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情况的分析
2018-03-31谢刚
谢刚
近年来,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难度日益增大。成都市新津县通过分析近几年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相关情况,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做法。
2015年,新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争议884件,涉及劳动者884人,涉案金额1097.44万元;2016年,受理争议355件,涉及劳动者530人,涉案金额867.76万元;2017年,受理争议487件,涉及劳动者487人,涉案金额1468.95万元。2015年至2017年,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涉案人数1174人,占涉案总人数的62%;涉及民营企业的劳动争议1690件,占比98%。追讨劳动报酬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案件的60%左右,其次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社会保险争议、确立劳动关系争议等。3年来,共结案1725件,其中,仲裁调解212件,占12.3%,仲裁裁决1388件,占80.5%,撤诉方式结案125件,占7.2%。
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面临的困难
不稳定因素增多,造成案件数量高位运行。目前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风险向劳动关系领域传导。“散、乱、污、小”企业关停,产业转型升级引起的转移就业和潜在失业,社会矛盾凸显。少数用人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正确承担相应的义务。仲裁程序门槛降低、仲裁过程简便灵活、法律援助渠道方便畅通、经济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促使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
企业诚信缺失,集体案件呈多发态势。由于用人单位欠薪、长期拖欠社保、停产搬迁等原因引发的集体性纠纷,用人单位应对不当,造成劳资双方矛盾加深。
缺乏应对机制,民营企业成劳动争议高发区。一方面是大部分小微型企业缺乏管理能力,用工比较随意,拖欠克扣工资、欠缴社保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民营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尚不健全,缺乏对劳动争议的有效应对机制。
多方原因,追索劳动报酬成主要诉求。对劳动报酬诉求,劳动行政部门处罚力度小,造成用人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对拖欠劳动报酬肆无忌惮。部分用人单位自身经营抵抗风险能力低,造成资金链断裂,诱发拖欠员工劳动报酬。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未及时主张劳动报酬的权利,等到用人单位停产、搬迁或者负责人失联后,造成行政部门处理难度大。
劳资双方矛盾对抗性强,调处难度大。一方面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政策性强,法律规范体系繁杂,加之新问题不断涌现,法律适用难度大;另一方面是部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怨气大,带着“算总账”的心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主要做法
务实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一是在县人社局设立独立的调解机构(劳动关系调解中心),做实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能力,夯实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县人社局会同工会、工商联组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着手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打造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格局。
注重宣传和监督,增强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注重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多次深入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成眉工业园、川浙合作工业园进行法律宣讲,增强企业和劳动者学法守法以及依法维权的意识。联合监察大队,重视源头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推动制度建设,提升仲裁人员工作能力。一是通过长期的办案实践和组织培训,加强了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锻造了一支专业化仲裁队伍,在仲裁工作“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二是深入落实“阳光仲裁、和谐维权”各项措施,对弱势群体开辟“绿色维权通道”,积极引导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三是逐步完善裁审衔接机制,提高仲裁公信力,做到主动沟通、办案交流、跟踪回访,推进了仲裁与法院的高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