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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创新推进

2018-03-31李岁科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信教党和政府群众

李岁科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浙江 绍兴 312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1]对于宗教工作而言,同样也经历了极不平凡的五年。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中国共产党坚持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立场出发,针对宗教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以及重要性认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观点和新举措,切实推进了党的宗教工作的发展。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回顾宗教工作时所充分肯定的“宗教工作创新推进[2]”。那么,宗教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具体在哪些方面取得了创新推进?这值得我们思考。同时,为更好地推进新时代宗教工作,对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创新推进展开深入系统探讨,必将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认识的创新推进

宗教作为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经常与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联系在一起,因而宗教问题也就不再仅仅局限于宗教本身,而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族、安全等众多领域密切相关。由于宗教工作涉及面广,影响较为深远,若处理不好,将极易影响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宗教工作,认为宗教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好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对于我们民族团结、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祖国统一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我国宗教领域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新的矛盾与冲突日益凸显,譬如宗教商业化乱象引发关注、境外宗教渗透日益加剧、宗教极端思想有所蔓延、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网络宗教问题开始显现,以及社会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宗教事务管理难题等众多新问题。

为更好地开展宗教工作和应对处理宗教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升到新高度,多次强调宗教工作是全局性工作。习近平同志分别于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2014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2015年西藏工作座谈会、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座谈会、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在宁夏调研期间都发表了针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充分凸显了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正如习近平同志所强调的“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3]。从中可以看出,宗教工作涉及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许多重大事项,其影响范围早已不再局限于处理宗教事务本身。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根据新的实践对包括宗教在内的“各方面作出理论分析和政策指导,以利于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可见,宗教工作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受到了更多的重视,成为党和政府当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居于更为重要的地位。

二、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理论的创新推进

由于近年来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多变,宗教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党和政府并没有拘泥于以往宗教工作的局限,而是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宗教工作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宗教工作新思想新理念,有力推进了宗教工作的理论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2015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5]做好宗教工作就是做好群众工作,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如此重视宗教工作?因为宗教工作涉及众多人民群众,中共一旦离开人民群众,各项社会事业也将难以为继。根据2018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显示,中国“信教公民近2亿,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6],可见我国信教群众人口比例虽小,但绝对数量很大。正因为我国信教群众众多,必须要认清宗教工作的群众性。可以说,一旦离开“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这一科学论断,我们的宗教工作就会错失根本。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只有将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社会各界力量汇聚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做宗教工作,归根结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党和政府应通过帮助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方式去实现团结。宗教工作主要是服务于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满足他们的信仰需求,同时协调好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这一论断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工作群众性的深刻认识,把群众利益诉求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立足点,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工作认识的深入。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方向”

抓好宗教工作,就要遵循宗教工作规律,切实增强党和政府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掌握宗教工作的前进方向。2015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7]。2016年,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8]。可以说,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两次在全局性重要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方向,这充分反映了实现宗教中国化的重要性。

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方向,就需要中国社会的宗教与时代特点、基本国情相适应,与中国历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结合,切实服务于中国的社会发展和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形成契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宗教特质。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方向,要注重深入挖掘教义教规的积极因素,作出符合时代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进而使我国宗教既不会与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境况相背离,也不会与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相剥离。可以说,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方向是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理论创新推进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在工作实践中充分把握我国宗教问题与宗教工作规律特点的重要体现,为我国宗教适应当前社会找到了根本出路,同时也是宗教在中国得以健康传承的内在要求。

(三)指出“宗教工作‘关键在导’”

长期以来,我们党和政府针对宗教工作,强调要注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有效“引导”是做好宗教工作的要义所在。习近平同志曾着重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9]党的宗教工作需要在“导”字上做好文章。针对宗教问题的应对处理,有两种较为极端的认识:一种认为宗教是属于个人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去管,放任自流就行;另一种认为宗教属于较为落后的存在,需要压制和取缔,应强制监管。其实,这两种较为极端的看法,对我国宗教工作理论政策都缺乏正确认识。

宗教工作“关键在导”,是党和政府在长期的宗教工作实践中形成的重要认识,其有效把握了我国宗教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宗教工作“关键在导”,是对实事求是精神的坚持,是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有效贯彻。客观来说,要抓好宗教工作,“导”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在宗教工作实践中要真正认识“导”的重要性,需要在准确把握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深入探寻宗教工作规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来思考宗教问题和推进宗教工作,以实现最大限度地团结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确保我国我国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新时代发展汇聚力量和凝聚人心。可以说,明确指出宗教工作“关键在导”,是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理论创新推进的重要内容,它科学分析了我国宗教工作实际,必将有效推进我国宗教工作不断进步。

(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宗教关系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关系,健康的宗教关系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妥善处理好宗教关系问题,始终是宗教工作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对于推进新时代宗教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10]这一新论述,较以往我们所理解的宗教关系就是涉及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的群众关系更为深刻和全面,这表明党中央对于宗教关系的理解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要立足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切不可局限于宗教这一领域。在我国宗教工作实践中,由于宗教关系的复杂多样性,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服务于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可以说,党和政府关于宗教关系的新论述,既拓展了宗教关系的实践范围,又深化了对宗教关系的理论认识,向我们充分说明了在新时代要投入更为深入细致的工作,才能有效协调好复杂多样的宗教关系。

(五)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法治,意味着制度化和规范化,是国家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只有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才能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宗教工作广泛涉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其离不开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供有力支持。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11]宗教工作不仅涉及个人思想信仰和行为,还涉及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具有其自身的复杂性与广泛性,因此与法治规范密不可分。更进一步来说,为应对新时代各种复杂形势,宗教工作要适应我国治国理政方式的转变,对于宗教事务管理要从过去主要依靠政策指导转变为依法管理,切实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党和国家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将宗教工作纳入法治范畴,绝不是去干预正常的宗教内部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为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过正常的宗教生活,但绝不能利用宗教干涉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公共事务。为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就应当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提升法治观念。可以说,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理论创新推进的重要构成,通过法治水平的提升,可有效协调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种问题和复杂关系。

三、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实践的创新推进

近年来,宗教工作作为我们治国理政进程中必须处理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受到了重点关注,党和政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较大进展。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12]那么,在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实践中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召开了一系列涉及宗教工作谋篇布局的重要会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宗教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召开了一系列涉及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会议,并且在多次重要会议上发表讲话,对抓好宗教工作实践给予重要指示。可以说,党和政府召开有关宗教工作会议的频次是空前的。具体而言,近年来党和政府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中,涉及宗教工作的会议就有: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一系列谋篇布局的重要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与宗教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做好宗教工作,以及提升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都具有极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特别是2016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距上一次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已近15年,习近平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进一步开展好宗教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还特别强调,新形势下要“更好地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13]。这些讲话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在实践中推进宗教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十八大以来召开的这一系列涉及宗教工作谋篇布局的重要工作会议,更是党和政府推进宗教工作实践的现实体现。

(二)制定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的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条例

一般而言,法律法规是实践的重要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使实践更好地推进。近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宗教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条例,有效推进了我国宗教工作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通过《民法总则》确立宗教法人制度。2017年3月,《民法总则》正式通过,其中将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纳入法人制度范畴,构建了宗教组织从事民事行为和保护宗教财产的基础性制度。《民法总则》对宗教团体的组织程序、宗教法人制度的确立与分类、宗教财产的法律保护、宗教教职人员的权益保障、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等实践问题,都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了调整,为宗教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二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2015年,中共中央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一党内统战法规,明确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规范,其中对宗教工作进行了相应论述,明确了宗教工作的基本要求、方针政策、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等重要内容。三是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使我国宗教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更加强化、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为我国宗教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时代提供了保障,可以说,是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四是国家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针对我国宗教领域的一些热点问题,切实提出有效措施来应对,2017年11月国家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佛教道教界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一系列涉及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有效规范了宗教工作的运作,切实推进了新时代我国宗教工作实践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了涉及宗教工作的制度规范

新时代宗教工作具有范围广、任务重等特点,而具体宗教工作实践的推进,离不开具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涉及宗教工作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搭建起对宗教事务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平台,对于做好宗教工作的指导与规划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为更好推进我国宗教工作实践,党和政府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性建立健全了一些涉及宗教工作的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了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10月,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成立会议在国家宗教事务局召开,标志着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建立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各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有利于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二是建立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从而使宗教工作在各级都能够有人管理应对。三是将宗教工作的理论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宗教工作实践中,使党员干部“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级干部尽可能多地掌握”[14],进而真正培养一批懂宗教工作政策,能够推动宗教工作有效贯彻落实的得力干部。

四、结语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国宗教工作也面临着新问题和新挑战,但我们党和政府并没有局限于传统理论和以往经验,而是在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宗教工作实际,注重于研究新形势、分析新问题,实现了习近平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创新推进,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起人心、凝聚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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