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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四种形态”推进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018-03-30罗兵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高校

罗兵

摘 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高校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举措。从正确认识和把握“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高校实践“四种形态”面临问题和解决途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提出了高校实践“四种形态”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四种形态;高校;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涵盖了全体监督对象,包含了不同程度的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是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实践和有效路径,是高校管党治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指南。高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举措,不断将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正确认识和把握“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

1.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

“四种形态”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一贯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标本兼治的具体路径。“四种形态”涵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囊括从违纪之前到涉嫌违法等不同程度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体现了管党治党到边到底的全面要求,强化了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体现了处理“树木”和“森林”关系的深化,是指导高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要求高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起第一责任;高校纪委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用纪律和规矩筑牢一道道防线,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2.实践“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是关键[1]

第一种形态是第一道防线,关键是要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中让监督无处不在;必须层层落实、付诸行动,把严的要求、实的措施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之中,防止党员违纪进而违法,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高校党委要向下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和压力,把管理本身就包含的监督落到实处,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恢复党内政治生活的本来面目。高校纪委要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等工作,抓好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把常态化的第一道防线筑牢夯实。

3.实践中必须坚持整体把握、综合运用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是一个有机整体。每种形态对应情形不同,处置方式有别,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把准用好,并且根据违纪情形、对待组织态度等做好各种形态之间的及时转化。一方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以严格标准、务实工作和正确导向,妥善处理各种形态对应的问题,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关心爱护的目的;另一方面,要准确认识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的关系,防止重此轻彼、畸轻畸重。“四种形态”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把前三种形态落实到位,守住了前三道防线,第四种形态自然会越来越少;用好后两种形态,持续保持高压惩治态势,才能更好发挥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的作用。学校党委和纪委要从维护学校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出发,综合运用思想政治工作、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获得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高校实践“四种形态”面临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

从对高校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来看,各高校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是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所面临的重大政治课题,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目前,一些高校领导干部还没有从坚持“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准确把握“四種形态”科学内涵和实质。例如:个别领导干部错误认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委的分内工作,与党委无关;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理少数和极少数,或把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认识到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既是纪委的责任,更是党委的责任,主责在党委[2]。对于党员干部,要求不是放松了,而是更严了;标准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

2.党委责任担当不够,落实不到位

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管党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从大量案例可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固然有其个体内因,但党组织的“两责”虚化也是不可低估的重要外因。现在有些高校党组织责任担当不够,在落实上不主动、行动上缺抓手,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责任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由于责任传导不够有力,责任追究尚未形成常态。是否有责任担当还表现在高校党委和纪委是否愿意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是只注重表态喊口号、做文章,还是注重在做细、做实上想办法、定措施;甚至有的人还习惯于把反腐败与稳定、发展对立起来看,怕办案多了影响学校形象、影响干部积极性、影响学校发展、影响个人前途。高校党组织必须深刻认识到,“四种形态”正是“两责”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既是问题清单,也是责任清单;既需党委在净化党内关系等方面主动担当,也需纪委在纪律审查等方面积极作为。

3.机制不够健全,“三转 ”不到位

当前,高校在实践“四种形态”中仍存在机制上的问题,许多高校仍然按传统模式和惯性思维开展工作。一是长期以来,国内各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受过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体制影响,党委的主体责任也没有明确纪委以外的一个综合协调部门来承担,导致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分暗不分。二是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高校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受限,无法满足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案件审理、执纪监督等多个岗位独立设置的需要;真正熟悉党纪国法、懂财务同时又精通执纪办案业务的人员仍属于少数,使在信访举报处置、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案件审理、定性量纪等环节以纪律为尺子,以“四种形态”为刻度的精准执纪能力不足。三是各高校大多在二级单位设有纪检委员,但大多都是兼职,主要精力都在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上,基层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高校实践“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

1.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实践“四种形态”,一是要落实高校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学校党委应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责任要求层层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民主生活会和日常批评教育做起,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要从小问题抓起,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发现干部有问题,就要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防止小病拖成大病。三是高校纪委要聚焦“六项纪律”,敢于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责任落实与追究,推动各责任主体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让遵纪守规形成习惯和氛围。

2.抓住重点,注重细化落实

“四种形态”是新理论,但不是新事物。第一种形态重在抓实、抓“常和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強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推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常态化。坚决防止“好人主义”,杜绝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第二种形态重在抓早抓小,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环节,都要突出纪律特点,实现从执法向执纪的转变;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第三种形态重在抓严抓准,紧盯“六大纪律”,突出重要节点,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虽够不上违法,但一律要从严从重处理。第四种形态重在抓狠抓死,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腐败,净化政治生态。同时,在采取组织措施和组织处理时,一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各种组织措施的适用情形、党纪处分与政纪处分的匹配原则、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的对应关系;二是要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的各项规定,实现纪律和法律的有效对接、无缝衔接;三是坚持纪在法前,对违法党员要先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免出现狱中党员。

3.创新工作,推进深化“三转”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结合高校特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四种形态”的提出对深化“三转”、将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要适应新方式,改变过去仅限于纪律处分、移送司法的执纪方式,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开展执纪工作,体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二是要按照新标准,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分类处理、规范流程;三是要使用新手段,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败形势,提出对策举措;四是要积极探索新机制,以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为引导,进一步增强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打破反腐败体制机制障碍,打通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3]。高校纪检干部要把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要求牢记于心,转变理念、克服惯性,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政策把握和精准执纪能力,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当起来。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全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方法和具体路径。高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读懂“四种形态”中的“全面从严”和“治病救人”涵义,坚守责任担当,践行落实,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作用逐渐覆盖全体党员,让党员的思想行为能及时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越轨、不出界,维护党的肌体整体健康,确保高校始终努力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博阳.关键是落实第一种形态[J].中国纪检监察,2016(9) :15-16.

[2]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之四 —“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08-08(1) .

[3]陈超英.以“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N].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02-17(5) .

(作者单位:北京化工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责任编辑:卜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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