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预算工作集中财力保基本保战略的意见》解读
2018-04-0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进预算工作集中财力保基本保战略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77号)(下称《意见》),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意见》要求,省财政厅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骆惠宁书记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财税体制改革要全面推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改进预算工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改进预算工作,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集中财力保基本保战略,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制定此《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4个方面21条内容,主要为:
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支出。针对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待分配预算规模较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多,预算追加频繁等问题,《意见》从科学组织收入,严格硬化预算约束,大幅取消、压减专项转移支付,大力压减存量资金等角度提出了具体改进建议。为增强《意见》的可操作性,《意见》在预算约束方面,提出3个“零增长”、4个“一律不”、4个“不得”,在压减专项转移支付方面,提出了5个“一律”等约束性指标。
二是改革资金管理模式,增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包括改进资金分配模式,减少直接向企业分配资金,尽可能减少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按因素法分配资金,提高市县使用资金自主权。加大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引入竞争性分配省财力机制,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试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试点部门承担的新工作任务,优先通过调整任务清单解决等。
三是改革事业单位经费补助办法,增强资金使用引导性。严格事业单位经费负担,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经费保障方式。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以项目支出形式给予支持。鼓励有创收能力的公益一类单位划为公益二类,调动事业单位积极性。选择医院、高校两个领域率先搞活,把资金使用权最大限度地下放给单位,由单位自主安排具体支出,增强其发展活力。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增强支出决策有效性。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从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实践来看,部门绩效管理观念仍较薄弱,仍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产出”的思想,绩效目标整体质量不高、绩效监控方法简单等,《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充分发挥内审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为切实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将改进预算工作、集中财力保基本保战略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要注重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