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2018-03-30吴妍

福建轻纺 2018年2期
关键词:研判商业秘密行政处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要求,日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

《细则》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对难以确定是否涉及商业秘密,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虽然涉及商业秘密但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研判,研判意见可以作为信息公开的参考依据。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主动公开,并应当将公开理由告知权利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不予公开的,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吴妍)

猜你喜欢

研判商业秘密行政处罚
安全标志疏于管理 执法作出行政处罚
当前消防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
徐州市超前研判 做好春节安全防范
研判当前货币政策走势的“量”与“价”
研判当前货币政策的“变”与“不变”
应如何确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基于CRF文本挖掘的事故研判分析
美国《保护商业秘密法》的立法评价
提升行政处罚审前指导能力的若干思考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内外审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