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2018-04-01中共云南省昆明市委党校科研处
文 中共云南省昆明市委党校科研处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40年,是云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40年,也是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发展的40年。特别是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后,云南更是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在探索中发展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和发展可以大致分为1978年—1991年、1992年—2002年、2002年—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后四个阶段。在1978年—1991年期间,我们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主要是把环境保护纳入立法,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得到持续开展。在这一阶段,我国先后提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到1992年,我国已经形成包含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等相对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从此,我国驶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轨道。在1992年—2002年这一阶段,党和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进入全面探索阶段。党的十五大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战略。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同其他国家联系日益紧密,我国积极通过国际合作来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保护和发展。在2002年—2012年阶段,党和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和发展上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先后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新要求正式提出,这是我们党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结合新的实践需要,提出了一系列更丰富、更系统、更明确的新主张和新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发展理念。其中,坚持绿色发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尤其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和国家继续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向纵深。
云南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排头兵的要求,更进一步加快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云南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坚持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有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云南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先后确立“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发展战略,启动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出台《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年)》等文件,组建中国环保机构中第一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机构——生态文明建设处,印发实施《云南省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云南省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在党和国家的指导下,云南积极有力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16个州(市)累计建成2个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全省建成各级各类绿色学校3182所,绿色社区530家,环境教育基地70个。
以美丽云南建设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完善政策保障,筑牢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基础。通过政策导向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完善科学的关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生态保护机制。进一步建立生态型工程推进的政策扶持,通过政策对保护环境、生态补偿、违法追究等做出引导和激励,切实追责损害环境行为和补偿保护环境行为。针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的特点,探索建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补偿基金,争取国家给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项目更多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更多社会成员参与到生态保护中,健全遭受生态环境污染地区的社会成员接受法律援助支持。
重视公众参与,全民践行科学生态文明观。改革开放40年来,云南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都得到了巨大发展。随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工作,人民群众参加保护生态环境的参与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也有部分企业和群众的生态道德文化水平还较低,对于全省生态环境现状了解还不够,依然存在在经济效益面前忽视环境生态效益的情况。云南注重加强人民群众的生态道德文化教育和宣传,培养群众正确的生态文明保护意识。在国民教育中加入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内容,从小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现代化宣传工具和新媒体工具,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生态保护的作用和意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对省内各企业的引导,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呼吁企业发展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加强对群众生态环保知识宣传,引导群众采用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强化执法与监督,营造保护生态良好氛围。一方面根据已有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严格的生态行为监管规范体系,加强对生态文明行为的执法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环境问责和考核制度,用生态成绩来考核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加强环境监督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提高生态保护监督水平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技术支撑。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增加环保等相关信息的透明度,让群众在环境保护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搭建和完善公众表达环境利益诉求的平台,强化群众对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个人行为的监督,通过加强执法和监督来保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