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非吴承恩作别解
2018-03-31陈大康
陈大康
(华东师范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062)
吴承恩撰写的《先府君墓志铭》叙述了其父亲吴锐的生平,是研究吴承恩家世的重要资料,但由于其内容与《西游记》无关,相关作品研究鲜有引用者。1983年,章培恒先生发表《百回本〈西游记〉是否吴承恩所作》,该文严谨的逻辑推理使众多学者信服,但也遭到了主要来自于《西游记》研究者的反驳:多年的研究都是《西游记》与吴承恩交融在一起,突然发现作者另有其人,这是体系崩塌式的打击。在这场辩驳中,《先府君墓志铭》仍是几无提及,但若仔细解析此文,把握吴承恩隐痛与心结,似可对《西游记》非吴承恩作提供些佐证。
一、 关于《先府君墓志铭》之解析
《先府君墓志铭》(下简称《墓志铭》)是吴承恩悼念其父吴锐之作,他先用百余字说明撰写原因,其中“孤小子又何忍怀世俗之情嫌,不执笔,俾先美旷队,不昭于世焉”一语,颇引入注目。为何“怀世俗之情嫌”就不作这篇《墓志铭》?由此语得到的判断一般会是:按当时人们心目中享有墓志铭的标准,吴锐的生平事迹尚不符合。那么,吴锐的生平究竟如何呢?
吴承恩的家世渊源,由于“遭家穷孤,失谱牒,故三世以上,莫能详也”,吴家何时由涟水迁徙到山阳也不清楚,他所知道的,只是其父吴锐的曾祖名吴鼎、祖父吴铭曾任余姚训导、父亲吴贞曾任仁和教谕。吴承恩所要强调的,是祖、父虽都只是低层教官,但吴锐毕竟出生于业儒世家。吴贞死于仁和教谕任上,此时距其妻梁夫人携四岁的吴锐到仁和仅几个月。梁夫人不得已又携吴锐返回山阳,其时境况可用一句话概括:“家世儒者,无资,且颠沛宦游,归益贫。”
此后十六年里,这种贫困状态一直持续着。据《墓志铭》称,吴锐四岁时“已有性资,不妄啼哭笑言,但时时向梁夫人索书读”,但家境贫穷,无法满足他的要求,过了几年后,他才就读社学。社学虽是公益性教学单位,但令人尴尬的是,“社中诸学生率岁时节朔持钱物献社学先生,吴氏不能也”,于是“社学先生则勤勤教诸学生书,不教先君书”。《墓志铭》接着写道,吴锐在如此困境中并未磨灭求学意志,社学先生教诲其他学生时,他“辄从旁听窥,尽得诸学生所业者。于是通《小学》、《论语》、《孝经》矣”。这位学生被自己有意冷落,学业长进却未受影响,于是“社学先生反以为奇,欲遣就乡学”。《墓志铭》没有正面写吴锐是否就读乡学,而是描写了梁夫人、吴锐母子对社学先生建议的反应:
梁夫人闻之,叹日:“嗟乎!吴氏修文二世矣,若此耳,斯孤弱奈何!”于是泣,先公亦泣。
显然,因家境贫穷,吴锐无法就读乡学,社学肄业后那几年状况如何,《墓志铭》未作交代。
二十岁时,吴锐生活发生了重大转折,吴承恩却极为简约地只用六个字:“弱冠,婚于徐氏。”吴承恩不愿直接写“入赘徐氏”,而是尽量淡化地作委婉表述。此时吴锐母亲梁夫人是否健在,徐氏父母情况如何,他均未提及,对吴锐因婚姻而发生变化的生活只用一句话介绍:“徐氏世卖采缕文縠,先君遂袭徐氏业,坐肆中。”吴锐从此成了一名商人,身份同时发生变化的是成了徐家的“招女婿”,这是继承徐氏家业的前提。“招女婿”是入赘的俗称,指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其出现原因是女方需要劳力和养老接代,男子则因家贫无力娶妻。招女婿又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俗称分别为“死招”与“活招”。封建社会里通常是女子出嫁,男子入赘就难免遭人歧视。因家贫不得已入赘颇值得同情,但这种同情也给招女婿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吴锐因婚姻摆脱了贫困,但也带来了屈辱感,同时业儒子弟不得已入赘商贾之家,在尊卑秩序为士农工商的社会里,就得多遭受一层歧视。不过,吴承恩对这些都避而不言,《墓志铭》为追怀父亲而作,又怎肯写入屈辱的往事。与此相类似,一些《西游记》研究者叙及吴承恩家世,多避开吴锐招女婿身份,甚有改写客观事实者:“吴锐娶徐氏。”*刘荫柏:《前言》,载《西游记研究资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不过,吴家毕竟二世业儒,吴锐也曾勤奋读书,自然地秉承了儒家传统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故而与众商人相处时显得格格不入,这正是吴承恩在《墓志铭》中充分展开、着力褒扬的内容:
时卖采缕文縠者肆相比,率酒食遨熙,先君则不酒食遨熙。时众率尚便利机械善俯仰者,先公则木讷迟钝,循循然。人尝以诈,不知解,反大以为诚;侮之,不应亦不怒。其贾也,辄不屑屑然,且不贰价。又日日读古人书。于是一市中哄然以为痴也。
吴承恩作此描写,就是要让读者在比较中感受到众商贾眼中的“痴”,其实正是吴锐正直、待人以诚的可贵之处,与商贾的价值观相较,轩轾立判。吴锐即使在经营买卖,显示的仍是读书人气质,不能以一般商人视之。
上述文字已刻画了吴锐经商时的为人,吴承恩却意犹未尽,抓住“痴”继续渲染:
里中有赋役,当出钱,公率先贯钱待胥。胥至,曰:女钱当倍,则倍;当再倍,则再倍。曰:女当倍人之庸,则倍人之庸。人或劝之讼理,曰:“吾室中孰非官者?然又胥怒,吾岂敢怒胥,又犯官哉?”于是众人益痴之。
吴锐爽快地按时按数缴纳国家赋役,反而刺激出里胥蛮横无理的索取,吴锐的应对是息事宁人,一一满足,并不采纳旁人“讼理”的建议。这是在无奈的现实中安身立命之道,他根本就无意于抗争。缴纳的赋役是倍之再倍之,即一般商家的四倍,此细节透露了此时吴锐家境已较丰裕。吴承恩或想借此写出父亲的忍耐与宽容,可是在当时却是“众人益痴之”。
乡里的鄙视后来还延伸到吴承恩身上:“承恩记忆少小时,入市中,市中人指曰:‘是痴人家儿。’承恩归,恚啼不食饮。”听得懂旁人讥讽并产生强烈反应,此时吴承恩估计是六岁至八岁左右。吴承恩约生于正德元年(1506),吴锐生于天顺五年(1461),吴承恩少小遭讥讽时,吴锐已约五十三岁。从二十岁入赘徐家经商到此时,吴锐顶着“痴人”称号已持续了三十三年。吴承恩少小时遭到的讥讽仅仅是“痴人家儿”吗?招女婿身份在当时较普遍地受人歧视,已被众人讥为“痴”的吴锐会成例外吗?另外,吴承恩非吴锐正室徐氏所生,其生母张氏是妾,庶出的身份也会招来歧视。这类内容不会出现在追悼父亲生平的《墓志铭》里,但现实生活中发生这类事,并不会使人感到意外。
吴锐被讥为“痴人”持续时间很长,直到吴承恩二十岁,即吴锐入赘徐氏已四十五年时,情况才发生变化:
及承恩冠矣,先君且年老,见旧时易侮先君者,尽改节为敬恭。里中有争斗较量,竞趋先公求平;面折之,亦欣欣去。或胸怀有隐匿,难人知者,即不难公知,且诉以臆。乡里无赖儿相聚为不善,卒遇公,一时散去,皇皇赤发面也。
什么原因使“旧时易侮先君者,尽改节为敬恭”?吴承恩的解释是父亲的行为感化了他们。可是,持续数十年的歧视已形成强大惯性,将变化归于“痴效”实是悖于情理的解释。
由歧视到“敬恭”的真正原因,是吴锐儿子吴承恩的身份发生了变化。首先,吴承恩考取了秀才。《儒林外史》里范进中举前后周围人等对他态度的急遽变化令人咋舌,秀才虽低一等地,但在一个小地方,也已很了不得,至少没人再会骂他“痴人儿”,那位“痴人”此时也被尊为有德之君了。其次,吴承恩遇上了“贵人”葛木。葛木嘉靖八年至十一年(1529~1532)间任淮安知府,他上任不久即创办了龙溪书院,并每月定时亲自到书院授课,而当时招收的秀才中,似吴承恩尤受其关注。此时吴锐已六十九岁,距其去世只有三年光景,而吴承恩约二十四岁。嘉靖四十四年(1565),吴承恩在《忆昔行赠汪云岚分教巴陵》中,回忆了当年在龙溪书院受葛木奖掖的往事:“忆昔龙溪鸣鼓钟,后有王公前葛公。……莫笑狂奴仍故态,龙溪我亦法筵人。”“法筵人”原指佛筵上讲经说法的高僧,此处借喻自己在龙溪书院时常向同学们发表演讲,而他能有这样的机会,应是其才智受到葛木的赏识,而葛木特意请吴承恩代写《告先师庙文》,镌于学宫大成殿之侧,也是这种赏识的表现。吴承恩因才智出众受到赏识,也为此遭到嫉恨。多年后他在《祭卮山先生文》中写道,自己“迂疏漫浪,不比数于时人,而公顾辱知之”,当“泥涂困穷,笑骂沓至”时,“公之信仆,甚于仆之自信也”。由此也可以理解,葛木去世后,吴承恩为何会发出“玄黄之外,孰能了仆之心也哉”的感叹。
在《墓志铭》中,吴锐最出彩的事迹是在七十岁时出席“乡饮”,而梳理葛木与吴承恩的关系,则有助于读懂这段文字:
郡太守兵马卮山公闻之以为贤,乡饮召为宾,不至,三命然后赴,然频频自谓不敢当也。
“郡太守兵马卮山公”指葛木,葛知府邀请参加乡饮,这可是莫大的荣誉,身为商人的吴锐能厕身其间,则使人感到有破格的意味。葛木邀请吴锐的原因是“闻之以为贤”,吴锐又何以为“贤”?吴承恩特意以一段文字加以说明:
先公尝自言:“百不及人,但未尝有机心,故形神不劳,衣食尚温饱,止矣;不顾虑有无。”唯日饮酒,然不取醉,三爵后,便颓然啸歌。遇好风日,即徐徐负手去,遍历近郊古寺中,或大林下,俯仰徘徊焉。盖终其身未尝入州府。
吴承恩有意渲染吴锐的风雅,可是这些言行实在算不得很特别,以此为“乡饮召为宾”的标准,淮安府内符合条件者恐怕为数不少。而且,吴锐一向形单影只地“俯仰徘徊”,并无相与的同道,遑论与士人的交游。于是便有一个问题:葛木有何渠道“闻之以为贤”?上述所谓“贤”的事迹只有吴承恩了解,他应是消息的来源,葛木也愿意给自己的学生一个机会。吴承恩在《墓志铭》之开篇写道:“然又平时不学问,不自奋庸,使予父奄然殁于布衣。天乎,痛何言哉!天乎,痛何言哉!”他强烈地希望自己学业精进,博取功名,从而为父亲取得封诰,而在未进入仕途前,让父亲名列乡饮宾则是他所能做的最大努力。吴承恩后来对葛木的恩惠一直念念不忘,这当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在封建社会里,博取功名为自己的前辈赢得封诰是士人常见的心愿,而吴承恩尤为迫切,因为父亲是社会底层的商人,又是遭人歧视的“招女婿”,数十年来一直被讥为“痴人”,而一旦能获得朝廷封诰,地位卑微的父亲顿时可扬眉吐气,荣耀乡里。这是作为儿子的一个心愿,可是吴锐毕竟“奄然殁于布衣”,故而吴承恩悲愤不已:“天乎,痛何言哉!天乎,痛何言哉!”
吴承恩的心结还不止于此。他在《墓志铭》的最后写道:“公壮岁时,置侧室张,实生承恩,娶叶氏。徐夫人生一女承嘉,适同郡沈山。”这是一般墓志铭必有的内容,吴承恩也似不带感情色彩地客观叙述,但这二十多字透露了丰富的信息。吴锐早年因贫穷而命蹇时乖,做了徐家招女婿并继承其家业后,经济条件立即改善,他“壮岁时”纳妾似也可证明家境确较宽裕。吴承恩为张氏所生,是吴锐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儿子,他不像许多招女婿家庭随女家姓而是姓吴,说明吴锐此时已是名副其实的一家之主。叙述吴锐婚姻状况与家庭成员时,吴承恩不是按惯例先叙正妻,而是将妾张氏列于首位,这不合规矩的排列则让我们得知,庶出也是吴承恩的心结之一。
二、 《西游记》中的“招女婿”
父亲当招女婿的经历,是吴承恩无法排遣的隐痛,将其心结与《西游记》中那许多关于招女婿描写相对照,可帮助判断这部著名的小说是否为其所作。
提起《西游记》里的招女婿,大家首先就会想到猪八戒在高老庄的故事,不过在此之前,他已当过一回招女婿。在第八回猪八戒向观音自我介绍说:“山中有一洞,叫做云栈洞。洞里原有个卵二姐,他见我有些武艺,招我做了家长,又唤做‘倒踏门’。不上一年,他死了,将一洞的家当,尽归我受用。”八戒虽是当了招女婿,但他“有些武艺”,进洞就当了“家长”,而且那卵二姐“不上一年”就死了。联系八戒刚出猪胎就“咬杀母猪,可死群彘”的前科,卵二姐的死因似可怀疑。不管怎样,八戒首次亮相便与招女婿联系在一起。
八戒向观音表示皈依佛门,愿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但听说高家“要招个女婿,指望他与我同家过活,做个养老女婿,撑门抵户,做活当差”,转身便又入赘高老庄了。初到高家时,八戒表现挺不错,“耕田耙地,不用牛具;收割田禾,不用刀杖”,“房舍若嫌矮,起上二三层。地下不扫扫一扫,阴沟不通通一通”,总之家长里短诸般事,他都无所不能,故而丈人给其考语为“勤谨”。为了顺利应聘,八戒开始时使了些法术,看上去“模样儿倒也精致”,后来渐渐懈怠,露出长嘴大耳朵、脑后又有一溜鬃毛的真面目。高老丈不乐意了,以名声不好,“动不动着人就说,高家招了一个妖怪女婿”为理由提出退婚。八戒当然要生气,“我也曾替你家扫地通沟,搬砖运瓦,筑土打墙,耕田耙地,种麦插秧,创家立业”,高家人“身上穿的锦,戴的金,四时有花果享用,八节有蔬菜烹煎”都是老猪的功劳,怎能产业挣下了就要辞退走人?八戒前三年是干活巴结的招女婿,但面对退婚要求时,他立即展示出强势:“转把女儿关在他后宅,将有半年,再不放出与家内人相见。”在这点上,高老丈绝对是理亏,难怪后来孙悟空也要看不惯:“他与你干了许多好事。这几年挣了许多家资,皆是他之力量。他不曾白吃了你东西,问你祛他怎的”?连唐僧也认为高老丈不应嫌弃八戒食肠大:“只因他做得,所以吃得。”
最后结局大家都熟悉,无须赘言,而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八戒到高老庄当招女婿的故事是哪里来的?在元代杂剧吴昌龄的《二郎收猪八戒》与杨景贤的《西游记》里,已有孙悟空在二郎神相助下降服八戒的描写,小说《西游记》承袭了部分情节,但唐僧与孙悟空到来之前的故事,却与杂剧大不相同。杂剧里是裴太公嫌朱家贫穷,想悔去女儿裴海棠与朱生的婚事。裴海棠暗约朱生相会,八戒冒充朱生霸占了裴海棠。这样的故事在《喻世明言》卷二《陈御史巧勘金钗钿》中也可以读到,只是裴海棠与朱生换成了顾阿秀与鲁学曾,八戒的角色由鲁学曾的表兄梁尚宾充任。冯梦龙的《喻世明言》主要改编自宋元话本,吴昌龄与杨景贤的作品也沿用此情节,似可说明这一套路的故事在当时还较流行。可是到了小说《西游记》,该情节却由猪八戒到高老庄当招女婿所替换。
《西游记》是世代累积型的作品,先前的平话、戏曲已确定故事走向与框架,它为《西游记》定本所承袭,但具体情节却有许多改动或得以丰满,猪八戒到高老庄当招女婿便是新增的内容。若从创作着眼,这一改动使八戒在刚出场时,其形象便已明确定位,而且作者诙谐描写的风格也常使读者会心一笑,招女婿情节的添加,在艺术上可以说是取得了完全的成功。现在无法得知,那位作者怎会冒出让八戒当招女婿的设计,但有一点却可以断定,这位作者并非吴承恩。父亲吴锐迫于贫困而当了徐家招女婿,这是吴承恩的一大心结,他怎么可能去触及这敏感话题,何况八戒这招女婿是作者嘲讽调侃的对象。
《西游记》中的招女婿可不止八戒一人,第八回附录“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告诉读者,唐僧的爸爸陈光蕊也是招女婿。他因高中状元跨马游街三日,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时,正值丞相的小姐殷温娇抛打绣球卜婿。她一球打着陈光蕊的乌纱帽,于是“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按照礼法,他该禀报母亲后再正式成婚,不该如此速配,可是陈光蕊婚后才向母亲解释:“蒙丞相即将小姐招孩儿为婿。” 这桩婚事与民间的招女婿有所不同,但在到女家当女婿这一本质要素上,却是毫无差异,而这件事使取经队伍的领袖唐僧也与招女婿挂上了钩。
唐僧从出生到取得真经共经历了八十一难,这都是佛祖对他的考验,而取经队伍齐全后的第一个考验,竟又是招女婿。观音邀集了黎山老母、普贤与文殊变成母女四人,要招唐僧师徒四人为婿,开出的吸引人的第一个条件便是庞大家产:田产有千余顷,仅牲畜即“黄水牛有一千余只,况骡马成群,猪羊无数”,总之是“一生有使不着的金银”。第二个条件便是母女均为天姿国色,“一个个蛾眉横翠,粉面生春”。唐僧、悟空与沙僧都经受住了考验,动了凡心的八戒则受到了惩罚。观音菩萨设局考验的目的达到了,但做法似欠妥,万一四人没通过考验,精心挑选的取经班底在一夜间变成“招女婿”团队咋办?
唐僧通过了这次考验,但佛界对他还是不大放心,可能是父亲当过招女婿,儿子便身负原罪,于是这个试题还得继续做下去。先是在西梁女国,国王欲以一国之富招唐僧为婿,并讲明自己退位,成婚翌日就请唐僧“改年号即位”,是个实职实权的国王,而西梁女国国王的美貌,“果然是赛过西施”。无论财还是色的诱惑,都比先前观音的设局考验大了许多倍,但唐僧坚定地不为其所动。后来,又出现天竺国公主的招婿,虽然不像西梁女国有成婚后即继承王位、握掌山河的允诺,但“高结彩楼,抛打绣球,撞天婚招驸马”的设计,却使唐僧回忆起父亲的往事,他对悟空道:“我想着我俗家先母也是抛打绣球遇旧姻缘,结了夫妇。”触景生情回忆起父亲的艳遇,大概会使观音惊疑不定,唐僧是否想重走父辈之路?孙悟空也认为师父“似有慕古之意”。至少,这可说明唐僧还是凡心未泯,也证明了佛界对他考验的必要性。
除了两个人间国度,一些女妖精也强逼硬拉地要唐僧当招女婿。毒敌山的蝎子精将唐僧掳掠至琵琶洞,她原形丑陋,但变幻的女身却是“锦绣娇容”、“金珠美貌”,且又法术高强,悟空、八戒奈何她不得,佛祖如来被她扎了一下,“也疼难禁”,派出金刚搜捕竟抓不着。每当唐僧遇难,孙悟空常去南海请观音相助,这次观音是不请自来,指点救助方案,但偏要拖到第二天早晨才来,显然是要考察唐僧这一夜的表现,考验不过关她就不来了。孙悟空也是要先考察一番,“若不乱性情,禅心未动”,再出手相救。第二个女妖精是金鼻白毛老鼠精,她是托塔天王李靖的干女儿,作者形容她是“端端正正美人姿,月里嫦娥还喜恰”,而那个无底洞据孙悟空考察,与水帘洞相比毫不逊色,“也是个洞天福地”。这次佛界与仙界对唐僧能否经受考验仍然存疑,太白金星就曾直截了当地对孙悟空说:“那妖精把你师父陷在洞中,莫说成亲,若有个喜花下儿子,也生了一个小和尚儿。”西行途中要招唐僧为婿的还有木仙庵的杏仙,她纠缠的举止还较温柔文雅,不像蝎子精、老鼠精那般暴力,但目的却是同一:“我与你倚玉偎香,耍子去来。”
唐僧的前生在如来上课时打瞌睡,如来不像孔子那样批评一句“朽木不可雕也”也就算了,而是定性为“轻慢佛法”,罚下凡经受磨难,又由于父亲陈光蕊曾入赘殷家,于是唐僧便一而再、再而三地面对招女婿科目的测试。孙悟空对观音的不断设局考验颇为不满,曾在背后骂她“该他一世无夫”,即招不到女婿。其实,唐僧、悟空与沙僧不考验也始终意志坚定,被考垮受到惩罚的只有猪八戒,但他并未因此悔改,一路上还是动不动就要回高老庄重当招女婿。在西梁女国看到国王招唐僧为婿,八戒便“忍不住口嘴流涎,心头撞鹿,一时间骨软筋麻,好便似雪狮子向火,不觉的都化去也”。到了临近西天的天竺国,听说唐僧被公主的绣球打中,他还跌脚捶胸道:“早知我去好来!都是那沙僧惫懒!你不阻我啊,我径奔彩楼之下,一绣球打着我老猪,那公主招了我,却不美哉,妙哉!俊刮标致,停当,大家造化耍子儿,何等有趣!”不过八戒毕竟不是考验的主要对象,他受惩罚后一路上也只是有言论而无实际行动,佛祖懒得再与他计较,何况那副担子还得靠他挑到西天哩。
除了围绕取经队伍展开的情节,《西游记》还描写了另外一些招女婿。牛魔王原本是铁扇公主罗刹女的丈夫,后来冒出个既“娇娇倾国色”,又“有百万家私”的玉面公主,她“访着牛魔王神通广大,情愿倒陪家私,招赘为夫”,这便是孙悟空斥责的“陪钱嫁汉”。牛魔王入赘积雷山摩云洞,铁扇公主则得到经济补偿,“未及二载,也不知送了他多少珠翠金银,绫罗缎匹。年供柴,月供米,自自在在受用”。这桩婚姻与世上一般的招女婿模式稍有不同,当事人的理解也不一致。玉面公主认为已出钱买断了牛魔王,听到孙悟空谎称铁扇公主请牛魔王便“心中大怒,彻耳根子通红”,泼口大骂她“还不识羞,又来请他怎的”。可是牛魔王却认为自己只是纳妾并常住摩云洞而已,他痛斥孙悟空“欺我爱妾”,后来又说“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妾,不可灭”,都可证明这场婚姻在牛魔王心中的地位。但不管怎样,牛魔王虽非贫困无奈者,却因财、色的诱惑而造成“招赘为夫”的客观事实。其次是九头虫,他入赘乱石山碧波潭当了万圣龙王的驸马,又作法下血雨污了宝塔,偷了塔中的舍利子佛宝。其结局是被二郎神的哮天犬咬去一个头后逃生,万圣龙宫则被悟空、八戒剿灭。当写到白骨精故事时,作者又让她谎骗唐僧说,其父母“将奴招了一个女婿,养老送终”,后来变成老汉哄唐僧说寻找女儿,也是从“止生得一个小女,招了个女婿”说起。
从陈光蕊入赘殷家到天竺国假公主抛绣球,招女婿故事是一个接一个地连绵不断,有时还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触及这个话题。有次鼠精化成美女,自绑在树上哄唐僧来救,悟空认识是妖怪不让救,八戒就说悟空另有图谋:“他打发我们丢了前去,他却翻筋斗,弄神法转来和他干巧事儿,倒踏门也!”“倒踏门”者,招女婿也。《西游记》中出现这许多招女婿故事,根本意图是要突出财、色的考验。可是财、色的考验并非只有通过招女婿才能实现,而且即使通过招女婿故事来达到目的,也无须不厌其烦地重复,何况雷同又是艺术创作的大敌。现在无法得知作者为什么对招女婿这个话题如此念念在兹,但明显可以体会到的是,作者对于招女婿是一有机会就要揶揄、调侃、讥笑乃至挖苦,语气则是轻慢与不恭敬,而这恰与社会上歧视性的舆论相一致。吴承恩的父亲吴锐也遭受过这样的歧视,那段心酸屈辱的招女婿经历同样是儿子吴承恩的心中之痛,他会设计出这许多招女婿情节,并轻慢地讥笑与挖苦吗?
三、 附言:孙悟空与“外公”
在《西游记》里,孙悟空有不少称谓。“悟空”是第一位师父菩提祖师的赐名,“行者”为第二位师父唐僧所取定。两位师父斥骂他时,又直称“泼猴”或“猢狲”,后来这成为上自佛祖如来、下至各种妖精共同的骂称,同时也有骂他“猴头”的。在大闹天宫的过程中,孙悟空先后得到过两个官衔,于是又有以官衔为代称,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一般。恭敬些的称他为“齐天大圣”,简称“大圣”,辱骂他时则呼为“弼马温”。不同人等在不同场合如何称呼孙悟空,《西游记》的作者都有分寸把握。在第十七回里,作者告诉读者,“行者最恼的是人叫他弼马温”;而第九十二回则言,“行者最恼的是这猢狲二字”。可是偏有人“弼马温”与“猢狲”二词交替使用甚至并用,一个是唐僧,一个是八戒,孙悟空对此也没奈何。
孙悟空的称谓虽多,但能算得上是尊称的,却只有一个“大圣”,但它使用的范围相对较狭窄,主要是天上的官员以及派驻在人间的那些土地与山神。另外,一些妖精与孙悟空交手时常是以猢狲、弼马温相辱,等到被打怕后,也就恭恭敬敬地口称大圣了。在第七十六回里,狮怪一口吞下了孙悟空,没想到反被孙悟空整得死去活来,他没奈何,只得讨饶:
魔头回过气来,叫一声:“大慈大悲齐天大圣菩萨!”行者听见道:“儿子,莫废工夫,省几个字儿,只叫孙外公罢。”那妖魔惜命,真个叫:“外公!外公!是我的不是了!一差二误吞了你,你如今却反害我。万望大圣慈悲,可怜蝼蚁贪生之意,饶了我命,愿送你师父过山也。”
由这段描写可以知道,孙悟空最喜欢的称谓还不是大圣,而是外公。这个称谓是孙悟空自己的发明,它来得有点莫名其妙,也不知孙悟空为何喜欢。若追本溯源,可以发现孙悟空自保唐僧去西天取经,就开始喜欢让别人称自己为外公,没想到他在两界山下压了五百年,竟悟出了这样个道道。第十六回里,孙悟空保唐僧来到观音院,当时并无一人出面接待,于是他便将钟声敲得乱响。被惊动的寺里大小僧人出来探寻究竟,“行者跳将出来,咄的一声道:‘是你孙外公撞了耍子的!’”紧接着是熊罴怪偷走了袈裟,这是西行途中遇到的第一个妖怪。孙悟空追寻到黑风洞大声催讨:“快还你老外公的袈裟来!”遇到的第二个妖怪是黄风怪,这也是唐僧第一次被妖怪擒拿。孙悟空打到黄风洞口吆喝道:“你孙外公在此,送出我师父来!”他还提醒说:“你外公手儿重重的,只怕你捱不起这一棒!”
走上西行之途,孙悟空开始自称外公,一直到西天将至,他依然如此。第八十六回里,孙悟空斥骂连环洞的豹子精道:“泼孽畜!你孙外公在这里!送我师父出来,饶你命罢!”又喝道:“不要走!吃你外公老爷一棒!”一路走来,他时不时地要对妖怪自称外公。第三十四回里他斥骂银角大王:“这泼怪物,错认了你孙外公”,并要他自缚请罪,“免得你外公动手”。在下一回面对狐狸精阿七大王时又骂道:“你这伙作死的毛团,不识你孙外公的手段!”第五十回里,孙悟空来到金皘洞向独角兕大王挑战:“你孙外公在这里也!”即使金箍棒被套走,他仍赤手空拳相搏:“走过来,吃老外公一拳!”可是,尽管孙悟空反复提醒妖怪们叫他外公,那些妖怪却都不予理会,唯一的例外是獬豸洞的金毛犼。他听说洞外来了位“朱紫国拜请来的外公”,便追忆《百家姓》所载,“更无个姓外的”,圣宫娘娘解释道,《千字文》上有句“外受傅训”,这也许是出典。于是金毛犼便出洞厉声高叫道:“那个是朱紫国来的外公?”孙悟空闻言大喜,总算有妖怪叫他外公了,便应声答道:“贤甥,叫我怎的?”发现上当的金毛犼很生气,孙悟空还安慰他:“你叫我声外公,那里亏了你!”
孙悟空喜欢别人叫他外公,同行的八戒为恶心他,便故意给他编派外公。第三十八回里作者有这样一段描写:
八戒道:“行者的外公,教老猪驮将来了。”行者道:“你这馕糟的呆子!我那里有甚么外公?”八戒道:“哥,不是你外公,却教老猪驮他来怎么?也不知费了多少力了!”
在第六十七回里,八戒又批评悟空道:“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预先就唱个喏!”同时,八戒也受到孙悟空一路要人叫外公作派的影响,第三十二回里,八戒巡山时偷懒睡觉,回去谎报什么石头洞铁叶门时,还说遇上一群妖怪,都恭敬地称他为“猪外公”。
让孙悟空与猪八戒讲了这许多外公,那都是作者的安排,让他们占些口头上的便宜,可是让别人叫自己为爷爷或老爹同样是占便宜,作者为何只对外公情有独钟?大喝一声“吃你爷爷一棒”,岂不更爽利威风?在教训小辈时,爷爷显然比外公更有优先权。《西游记》作者也使用“爷爷”一词,其出现频率远高于“外公”,孙悟空也常被人称为爷爷,但他自称爷爷却只有在第六十三回里,他命小妖向万圣龙王报讯,“说我齐天大圣孙爷爷在此”,后又说“原来不识你孙爷爷哩”,而教别人如何称呼自己时,孙悟空则一律用“外公”。作者为何这样安排,现在已无法确知其原因了,也许是作者自有意图,也许是在他写作的环境里,用“外公”一词占便宜是常见现象,作者只是随习俗写上而已。
其他作者用不用“外公”一词是无所谓的事,吴承恩拿这个词做文章却可能会有心理障碍,因为这会碰上他庶出身世的伤疤。按封建礼法,吴承恩的外公应是吴锐正妻徐氏的父亲,而他另有真正的血缘上的外公,那便是生母张氏的父亲,但张氏的身份却只是妾。尽管在《墓志铭》中,吴承恩将生母张氏列于吴锐正妻徐氏的前面,但他心里应该清楚,这样处理是违背了封建礼仪。“外公”一词的使用会引起吴承恩的纠结,对照作品的描写,他也不像是《西游记》的作者。当然,这并不能算是过硬的证明,可是将它与招女婿问题综合在一起考虑,确可算是颇有意思的佐证。
十多年前,笔者曾提及“招女婿”与《西游记》作者的关系,但限于篇幅,未作具体论证,但所得结论,却可作为本文的收尾,故转引于此:
吴承恩在那篇《墓志铭》中抒发了对父亲的深厚感情,以及自己无法排遣的隐痛,他刻意避开招女婿之类的字眼是情理中事。如果吴承恩是小说《西游记》的作者,他会隔三差五地写上一段招女婿的故事吗?倘若招女婿的情节原已存在,再创作者只是作了曲折丰满式的重写,那么对父亲身世同情与理解的吴承恩,会对作品中的招女婿们如此这般地尽情揶揄与挖苦吗?父亲的影子还在眼前晃动,他能下得了笔吗?吴承恩当时已是有一定声望的士绅,即使退一万步作假设,即吴承恩真的写了小说《西游记》,那么他立即会因那些招女婿的故事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对照他父亲的经历,这样写作可不是一般的不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他将不齿于士林,根本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他那本《西游记》也实在不可能被《淮安府志》著录。
我们还是不要将《西游记》的著作权判给吴承恩吧,否则他在九泉之下一定会因平白无故地被诬为不孝而辗转不安的。*陈大康:《取经与“招女婿”》, 《文汇报》2006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