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络参与对政府公共政策过程的影响
2018-04-02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对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起到促进作用,利用网络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公民数量呈现出增加之势,影响力越来越大,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从早在年的“孙志刚事件”,到近年出现的“躲猫猫”、“钓鱼执法”、“周久耕案件”、“华南虎事件”、“杭州飙车案”,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网民成为许多公共事件的主角,不计其数的网民在互联网上一呼百应,力量不断积聚,成为决定事件走向的关键因素。在近年的时间里,互联网以其独特的魅力推动了公民网络参与的壮大,使公民网络参与成为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频频登上政治舞台,改变公共政策的走向。
2014年2月27日,习近平正式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小组组长,讲话中习近平还提出,一定要大力发展创新信息技术和网络基础建设工作,将其实现产业化,因为这是影响我国实现信息化的关键所在,把网络信息的采集、整理、传播、安全等工作做好,将其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由此可见,网络技术的发展搭建了信息交流新的重要平台,影响着人们的工作方式,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作用巨大,公民网络参与成为我国当前民意表达、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公共政策过程。它一方面为公民提供了薪新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渠道,弥补了传统政治参与模式的不足;另一方面也为政府提供了一个了解民意,调控舆论的平台,为在决策中更有效的反映民意提供帮助。
一、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积极影响
(一)公民网络参与拓宽了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
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迅猛,公民对网络带来的便捷性也广泛认可,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人们可通过网络把自己的一些利益诉求表达出来,所提供的途径和形式符合公众需求。网络为基础而生成多种表达途径,网民可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关注政策进程,在政府网站中发表评论,对于方案进行投票,或者直接参与到政策制定活动中来,满足了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需求,并产生重要作用,从而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形成一个非常有益的补充。这个过程是政策制定者与公民的互动过程,也是公共政策迈向合法和民主的过程。社会问题蕴含了公民的利益诉求,在受到社会群体的广泛关注后,经由网络这一传播渠道进而上升为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
(二)公民网络参与促使公共舆论关注政策进程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世界,但网络空间如同现实世界一样,在此聚集了大量的网民,如果说单独的利益表达由于具有主观性限制因而提出的问题具有片面性,不足直接公共政策的制定,那么如果针对某一社会事件得到广大网民的呼应,通过网络空间聚集的民意形成了网络舆论,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影响到公共政策的制定。网络舆论的影响力不可否认,首先,由于网终采用的无线传播技术,时间和空间对其没有限制作用;另外网络舆论的形成并不复杂,不必承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只有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就可很快的在网络上形成网络舆论传播速度之快捷,范围之广泛超出人们的预期。但凡涉及公民自身利益,即可在迅速把自己的看法融入其中,随着关注者的増加,网络舆论的作用被充分发挥出来,收到政策制定者的关注,便可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
(三)网络平台上公民与政府决策层对话参与公共政策制定
2014年3月,有网友指出,中国政府网出现了一个全新的板块,就是“我向总理说句话”,随后引起广泛关注,这一版专栏使网民实现与总理的近距离沟通,参与政策问题提出。李克强总理也非常重视和认可该方式,并对网民参与公共政策表示欢迎和感谢。近年来,政府与网民直接对话的机会出现并不断的増多。而网络其优势而满足需求,可通过渠道平台与政策的制定者进行交流,与政府决策层对话,为我国公民参与创造了新的途径。基于网络的交流摆脱了原有交流模式的局限性,通过网络来完成直接对话,这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民主参与模式,同时也是执政意识的体现,决策层可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控公民的想法和需求,而网民也可通过网络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不仅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规范,也是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体现。
二、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
(一)滋生无序政治参与的土壤
公民政治参与可以分为有序政治参与和无序政治参与。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指公民和团体得到法律认可和保障的合法的、理性的、适度的、有节制的政治参与;无序的政治参与是指突破现有制度规范的政治参与行为或是合理但不合法的边缘型政治参与。在我国当前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中的主流是有序的政治参与。网民以理智的心态通过互联网发表观点,对公共政策过程施加影响。由于网络的幵放性和虚拟性特征,互联网上存在着大量无序政治参与行为。无序的网络政治参与使得网络可能成为“历史上存在的最接近真正的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现阶段无序的政治参与扰乱正常的网络秩序,对我国公共政策科学化、民主化带来消极影响。
(二)增加主流意识形态的瓦解风险
当今社会意识形态安全是执政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政治体系只有维护自己的意识形态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有保证。在网络时代中,具有不同意识形态倾向的言论可以自由的在互联网上肆意传播,公民网络参与行为冲破了舆论的阀门,政府对意识形态的把握和控制变得比以往更为困难。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自由化的网络参与和网络表达有可能对主流意识形态造成毁灭性影响,最终会威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公民网络参与容易产生的另一个非理性群体心理是出现群体极化现象。这就很容易造成言论市场的分裂,并无可避免的造成群体极化。当热点事件出现在互联网上,有部分网民以极端的言论针对政府或个人进行恶意批评、攻击甚至排读,散布流言,夸大事情的负面影响,煽动民众情绪。
(三)公民网络参与制度不健全
我国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从最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看,无论是行政立法还是行政行为都向着规范化轨道发展,制度化参与的建设己初见成效。但是对于取得的成绩不要盲目乐观,要看到互联网环境下,在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等方面,制度仍然处于不健全状态,当务之急是在网络的推动下,政府制定政策过程的公民网络参与机制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公民通过网络参与政策制定问题不断,究其原因是由于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构建完成,虽然网络参与没有违反法律,但是也没有法律和法规的约束,至今仍处于无制度状态,在没有制度规范的情况下的公民参与是盲目的、无序的、非理性的,使现有的参与途径难发挥实际作用,实际上就是无效参与。因此,相关制度的保障有利于公共政策中的公民网络参与效果更好地发挥,从而符合新公共政策理论的要求。
三、完善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当务之急是构建网络制度化管理,否则恶劣影响会愈发严重,例如一些媒体为了博取眼巧,谋求利益,而不惜歪曲事实,所发布的信息没有可信度。某些群体事件导致公民情绪失控,而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恶性事件,造成网络参与的秩序混乱。中国现阶段的网络发展水平同样存在着发展不平衡问题,配置也不尽合理。"数字鸿沟"阻碍了百姓平等表达其意愿的机会,同时就政府而言,也阻碍了其整合各阶层利益,并对其进行反馈。因参与机会的不均等产生的不满情绪会引发民意表达的非理性和无序,不仅影响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民主性发挥,造成科学性不足,同时对于中国的政治生活的稳定性也会产生威胁。因此,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确实百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必要条件。政府想要更多的人才能参加到政策的制定中,消减"数字鸿沟"是必须的,使得更多人能够拥有丰富的网络信息,那么政府就应该加大互联网设施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政府也应当重视关于互联网基础技术的培训及教导,从而能够有效地发挥网络设施资源。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树立科学管理理念
如今网络在政治领域得到了诸多的应用,随着电子政务的出现,政府的网络责任应运而生,受到关注及要求。政府在构建电子政务时,应该重视信息的公布,便让百姓能够迅速知道政府的工作情况,更有效地参与公共政策的确立,其中就包括问题的提出、草案的筛选、最终的制定及执行。所W政府一方面要公开政策确立的结果,还要公布政策确立的详细过程。公开信息之前,应该对民意、民情有足够的了解,信息公示应该法律为准绳。公示信息一方面要求必须做到真实、详细,同时也应当做到具有可靠性;另一方面还要重视信息公不时尽量采取丰富的公开形式,考虑不同群众的接受能力的差异性,从而能够使得所有群众都能有效地获取信息;此外,还要使得百姓明确信息公示的目的,从而使得百姓能够积极地通过网络参与到政策制定当中。
(三)改善网络参与环境提升公民网络参与能力和意识
作为网络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主体,公民自身的参与能力和提高对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效果的发挥至关重要,政府必须对公民的行为正确引导,公民也要积极转变,参与能力需要加强,参与意识需要提高。因此,为了减少甚至避免在互联网参与中的不利作用,从而使得政治环境良好,就必须确定正确的道德规定。公共决策的有关信息被部分道德修养不高的个人或者团体非法扩散,从而扭曲了实际情况,引起了一些消极影响。只有培养健康的网络环境氛围,才能保证公众在网络上能高效、合理的表达自己的诉求。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确定互联网言论的评价标注,确立相关引领体系;另一方面,提升互联网监管团队的素质也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而言,在培养自主道德之时,其重点在于増强公众的网络道德责任。类似的,将相关的网络道德理论化,将其视为公众网络的评价指标,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网络生活中的乱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