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某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018-03-31赵敏
赵敏
【关键词】煤矿矿井;扩建项目;职业病;职业病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17.29..02
本项目为某煤矿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对该扩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1 资料与方法
1.1 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是对某煤矿年产60万吨扩建项目井下生产系统、井下辅助生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地面辅助生产系统投产试运行期间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的健康损害、拟采用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对劳动者的危害程度等内容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测和评价。
1.2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矿井选址、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厂房设计、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的评价。
1.3 评价方法
类比法和检查表分析法。
1.4 生产工艺
该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综掘、综采、井下支护、原煤运输、井下辅助运输、地面运输、锅炉房、木工房、机修车间和水处理系统。
1.5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生产工艺,该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矽尘、电焊烟尘、木尘、噪声、高温、热辐射、手传振动、全身振动、工频电场、紫外辐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氫、臭氧、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氯、甲烷等。煤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甲烷是井下生产系统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高温、热辐射主要存在于锅炉房。电焊烟尘、紫外辐射主要存在于电焊作业。
2 结 果
2.1 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2 本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1)防尘设施
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预注水,保持煤体湿润;采煤机采用内外喷雾系统;在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设置风速传感器,监测各巷道风速;经常检测风流中的粉尘含量,定期清扫和冲洗巷道周壁;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和轨道顺槽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水幕雾化好,能封闭全断面;掘进工作面配备湿式除尘风机,预防粉尘产生;运煤转载处、煤仓上口等易产生粉尘的地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2)防毒设施
综采工作面采用一进一回U型通风系统,通风方式为全负压通风,保证回采工作面经常有充足的新鲜风流来降低工作面毒物的浓度;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独立通风来降低工作面毒物的浓度;机修车间拟用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来降低毒物的浓度。
(3)防噪声、振动设施
综掘工作面采用高效低噪音局部通风机;各类水泵、电机、风机基础均作减震处理;地面通风机设置了消声器;锅炉房鼓引风机设置了隔音间和防噪设施;对车间外门、外窗考虑设双层隔声型结构,设备基础进行减振;振动较强的各类水泵基础设减振、管道连接设橡胶软接头。
(4)个人防护用品
该项目在初步设计中拟为所有接尘工人配备防尘口罩,为所有接触噪声危害的工人提供防噪耳塞、耳罩。
(5)本项目拟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概算在初步设计中未进行描述。
2.3 职业病危害评价
依据评价标准、规范,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该扩建项目职业卫生有关内容与国家标准、规范符合情况。见表6。
表中结果所示防尘措施、防噪声、振动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3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在类比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评价,结合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认为该建设项目在职业卫生专篇中还应增加以下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1)防尘措施
①应备有防尘水池,容量不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②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应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③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④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 MPa。
⑤在装煤点下风侧20 m内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运输巷道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2)防毒设施
机修车间应设轴流风机,使有毒物质能及时排出工作场所;锅炉应布置在锅炉房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二氧化氯发生器、调节池应布置在水处理车间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
(3)防噪声和振动措施
①在巷道掘进中应使用液动凿岩机或凿岩台车。
②锚杆机把手处应增加隔振垫,并给工人配备隔振手套。
③在采煤工作面应使用双边链条刮板输送机等措施控制噪声;在破碎机内部衬防振隔噪材料,减少煤块与破碎机内部的撞击。
(4)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该扩建项目在建成投产以后应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给劳动者配发个体防护用品。
(5)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①应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并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②锅炉房应配备一氧化碳防毒器具,设置防毒器具存放柜。
③井下应设置急救硐室并配备相应的急救用品。
(6)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的补充措施
该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
4 结 论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矽尘、电焊烟尘、木尘、噪声、高温、热辐射、手传振动、全身振动、工频电场、紫外辐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臭氧、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氯、甲烷等危害。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以上职业病危害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为《高毒物品目录》中所列的化学物质[1-2],同时该项目存在含游离二氧化硅百分之十以上的粉尘,因此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根据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3-4];结合厂址选择、总体布局等检查表相关结果,本次预评价提出了相应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初步设计说明书》及本预评价报告书
提出的补充建议,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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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秉志,刘 晶,方淑英,李庆君,李金学.某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J].疾病监测与控制,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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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李 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