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同价值观”培育探赜
2018-04-01黄传球
黄传球
(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1100)
核心价值观作为主权国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共识、凝聚社会合力的有效手段,既是应对国际竞争、维护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弘扬文化价值理念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客观需要。正因为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发展中的蕴涵的巨大价值,才引发世界各国对其弘扬和培育的高度重视,并将其视为国家“软实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因子。综览世界各主权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虽极具民族特色和意识形态功能属性,但在方法选择及路径建构方面仍存在诸多相通之处,极富学习借鉴之意义。新加坡作为20世纪70、80年代快速发展起来的亚洲国家,在经济、政治以及文化建设领域均取得了令世界为之瞩目的成就。在主流意识形态建构方面,新加坡于20世纪90年代初正式提出了“五大共同价值观”,并将其作为国家民族意识而加以重点培育,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共同价值观”的培育为新加坡的国家发展带来了强大的精神助力,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社会文明程度以及国家综合国际影响力均获得了显著的提升。鉴于此,通过系统探赜新加坡“共同价值观”培育的成功做法,以期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有益的外部经验借鉴。
一、新加坡“共同价值观”形成的背景
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等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在我们考察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之时,务必要关注其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文化环境。作为一个长期遭受殖民压迫的国家,“新加坡的种族文化、语言、宗教和帮派构成不仅多,而且差异大。”[1]这使其“共同价值观”形成的背景更加复杂。
1.历史背景:饱受殖民掠夺和压迫的沧桑历史
据史料记载,公元11世纪之前,新加坡原名为淡马锡,是靠近马六甲海峡孤岛上的一个小渔村。公元11世纪,因在该岛上发现一头狮子形状的怪兽,而将此岛命名为新加坡。到了15世纪初期,新加坡成为马六甲帝国的附属。随着地理大发现和西方殖民侵略的兴起,在随后的16、17世纪,新加坡先后遭受到葡萄牙以及荷兰殖民者的殖民掠夺,并逐渐沦为西方殖民者在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贸易的战略据点。1824年,英国通过武力强行将新加坡划归英国东印度公司,至此新加坡完全沦为英国殖民地。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新加坡因地理位置优越,逐步发展成为东南亚最重要的海上贸易中转站。特别是随着1869年苏伊士运河的开通,新加坡的经济和战略地位愈发重要,成为英国维持其在东南亚殖民统治的重要据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新加坡被日本占领,并将之改名为“昭南岛”,由日军直接进行殖民统治。在日本占领期间,为实现分而治之的战略目的,充分利用新加坡当地的封建势力和亲日派在各种族之间制造民族矛盾和冲突,以便于其进行残酷的殖民掠夺,这使新加坡陷入了全面的经济和社会动乱,经济凋敝,生灵荼毒。二战结束以后,新加坡又重新沦为英国的殖民地。直到1965年,新加坡终于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成为了一个具有多种族、多元文化、华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独立国家。
经历西方长期的殖民统治,使得新加坡难以形成较为稳定持久的国家政权,国民对国家的认同感普遍不高。这在国民思想和心理上均留下了深重的负面影响。在殖民统治期间,殖民者不仅掠夺了新加坡大量的资源、财富,还通过制度、文化、价值观的渗透和传播来不断消减新加坡民众的国家意识。这不仅造成了新加坡国民国家归属与民族认同感的慢慢消弭,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新加坡国民价值观极度混乱。
2.社会文化背景:多元复杂的种族宗教构成
作为一个以移民为主要社会构成的国家,种族、宗教上的多样性也决定了新加坡在文化组成上的多元性特征。新加坡主要由十多个民族组成,每一个种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其中华族、马来族和印度族是人口最多的三个种族。鉴于新加坡本身相对狭小的国域,多样化的种族聚集必然会催生不同种族之间在语言文化、宗教信仰、价值理念等方面的冲突和差异。仅以语言为例,在新加坡除了华语、马来语、泰米尔语和英语四大语种之外,同时还有十余种方言的存在,如果政府不能妥善处理好各语种族群之间的关系,就有可能造成种族及社会的分离,进而影响到新加坡国家整体的和谐稳定。“虽然经历过历史的整合,各民族之间彼此能相融共生,但作为一个国家,尤其是迅速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国家,多种文化和价值观念之间必然会发生碰撞和冲突,乃至于使人们长期缺乏归属感,缺乏一种国家意识。”[2]
除了种族构成复杂之外,新加坡还是世界多种宗教的汇集地,既有佛教、基督教、锡克教、回教、兴都教等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广泛信徒的宗教,也有犹太教、拜火教等古老而神秘的教派,同时还存在一些较新的宗教教派,例如天理教和岩亥教等。不同的宗教教派均对应着一定数量的信仰群体和社会层级,从而给新加坡政府在宗教问题处理上带来诸多挑战。如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引发种族、宗教冲突,还会对经济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由此观之,新加坡多样的种族结构和多元的宗教信仰,很容易产生种族偏见和宗教对抗,蕴藏着诸多潜在的社会冲突之源。因此,新加坡政府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如何实现“种族一体化”,凝聚起不同种族对国家命运共同体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3.现实背景:现代化进程负效应日益显现
新加坡位于马来新亚半岛南端,处于马六甲海峡的入口处,既是亚洲和太平洋上的桥梁,又是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的交通要道,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建国后,新加坡经济社会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伴随“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到来,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开始在新加坡社会显现。一方面,由于分层教育、双语政策等教育体制的长期施行,社会阶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社会不满情绪也日渐出现,甚至于还出现了种族和宗教的偏见。另一方面,新加坡传统文化的遗失和断裂,导致了年轻一代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西化倾向。在西方生活方式和文化理念的联合冲击下,新加坡年轻一代在生活方式、人生价值理念等方面均出现了颠覆性的改变。东方文明传统的道德、社会、国家观念等曾经引领并鼓舞新加坡国民不断前行的重要思想,但在现代化进程的冲击下却不断消弭,与之相反的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西方社会思潮却受到年轻一代的推崇。“西化的实质就是人们对伦理道德、社会、国家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均以西方价值观为标准,从而使新加坡失去社会凝聚力和经济起飞与繁荣的原动力,丧失生存和竞争能力。”[3]
面对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和发展挑战,新加坡政府一方面对国民不断强化国民意识教育,形成牢固的国家意识;另一方面,就是不断加强本国的“共同价值观”建设,通过构建具有本国特色的“共同价值观”,促进社会共识的形成,有效化解各种社会危机,实现凝聚民心、增强国家凝聚力的战略目的。
二、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历经了一个较长的过程。1991年1月,新加坡政府发表的白皮书首次提出“五大共同价值观”的概念,标志着“共同价值观”在新加坡的正式确立。新加坡“共同价值观”亦称之为“五大共同价值观”,主要涵盖五大方面的内容:
1.国家至上,社会为先
所谓国家至上,就是要求新加坡国民要将国家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利益要服从、服务于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不容侵害。而社会为先,则是要求新加坡国民在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时,要始终秉持社会高于个人的原则,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和国家的繁荣的全面融通。由此观之,“国家至上,社会为先”是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核心所在,将国家和社会置于优先位置,是新加坡对其国人的共同价值诉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价值观的确立,既是新加坡成功取得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消解现代化进程中诸多负面效应产生的有效手段。同时,亚洲文化中蕴含的“国家中心”思想也为这一价值观在新加坡的广泛传播和接纳提供了坚实的人文根基,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
2.家庭为根,社会为本
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也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形式,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共同建构起一个有机的系统。家庭与社会之间相互影响、互相作用,家庭之于社会犹如大树之根,社会之于家庭犹如大树之本,根本相连,共同发展。新加坡在1991年政府白皮书中明确指出:“应该把家庭视为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单位,有了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结构将会更牢固,同时也为下一代提供令人安心的养育环境,并且能为老者提供必要的照顾。”正如李光耀所说:“家庭通过潜移默化的形式将社会价值观念传授给我们的下一代,虽然没有采取正式的教学方式,但它仍然是一种宝贵的家庭结构。”[4]新加坡社会在发展中要想继续保持它固有的文化冲劲、同情心及智慧,必须留存这一重要的家庭结构。
3.社会关怀,尊重个人
新加坡政府在提出“国家至上,社会为先”价值观的同时,依然重视对个人生存权利的保护以及个人价值的关怀,在强调国家利益优先的同时,充分尊重和肯定个人的正当利益,并把个人的发展视为国家的终极价值旨归。为了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国家利益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结和平衡,新加坡历届政府均主张机会均等,为个人发展、幸福生活创造条件,让大多数人都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不济者,社会要承担起必要的关怀责任和帮扶义务,决不能漠不关心、置之不理,唯有如此,才能防止社会分化的出现,从而更加有利于社会共同体的建设。正如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所言:“加坡是一个国家,如果有人掉队,我们不会不管他。我们定会尽其所能的去帮助他,重燃他对生活的信心。我们很幸运新加坡就好像一个大家庭,向来我们社会很重视同舟共济的优良美德。”
4.协商共识,避免冲突
由于新加坡在种族、宗教、文化上的多元化现状,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价值观念也差异明显。因此,需要不同的民族之间在处理利益纠纷时,要坚持互让、互敬和互助,要在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中找寻人们所共有的价值观念来指导人们的行为方式。因此,新加坡历届领导人在施政过程中均极力强调要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纷争,冷静听取不同群体的建议和意见,始终坚持求同存异,大力倡导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宽容和谅解。对于国家颁布和推行的每一项政策,要尽量征询和倾听不同社会群体的声音,一旦出现意见纷争,施政者要善于协商,统一意见,坚决反对和杜绝个人特权的产生。当然,新加坡提倡“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的价值观,绝不是毫无底线和原则的妥协退让,协商的前提是为了维护共同价值的需要,对于破坏社会团结、危害国家共同利益的行为则是绝不姑息,严加防范。
5.种族和谐,宗教宽容
这一价值观主要是针对新加坡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存在而提出来的。所谓种族和谐是指各个民族在尊重和承认文化差异性的基础上,彼此尊重,包容共进,和睦共处,远离偏见,消除隔阂,排斥否定民族沙文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形成和谐融合的民族氛围。而宗教宽容则是指不仅允许不同宗教的存在,而且还要求它们彼此之间要相互尊重,互相沟通,和睦共处。鉴于此,新加坡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时,尽量避免产生种族纷争,大力宣扬种族和谐,倡导宗教宽容,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总体观之,新加坡“共同价值观”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体系,其核必是“国家至上,社会优先”,重在明确和理清个人、社会、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二条“家庭为根,社会为本”旨在促进各种族之间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第三条“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则是对“家庭为根,社会为本”有效补充,主要是为了协调和处理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平衡利益冲突;第四条“协商共识,避免冲突”重在阐述解决矛盾冲突时应该采取的方式方法,重在协商,避免冲突;最后,“种族和谐,宗教宽容”主要是凸显共同价值观在处理种族、宗教问题时的实际功能和作用。由此可见,作为有机体系的“共同价值观”,“其本质是借助家庭和宗教的和谐关系来实现国家的统一、稳定、发展和团结的目标。”[5]
三、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培育路径
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培育历经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政府的持续推动之下,逐步探索并形成了一条由执政党领导、政府发起、全国人民共同参与,学校、家庭、社区组织、新闻媒体和法律等多种途径相互配合、系统推进的价值观培育路径。
1.执政党和政府直接领导和强力推动“共同价值观”建设
20世纪70、80年代,新加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一跃成为亚洲经济增长的排头兵,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国家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处于执政地位的人民行动党及政府带来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政府的施政被比喻为长长的“有形的手”,受到新加坡国人的充分肯定。因此,在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提出和培育过程中,这只“有形的手”的作用也十分重要,发挥着关键性的核心作用。例如,1982年春,新加坡总理李光耀第一次提出了国家治理之纲,大力弘扬儒家文化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等传统美德。1988年10月,新加坡副总理吴作栋在演讲中首次阐释了“共同价值观”的概念,并正式提出发展新加坡国家意识的建议。1989年1月,新加坡总统黄金辉第一次在国会演说中指出要构建属于新加坡国民自己的“共同价值观”。他认为:“应该将东方优秀的传统价值观念升华为新加坡国民的国家意识,要在社会、学校及家庭中开展广泛的宣传报道,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这种价值观,并自觉将之作为行为的标准和规范。”除了领导人的重视之外,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和政府还不断通过制定完善各种方针、政策(如语言政策、教育政策、文化政策等),来为共同价值观培育奠定基础和指明方向。
2.积极搭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共同价值观”教育平台
新加坡政府为了凝聚“共同价值观”培育力量,积极搭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教育平台。首先,将学校建设成为培育共同价值观的首要平台。新加坡领导人指出,青少年要想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抵制西化的腐蚀,树立东方的价值观念,就一定要从学校着手,而且丝毫不能有所懈怠,这样才能看到成效。新加坡一方面把英语作为各民族学习的共同语言,另一方面又强调必须学好自己的母语,以保持和发扬本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价值观念。这样可以培养出既具有西方现代知识又能固守东方传统道德和价值观念的新加坡人。除此之外,为了让学生知晓新加坡文化价值观的背景,从而更好地践行国家的道德规范,学校还专门开设了道德教育和宗教教育课程,并通过组织编撰一些通俗易懂的教材,让青少年学生更好的学习和领悟道德精神,增强学生的社会认同感,培育其国家意识。其次,是将家庭打造成传授共同价值观的第一课堂。新加坡领导人强调“家庭是新加坡社会的砖块”,是抵御西方价值观侵蚀的最坚固防线。政府必须将家庭打造成为传授价值观的第一课堂,维护、弘扬和巩固国家的共同价值观。如果每个新加坡家庭都稳固、美满和幸福,也就筑起了一道抵御西方价值观侵袭的万里长城,新加坡社会也就能保证自己的亚洲本色。最后,是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共同价值观建设中的助推作用。在价值观教育上,仅仅借助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通过一切必要的手段,集中全社会的共同力量对新加坡民众进行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加坡所倡导的共同价值观不断得以巩固和发展。鉴于此,在人民行动党和政府大力的推动下,新加坡以选区为单位相继建立起来人民协会、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联络会与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社区组织把各族人民组织起来,“在社会、文化、教育、职业、娱乐与体育方面,促进与组织集体活动;在新加坡各族人民之间,促进合作、和睦和互相了解;训练具有国家意识,并愿意为新加坡多元种族社会服务和献身的社区领袖。”[6]从而有效克服了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疏离感,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公民道德教育、保留亚洲价值观、形成国家意识的重要作用。
3.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和法律等手段在“共同价值观”培育中的正向作用
新闻媒介和法律等手段在新加坡“共同价值观”培育中曾发挥了积极地正向作用。首先,是在价值观培育过程中,新加坡新闻传播媒体统一行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传播“共同价值观”内容,在社会上大力营造践行“共同价值观”的良好氛围,并联合起来自觉抵制西方价值观的侵袭。同时,在对待西方传播媒介方面,新加坡政府还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对进口的电影、电视剧实行严格的审查。其次,是不断加强和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发挥法制在共同价值观建设的保障作用。例如,通过颁布《父母赡养法》,不仅体现了东方国家的传统美德,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维护“共同价值观”的法律精神,通过价值观的法律化,是其推行有了更加切实的保障。
4.广泛开展各种社会运动促进“共同价值观”建设
新加坡政府把开展各种社会运动作为“共同价值观”培育的一个重要载体。在各种社会运动开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能够加快新加坡思想道德建设的步伐,汇聚民心,增强凝聚力。另一方面,还能够增强国民抵制西方价值观冲击的信心和主观自觉。例如,新加坡每年通过开展具有代表性的“劳动周”、华语推广月、礼貌运动、睦邻周、防止犯罪运动等20余项社会运动,在帮助国人不断加强自我教育的同时,也对“共同价值观”的培育起到了很强的示范和促进作用,成为新加坡培育和践行共同价值观的一大特色和成功范例。
四、新加坡“共同价值观”培育的借鉴意义
经过长期不断的努力和坚持,在宣传、构建共同价值观方面新加坡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绩。共同价值观已渗透到新加坡人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取得了较高的社会和文化认同,对于多元种族、文化与宗教的社会稳定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新加坡共同价值观教育的成功对于当下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要在传承、借鉴、整合与创新国内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培育出自己的核心价值观
“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思想精髓都是由儒家思想构成的,如儒家大力推崇的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根本的集体主义理念。”[7]新加坡对于儒家思想的吸收并不是全盘照搬,而是充分挖掘儒家学说中的精华以适应国家现代化的需要。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思想精髓都是由儒家思想构成的,如儒家大力推崇的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根本的集体主义理念,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重的个人修养模式,以“求同存异,和而不同”为核心的文化观。同时,新加坡领导人和学者还结合新加坡的实际情况,对儒家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做了全新的阐释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成为新加坡各族人民共同接受的价值观。就我国而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也价值观要求我们不能割裂历史,既要反对文化复古主义,也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维护历史的连续性,在奠定传统文化根基的基础上弘扬时代精神。
2.要充分融合政党、政府以及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
核也价值观的形成是不具有自发性的,它是某一领袖、政党或某一利益集团代表遵从社会客观发展规律,顺应发展趋势,立足传统,并从社会现实条件出发提出的。新加坡进行共同价值观建设时,人民行动党及其政府始终牢牢地控制着对共同价值观建设的领导权,不仅仅在思想上重视,而且还要同人们一起参与各种运动,将共同价值观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因此,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也价值观时,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因为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组织,不仅要在经济、政治上加以引导,而且还要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领导。
3.要将核心价值观培育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之中
新加坡把学校作为核也价值观教育的主战场,向下一代传授儒家传统文化,引导学生认同共同价值观。同时还积极通过家庭教育和社会运动来提升人们的道德观念,强化其国民意识,这些举措均对培育共同价值观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新加坡培育和践行共同价值观的实践表明,不管是学校,还是家庭和社会对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和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都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所以三者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更利于在学生中推进和普及核心价值观。
4.要充分发挥媒体、公共活动等载体在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正向作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法律意识的也在不断觉醒,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增添了全新的手段和方法,法律和大众新传播媒介成为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推手。首先,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作为国家精神的社会主义核也价值观的构建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作用。在注重法治的同时,还要注重发挥舆论媒体的宣传功能。在宣传报道上,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对那些具有积极意义与乐观主义精神的传统文化的报道,为社会主义核也价值观的建设与发展注入活力和正能量。
综上所述,核心价值观虽然具有社会制度本质性,但其建设方法和路径具有可借鉴性。在传承中挖掘民族传统文化精华,在借鉴中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在整合中实现自我创新与升华,在践行中不断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构成了一定社会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一般规律,而执政党统领、政府主导、社会认同、公民践行的有效路径,是新加坡培育和践行其共同价值观的成功经验和方法给留给我们的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