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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研究

2018-04-02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6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银行金融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 30222)

一、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总量在世界上持续领先。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当前我国经济与环境之间矛盾异常突出,对于绿色产业的发展以及绿色金融的需求程度在不断扩大,商业银行作为发展绿色经济的主要力量对于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有着重要的责任。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的发展上存在着大量的难题和不足,需要我们不断的去解决和完善。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现状

(一)绿色信贷余额不断上涨

我国政府大力倡导广泛开展绿色信贷,一些商业银行积极响应,促使投入数额不断增加。根据《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我国银行业当中21家商业银行,从2014年到2016年6月末开展的绿色信贷余额总额在逐渐增加,分别达到了:6.01、7.01、7.26(万亿元)。从具体各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显示,中国银行从2015年至2017年绿色信贷余额分别达到4123.15、4673.42、5387.99(亿元);中国农业银行分别为5431.32、6494.32、7476.25(亿元);工商银行分别为9146.03、9785.60、10991.99(亿元)。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

(二)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总量不断增加

继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开启了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先河以来,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积极的参与到这个新的债券领域。2017年我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2083.8亿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5%。我国仍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市场。且我国银行间市场为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市场,2017年共有103只绿色金融债券,其中以银行为发行主体的绿色债券达到60只,是去年的一倍,且发行数量和发行金额达到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57%和70%。

(三)绿色金融产品种类不断增多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加入到了绿色金融的实践队伍当中,不断进行金融创新,结合传统业务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兴业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开发出不同的绿色贷记卡,利用不同的金融工具研制不同市场的绿色产品如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零售信贷,低碳信用卡;中国银行支持三峡集团首单发行绿色欧元债券、境外发行多币种气候债券等。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缺少内外部激励机制

商业银行既要面对高污染高收益项目被查处倒闭、资金难以回收的风险,又要面对绿色金融新领域的高管理成本、回收期长等不确定性风险。政府作为市场的引导者,没有出台完善的对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扶持政策,导致银行、企业缺少向绿色化转变的积极性。其次,银行内部缺少对员工绿色意识的培养,缺少员工激励制度,以带动银行内部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内部员工为了追求绩效利益而冲淡责任意识。这两方面的缺失,阻碍了我国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

(二)绿色金融缺少专业评估标准与机制

我国遵循赤道原则评估标准的银行仅有兴业银行和江苏银行。而其他银行缺少统一的企业贷款标准。大多数银行只是对项目进行简单的分类,且各银行为吸引客户标准层次不齐,不能够做到准确和有效的评估。对企业的审核也主要基于环保部门提供的对企业的环境评估报告,缺少其他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企业和项目的监督和认证,从而无法对项目的风险性进行准确的判断。同时,各个地方环境部门对企业的审核口径也不统一,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三)绿色金融缺少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绿色金融的开展需各部门间的多方面合作。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企业的了解与评估绝大部分依赖我国环境部门对企业进行的评估,缺少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认证。而我国商业银行与环境部门对于企业的评估要求不统一,且由于信息的不通畅导致二者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无法保证评估的标准符合商业银行发放绿色信贷的标准,这极可能会造成银行对企业、项目评估结果存在偏差,误导银行提供信贷资金给不符合标准的企业。

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

(一)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商业银行内部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对参与者的行为进行高效的规范和监管。商业银行内部应该明确绿色发展的理念,并将其渗入到商业银行的规章制度当中去,从而严格约束银行内部员工的行为活动。其次,商业银行内部应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对银行员工开展绿色相关业务进行一定的奖励与支持,从而刺激、带动员工的积极性,为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内在动力。同时,我国政府应颁布更多支持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优惠政策,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体制,为商业银行提供保障。

(二)完善评估标准、加强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要开发建立行业统一的交易项目环境风险评估体系,积极参与“赤道原则”,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在融资交易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标准对项目风险进行分类,细化评估内容,在审核、评估、追踪过程中要切实考虑环境因素,对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把控,一旦不符合要求要及时采取措施拒绝或者惩处污染企业。针对融资项目,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荷兰银行等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核流程、评估标准,开发出符合自身要求的评估系统,做好对项目的前期审核和后期监督,切实降低环境风险,做好风险的防范,发挥银行对资金的引导的作用。

(三)加强部门合作、健全共享机制

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在绿色金融的开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要参与到业务中去,主动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环境部门将调查数据与商业银行进行共享,有效的减少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业务上的工作量,以及获取信息的成本。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以及信息机制的健全,有效提高了信息的利用程度,以及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的工作效率,为商业银行在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便利性。

(四)完善信息披露、加强法律建设

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政府应继续不断细化、完善绿色金融的相关法律,颁布更多有关扶持环保产业、制约污染企业的法律法规,并将内容不断进行细化,使绿色金融的各方面的发展能够有法可依。同时,应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从法律上严格要求和规范企业,对企业的环境状况定期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报告进行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建立相应的惩治制度对不合格企业进行惩罚,有效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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