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在学双管齐下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2018-04-02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知识产权人才是指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并对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作出贡献的人。知识产权人才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最基本、最核心、最关键的要素。“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初创期、知识产权战略任务全面完成的关键期和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攻坚期,知识产权事业比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笔者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宜采取在职培养和在学培养双管齐下,以在职培训为重点,协调和优化知识产权在学培养及在职培养模式,从而能够高效地培养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经济等各方面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发挥领军人才高端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科学规划青年拔尖人才发展路径,完善成长通道,形成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引领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专利审查、企业、服务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行业和领域,分阶段遴选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人选,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培养。拓展国内外培训渠道,形成一支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政策和战略研究水平、专业能力突出的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培养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司法、战略研究、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具有专业先进水平和学术优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培育从事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中介服务等工作的知识产权专业骨干人才。
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有效利用社会培训资源,实施知识产权培训工程。制定知识产权培训中长期计划,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深入广泛地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健全知识产权市场价格评估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知识产权业务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鼓励他们在职攻读知识产权方向的硕士、博士学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知识列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考核;加强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跨区交流等各类培训,推动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建设。
搭建知识产权普及培训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集聚人才的战略高地的作用,积极推进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发展。鼓励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法等知识产权研究,加大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的培训,通过订单培养、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方式积极为企业和中介机构培养一大批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为社会各界普及培训知识产权知识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业态、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提供强大的知识产权人才支持。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企业为主要对象,特别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关键技术领域和产业,对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者和科技研发人员广泛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实务技能的普及培训。认真做好专利申请资助,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将创新成果及时申报专利,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动力。
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评估、投资、战略研究、信息服务、保护等中介服务机构及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的建设。对专利代理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择优给予一定补贴,充分发挥中介服务和行业组织在培养造就知识产权中介人才中的能动作用。推动现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知识更新和素质提高,着力培养一批精通知识产权法律和实务技能,能够参加知识产权国际诉讼、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中高级中介服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