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化视域下的警务技能训练断想
2018-03-31王明明
郭 林,王明明,连 川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近年来,全国警务技能训练在创新训练理念、转变训练机制、探索训练新模式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在实战化视域下对其进行审视,尚存在诸多不足:一是训练体系构建的实用性、实战性、实效性以及渐进性、持续性特征存在模糊和疏漏,训练功用上存在短视行为和追求短期效益倾向。二是课目梯次设计和层次设计不凸显,核心知识结构合理性、针对性、时效性有待增强;精品课程和全局性、前瞻性、应用性课题研究还可拓展。三是多样化、差别化、精细化、高强度抗压和高科技辅助训练,尤其是合成实战演练的支撑作用还需细化和常态化。四是教官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还未趋于科学、合理,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梯次递进的教学团队还需优化;既懂教学训练,又懂指挥管理,既当教官、又当指挥员“一专多能”“双师型”、复合型特征不明显,单一型向综合性、教学型向实战型、专业型向职业型可持续性全面培养和发展教官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为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提出的“公安教育应服务于公安实战”要求,把“训练全面对接实战、无缝融入实战,不断增强实战本领”作为警务训练实战化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深化知识理解,促进能力建构,注重综合提高,强化实战能力,培育创新精神”实践教学理念,着力体现警务技能训练工作的前瞻性、先行性和导向性,以警务实践与实战综合能力培养、警务创新精神培育为训练目标,以目标对应性、内容先进性、主体建构性、练战交融性、实践创新性为训练基本特征,以贴近实战、突出实战、讲究实用、讲求实效为基本准则,以专业基础型、综合提高型、设计创新型警务实战训练为主线[1],进一步凸显“练为战、战中练、战能胜”特色,聚焦战斗力标准,破解影响、制约训练实战化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激发内生动力,多起点、多视角、多层次谋划,完善目标体系、知识体系、训练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以层状格局为基础,向网状格局方向发展,构建实训与实战融合,集综合实战训练—专业能力培养—公安实战教学于一体的警务技能训练实战化体系,训练由碎片化、技能化向系统化、实战化转变,达成警力“无增长改善”,真正实行警务技能训练“面向实战、服务实战、贴近实战、融入实战”改革。
一、完善训练体系
以实战需求方向性与课程设计一致性、实战需求多样性与训练运行实效性、实战需求动态性与体系延续灵活性为制高点,多起点、多视角、多层次、全过程谋划,构建以层状格局为基础,向网状格局发展,系统的、以内涵发展为重点、以能力提升和实战条件为保障的警务技能训练体系。
(一)围绕主线,稳步推进
着眼于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需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推动,强化全局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注重训练体系对实战技能提高的整体功用性,围绕实战化主线,聚焦战斗力标准,充分认识训练工作是一个渐进、持续、潜在而非立竿见影、一蹴而就的过程,遵循训练规律,稳扎稳打,分步推进,追求训练效果的“螺旋式”上升、曲折性前进和长期性发展,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全力推动实战化训练模式创新升级,固化推广复制成功样本、做法,明确清晰训练指向,达成训练体系由“粗放型”向“精细型”、“技能化”向“实战化”转变[2],推进训练计划与实战需求、训练内容与实战标准、训练过程与实战过程对接,建立“教、学、练、战、研”一体的主动型训练体系,防止由急功近利导致层次和效果上的短视行为、短期效益和贪多求全导致功用和功效上的舍本逐末、囫囵吞枣不利后果的发生。
(二)深化理念,遵循原则
进一步深化“夯实基础、延伸强化、注重实用、服务实战”理念,以警务实战为中心安排训练内容,以实战能力构建训练模式,以岗位技战术要求为训练依据,以实战合成演练为重要形式,以现代科技手段为依托,倡导多元训练方式,融入实战背景,突出动态条件下技能的掌握与提高,凸显运用的复杂性、多样性与隐蔽性等关键性指标,根据训练目标,划分不同训练板块,增设多重“能力门槛”进行分级、分类强化,拓展多样化、差别化、精细化、高强度抗压和高科技辅助训练空间,训练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激活受训者实战意识与潜能,注重实用技能向实战技能的延伸和扩展,正确处理不同训练阶段的目标要求、递进关系和过渡衔接,运用“杜渐防微”措施和手段消除隐患、屏蔽危险、确保安全。遵循“实战任务优先、处警类科目优先、预案演练优先、训练内容与遂行任务相适应”原则,按照层次分明、目标清晰、贴近实战、突出重点要求,设计和开发训练课程,克服和避免“大而全”现象,针对不同警种、岗位、职责、任务需要和核心知识结构,大力革新训练内容。围绕“急需先训、服务实战”的现实素质需求,紧扣素质需求的种类结构,合理设置训练内容,突出共性素质需求,合理设置训练内容,尊重个性素质需求,充实完善训练内容;紧扣素质需求的目标实现,科学调整训练方式,实行“菜单式”、“集中式”训练模式、“专业化”训练模式[2];紧扣素质需求的实现途径,搭建集中轮训、条线调训、岗位自训、在职学习等系统训练平台。革新差异化实战训练课程,确保训其所需、训其急需,学有所获、训有所用;革新程序化训练模块,转变以往训练单一化、后进化方式,提前谋划和改革训练模块;革新顺应式训练重点,有针对性地提高民警应急反应和综合实战能力,凸显梯次设计、层次设计和按需施教的针对性、时效性,内容设置合理,重点突出。切实做到训练跟着形势变化走,跟着民警需求走,跟着警情发展走。
(三)优化动态调整机制
警务技能训练体系是“战”与“训”高度综合又高度分化的统一体,处于动态变化中,必须符合时代要求,充分反映警务执法活动属性,不断地优化与调整。唯其如此,才能以警察执法实践的客观要求和实际效益为依据,始终围绕警察职业基本特征、行使警察职能实际需要和发掘警察潜能进行。我们必须立足“实用”这个根本,着眼于实战需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需要与可行关系,强化目标观念,妥善处理根本目标与多元化目标、共性目标与个性目标、定性目标与量化目标关系,主动跟踪、收集、研究公安实战中的最新工作经验、成果和动态,总结与提炼、吸收与转化,力争将公安工作相关的最前沿、最关注、最及时信息贯穿于训练当中,最大限度地与公安工作现实对称,对训练体系进行及时、必要修正、取舍、整合、创新,确保课程设置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训练内容的连续性、关联性、递进性和时代性,形成极具实用性和实战性的多层次、多样化、多功能警务技能训练体系,使其内容更加符合实战需要,标准更加满足实战要求,效果更加经得起实战检验,最大限度地缩小学与用、练与战、战与胜的差距,达成方法与效果、行为与结果的统一。
(四)质量评价督导保障有力
针对警务技能训练规律,通过训练督导、训练测评、教学座谈、个别访问、部门和院校交叉训练检查评比等多种手段,建立质量评价制度,设立训练督导制度,构建有利于提高训练质量、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多方向、多模式、多层次、极具可行性的“训考分离”整体框架,以训练督导为中心,充分发挥行政督导、技术督导、受训者督导三位一体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训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训练过程和督导过程有机结合,形成互动。如改变以单项动作技评以及分数高低为目标而进行的单维性评价,而以综合实战运用能力为内容进行多维性评价;明确规定评价对象、内容、时间、操作、程序、结果等,形成围绕训练效果、获取信息及时、反馈迅速,并对训练质量进行统计论证的评价体系,优化评价过程,提高评价质量,实现质与量的统一;在考核成绩的统计、审核等方面,注重客观、科学、公正、效率和效益,准确定位,科学分析,防止与避免表面现象的罗列,从而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真正把“训”与“学”的真实水平反映出来。
(五)深化对接合作,优化成果运用
通过警务技能实战化训练成果的不断优化和固化,杜绝“关起门来搞训练”,把训练课堂“阵地前移”,搬到公安实战一线,将其推广和利用、拓展和深化,全面辐射、延伸、传播出去,突出指导、示范效应,并及时进行训练反馈,形成“实战需求——组织训练——实战检验——改进训练——促进实战”模式和良性循环[3],实现训练与实战高度融合、训练服务实战无缝衔接,为警务技能训练实战化更具科学性、实践性、指导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提供实践参考。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和调动实战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利用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便利条件,建立战时院校、训练基地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无缝对接机制,推进双向协作交流,建立定期交流合作联系机制,拓展双向互动合作空间,盘活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健全训练、组织、指挥和遂行任务运行机制,如参加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战部门的研讨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项行动,接触公安机关最新文件、信息,及时了解公安工作动态等。所在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依托院校、训练基地战训队伍,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指挥调度机制。一方面,院校、训练基地战训队伍要实时通报备勤情况;另一方面,所在地公安机关要及时通报重大警情,为院校、训练基地战训队伍对接实战提供信息,根据指挥权限要求,适时将战斗力直接纳入本级公安机关应急调度系统。
二、教官队伍
教官作为训练的主导者,是整个训练运行系统的基础、核心和关键,教官能力水平的高低,是警务技能实战化训练质量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强化执教能力是教官素质中最为核心的要素。应以教官素质需求方向性与制度设计一致性、素质需求多样性与机制运行实效性、素质需求动态性与机制延续灵活性为切入点,加快完善和推进教官制的实施,从制度和执行层面提供更强有力的后续保障,从根本上促进教官队伍专业化成长与可持续发展,使之真正成为既懂理论、懂业务、懂训练管理,更懂警务实战、懂组织指挥(特别是危机处置)的“双师双能”复合型教官;通过行业支持、有效激励、科学选拔、全面培养、柔性流动、资源共享等措施,以科学的选拔流程,严格的选拔标准,认真做好教官的资格评审、聘任、培训和考核等各项工作,遴选出业务素质高、实战经验丰富,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专兼职教官队伍,建立教官人才库,确保教官队伍建设的高起点和“梯次选拔、分类管理、系统培养、有效激励”的教官培养机制逐步成形,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忠诚稳定、师德高尚、结构合理、能教善战、充满活力、“教、学、练、战、研”一体化的教官队伍[3]。
(一)完善科学规范、梯次递进的教官培养机制
要革新教官培养理念,建构实战化训练思维和训练能力,着眼长效,精心培育,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围绕选什么样的教官、如何训练教官、如何打造教官团队三个问题,以教官培训、培养规划为增长点,围绕教官施教能力和实战专业知识提高,为教官发展搭建平台,确保教官队伍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在其专业领域内保持高端水平。运用“传、帮、带”机制,完善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制度完备、富有效率、系统开放的教官培养机制,探索建立教官导师制、教官人才储备机制和“1+N”教官群模式,实行教官人才梯次晋级管理,确保新陈代谢连贯性,授课教官多样化,专职教官系统化,兼职教官业务化,做到“能教会战,会战能教”,“教官就是长官,长官就是教官”,达成教官队伍建设由“短期行为”向“长远打算”转变,教官由“业余型”向“专家型”、“训练型”向“实战型”转变[4]。围绕重点教学训练课题,将课程研发与教官培养相结合,同步开展,双向推进;应急处突训练中,执法类教官+实战教官+影子教官开展联动训练;针对每门具体课程,采取公安业务教官和实战技能教官共同备课、共同教学、聘请专业讲师提点等办法,着力破解存在的训练实战性不强、实战训练升华不够等传统难题。在培养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对教官创新能力的激发、挖掘和可持续发展,加大对教官在职业素养、教学技能、警务实战技能、应急处突、体能素质等五大版块的集中培训[4],通过多途径、多层面、多形式,有计划组织开展优秀教案、讲义、课件评选或教学竞赛活动定期比武竞赛,组织教官参加公安实战部门、专业警种的研讨会、工作会议和专项行动等,为教官提供公安机关最新动态、文件和信息等,并统一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教学能力、体能等项目的考核评审,提升教官队伍综合实力、专业素养和核心竞争力。要强化教官团队协作,有效激发成员创新思维和合作潜能,形成相互合作基础上的良性竞争,有效激活团队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促使团队共同进步,共同提高,训练资源达到新的高度和境界,实现训练资源效能最大化。
(二)优化教官使用和管理机制
在教官使用和管理上,力争做到“四化”:一是资源使用最大化。有计划地开展精品课程评选活动,实行优秀教官和精品课程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和水平;建立教官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实行教官按需聘任、定期轮岗制度,逐步形成定期从基层一线实战单位选拔、产生优秀骨干担任教官,教官聘任期满返回实战单位机制,形成从“从公安实战中来,到公安实战中去”的教官轮换机制,条线共育,建设专兼结合的教官课程教学团队,鼓励、支持优秀实战人才加入教官团队,形成多元组合、优势互补、资源互享的“双师型”教官队伍[5],建立高素质、实战化、专业化的教官队伍,从而保持训练机构与实战部门人员的定期更替、良性循环、紧密联系,使训练工作始终充满新鲜活力和勃勃生机,为教官的“教、学、练、战、研”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二是资源配置最优化。采用岗位培训、研修考察、比武竞赛、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通过多样化大规模比武与专项化小型比赛相结合的途径,以科学考核机制为依托,建立客观、量化、合理、便捷和有效的教官考核办法,形成完善的教官考核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督促、激励作用,全面提升教官教学能力和水平。三是资源聚集智能化。凡发生重大涉警案件,要第一时间选派骨干教官深入一线调研剖析,参与“急、难、险、重”任务,促进教学训练与警务实战同步跟进。四是资源辐射全面化。通过多种方式,将优秀训练资源和训练成果由点及面辐射、延伸,扩大共享面,并突出指导、示范效应。
(三)深化教官激励竞争机制
多措并举,建立由目标激励、物质激励、职务激励、荣誉激励、知识激励、淘汰激励构成的教官激励机制,将教官考核与绩效考评、晋职晋级(衔)挂钩,树立教官职业荣誉感,激发教官训练积极性和训练热情,营造人人重视训练,个个想当教官的氛围,并在政策上充分加以倾斜。建立科学严格的教官绩效考核和质量评估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官考评办法,通过教学评议和学员评议、成果运用、实战行动、精品课程评选、优秀教官评选等活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科学客观评价教官的工作成效和教官等级,教官享受不同级别待遇;建立教官年会制,集体备课,研发课程课题;把训练现场打造成为发现人才、培养骨干、选拔领导、考察干部的重要平台,形成各级公安机关培养教官、使用教官、尊重教官、教官光荣的长效机制,推动教官队伍有序成长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