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成王前、中期几处史料疑点探析
2018-04-01贾海燕
贾海燕
楚文王病逝之后,两位尚在弱冠之年的儿子熊艰、熊恽先后即位。长子熊艰(堵敖)“继位至多不过七岁”①,“被袭杀时也不过九岁而已”②,因此次子熊恽即位也不会超过九岁。王权由幼童掌握,不能不令一些心怀叵测的人产生遐想。于是,围绕兄弟王位的继承和国家权力的掌控,在老臣和大贵族中逐渐形成了以子元和子文为中心的两派,明争暗斗。最终,子文获得最后的成功。这期间,有许多幕后关联和未知之谜值得探索,如成王有何功德在即位元年就让周天子赐胙?此时楚随关系如何?以子文为首的斗氏家族为何能一朝得势?子文“毁家纾难”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成王为何放过潜在争霸对手重耳?笔者不敏,拟对上述问题略陈管见,敬祈方家指正。
一、从楚成王童年“杀庄敖代立”和“天子赐胙”来看楚、随关系
史载熊艰在位仅仅3年,就被弟弟熊恽杀死。熊艰的谥号,《史记·楚世家》作“庄敖”,《左传》作“堵敖”。按照楚国的惯例,自从有王号起,即位不久而死于非命的国君不能称王,只能称“敖”。“敖”是楚人对军事首领的尊称,位在“王”之下。“堵”是熊艰的葬地,故址在今河南邓县③。成王元年,楚国即获得了周天子的赐胙。这段历史,《史记·楚世家》曰:
欲杀其弟熊恽,恽奔随,与随袭杀庄敖代立,是为成王。成王恽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于诸侯,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
童年时期的熊恽和熊艰是不可能有能力为王位而相互厮杀的。杀死熊艰的,不是弟弟熊恽,而是熊恽的支持者;支持熊恽的,除了国内的大臣,还有随国。此时楚国最大的权臣是令尹子元。“子元,文王弟”④,即成王的叔叔。子元显然参与了袭杀堵敖的那场斗争,故因拥立成王有功而当了令尹。⑤关于子元是否出卖国家利益,不得而知,但《史记》随后的史料仍可分析出一些端倪,如“布德施惠,结旧好于诸侯”之类的外交活动,显然不是童年的孩子所为,只能是令尹子元所为。这是子元的一大政治功绩。
楚国在武王熊通时,就曾请求随国帮自己在周天子那里要好处,但最终没能成功。《史记·楚世家》载熊通35年,楚国攻打随国,双方和谈时,楚国给出和解的条件“请王室尊吾号”即让随国向周天子求情以提高楚国地位,结果周天子没有答应。姬姓随国是否给周天求情,不得而知。但由史料可知,作为第四、五等诸侯的子男之国,楚国与周天子取得较好的联系,只能通过随国这样的姬姓侯国。
楚国获得“天子赐胙”,无外乎来自两方面的努力。一是“布德施惠”, 二是向天子献贡。向天子献贡,本是诸侯分内之事,不值得称道。“布德施惠”有两层意思,一方面对内赈灾、减税、济贫等,另一方面对外施舍,搞利益外交。“结旧好于诸侯”,当主要指随国。
随国从楚国获得丰厚利益的同时,楚国也从随国获得好处:一是和邻国发展了友好关系,二是获得共主周天子的嘉奖——赐胙。子元依靠私下的利益外交,实现了先王们想使周天子褒奖的愿望。但以这种方式尊号,是否为他人所不齿,不得而知。但无论怎样,天子“赐胙”,是楚国历史上难得的殊荣,值得国人祝贺。
《史记·楚世家》还载:“天子赐胙,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于是楚地千里。”天子以祭肉(胙)赐诸侯有格外垂青之意。周天子让使者转告成王的话,虽然彰显了楚国仍受周天子管辖,但同时也给予了楚国统治南方的合法权利,文王至堵敖时开疆拓展千里国土,但终究不合法,因为没有得到周天子的认可。如今周天子允准楚国“镇尔南方夷越之乱”,“千里”土地最终成为合法领土。周天子尊号的意义还在于,以后南方夷越之地若有叛乱,楚有征伐的权利和义务了。
总之,“袭杀庄敖”即位、获得周天子“赐胙”殊荣和“镇南方夷越之乱”的权利等一系列动作,都与成王的支持者——令尹子元有关,也与令尹子元的支持者——随国有关,儿童时代的成王是断乎不能完成的。
楚国获得周天子的青睐,与随国及令尹子元有关,还有反例可证。也就是说,令尹子元在位时,楚与姬姓随国关系良好,楚国也向周天子进贡。当子元不是楚国令尹时,楚、随关系随之微妙,甚至恶化。失去了随国这一渠道,楚国甚至没有向周天子进贡,《左传·僖公四年》载齐人伐楚,管仲对楚人说:“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问。”这句话与《史记·楚世家》中楚成王元年“使人献天子”的记载是相互矛盾的,这说明没有献贡只是子元不做令尹之后的事。至楚成王十六年(前656年)时,楚国至少有8年没有进贡周天子。
楚成王即位之后,楚随之间事迹鲜有记载,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淡化甚至恶化却是事实。至成王三十二年(前640年),随国串通汉东小国反叛楚国,随楚战争爆发。随国何以反叛,不得而知。《左传·僖公二十年》 (前640年)有如下记载:
随以汉东诸侯叛楚。冬,楚国斗谷于菟帅师伐随,取成而还。
随国这次举动,有阻止楚国成为中原霸主的嫌疑。在此之前的第三年即公元前643年,是齐桓公逝去之年,被楚国动用无数次兵马征讨仍左右摇摆的郑国国君——郑文公南来楚地,拜会楚成王,郑国成为楚国与国。前642年,陈、蔡、楚、郑、鲁“盟于齐”,《左传》没有记载齐国,因会盟的地点在齐国,齐国当然会参加,故共计6国⑥。陈为发起国,这是齐国霸权衰落之后的无奈之举。在会盟6国中,蔡、郑是楚的与国。楚国作为不可忽视的新崛起力量,和谐地融入其中。《左传》僖公十九年(前641年)这样记载:“陈穆公请修好于诸侯,以无忘齐桓公之德。冬,盟于齐,修桓公之好也。”童书业先生认为:“鲁、郑、陈、蔡皆齐联盟中国家,而此时皆楚党,陈穆公发出‘修桓公之好’,盖楚人所指使,以楚本齐敌国,出面不便,故使陈人为之。‘盟于齐’者,盖仍使齐处于盟主虚位,而实际楚已为盟主。”⑦此时,楚国在中原四周已没有能与其比权量力的敌手了,饮马黄河、称霸中原的宏愿即将实现。然而,来自江汉腹地最大的与国——随国,联合汉东诸国叛乱,打击了楚国称霸的雄心。
对于这次反叛,有多大规模,不得而知,但仅知道是令尹子文出兵平叛的,结果以随求和告终。楚国大度地处理这次随国叛乱是有历史原因的,甚至是有苦衷的。这次伐随,楚成王并没出面,而是由令尹子文出面。文献记载令尹子文直接出兵的仅有两次,一次是率兵灭弦,一次就是伐随。伐弦是在极端特殊情况下出现的,即楚成王率兵数次攻打齐国的盟国郑国,以致齐桓公率领盟军攻打楚国,险些导致两国的战略对决,最后两国言和,于是楚国停止攻打郑国而由斗谷於菟率兵灭弦,之后相当一段时间楚国战略变为向东经营淮河流域,而非在黄河流域与齐国直接争霸。正是令尹子文对弦进行的一次小战争,开启了楚国在淮河流域的一片新天地。然而,楚国所有的扩张战略都是建立在稳定江汉流域基础之上的。由此,随作为江汉腹地最大的没有被楚灭的附属国,它的站队无疑是极其重要的。
平定楚国腹心地带的叛乱,如此重大的事情楚成王为何不直接领兵呢?最重要的原因正如《史记·楚世家》所记,楚成王上位是在随国的帮助下完成的,故伐随这种尴尬事只能由老臣令尹子文来解决。
令尹子文不负众望,“取成而还”,楚、随两国签订停战协议,此停战协议或许还是楚、随两国一个永久性的和平协议。后来鲁定公四年吴师入郢,楚昭王逃亡至随国,吴人索要楚昭王,随人以两国“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之理由直接拒绝了吴人,由此保住楚昭王,随人说的“盟誓”,当就是令尹子文与随国签署的合约。这一合约由令尹子文来签署,对随国而言是必要的,因为此前令尹子元曾与随国建立良好的邻国关系,子文家族诛杀子元取而代之,楚国与随国之间关系因此显得十分微妙,如今与子文签署合约,是稳固并加深了此前的盟友关系。这种关系,或许由原来的平等盟友关系一变而为永久性的宗主国与附属国之间的关系。
二、从子元“以处王宫”到“斗射师谏”的时间差来看斗氏家族崛起
在堵敖时期,以子文为代表的斗氏家族与子元的关系如何,不得而知。但随国杀死堵敖拥立成王,子元是最大受益方,而斗氏也可能是受益方,甚至还可能是参与谋划人之一。张正明先生根据《天问》“爰出子文”之后的“吾告堵敖以不长,何试(弑)上自予,忠名弥彰?”认为“杀死堵敖和拥立成王的主谋就是斗谷於菟。”⑧但从事后利益分配来看,斗谷於菟可能仅是参与者之一,仅仅是支持子元的一方。若子文是主谋,有两方面的因素是难以解释的:一是诛杀堵敖之后,子元成为令尹,是最大受益方;二是子元自主政以来就有乱政行为,若子文是主谋,是不会纵容子元乱政达8年之久的。
斗氏家族走进楚国的政治前沿,是因为子元的乱政达到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地步。子元的荒唐行径有二:一是觊觎成王母亲(楚文王夫人息妫)的美丽,不断地进行骚扰,《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曰:“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二是为接近息妫,竟公然搬进王宫居住。子元的行为,最终遭到斗氏家族的痛击,《左传·庄公三十年》载曰:“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斗射师谏,则执而梏之。秋,申公斗班杀子元。”
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对令尹子元的所作所为,斗氏虽有所容忍,但却是放纵的,眼见子元搬进王宫,不仅仅是挑逗王嫂夫人的流氓行为,也暴露出了把控朝政的政治野心。子元的狂妄和不道,斗氏反应也是迟缓的,总之让子元的不端行为得到了充分的暴露。
子元伐郑是庄公二十八年之事,“归自伐郑,而处王宫”也是二十八年之事。然而直至近两年之后,即庄公三十年,斗射师(即斗氏家族成员斗廉)方才劝谏子元,这其中的时间是漫长的。当然劝谏的结果是狂妄的子元禁锢了他。同年秋天,申公斗班杀子元。斗氏诛杀子元的行动是极其迅速的。两件事情的一长一短,说明整个行动,是准备了相当长的时间才决定的,但决定之后,行动是极其迅猛和紧凑的。这只能说明,斗氏家族在对子元的斗争中采取了一定的策略。
子元之死,事在成王八年秋。子元在令尹位历时8年,时间可谓不短,因此他对国家掌控应该是当时楚国无人能及的。这种推测有以下四方面的道理:第一,子元出任令尹时,成王尚且年幼,故令尹的权势更加彰显;第二,子元是掌控着军队的,成王六年时,子元率兵攻打郑国可见一斑;第三,子元还极有可能是辅佐成王上位的功臣,这在前面已经分析过;第四,子元有相当的国际和国内影响力,这与第三点是相辅相成的。子元虽然狂妄无礼,但仍有周天子和随国的支持,国内也当有不俗的声誉。总之,扳倒子元,只能是子元的无礼行径达到国人无法容忍的地步才行,这一点需要子元自己才能做到,斗氏家族为其给足了时间。
诛杀子元,斗氏家族师出有名,那就是“斗射师谏”却被子元“执而梏”。除了子元的腐败和野心暴露到无以复加之外,斗氏还给子元戴上了“知错不改”的罪名。“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话虽是子元之后晋人士季对“不君”的晋灵公说的话,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更何况是面对于对楚国有重大功劳的子元呢?面对斗射师的劝谏,子元不断不听,反而将斗射师圈禁起来,给人以顽固不化、错不能改的坏印象。与此相反,斗氏则有了不得不为的理由。
诛杀子元的是斗谷于菟的儿子斗班(或称斗般),斗班的职位是申公。申公斗班是楚国历史上记载的最早县令。申公,即申县的令尹,楚邑管理者有“尹”、“君”、“公”等三种不同的称呼⑨。《左传·宣公十一年》载楚庄王谓申叔曰:“夏征舒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杜预注:“楚县大夫皆僭称‘公’”。包山楚简分别出现了“邓公”(简58)、“邓令尹”(简92)的称呼,襄阳山湾墓地出土有邓公乘鼎和邓尹疾鼎。徐少华先生认为楚县“公”与县“尹”之间的关系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尹’是统称,而地位较高者出任县尹尊之为‘公’,故有邓公、邓尹之别;二是‘公’为主,而‘尹’为辅,则‘邓尹’为‘邓公’之副贰。”“但‘邓令尹’与‘邓尹’是同一官吏的不同称呼,还是两种不同的职官?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⑩此外,“君”多为“尹”的通假,如《左传·昭公十三年》弃疾“君陈、蔡”⑪,《左传·昭公二十年》记有“棠君尚”,即伍尚,陆德明《经典释文》在“棠君”条下注曰:“君,或作尹。”⑫顾颉刚先生则曰:“‘君’与‘尹’本是一字……”⑬;郑威先生认为,“县邑+君”源自春秋后期,即封君制萌芽和起源时期,性质较为模糊,可以理解为封君,偶尔也可以理解为县尹的尊称,到了封君大量出现、封君制逐渐成熟的战国时期,基本为对封君的专称。⑭由上可知,申公当为申县的最高长官,大概有自己的地方军队。
不论楚成王时县公的地位高低如何,斗班作为楚国边境的一任县令,诛杀位高权重并住在楚王宫的令尹子元,确实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情。诛杀行动是在郢都还是在申县,都有多大规模,均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断,就是这次行动是果敢的,也是计划周密的。其后果的严重性,或许只能从子文“毁家纾难”的事迹得到说明。
三、从子文“毁家纾难”和成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来看郢都搬迁
斗班诛杀子元而获得政治利益,斗谷于菟被委任为令尹,是为子文。斗氏家族自此走上楚国的政治前台。子文出任令尹伊始,就做了一件大事,《左传·庄公三十年》在“申公斗班杀子元”之后接着载曰:“斗谷于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
“自毁其家”是救国的行为,与子元乱政的行为是截然不同的。子元的乱政致使国家没有道德纲常,子文的救国则是拨乱反正。子文毁家的行为与子元自私自利的行为截然不同。子文作为斗氏家族的核心成员,将斗氏家族利益放在一边。两者对比,子文必然受到国人的拥护。
子文如何“毁家”,楚国处于什么样的“危难”,史书没有记载。
当时楚国是没有外忧的。首先,中原国家无南下记载,或者根本没有南下的意图,周天子刚刚赐胙,子元攻打郑国也仅仅是做做样子;其次,在江汉诸国中,最大最强的随国正享受着“布德施惠”,不会无事生非。总之,楚国外部环境平稳,其主对手正巴不得楚国生于安乐,遵守周朝礼仪,不再开疆拓土呢!
楚国之危难只能来自内部,有两种可能:一是可能是楚国“布德施惠”以及子元挥霍之后带来的经济后果——国库空虚。罗运环先生根据《国语·楚语》韦昭的注解“家”为“家资”⑮和杜预训“毁”为“减”、《广雅·释言》训“毁”为“亏”等,认为“自毁其家”的家,即指家室的财产,“谓子文担任令尹后,主动捐献家财,用以缓解楚国的危难。”⑯
一个国家的困难,仅仅依靠一个家族的财产就能纾解?更何况对于楚国而言,地广物博,饭稻羹鱼,有江汉之饶,还掌控有丰富的铜矿资源,一般的经济消耗是能够承受的,故此“难”可能不仅仅是经济的困难。
另一种可能是诛杀子元造成的宫廷毁坏,因为在《左传》中,申公斗班杀子元、子文为令尹和子文“毁家纾难”三件事情是紧密相连的。战争带给城市的破坏,后果无法估量,楚国城市的毁坏在后来的白起拔郢中有所体现,如水淹鄢郢。
楚国当时的“危难”可能与楚国宫廷毁坏有关,可从后面一则材料得到旁证。《说苑·至公》载:
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犯)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触国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今弃法而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岂吾营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驳于法也。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于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遂致其族人于廷理曰:“不之刑也,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少,置理失其人,以违夫子之意。”于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使及内政。国人闻之曰:“若令尹之公也,吾党何忧乎!”
这段文字本是说子文不徇私情、重视以法治国,但其中的“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 或许能补充解释子文“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楚成王自称“幼小”,说明正是子文初为令尹之时。楚成王来不及穿鞋子,就径直来到子文的房间里,此事说明楚成王是与子文几乎是同住一室!子文处理司法之事,当有专门的办事机构,与文王的宫廷当有相当一段距离。文王居住之地与处理司法公务的子文相距如此之近,说明他们不是在宫廷之中,而在子文的家中。
“自毁其家”可能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是拿出自家的财产来暂缓国家的财政危机,二是腾出自己的房子让楚成王作宫廷使用。由此笔者大胆推测,在楚成王时,斗氏家族诛杀子元,是一次规模较大的里应外合的武斗,这次武斗对楚国破坏巨大,令尹子元的居住地——楚王宫当然也难以幸免,遭受难以恢复的毁坏,成王不得不住在子文家中,这也就是所谓的令尹子文“自毁其家”。成王住在子文家中,或许也有子文的刻意安排。
这次宫廷毁坏,甚至造成成王时期的一次迁都行为,事在成王八年之后,印证了当今学者对郢都在成王时期有迁都的推测。考古学家郭德维先生即认为在城濮之战(前632年)之时,楚郢都已迁至当阳季家湖遗址,其后在楚昭王吴师破郢之后作短暂迁移,其后方迁都于今荆州纪南城遗址。⑰笔者也曾撰文推测成王时期迁都时间大致应在“成王二年至二十三年”⑱间。
经过子文的“自毁其家”,并将自己的族人绳之以法,将自己的“为公之心”表白于天下,如此才获得楚成王的充分信任,放弃了防备之心,“使及内政”。子文由此也得到国人衷心地拥护,慢慢成长为楚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令尹。
四、从近似的成长经历来看楚成王不杀晋公子重耳的个人情感原因
晋献公晚年,废嫡立庶,赐死太子申生,立宠妾骊姬子奚齐,由此酿成内乱。公子重耳、夷吾先后逃亡。献公薨,大臣争权,接晋献公位的奚齐、悼子先后被杀,公子夷吾在秦穆公的帮助回到晋国,是为晋惠公。楚成王三十五年(前637年),流亡的晋公子重耳来到楚国,楚成王虽设享礼予以接待,并暗示楚国可以帮助他重返晋国,同时直截了当地问重耳将如何回报楚国。重耳不出卖国家利益,不卑不亢地回答了楚成王的提问,子玉请杀重耳,成王不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曰:
及楚,楚子飨之曰:“公子若反晋国,则何以报不榖?”对曰:“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者,君之余也;其何以报君?”曰:“虽然,何以报我?”对曰:“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子玉请杀之。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忠而能力。晋侯无亲,外内恶之。吾闻姬姓唐叔之后,其后衰者也,其将由晋公子乎!天将兴之,谁能废之?违天必有大咎。”乃送诸秦。
楚成王认为重耳不该杀,其理由为:首先,重耳的人品很好。其次,重耳是晋国唯一正统人选。作为立志称霸中原的楚成王,其所谓的“天将兴之,谁能废之?”只能说明重耳该杀。
成王不杀重耳,可以从楚成王与重耳相似的人生经历来说明。楚成王不到7岁时候就随着身边大臣逃亡到随国,而后在随国的帮助下从兄弟手中夺取王权。逃亡的担惊受怕与寄人篱下的感受,在成王幼小的心灵中留下深刻印记。相比成王,重耳逃亡时虽已快成年,但其逃亡的时间却有18年之久,遭受的苦难可想而知。而对于身边的大臣,早期的子元本是辅佐成王上位的肱骨之臣,但品行不端并有僭越之心,故最终被人诛杀。面对所有变故,年幼的成王处处是被动的,没有自主权,这些不幸的遭遇深深印在记忆深处。如今,看见重耳和他的随臣们,楚成王似乎看见了一个在遭遇苦难中的坚强自己,怜悯之心和保护之心油然而生,故怎可能产生谋害之意呢?于是,待之以礼和保证其人身安全,是楚成王想要做的。
楚成王又为何要执意追问“如何报我”呢?这则是楚成王的另一个心结。随国作为辅佐楚成王上位的国家,它的所求若与楚国国家利益相冲突怎么办?随国串通汉东国家反叛,楚成王最终还是派兵讨伐。因此,楚成王以这样的问题来问重耳,是为了求证自己镇压随国反叛的对与错。但当听到重耳的回答之后,楚成王有所失望的同时却得到一种心安,他觉得自己对待随国的反叛是正确的。他同时也发觉,自己若帮助重耳重返晋国,则与楚国根本利益是相违背的。因此,楚成王最终决定既不加害重耳也不帮助重耳复国。于是,成王礼送重耳出国。
不久,秦穆公派使者到楚国来迎重耳,楚成王顺水推舟,派使者奉厚币送重耳到秦国。同年9月,晋惠公夷吾亡,继位的晋怀公正是在秦国为人质的公子圉。子圉是在晋惠公病重时私自潜逃晋国的。秦人恨子圉的不告而别,认为晋怀公终究不会为秦所用,于是萌生寻找重耳、立他为晋君之心。重耳离楚至秦的第二年,秦穆公以武力送重耳回国,重耳杀晋怀公而自立,是为晋文公⑲,时年62岁,时在楚成王三十六年(前636年)。
晋文公流亡期间,经历无数艰难险阻,性格坚强,能知民之情伪。即位后,晋文公励精图治,君臣一心,使长期内乱的晋国很快得以重振。第二年,晋帮助周襄王平定内乱,迎接流亡在郑国汜地的周襄王复位,得到“勤王”的美誉,“信宣于诸侯”,并被赐给“阳樊、温、原、欑茅之田,晋于是始启南阳”⑳。晋国由此具备了称霸的政治资本和经济实力。看到这一切,楚成王定然怀着既喜又忧的心态。
五、结语
楚成王的童年至青年,伴随着巨大的磨难与艰辛,逃亡、政变、复国、宫廷暴动等诸多不安定因素接踵而至,与之关联的人和事,无不充满疑问和神秘。楚成王元年“天子赐胙”及子元上位,与楚随关系改善有关,随国干预了楚国内政;申公斗班诛杀令尹子元,是斗氏家族(即子文父子)精心策划的结果;令尹子文“毁家纾难”,与斗氏诛杀子元、造成郢都毁坏有关,旁证了成王早期发生郢都搬迁的可能;而楚成王不诛杀重耳的个人思想情感原因,则可从他们相同的流亡经历得到解释。成王早期的楚国,王权被大臣觊觎,朝政被奸佞把持,但阵痛之后,子文最终掌控了政局,楚国再次走向强大,子文也成为楚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令尹之一。在成王在位的四十六年里,楚国处于快速扩张时期。楚国通过春秋、战国时期的剧烈兼并,灭国61,其中楚成王之世灭国约有17国之多。㉑由此可见,成王与令尹子文的组合是成功的。然而,子文不能左右成王的,是成王童年磨难造就的人性弱点,与重耳相似的逃亡经历,促使成王最终放走了重耳,这为成王后期晋楚争霸的失败(即城濮之战的失败)埋下了伏笔,同时也为晋、秦争霸埋下了伏笔。
注释:
①⑧ 张正明:《楚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92、96页。
②⑤⑥⑯ 罗运环:《楚国八百年》,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143、155、146页。
③ 张正明:《楚国社会性质管窥》,《楚史论丛》初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0页。
④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41页。
⑦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3页。
⑨⑭ 郑威:《楚国封君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6、9页。
⑩ 徐少华:《论近年来出土的几件春秋有铭邓器》,《古文字研究》第25辑,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94—198页。
⑪ 徐少华:《关于春秋楚县的几个问题》,《江汉论坛》1990年第2期。
⑫ 陆德明:《经典释文·春秋左传音义卷五》 (卷19),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5页。
⑬ 顾颉刚:《春秋时代的县》,载《禹贡半月刊》7,花山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171页。
⑮ 《国语·楚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537页。
⑰ 郭德维:《楚都纪南城复原研究》,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页。
⑱ 贾海燕:《楚国始都郢及其初迁时地的探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
⑲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⑳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㉑ 何浩:《楚灭国研究》,武汉出版社1989年版,第10—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