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仪式性质的消解与重塑
2018-04-01余璧玲
□ 余璧玲
一、作为仪式的春晚
仪式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有着悠久的历史。詹姆斯·凯瑞在《作为文化的传播》中指出,“传播的仪式观有着明确的宗教起源”,“在仪式观中传播一词的原型则是一种以团体或共同的身份把人们吸引到一起的神圣典礼。”传播的最终目的是建立起一个有秩序、有意义的世界,“共同信仰”“共同理想”成为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随着媒介技术的革新,仪式所要求的时空同质性得以在更大的场域中被满足,春晚便是一个显著的媒介仪式案例。
随着传统家族仪式及意义在现代社会中的衰落,作为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春节需要新的仪式载体承载其内涵,以弥补前者带来的结构性缺憾。电视直播给予全民族时空关系的凝聚以媒介技术的支撑,而嫁接了春节所承载的“团圆”“守岁”等象征性民俗内涵的春晚无疑是最合适的仪式载体。自1983年起,除夕夜八点至十二点这一时间段已经默认为全国人民参与春晚这一仪式的时间。而这一仪式将个人家庭的微末叙事和国家民族的宏大叙事连接了起来,它在“同质”的时空中将人们“拉进”想象的共同体,从而成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当代政治仪式”①。
春晚创作初衷就是以仪式为诉求的。第29届春晚导演马东曾指出,春晚本身就是一个肩负着塑造主流意识形态使命的人工仪式。但是近些年,春晚越来越遭到诟病,其内含的家国同构的政治目的在人们吐槽春晚的文本解构以及逐渐兴盛的地方春晚和网络春晚的林立竞争中逐渐弱化,作为仪式存在的春晚的神圣性、象征性、权威性也在逐渐被消解。针对此困境,央视春晚也不断做出调整,在宣扬主流意识形态的前提下,尽可能符合市场需求,通过顺应潮流开办网络春晚、举办春晚衍生节目等方式,拓展春晚的仪式场域,重塑春晚的仪式性质。
二、春晚仪式性质的消解
(一)神圣性的打破:春晚吐槽的恶搞与颠覆
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以往单向度的传播模式,人人都可以发声,用户生产内容大规模兴起。人们可以便捷地完成信息的生产、共享与传播,并借助新媒体平台形成讨论场,与其他用户实现高度互动。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前提下,春晚仪式场域也随之延伸。
伴随着春晚仪式场域在线上的拓展,作为仪式参与者的观众得以活跃的时空维度也就此延伸,不再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某一时刻的交流。自媒体的即时互动强化了仪式超越时空限制的特性,构建出一种非常规意义的共时性关系,人们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春晚的同时,通过自媒体即时评论、即时分享,情绪的表露可以得到回应,强化了交流的欲望,以吐槽的方式参与到春晚仪式中去。
近几年,网络上春晚吐槽的规模越加庞大,讨论热度甚至远高于节目本身。某种意义上对于春晚的吐槽构成了春晚的另一种生命形态。传统媒介仪式以单向传播为主,作为参与者的观众更多的是被动地接受仪式所赋予的意义。而在新媒介事件中,由春晚单向度地作为意义建构者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共识的形成正在转移到另一个场域。越来越多的人以自媒体的身份主动参与到春晚仪式中,他们在不同的社交媒体平台实时发表对春晚的态度、点评和解读,并展开互动和讨论。其结果是网友不再被动地接受官方赋予春晚的仪式内涵,而开始在“后场”重新对春晚展开定义。基于春晚节目衍生的吐槽、段子层出不穷,使得春晚作为仪式所具有的神圣性、象征性也在网友对春晚文本的解构中逐渐消解。
(二)权威性的削解:群雄逐鹿的地方春晚与网络春晚
春晚的仪式性质中最突出的是它的“国家”性质。“春晚”一度是“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简称及代名词。自1983年央视春晚举办以来,已有30余年,但事实上,举办春晚并非央视的专利和特权,部分地方电视台也延续了举办春晚的传统,如辽宁卫视、湖南卫视等省级上星卫视一直坚持推出自制春晚,但播出时间基本避过了央视春晚的播出时间。从时间点来看,地方卫视没有直接参与到除夕这一具有团圆、守岁意义的仪式场景中来,央视仍旧“垄断”除夕夜的电视收视,其主导地位似乎不可撼动。
但在媒介技术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共同作用下,作为仪式的“春晚”逐渐不再局限在“中央电视台”“电视”这样的框架内。各地方卫视竭尽所能地精心策划筹备、加大投入力度、邀请各界大腕,希望借由春晚的春风,扩大自己平台的品牌影响力。尽管无法与央视抗衡,但地方春晚依靠其自身特色还是给央视春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辽宁卫视就曾以邀请“猴王”上春晚的方式占据了猴年春晚前后的话题热议榜。2016年是猴年,央视导演却并未邀请“猴王”六小龄童加盟春晚,一时引发网友的热议,他们通过向央视春晚官微、央视导演留言等方式表达了对六小龄童加盟春晚的期待和诉求,但最终“猴王”的央视之旅也未能实现。而辽宁卫视却借此契机,邀请“猴王”加盟辽宁卫视春晚,并对其表演的节目进行突出宣传,一时间与央视春晚形成了鲜明对比,辽宁卫视也因此成为猴年春晚的话题热点之一。
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成熟而兴起的“网络春节联欢晚会”这一新型春晚形式也迅速发展起来。网络春晚以其民间性、草根性、高度的互动性受到关注。
这也就意味着,一家独大的春晚仪式在逐渐地被打破。“遍地开花”的地方春晚、网络春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央视春晚的官方权威性。
三、春晚仪式性质的重塑
(一)整合与收编:官方网络春晚的创办
在2010年北京卫视推出正式的网络春晚之前,网络春晚基本没有线下现实运作,影响并不大。自北京卫视开启“网络春晚元年”后,各地卫视网站也相继推出了网络春晚。
网络春晚的节目素材多取自互联网,表演者多为草根达人,因此,节目常常包含网友们的二次创作,且内容往往包含了对主流文化的抵抗,这显然与传统春晚表演性的宏大仪式的目的相违背。
网络春晚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并不断消解了春晚的仪式性质。为重塑春晚的仪式性质,央视也紧跟其后,开辟了网络春晚的新战场,作为传统电视春晚的补充。
2011年,央视正式创办网络春晚,从年初一到初六,分别以“亿万网民大联欢,全球华人大拜年”“点击幸福”“上传快乐”“下载创意”“共享奋斗”和“登录未来”为主题,举办了六场网络春晚,并在央视综艺频道和中国网络电视台同步播出。央视网络春晚通过“幸福”“快乐”“奋斗”“未来”等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叙事,以更容易被接受的方式输出意识形态,试图唤起人们的心理认同。而这一举动某种意义上也象征着央视对网络春晚的正式收编。网络春晚的举办主体由网民回归到电视台,甚至播出渠道也从网络传输拓展到电视传输。这是春晚概念的一次重新整合。
(二)仪式形式和仪式场域的拓展:春晚衍生节目
仪式载体的不同导致参与方式的不同,是媒介仪式与传统意义上仪式的重要区别。传统仪式中现场和发生地点常常是融合在一起的,人们要参与到仪式过程中,必须亲临现场。媒介仪式把仪式从发生地剥离出来,送到每一个家庭当中,仪式参与者不必亲临现场,家庭成为仪式信息接受的大众场所。②
如果说央视春晚中,现场观众是春晚仪式的直接参与者,那么电视机前的广大观众只是借助媒介,模拟参与,以不同于传统的参与方式,加入到仪式的演出中。但现场参与与模拟参与所赋予的参与体验显然是不同的。相较于现场直观的视听观感营造的热烈氛围,通过中介传输的“现场”仪式感则大打折扣,而为了补偿非现场观众的参与体验,辅助电视观众模拟参与,春晚直播过程中设置了诸多与电视观众互动的环节,如征集新年愿望、抽取新年大奖等等。
此外,央视春晚还与社交媒体进行了联动,推出了一系列线上活动。例如,央视春晚与新浪微博合作推出“点亮中国赞”的倡议活动,微博网友通过集赞活动,于除夕当天获得随机金额的红包。这一形式看似与此前的支付宝红包和微信红包大同小异,但之前的红包活动更多的是帮助赞助商进行推广,而“点亮中国赞”活动则是央视春晚主动发起的,具有延伸仪式场域的功能,一定程度上是对社交媒体上春晚仪式性质消解的弥补。
除了拓展线上仪式场域,将受众尽可能地囊括到仪式活动中来以外,春晚还通过设立分会场、筹办春晚选秀节目等举措强化仪式性质。
1996年,央视春晚首次走出北京央视总部,在上海、西安设立两个分会场,三地互传,形成举国贺岁、神州同庆的场面。但这一形式并未被延续下来。时隔20年,从2016年开始,春晚再一次设立分会场,位于祖国东南西北不同方位的四个分会场同央视主会场遥相呼应、有机联动,通过“东西南北中、全民大联欢”的创作基调,真正向观众传递出“天涯共此时”的观感。此后两年春晚分会场的要素都被保留了下来。
如果说分会场的回归是扩大了仪式的直播场域,是空间意义上的仪式场域拓展,那么央视举办的一系列春晚选秀节目,则是通过与春晚相关的衍生节目,延长春晚的仪式过程,是时间意义上的仪式场域扩展,春晚的概念也不再拘泥于除夕当晚的四个半小时的节目直播。这种举措在形式上扩大观众参与度,实质上是在不断重塑春晚自身的神圣性和权威性,这正是春晚仪式性质的目的和诉求。而这些辅助仪式的设置,既拓展了春晚的有效收视时间,扩大了晚会的价值空间,又保证了仪式的“国家在场”,重塑了春晚的仪式性质。
四、结语
春晚走过了35个年头,给几代中国人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形成了以每年除夕夜为举行时间、央视演播厅为场所、举国上下共同参与的一项媒介仪式,发挥着构建民族国家这一想象共同体、凝聚集体意识的功能。但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作为媒介仪式的春晚在新媒介浪潮下经历着新的变化。在开放的媒介环境下,春晚的仪式性质正在被逐渐消解。在此困境下,为了强化人们的家国认同,促成其在信仰、情感和意愿上的高度一致,央视春晚也踏上了一条新的探索之路。央视春晚通过对网络春晚的整合与收编、“放下身段”举办民间选秀节目等举措,试图拓展更开放的时空场域,丰富生命样态,重塑仪式性质,恢复仪式功能。
注释:
①吕新雨.中央电视台2002“春节联欢晚会”读解[A].第二届中国传播学论坛论文汇编(上册)[C].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新闻学院,2002:8.
②孙信茹.都市中的“媒介仪式”——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的媒介传播研究 [A].2003中国传播学论坛暨CAC/CCA中华传播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册)[C].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等,2004:8.
参考文献:
1.丹尼尔·戴扬,伊莱休·卡茨.媒介事件:历史的现场直播[M].麻争旗译.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2.詹姆斯·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媒介与社会”论文集[M].丁未 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3.吕新雨.仪式、电视与意识形态[J].读书,2006(08):121-130.
4.张兵娟.电视媒介事件与仪式传播[J].当代传播,2010(05):29-32.
5.王寄梅,薛薇.春晚的“后仪式”时代——思考媒介仪式的大众重塑与仪式理论[J].新闻爱好者,2009(20):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