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周易》中的美的体现
2018-04-01聂永涵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6
聂永涵(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 215006)
首先,《周易》是从天地产生万物这一基本观点来看美的。没有天地就不会有万物,从而也不会有万物的美。因此,《周易》的美的观念是同天地观念及生命观念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古代历来重视味,色,声之美,又认为它是自然的产物。第一,味,色,声之美都来自自然,为自然所生,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的。比如味的美是与人所食用的各种自然物分不开,色的美与自然物的形状,颜色,花纹分不开,音的美与自然所发出的各种声音分不开,如《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里提到的“凤皇之鸣”,“八风之音”,“山林溪谷之音”等等。因此,我们可以说,美就是存在天地所生的自然万物中。第二,既然美产生于自然和存在于自然中,因此宇宙,自然,万物的运动,变化,生长也就有了美的意义。所以在中国的传统美学中,自然生命的流行不息,欣欣向上就能给人以美的感受。在《周易》里用“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来形容宇宙,自然生命运动,生长的景象,并且引入了古代的神话,虽然没有直言美,但是实际上是在赞颂自然,生命的美。
其次,《周易》认为美在生命之中,生命即美,而在这种美的最高表现既是“大和”。因为只有在“大和”的状态下,生命才能获得最顺畅,最理想的发展。以“和”为美,是中国美学的一个很重要的古老观念,甚至可以说是中国美学关于美的核心思想。
在中国,不论道家和儒家都有效法自然的观念。就儒家来说,这种观念又正是在《周易》中获得了充分发展的。“天地变化,圣人效之”,这是《周易》的一个基本思想。但中国人所说的效法自然不同于古希腊人所说的模仿自然。中国人认为通过效法自然,人就可以像自然那样伟大,永恒,并且与天地相并立。首先,这种效法包含着认识自然的规律以应用于物质生产活动的意思,比如认识天文,机械的变化规律以应用于农业生产,但它是直接实践的,不是无所为而为的“沉思”,仅出于对自然知识的探求兴趣,更不认为进行这种“沉思”就是人最值得过的一种生活。通过这种方式效法自然,以求得人与自然的和。
再者,《周易》是从人的生存和发展来看美的。在《周易》里,美的东西必定是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是可以给人带来幸福和吉利的东西。所以,《周易》的美的观念是同“亨”,“嘉”,“利”的观念不可分离的在一起。
基于上述看法,中国美学在讲到艺术的发生,创造时,不但不排斥自然,而且主张艺术需要效法自然。如《吕氏春秋·古月》讲到音乐的产生,就是在好几个方面讲到了人对自然的效法。《周易》在“豫”挂中讲到“乐”的创造,也与效法自然分不开。这种效法,当然离不开对自然的观察,从而也包含着从自然中获得知识,但目的却不是要通过对自然的模仿以求得知识,而是要揭示自然生命的规律与人的政治伦理道德原则完全一致的。例如《周易》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在这里,“君子”的“自强不息”是对自然的效法,也同“君子”对天的运动的观察,认识分不开。但“君子”对自然的效法仅仅在于人要像天的运行不息那样,有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而绝不是模仿天体的活动。而当“君子”创造艺术作品的时候,他对自然的效法也仅仅在于要表现出天的那种运行不息的刚健的特征,以激起“君子”的“自强不息”精神。
就较为抽象的哲学,美学角度来看,中国的效法自然说强调了主体在自然基础上的能动创造,不把艺术看作是被动地模仿自然的产物。中国的效法自然是反对脱离自然,但又绝不处处模仿自然。因为在这里自然并不是仅仅因为它本身的存在状态而进入审美与艺术的,而是因为这种存在状态含有与人相关的伦理道德意义,能给人以道德精神上的启示,感悟才得以进入审美与艺术的。因此,在中国美学中,艺术创造就不是主体对客体的模仿的产物,而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交感的产物。所得的作品,也就不是对原已存在于自然的东西的模仿,而是艺术家在自然的基础上所创造出来的意象。从艺术创造中主体与客体关系来看,中国美学不认为是自然的模仿品,而认为是主客体交感所得的意象的物态化。
同样的,在《周易》里,“光”也是不可忽视。象辞说:“山下有火”。王廙对此的解释是:山下有火,文相照也。山之为体,层峰峻岭,峭崄参差,直置其 形,已如雕饰,复加火照,弥见文章。《贲》之象也。这是他以对山水之美的欣赏和画家的眼光来解释这一卦象。他的解释很有绘画意味,同时也正确的指出了在《周易》思想中,美和光是密切联系的。
从中国古代的典籍来看,中国人很早就意识到了日月之光与人类生活和美的关系,并且把光和美联系起来。《诗经》里有一首诗《日月》是这样写的:“日居月诸,照临下土。”没有日月的照临,就不会有人类的生活和万物的生长,当然也不会有美。见于《尚书大传》的“卿云歌”也热烈歌颂了日月之美:“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天宝》这首诗也写到:“如月之恒,如日之升。”以及《板》中:“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和《月初》一诗中描写的月光之美:“月出皎兮”,“月出皓兮”,“月出照兮”。《诗经》中所描写的许多美的事物,也具有“晏”,“烂”的特点,就是具有明亮的光彩。《周易》将“刚健”与“笃实”的美与日月的“辉光”相联,无疑就是继承了中国古代在漫长时期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美和光的联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