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江市城乡居保助力脱贫攻坚对策的研究
2018-03-31内江市社保局
作为减轻城乡老年贫困核心制度安排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需采取措施实现城乡居保制度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
截至2017年底,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6.77万人,平均待遇水平为75.10元(月·人),城乡居保正实现从制度的全覆盖到人员的全覆盖。
城乡居保扶贫基本情况
内江市各社保经办机构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相继成立社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乡居保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等具体业务,为落地落实落细社保扶贫提供了强力的组织保障。一方面,认真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准确数据,切实摸清贫困人员底数,并将信息导入社保扶贫系统,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另一方面,加强与扶贫移民部门、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居保扶贫动态管理经办机制。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实现参保全覆盖,两项指标完成率均达到100%。
城乡居保扶贫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扶贫开发政策不一致。城乡居保扶贫只将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与基层一线以前宣传的脱贫不脱政策不一致,在后期可能会导致一定的矛盾。二是人员基础数据不准确。前期数据来源于扶贫移民、民政部门,其基础信息不完整、准确度较低,清理核实工作量较大。同时,贫困人员数据未与公安部门数据比对,造成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进一步加大了城乡居保扶贫工作难度。三是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由于涉及贫困人员情况比较复杂,经办机构未完全按照居保经办规程收集参保资料,业务档案管理不符合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四是代缴资金归集不及时。城乡居保扶贫涉及民政、扶贫、卫计、残联等机构,财政负责资金的划拨,因预算方式和归集方式不一致,导致资金到位时间跨度长,手续繁琐,影响部分人员待遇享受。
做好城乡居保扶贫的对策建议
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宣传效应。社保扶贫宣传需要人社、民政、扶贫移民、教育、残联、卫计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城乡居民才会了解并支持配合社保扶贫工作。
加强系统建设,提升经办效率。不断完善社保扶贫系统,配齐各项子模块,加快实现业务系统与扶贫系统的无缝对接、实时共享、同步更新,切实满足各经办机构对扶贫系统的功能性需求。完善升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不断推进社保业务向基层延伸,提升各项业务经办效率。
统一扶贫政策,提升幸福指数。一是对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将建档立卡已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城乡居保扶贫范围,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提升贫困人员的幸福指数。二是对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来到2017年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为此类人员补缴往年的保费,让其直接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享受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调整预算编制,提升归集时效。一是将当前分散在各单位涉及政府代缴城乡居保的资金预算统一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进行编制年初预算,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总盘子,最大程度提高资金的使用率。二是各县(市、区)政府代缴人员名单,需要得到相关审核机构的及时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送财政,实施资金的及时划拨与归集。
建立共享机制,提升覆盖速率。在扶贫领域内建立人社、民政、卫计、教育、扶贫移民、公安、残联等部门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整合公共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以信息化推动经办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为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员提供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平台与扶贫系统的实时对接,及时将新增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覆盖到位。
完善配套政策,提升扶贫实效。要制定完善城乡居保政策,从制度层面不断助力脱贫攻坚,譬如统一制定城乡居保丧葬补助制度、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城乡居保缴费档次定期调整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