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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方言中人称代词格的形态变化

2018-04-01李子辉天津师范大学天津300387

丝路艺术 2018年8期
关键词:宾格第一人称代词

李子辉(天津师范大学,天津 300387)

1.汉语的形态

1.1 什么是形态

在有些语言中,词与词组合时形态要发生变化。同一个词与不同的词组合就有不同的变化。这些不同的变化形成一个聚合,就叫词形变化,或者叫做形态。国内较早对“形态”的定义见于1958年11月号的《中国语文》,上面刊登了北京大学语言学教研室编的《语言学名词解释(二)》,其中有一条是词形变化,引用如下“词形变化又称为形态变化,指的是用词的形式的变化去表示词的各种语法作用的方法和规则。一般来说,词形变化有几种情形:一、词根的曲折;二、附加成分的添加;三、词内的声调的变化;四、词内的重音的变化。”具体来说,语言中因为表示不同语法作用而发生的词的形式变化就是形态变化。

1.2 汉语有无形态

汉语是否是一种有形态的语言,学界一直争论不休。有两种看

A.语音形式为我1时:

(1)我是山西人。

(2)我不爱吃西红柿。

(3)老师成天卷我。(老师整天骂我。)

(4)这杯水是我的,要喝自己再倒去。

(5)妈,你看见我的那个蓝颜色的裙子来没有?

B.语音形式为我2时:

(6)我妈是山西人。

(7)今天去我家吃饭走哇。

(8)我村里明天唱戏了,你去不去看?

(9)这是我闺女。

由以上的例句大致可以看出当“我”为主格、宾格时,读音一定为我1;而当“我”为属格时,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

2.2 属格

在古交方言中,表示第一人称的领属有两种格式,一种为“我+的+(个)+n”;一种为“我+n”,而根据不同的语义表达需要,两种“我”的语音形式都可分别进入两种格式,值得归类与梳理。

2.2.1.我+的+(个)+N

A.我 1+的+(个)+n

这个定中短语与普通话无异,“我的书”“我的本”“我的桌子”其中的名词没有限制,“我1的”则相当于英语中的形容词性物主代词“my”。

通常在口语表达中,在“我1+的”后还可以加一个量词“个”,由于古交方言倾向于用量词“个”代替其他量词,这个格式就逐渐成为了一个固定的格式。

B.我2+的+个+n

“我2”也可以进入此格式,但是领属的关系不太强烈,更多起到了一种引出话题的作用,陈述其后名词的性质,也可用于介绍。在这个格式中值得注意的是名词前必须有量词“个”的介入,格式才具有合法性。而能够进入此格式的名词在语义方面依然和说话人有家庭亲属关系的联系。如:

<1>表感叹

(10)我2的个妈啊,成天丢三落四地!

(11)哎呀我2的个祖爷,可不敢耍刀子啊!

(10)中陈述妈妈的特性,(11)是对小孩子说的话,且运用了比喻的修辞,说明孩子很顽皮。

<2>表介绍法,一是汉语无形态,即根据上述形态标准,汉语是一种无形态语言,或者说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二是汉语有形态,瑞典学者高本汉于1920年发表的论文《原始汉语是屈折语》(载于《亚细亚杂志》),文章指出上古汉语里存在着代词的“格”的曲折变化,例如:古代汉语中的人称代词“吾”和“我”,“尔”和“汝”就存在主格和宾格之分,“吾”多用于主格, “我”多用于宾格,且当二者出现于一句话中时,“吾”为主格,“我”为宾格,它们通过元音曲折手段表达了不同的语法意义。

1.3 方言中人称代词格的形态

“格”表示名词、代词在句中和其他词的关系,它的意义是直接和句法相关的。山西方言中人称代词格范畴普遍存在,如太原、榆次、寿阳、榆社等方言,第一二人称主宾格采用基本韵母,所有格则采用改变音节的韵母屈折来实现。

2.古交方言中人称代词的格

2.1 主宾格

在古交方言中,存在两个“我”的读音,一个为我1[NF312];一个为我2[N 312],但在使用过程中,两个读音分工明确,不存在混用的情况,每一个母语使用者都不会混淆也不会感到迷惑。这其中就必然存在着一定的语言规律在制约着“我”的语音形式。我们可以通过例句来试图寻找这种规律。

(12)这是我2的个外甥子么,妹妹家的孩儿。

(13)这是我2的个伯伯,在交警队上班了。

当此格式用于介绍时,通常不能用于直系亲属,如不可以说:

*这是我的个爸爸。

*这是我的个儿子。

原因是“个+n”有特指集合中某个体的含义,即表示众多中的一个。显然“爸爸、妈妈”等直系亲属不符合此要求。

2.2.2 我+N

可以进入此格式的“我”也有两种语音形式,且根据属格“我”所发挥的不同角色和后加名词的不同语义,可分成不同的类别。

<1>表示领属的属格

此时“我2”进入格式,“我2+N”中“我2”是一个正宗的属格,即只表示领属关系。但是名词限定在了亲属称谓,如:“我妈”、“我爸”、“我爷爷”等

<2>表示身份认同的属格

(14)我2村里今儿唱戏了,你去不去看?

(15)北京再好也没有我2古交好。

(16)明天来我2家吃饭哇。

在普通话中也有这样的用法,如:

(17)我天朝地大物博,无需与四方蛮夷通商。

(18)这次能打胜仗都靠我杨家的列祖列宗保佑。

上述例句中的名词都具有同一种性质,即说话人认为自己属于这个名词所表示的地域或群体。我们可以把这样的格式中的“我”看成表示身份认同的属格。

<3>表强调的属格

A 当格式中的名词是人名时,普通话与古交方言是一致的,“我+名字”格式变成了一个并列短语。但此时“我”为主格,且“我1”进入格式。主格“我1”起到了强调主语的作用,在语气和语用上表示一种强调,还有一些自豪和炫耀的意味在其中。比如:

(19)全厂的人没一个不认识我李长喜的!

(20)我孙悟空怕过谁?

B 当说话人想表达一种关系上的亲近和态度上的亲昵时,也可以使用“我+人名”这个格式,这时“我2”进入格式。如:

(21)我张超在他们班是学习最好的。

(22)看我贝贝多勤快了,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

(23)这是我明明送给我的礼物,真是懂了事了。

这种情况的“我+人名”格式中“我2”为属格,且整个短语并不是一个并列短语,在例句中“我不是张超”“我不是贝贝”“我不是明明”,而变成了一种领属关系,表示所谈及的对象跟说话人存在一定的关系,一般用于父母对孩子,或是家里的长辈对晚辈。也正是因为在家庭亲属关系范围内,才使这种人与人之间领属关系具有合理性。如果说话人只是想表达亲属关系之外的关系如“我的朋友王晓红”则不可以直接说“我2+王晓红”而只能用“我1的朋友王晓红”或者“我2朋友王晓红”。

2.2.3 第一人称复数形式的格

古交方言通过在第一人称后加虚词“们”表示复数,复数“我们”的主宾格和属格的语音形式均为“我2”。表示第一人称复数形式的领属关系时,古交方言中有两种形式共存:我们+名词、我们+的+名词。

3.古交方言中人称代词格变化的特点

综上分析,我们发现古交方言中第一人称代词有以下特点:

3.1 古交方言人称代词格变化为汉语曾使用内部屈折手段提供了佐证

古交方言中的第一人称使用了内部屈折的方法来满足格的变化,用韵母的替换完成主宾格和属格的转换。内部屈折是利用词根语素语音的部分变化来造成词形变化的方法。张清源主编的《现代汉语知识词典》(1990)认为“内部曲折又称语音交替或内部变形,指用元音或辅音的改变来表达语法意义。”古交方言第一人称所使用的这一语法手段也证明了其如高本汉所考证的古代汉语一样是一种有形态的语言。

3.2 记录了汉语发展中语法手段的转变

在属格“我”的使用过程中,不仅有韵母替换的内部屈折实现手段,同时还存在着利用结构助词“的”来表达领属意义的语法分析手段。即并不是所有的属格语音形式都一致,如:“我2的个+亲属称谓”形成了一种固定表达,证明了内部屈折和虚词附加两种手段并存只出现在极少数情况下;“我1+的”格式中则表明虚词排斥了韵母屈折的语法手段。

这种现象说明了方言中的“格”或者说方言中的内部屈折手段正在消亡。根据前辈学者的研究,这种现象也广泛存在于山西方言中,如温锁林(1999)认为“虚词的出现导致了格和数的内部曲折的消失。例如表复数的“们”的出现是导致人称代词数的内部屈折消失的原因。 普通话中人称代词并无数的语法范畴,人称代词的复数用助词“们”来表示。山西忻州方言中,人称代词的复数既有用内部屈折的综合性手段,又有加助词“们”的分析性手段,忻州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这种 内部屈折和附加式的共存现象,正好反映了助词“们”排挤内部屈折的语言事实。另外,汉语语音系统的发展变化也导致了内部屈折的减少和消亡。”

乔全生(1996)认为,汾阳方言的领格代词和表亲属称谓的名词之间不能加入表领属助词,会不会是表领属的助词在长期的语音变化中与代词融合,从而使代词语音起了屈折变化,有待进一步考察。

但本文认为,内部屈折手段是早于助词附加手段的,高本汉考证的古代汉语中第一人称格的变化并不涉及虚词的添加。所以我们猜想,古交方言中第一人称的属格形式的变化路径为:我2+名词→我2+的+名词→我1+的+名词。可以看出,“我2”的适用范围正在萎缩,已经变成了语义限制严格的语义格。由此推知,等到“我2”全部消亡时,主宾格和属格就变成了没有语音区别的形式,也就变成了现代汉语普通话我们看到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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