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津县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的研讨
2018-03-31谢刚
谢刚
成都市新津县从1992年开始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人口老龄化的规模和速度均远远高于发达地区,而养老设施却远远落后。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推进,老年人在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急需构建具有新津特色的老年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让老人们度过一个生活有保障、精神上快乐充实的晚年。
一、老年人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养老、医疗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偏低。此外,虽然近几年对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力度加大,但农村老年人就医的村卫生站仅有近十分之一符合标准,而且对其心理和精神的关注比较欠缺,很多老年人表示很孤独,缺乏幸福感。
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未富先老”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老年人社会保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财政压力,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负担加重,老年人福利机构设施比较落后。
城乡差异明显。农村的社会保障仍然明显落后于城市,大部分老年人还是靠家庭和土地养老,在一些贫困乡村,部分老年人即使年近古稀还是要承担起繁重的农业和家务劳动。
法律体系不完善。关于老年人社会保障专门的法律法规较少,尤其是农村地区只能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来推行。
二、解决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措施
党政重视,部门实施。一是强化领导,做到认识到位。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层层狠抓落实老人关爱情况,要坚持爱心覆盖、孝字为先、社会关注、邻里照看、政策配套、整合资源的思路,重点解决老人“困难有人帮、生产有人管、外出有人知、有话有处说”等主要问题。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孝儿孝媳评选。大力宣传敬老、爱老、孝老,开展评选表彰孝儿孝媳活动,弘扬全社会孝敬之风,使爱心覆盖全社会。三是加强政策的宣传落实,发挥部门齐抓共管作用。在养老和医疗保险上,大力倡导“全民参保”。针对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或存在疑虑担忧,政府相关部门要发挥其积极引导作用。
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各部门在为老年人提供物质生活和医疗保健的同时,还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健康,为他们营造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提供文化教育和体育方面的活动场所,如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职业培训机构等,让老年人既“老有所乐”,还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关爱和温暖。
规范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法律监管体系。老年人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在执行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缺少法律的有力保障。这些问题要求我们要加强对违法骗保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法律监管体系,以推进老年社保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尤其是人社部门要加大对社保基金、医保基金的监督、检查。
鼓励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进行社会帮扶。对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方,可充分利用其优势,在部门的带动下,有组织地对老年人进行帮扶。不仅可以为他们建立养老基地,举办有益其身心健康的活动,还可以对老年人进行文化知识技术的培训,促进他们“老有所为”,也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多帮一”的帮扶,对那些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特别照顾,改善其生活。
提高群众自觉参保意识。各级政府要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使其真正了解社会保险的好处,消除顾虑,提高家庭和老年人的参保积极性,让更多的人乐于参保,自愿参保。
社区养老。经调查,目前大多数老人对社区养老的满意度不高,社区养老意识不强。各级有关部门应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机制、基础设施、社会组织介入机制,加大财力物力投入,进一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
建立完整健康档案。为全县空巢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主要以乡镇为主体,村(居)党组织具体实施,并及时更新登记。
乡村医生的管理。在增加乡村医生岗位的同时,对全县乡村医生统一制发巡诊签到簿,定期进行集中考核。县卫计局和老龄办组建督查小组,对各乡村医生巡诊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