,他的五个弟弟在洛水苦苦等待,出于怨恨,写下了一组诗歌。《商书·汤诰》记载汤王战胜夏桀,回到毫邑,大诰各方诸侯必须守法,接受上天之福。《商书·伊训》记商代伊尹歌颂先祖成汤的大德,劝导太甲。《周书·旅獒》写周武王时,西方诸侯国进贡来一名犬,太保召公奭劝诫武王不要玩物丧志。《周书·周官》是我国最早的吏典,主要规定国家机构各官员职守。
《周书·毕命》记载康王任命毕公管理洛邑。
《尚书》是上古历史的原始资料,先秦诸子普遍引用,其中《左传》达80余次。据笔者统计,今人范文澜《中国通史》第一册引用《尚书》44次。
(二)哲学思想
早在夏代之前,已经产生“天命”观。《皋陶谟》中说:“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译文:君位、众官都是秉承天职,不可旷废。上天制定了伦序,我们要遵守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常法,加深这五种关系。上天制定了尊卑贵贱的等级之礼,才有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伦理的实行,才有上下一心和衷共济。上天嘉命有德之人,制定了彩绘的服饰表彰他们。上天惩罚有罪之人,用甲兵、斧銊、刀锯、钻笮、鞭扑等五种用刑方法执行墨、劓、膑、宫、大辟五种刑罚。政事兴旺了。上天听取民众的意见。上天依据民意惩罚犯罪者。天意民意上通下达,四方诸侯要谨慎!)
夏代,夏王启征讨有扈氏,声称“行天之罚”。《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共行天之罚。”(有扈氏上不敬天象,下不敬朝臣,上天因此要灭绝他的享国大命。现在我奉行上天的惩罚。)
殷商时代,天命观更加盛行。商王为要巩固其统治地位,除用军队、刑法、监狱等暴力外,思想意识需要与此相适应,这就是天命观的理论基础。他们宣扬上天主宰人类一切,帝王就是上天的化身!
商王讨伐夏桀,打着“致天之罚”即“替天行道”的旗号。《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殛:诛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正:征,征伐)。
商王盘庚迁都于殷,为了说服民众,反复讲天命。《盘庚》中说:“予迓续乃命于天,予岂汝威!”(我是要把你们的生命从上帝那里接回来,哪里是用威势压迫你们!)“无戏怠,懋建大命!”(不要贪图享乐,要努力继承天命,重建家园。)“朕及笃敬共承民命,用永地于新邑。”(我虔诚地敬奉上帝旨意来拯救民命,这样才能永久安居于新的都邑。)“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先王有老规矩,敬遵天命,因此不敢贪图安逸。)“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厎绥四方。”(老天要我们迁到新都,要让我们永久生活在这里,以复兴先王的伟大功业,安定四方百姓。)
《西伯戡黎》中,讲天命,又讲个人行为。祖伊对纣王说:“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并非祖宗不保佑我们,而是大王荒淫过度自绝天命,所以老天抛弃了我们。)纣王说:“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哎呀!我不是一生下来就有大命在天的吗?)祖伊返回后说:“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你都罪恶滔天了,还向老天爷要什么天命!)
也有不信上帝的。《微子》讲到:“今殷民攘窃神祇之牺牷用,以容将食无灾。”(现在我们殷人竟然偷窃祭祀鬼神的祭品,吃了也不受惩罚。)
周代,继承并发展了天命思想。
武王伐纣,在《牧誓》中说:“今予发惟共行天之罚。”(现在我姬发要奉行上天的惩罚命令!)
《洪范》中讲,上天授予,只授能按规则办事的人。“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我听说过去鲧堵塞洪水,搞乱了五行。天帝大怒,不给他传授“洪范九畴”,治理天下常法遭到破坏。鲧在流放中死去,禹继起振兴,天帝把“洪范九畴”传授给禹,禹遵其法治理天下井然有序。)
《大诰》中,周公出兵平乱,反复指出,建立周政权,是上天的旨意。希望诸侯国同心同德,顺应天命。
“予得吉卜,以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我得到吉卜,我要带领属邦的军队,征伐殷商叛乱的亡命之徒!)
“天休于文王,与我小邦周。”(上天庇佑着文王,使我弱小的周邦兴盛起来。)
“天明畏,弼我丕丕(大)基!”(天命威严可畏,大家要共同辅佐我成就基业。)
“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极卒文王图事。”(上天已把成功的道理教给我了,我不敢不尽快地完成文王的伟业。)
“尔亦不知天命不易!”(你们不知道天命是不会改变的!)
“肆朕诞以尔东征!天命不僭,卜陈惟若兹。”(所以我要带领你们东征了!天命不可不信,占卜的兆象是这样的清楚。)
《多士》中,周公借天命强令殷商遗民迁居洛邑。
“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尔西,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无违!”(我告诉你们殷商旧臣,我把你们迁到西面,不是我一人遵奉道德不让你们宁静,这是上天的命令,不能违背!)
“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如果你们不顺从,你们不但不能享有土地,我还要把上天的惩罚加到你们身上!)
《多方》中,周公对诸侯国君及殷商旧臣强调:认清天命,服从统治。
“天惟式教我用休,简畀殷命,尹尔多方。”(上天将吉祥美好的迹象告诉了我们,把殷朝天命给了我们,我们因此统治多方诸侯。)
“尔乃惟逸惟颇,大远王命,则惟尔多尔探天之威,我则致天之罚,离逖尔土!”(你们如果逸乐放荡,背弃王命,四方诸侯胆敢触犯天威,我就要执行天罚,流放你们,夺走你们的土地!)
《召诰》中,周公既讲天命,又崇尚德政。
“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上天怜惜四方民众,要寻找一位勤勉有德之人交付天下,我王应该多行德政!)
“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我王德配上帝,不可不谨慎于德政!)
“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我王实行德政,请上天赐于永久的大命!)
“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希望我王依靠民众力量承受永久的天命!)
《康诰》中,周公讲天命无常,要靠自已作为。“惟命不于常,汝念哉!无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乂民。”(天命无常,你须时刻牢记!不要自绝社稷。应该勤勉职守,广泛听取意见,以此治理好百姓。)
《君奭》中,周公提出信赖天命,全在自己。
“周尤违,惟人在!”(会不会产生过错,全在于自己!)
“我后嗣子孙大弗克恭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假如我后辈儿孩不能承顺天地祇神的旨意,丢掉先王的事业,不知道获得天命的艰辛,不懂得上天的难以完全信赖,就会丧失天命。)
“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上天不是无条件可以信赖的,我们只有继承和发扬文王的大德,上天才不会舍弃文王接受的大命。)
天命观是奴隶社会统治阶级的思想法宝,一直传承到漫长的封建社会。至今,仍有人相信天命。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之前出现了“五行说”。
《洪范》中说:“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第一章,五行。一是水,二是火,三是木,四是金,五是土。水的特性是向下湿润,火的特性是向上燃烧,木的特性是可曲可直,金的特性是可以变革形状,土的特性是可以种植庄稼。向下湿润致卤产生咸味,向上燃烧致焦产生苦味,可曲可直的木材产生酸味,金属在变革中使人尝到辛苦,庄稼收获供人享受甜美的生活。)
把水、火、木、金、土这五种物质看作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基本元素,看作万物的起源,承认物质第一性,这是朴素唯物主义观点。在“天命”观点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这种观点是可贵的。“五行说”影响十分深远,如中医就是以此为理论基础的。
(三)治国方略
《尚书》每篇说治国,反映了当时的大政方针和政治家的智慧。
1.民为邦本
《五子之歌》:“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伟大的祖先曾有明训,人民可以亲近,而不可轻视。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牢固,国家才能安宁。)
《皋陶谟》:“在知人,在安民。”(在于知人善任,安定百姓。)
《康诰》中,周公对康叔说:“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往尽乃心,无康好逸,乃其乂民。”(上天的威严不可测知,民情很容易见到,小民难于安抚。你去了以后要尽力办事,不要贪图安逸享乐,就能治理好百姓。)“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裕乃以民宁。”(你要静下心,省德行,深谋远虑,给予百姓安宁。)
《酒诰》:“人无于水监(通‘鉴’),当于民监。”(人不必用水当镜子,应该以老百姓的心作镜子。)
《召诰》中,周公对成王说:“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法),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王不要因为小民有过错或违法行为,就杀他们,治理百姓要有功德。)
《洛诰》中周公对成王说:“兹予其明农哉!彼裕我民,无远用戾。”(现在我去划定农田疆界,使人民增加收入,就可以长治久安。)
2.明德慎罚
统治者主张德行、德教、德政。
《皋陶谟》:“允迪厥德,谟明弼谐。”(确实践行德政,谋划和辅佐的事业才能光明和谐。)
《皋陶谟》中,对“德”作了具体解释。“亦行有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治)而敬,扰(驯顺)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人应有九种德行。宽宏而严肃,柔和而坚定,厚道而干练,善治而谨敬,驯顺而果断,正直而温和,简约而廉洁,刚强而实在,强势而守义。)
《康诰》明确提出“明德慎罚”“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祇祇威威显民。”(你的伟大父亲文王能英明地实行德政,谨慎地实行刑罚,又不敢欺侮孤独无依之人,还敬畏有声望的人。)
《多方》指出:“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直到中宗祖乙,都是明德慎罚,能使百姓勉于从善。)
《梓材》中周公说:“无胥戕!无胥虐!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不要互相残害!不要互相压迫,包括孤独无依之人,也包括地位低贱的妻妾,都要宽容。)
《多士》指出:“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大小邦丧,罔非有辞于罚。”(上天不会赐天命给不修德教的人,四方大大小小的国家灭亡,没有一个不是因为自己的罪恶招致惩罚的。)
《吕刑》中说:“皇帝请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天帝询问天下民众,连鳏寡之人都怨恨苗地酷刑。于是,天帝以德行威,万民畏服,以德施明,万民远离黑暗。)
上述几处在讲德政时,还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善待弱势群体。
3.选贤任能
《君奭》列举历代贤臣辅佐,说明贤臣的重要性。商朝五代国君,有伊尹、保衡、伊陟、臣扈、巫咸、巫贤、甘盘等贤臣辅佐,才治理了殷王朝。周文王时,有虢叔、闳夭、散宜生、泰颠、南宫括等治国贤才秉承明德,才进知天命。周武王时,这几位贤臣中有四个还在,他们辅佐武王,使天下尽颂武王之德。
《秦誓》进一步说明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国家的危险不安,往往因为一个坏人。国家的繁荣与安宁,也许由于一个贤臣的美善。)
《尧典》中说,尧帝用人注重品德和行为。大臣放齐推荐尧的儿子丹朱,尧帝说:“吁!嚚讼可乎?”(他无德又凶狠,怎么能行?)大臣驩兜推荐共工,尧帝说:“吁!静言庸违,象共滔天。”(唉!他会讲好话而行为邪僻,表面恭敬其实气焰很高。)
《多士》中,周公对殷商旧臣说:“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我用人以德行为标准,你们中间有贤才,我一定会在商都选拔使用。)
《多方》中,周公对各诸侯国君及殷商旧臣说:“迪简在王庭,尚尔事,有服在大僚。”(你们当中有才干的,将选拔到朝庭,能力强的,可在高级机关任职。)
《立政》中则说:“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自今以后,设立官员,千万不要用小人;只用君子,让他们勤勉地治理国家。)
4.勤政廉洁
《尧典》记载了舜一年之内巡视四方,东至岱宗(今泰山),南至南岳(今衡山),西至西岳(今华山),北至北岳(今恒山)。巡视中,定历法、定度量衡、定音律、定礼仪。并将巡视制度化。“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五年巡视一次,诸侯按四方之位朝见。朝见时,口头汇报工作,然后明确考核实绩,按功赏赐车马冠服。)
《梓材》中说:“先王既勤用明德怀,为夹庶邦享作。”(先王勤奋地以德政感召人心,使邦国向周朝纳贡。)
《盘庚》中,商王盘庚告诫各诸侯及各级官吏:“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你们不要敛财,不要经营私产,要使百姓得到实惠,永远保持心灵的纯洁。)
《无逸》中,周公反复告诫成王,不能贪图安逸、酗酒丧德,要知稼穑艰难,效法文王勤政。
“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国君不能贪图安逸!应该先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再去享受安逸,那样才会明白老百姓的疾苦。)
“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于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文王遵循先王的德行,亲自管理平治道路和农业生产,仁爱百姓,照顾孤苦无依的人,从早上忙到中午、晚上,顾不上吃饭,一心为了百姓的和谐安康。)
“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不要像殷纣王那样迷乱,酗酒丧德!)
《酒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禁酒令。周公告诫康叔及所有官员,不能重蹈殷人覆辙,坚决戒酒。
“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上天威严,我们的百姓大乱而丧失德行,无非是饮酒造成的;大大小小的国家丧亡,也无非是饮酒的罪恶!)
“不腆于酒。”(不要贪图饮酒。)
“矧汝刚制于酒。”(要坚决戒绝饮酒。)
“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如果不听从我的教诲,我将不再怜悯任何人,不赦免这种行为,马上杀掉!)
现在,出现禁酒令,酒驾入刑,也是这种思想的传承。
另外,《尚书》中有两篇关于治国的重要文献,即《立政》和《洪范》。
《立政》,周公总结夏、商两代的经验教训,提出一套设立机构、任用官员的制度,也是完整的吏制设计。
“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夷、微、卢烝、三毫、阪尹。”其中:任人、准夫、牧这三位属机要大臣;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都是王的侍从,所谓宫中之官;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都是办理政务的,所谓府中之官;司徒、司马、司空、亚旅都是侯国之官;夷、微、卢烝、三毫、阪尹均为封疆之官。
《洪范》则是一篇统治大法。“洪范九畴”就是统治之术的大法九章。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第一,五行。第二,是认真做好五件事。第三是努力施行八项政务。第四是合用记时方法。第五是建立君王的统治法则。第六是根据不同对象分别以三种方式处理。第七是运用卜筮考疑。第八,经常注意各种征兆。第九,凭五福鼓励臣民,凭六极警戒臣民。)
对九章的内涵,《洪范》一一作了界定。其中有些理念,影响到后世。
(四)法律制度
《尚书》记载我国远古时代的法律制度,也反映出丰富的法学思想。在原始社会,虽然还没有法,但有生活规范,即“习惯法”。
《尧典》说:“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流放共工到幽州,流放驩兜到崇山,驱逐三苗到三危,流贬鲧于羽山,处罚了这四个人,天下都心服了。)这就是早期的流放刑,是运用风俗习惯被确认的规范。
《尧典》记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在器物上绘制五种刑罚图像,以示警戒。以流放替代五常刑,表示宽大。以鞭笞处罚误公事者,对不服从教化者用荆条抽打。可以用货币赎刑。过失犯罪,可以赦免。故意犯罪又不知悔改者,严加惩罚。这已经是对违反规范者的人身处罚。)
《吕刑》中说:“伯夷降典,折民惟刑。”(伯夷制定法典,凭法典治理百姓。)这是习惯法的原始特征。
夏、商、西周时代,奴隶制法制产生、发展、逐步完善。
夏代产生奴隶制法制。
夏禹把中国划为九州,并建立了国家行政机构,开始有了吏制。《皋陶谟》“百僚、师师、百工惟时”,僚与工均为文职官名。《甘誓》“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六卿是军事长官。《夏书》中还有“啬夫”“车正”“庖正”“牧正”“昆吾”以及分封的诸侯、卿大夫等。
夏代还建立了赋税制度。
《禹贡》:“厎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中邦。”(必须谨慎有节,依据上中下三种土地定税额。)“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天子国都以外五百里叫做甸服:一百里内的缴整捆的禾,二百里的缴禾穗,三百里缴去掉秸芒的穗,四百里的缴谷,五百里的缴细米。)
夏代建立了刑罚,称“禹刑”。
《洪范》:“天乃锡(赐)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威用六极”。洪范九畴是夏代的九章大法。六极就是以六种刑罚惩治犯罪。
《大禹谟》记载,“皋陶曰:‘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这里已经明确不搞株连,疑罪从轻。
商代,奴隶制法制得到发展。
商王的命令即为法律。《汤誓》中,商王宣布:“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汤诰》要求臣民“凡我造邦,无从匪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凡我建立的诸候国,不要施行非法,不要近求安乐,各自守法,以接受上天的福禄。)可见,“诰”“誓”都具法律权威。
商代在行政法律方面,创造了内服与外服职官制度。《酒诰》记载:“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伊、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罔敢湎于酒。”外服,指地方官员,内服指朝廷官员。
商代在刑事法律方面,有汤刑。《康诰》记载:“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这证明汤刑已为成文法。
商代制定官刑,惩治职务犯罪。
《伊训》记载:“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过)。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具训于蒙士。”(敢有经常在宫中跳舞,在室内饮酒酣歌的,这叫巫风。敢有贪求财物女色,经常游乐出猎的,这叫淫风。敢有经常轻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谏言,疏远年老有德,亲近愚顽童稚的,这叫乱风。这三风十过,卿士身上有一种,就要丧失家庭,国君身上有一种,国必灭亡。臣下不匡正君主,要处墨刑。这些对下也要详细教导。)这里列举了三风十罪的表现形式,指出了危害,及严厉的刑罚。
西周,奴隶制法制形成了完备的体系。主要体现在《周官》《吕刑》中。
《周官》是我国最早的吏典,一部成文行政法律。主要规定国家机构的六部编制、各级官员的职守及考绩与奖惩。
《周官》记载:“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驯顺)兆民。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三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吕刑》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刑事法律文献,记述了西周时期的刑罚思想、刑事政策、诉讼制度以及法官的选拔、法官的刑事责任。
“德威惟畏,德明惟明。”这是明德慎罚的基本原则。
“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正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罚惟均,其审克之。”(诉讼双方都出庭,法官悉听供词审案。经核实证据,明验供词,就按五刑定罚。如果发现罪刑不符,就将五刑改为五罚。如果罚也不当,就按五种过失处理。但是审理五过中容易发生五种弊病:高官依仗权威,私报恩怨、内亲说情、行贿受贿、贪脏枉法。法官有上述行为的,其罪与犯法者同,但要祥加审核。)这里体现了证据规则、罪刑相当原则、法官枉法裁判的责任追究。其中“五疵”正是现今批判与纠正的“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故乃明于刑之中,率乂于民棐彝。典狱,非讫于威,惟讫于富。”(所以用刑要适中,引导治理百姓远离非法活动。刑狱,不能以立威为目标,而应当为民造福。)这里的“中”,即公平、正确、不轻不重。
“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无简不听”。(案情无法核实,不必受理。)这是疑罪从无。
“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阅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罚。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罚。”这是疑罪从轻,也是赎刑制度。对赎刑,历代学者颇有争议。
“上下比罪,无僭乱辟,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刑律上没有的罪,可上比重罪,下比轻罪,加以确定,不得出错。不要用不当之理,要调查清楚,遵用法律,详加审核。)这是比附类推。
“其刑上备,有并两刑。”(如有轻罪重罪并犯,则并轻罪入重罪,按重罪惩罚。如果是犯有两种同样较重的罪,只按其中一种惩处。)这是合并论罪。
“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刑罚轻重,既依法典,又考虑实际情况,不能死抠法律条文,要讲道理,抓住要领。)
“惟察惟法,其审克之”“有德惟刑”“惟良折狱”。这是规定了法官的品格。
《吕刑》的这些思想,在当时有进步意义,对后世有深远影响。
《立政》中,三处讲到文王不干预司法。“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文王罔敢知于兹。”(全部由主管官员负责,文王只是观察法官们是否贯彻了命令,根本不去了解和干预个案。)“和我庶狱庶慎,时则勿有间之,自一话一言。”(要协调好刑狱之官和典法之官,不要干预他们办案,一句话一个字也不说。)“其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是乂之。”(不要错误地干预刑狱之事和典法之事,要让主管官员全权处理。)这一思想也是可贵的。
(五)天文地理
《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于是帝尧任命羲氏、和氏恭敬地观测日月星辰运转,总结节令,以教人民安排农业生产。)并任命羲仲在东方日出之处“平秩东作”,任命羲叔在南方极远之地“平秩南为”,任命和仲在西方日落之处“平秩西成”,任命和叔在遥远的北方“平在朔易”,这样引导春夏秋冬的农事活动有序地进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协时月、正日。”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学记载。
《禹贡》是中国最早的地理著作。大禹划分九州,并记载了各地山川脉络、土埌、物产、交通。既是自然地理,又是经济地理,是后来行政区划的先声。
“冀州”(今山西、河北西部)。
“兖州”(今河南、河北、山东)。
“青州”(今山东半岛、辽宁东部)。
“徐州”(今山东南部、江苏、安徽北部)。
“扬州”(今江苏、安徽两省境,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全境,广东北部)。
“荆州”(今湖北、湖南、四川和贵州的一部分)。
“豫州”(今河南、湖北北部)。
“梁州”(今四川北部、陕西、甘肃南部)。
“雍州”(今陕西、甘肃大部分)。
《禹贡》中的山川名称及许多地名,世代流传,至今沿用。
二、《尚书》的语言艺术
《尚书》是古代公文,由于古今语法、词汇差异较大,比较难懂。但只要认真阅读,并不觉得高不可攀,也不觉得枯燥,而深感文字精炼、生动、感人,富有文采,具有艺术魅力。
一是有成语、名言、名句。其中蕴含着先哲的思考和智慧。有的非常精辟,是至理名言,至今活在人们的口头诗文之中。现在许多人的名字也源于《尚书》词句。兹录部分名句如下:
“协和万邦”“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尧典》)。“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满招损,谦受益”“克勤于邦,克俭于家”(《大禹谟》)。“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皋陶谟》)。“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五子之歌》)。“居上克明,为下克忠,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伊训》)。“有条而不紊”“不服(从事)田亩,越其罔有黍稷”“若火之燎于原”(《盘庚》)。“能多材多艺”(《金縢》)。“明德慎罚”(《康诰》)。“玩人丧德,玩物丧志”“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旅獒》)。“制乱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功崇惟志,业广惟勤”“位不期骄,禄不期侈”“居宠思危”“推贤让能”(《周书·周官》)。“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骄淫矜侉,将由恶终”(《周书·毕命》)。
二是注重修辞。修辞是通过修饰、调整语言,以提高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艺术效果。《尚书》讲究修辞。有人统计,《尚书》运用修辞辞格就有16种。笔者就典型例句列举一些,供读者赏析。
比喻。以一种事物比方另一种事物。
《微子》:“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
《牧誓》:“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弗御克奔,以役西土。”
比喻形象、生动,增加了感情色彩。
排比。把三个或三个以上结构相似、语气一致、意思相关的句子排在一起,以加强语势,增加节奏感和条理性,突出事物特征。
《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对比。把两个相对或相反的事物、或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互比较,使观点更加鲜明。
《多士》:“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尔有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你们能够恭恭敬敬,上天会哀怜你们;你们不能恭恭敬敬,你们不但不能享有土地,我还要把上天的惩罚加到你们身上。)
《秦誓》:“人之有技,若已有之;人之彥圣,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亦职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人之彥圣而违之,俾不达。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
反问。只问不答,答案暗含在反问句中。反问是为了加强语气,发人深思,加深读者印象。
《吕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现在你们安抚百姓,要选择什么,难道不是贤人吗?要谨慎什么,难道不是刑法吗?要思考什么,难道不是追求先王的道德吗?)
回环。前句的末尾是下句的开头,下句的末尾是前句的开头,首尾蝉连,结构整齐,语言具有辩证之美。
《皋陶谟》:“帝曰:‘吁!臣哉邻哉!邻哉臣哉!’”(帝舜说:“唉!大臣是至亲至近的,至亲至近的是大臣!”)
《多方》:“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聪明睿智之人不念善行就会变成狂妄无知,狂妄无知者一心向善也会聪明睿智。)
顶真。又称联珠,前句的末尾是后句的开头。表现了事物的有机联系。
《尧典》:“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谨慎地推行五种伦理,伦理推行很顺利。纳舜于百官之上,政务处理很有序。开四方之门接待宾客,宾客端庄恭敬。)
引用。引用圣哲之言来提高语言表达效果。
《盘庚》:“迟任有言曰:‘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
反复。为了突出某个意思,强调某种情感,重复某个词或句子,起到反复咏叹的作用,以表达强烈的感情或观点。
《无逸》:“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生下来就会贪图安逸,生下来就会贪图安逸,不知道农业生产的艰辛,不了解百姓的劳苦,只会寻欢作乐。)这是连续反复,说明“生则逸”之害。
《吕刑》:“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阅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这是间隔反复,反复强调“阅实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