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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重大意义与实践要求

2018-03-31课题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领导

课题组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公安机关建警治警的根本原则,也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最大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时,需要深入认识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重大意义,更加明确加强新时代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实践要求。本文拟就此作初步探讨与思考。

一、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公安机关的贯彻落实和生动实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依靠。“党领导一切”起始于抗战时期,由第一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首次提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又把它概括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尤其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把它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抵御重大风险、应对重大挑战和克服重大困难的最大政治优势。但是,近4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西方思想长期渗透,意识形态领域噪音轰鸣,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沉渣泛起,不时出现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噪音杂音,一定程度导致我国出现思想混乱、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等一系列问题。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重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报告把它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四条基本方略的第一条,并写进了党章。在此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2]。这既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6来历史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的根本保障。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也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和职能作用,决定了公安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是无条件、绝对的。

(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推进“四个伟大”尤其是“伟大斗争”实践的急切需要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伟大”阐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四个伟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我国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历史节点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是当代中国最大的大局,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遵循。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3]。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这是党中央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新特点提出的新要求。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党号召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同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作斗争;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作斗争;同一切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同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作斗争。同可能面临的重大困难重大风险重大挑战作斗争,要求全党要充分认识这场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不断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将会面对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如何做到既防止顾此失彼,又分清轻重缓急,既准确把握实效,又能驾驭主动,只有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凝聚起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与力量,才能从一个斗争的胜利走向另一个斗争的胜利。人民公安,国之重器,在实行伟大梦想进行伟大斗争的历史进程中,公安机关发挥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支撑作用。只有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才能当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助力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伟大斗争取得伟大胜利。

(三)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履行公安工作新使命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就是为国家政治安全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新使命新任务对于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使命有新要求,首要的要求就是牢牢把握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

十九大报告擘画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公安机关“姓党”的政治属性,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的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公安机关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确保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新使命新任务的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路线正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从而引领公安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十九大报告高度评价十八大以来的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指出“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4]。同时告诫全党必须清醒看到,“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5]等等。这些问题和挑战与公安机关、公安工作紧密相关,这意味着新时代公安机关在服务国家工作大局,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等方面任务更加艰巨。围绕新使命新任务,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化公安改革,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推进公安法治建设,打击震慑犯罪特别是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活动中主动担当作为,必须牢牢把握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的重要原则,必须依靠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发挥党委领导下的“牵头”和“抓总”优势,协调各种利益、理顺重大关系,才能真正预防和化解复杂问题,推进公安工作有效突破。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样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社会不稳定压力严峻。公安工作既是专业工作,又是群众工作,既有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有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只有牢牢把握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的制胜法宝,建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才能推进公安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的力度,提高公安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才能更加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矛盾叠加的社会风险,更好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肩负的历史使命,公安工作才能赢在新时代。

(四)加强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取得卓越成效的历史经验总结

人民警察从人民军队中演变而来,传承着红色基因,延续着革命传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自创立之初就置于党的领导下,并同人民军队一样将党的根本宗旨作为其唯一宗旨。在取得全国政权后,我们党十分重视公安工作,并以政治建警为特色,将毛泽东建军、建党思想运用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之中。毛泽东曾明确指出:“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接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6]“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也就是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邓小平十分重视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强调“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我们的优越性”[7],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发展历史看,人民公安机关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创建的,并自始至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警,永葆政治本色。这一点既是我国公安机关的鲜明特色和最大优势,也是公安机关履行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的根本保证,更是公安机关不断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基本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公安工作同党和国家其他事业一样,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取得了重大成就、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安机关先后为上海亚信峰会、北京APEC会议、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G20杭州峰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保驾护航,确保了所有重大活动圆满成功,赢得了国际国内的高度评价。同时,平安中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执法素质和执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了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强大的政治导向、政治定力和政治引领。实践充分证明,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一最大优势转化为公安工作的巨大优势,是公安工作不断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宝贵经验。

二、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实践要求

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是通过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来实现,依靠党纪铁规来保障。因此,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实践要求,主要应从以下四方面着力:

(一)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牢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基础

十九大一个突出的历史性贡献,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并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就是从思想上领导,凸显思想建警,把公安机关建设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专政机关。党对公安机关的思想领导,就是要对公安民警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就是集中抓好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注重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结合起来,与人民警察理想信念结合起来,弄懂悟通,入脑入心,自觉抵制 “警察国家化”“警察非党化”等错误观点的侵蚀和影响。

为打牢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基础,公安机关需要构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全”(全警教育、全过程教育、全方位教育)教育格局。“全警教育”即不管在公安机关的综合岗位、执勤执法岗位还是公安技术岗位的民警,都要实现人人参与、全警覆盖。“全过程教育”即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融汇在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工作平常期、晋升晋级关键期、战时警务特殊期等整个过程,持续、系统地伴随人民警察职业生涯始终。“全方位教育”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渗透在、融铸在公安党建工作、公安业务之中,体现在公安物质文化、公安精神文化、公安环境文化之中。公安机关要通过多样形式、多方途径和多种渠道,对全体公安民警开展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学习和解读阐释,坚持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科所队、进警营、进党团支部,最终入“警心”,让每一个公安民警都坚持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打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知认同、情感认同、意志认同、价值认同和政治认同,继而转化为行为认同和现实践履,实现并巩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并用以指导新时代公安工作实践,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努力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

(二)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放在公安工作首位,遵循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

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特征,政治性是第一属性,政治合格是首要标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立足于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定位,公安工作要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首要的就是从政治上领导,突出政治建警,把公安机关建设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

首先,始终做到把政治建设放在公安工作首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8]。重大创新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实际上是明确了党的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即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公安机关落实十九大党建新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公安工作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令行禁止。这是党和国家的命运所系,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公安机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最大的政治,首要的政治担当与政治责任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此,需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在讲政治上带好头、走在前、做表率、当先锋。

其次,以政治建设统领“三化建设”。2017年年初,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9],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在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牢牢把握公安机关政治属性、公安工作专业要求、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和公安队伍建设规律,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撑;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警作为一条红线贯穿融通于“三化建设”之中,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开展好公安机关政治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引领全体民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提升公安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根本政治保证。通过政治建设对“三化建设”的统领和导向,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确保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绝对负责,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

(三)毫不动摇坚持党管干部的重大原则,永葆公安队伍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就是从组织上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人手中。习近平总书记同志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0]。因此,新时代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推进党管干部的制度建设,狠抓关键少数是公安工作和公安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公安机关选人用人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从政治上考察和使用干部,使干部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领导职责相匹配,落实公安机关好干部标准,推进干部选用政治上考察的科学化、具体化、规范化,加强对干部忠诚度的考察,重点考察在思想政治上是否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考察在重大政治原则、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立场,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公安机关选人用人要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反对在用人问题上个人专断、个人授意,防止干部 “带病提拔”。进一步落实广大民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让选人用人接受广大民警检验;探索创新“选人用人监督问责,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在选人用人上有重大过错,对破坏党的事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以及 “失聪失明”不作为、装糊涂,影响事业发展,都要严肃问责。

公安机关要牢牢抓住对“关键少数”的教育监督管理。抓“关键少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带头担当作为,带头加强自律,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一个科学的、便于操作的党建责任清单与评价体系,使党建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等具体化,以克服党建责任抽象化、模糊化乃至虚化现象。要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定的落地落细,对于公安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进行认真问责,以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推动解决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要提高巡视、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党内谈话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的执行力,释放制度优势。

(四)毫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强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力量基石

从人民警察建警治警历史来看,公安机关自始至终坚持政治建警,坚持从严治警,确保了这一“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在“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全面从严治警。公安机关摊子大、战线长,与民生联系紧密;公安队伍人数多,全国有220万公安民警,抓班子、带队伍的任务非常艰巨,必须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新时代公安队伍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依靠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党纪铁规来保障。

公安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为深化新时代公安党建工作提供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新时代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总要求是:牢牢把握“两个坚持”,即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一条主线”,即以加强公安机关党组织的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坚持“一个统领”,即以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固“一个根基”,即以坚定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找准“三个着力点”,即以调动全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5+2”重点任务,即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实现“一个目标”,即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真正放心、能经受各种风浪考验、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履行新时代新使命的过硬队伍。

为此,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特别是要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对党内和公安机关政治生态的严重危害,真正激浊扬清、正本清源,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安政治生态。

公安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警。要主动适应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必须将其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警。

一是坚持思想建警与制度治警相结合。从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警来看,要坚持制度与思想同向发力,推进思想建警与制度治警结合。一方面通过持续不断的思想教育解决公安民警的信仰信念问题,打牢忠诚警魂的思想根基。另一方面要将全面从严治警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特别是要将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五项禁令》和最新修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公安厅下发的《四川省公安机关从严管理队伍六项规定》一系列警纪警规警令切实贯彻到公安机关管警治警实践中,让警规警纪警令成为铁规铁纪,成为“带电高压线”。

二是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与依靠“最大多数”相结合。从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警的层面来看,要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并进。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做到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通过依靠“最大多数”,发挥最广大的基层民警的民主监督作用,以下促上、上下联动。

三是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警,要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要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巡视利剑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通过深入调研,紧盯薄弱环节,对各级公安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软弱涣散、管警治警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严厉问责追责,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正确运用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推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寻求治本之策。公安机关要推进执纪监督的常态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不断优化纯洁公安队伍的政治生态,把执纪监督常态化作为全面从严治警的治本之策。

公安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既是公安工作的历史传承,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既是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也是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政治要求上、思想引领上和行动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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