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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2018年5月7日 财税〔2018〕51号)

2018-04-01

税收征纳 2018年7期
关键词:税务总局薪金所得额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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