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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流一体化视角的产业链金融发展维度研究

2018-03-29高博扬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10期

高博扬

摘要:产业链金融是物流一体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目前在我国虽有一些银行进行了产业链金融发展模式的大胆尝试,但是理论研究严重滞后,特别是对于产业链金融的维度研究,尚难以见到,这样就制约了对产业链金融发展模式的创新。文章着重回顾了物流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对产业链金融的维度做了细致的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出提示,并提出了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产业链金融;发展维度;物流一体化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到2017年,我国中小企业已经超过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中国经济中越来越引人瞩目的力量。但是中小企業资金筹集渠道狭窄,导致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缺乏发展动力,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总是阻碍着其快速发展,而商业银行手握大笔贷款资源,想贷出创造利润却又苦于没有合适的渠道,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都面对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在日益残酷的市场竞争的推动下,国外先进中小型企业已经意识到产业链金融的重要性,并且将其作为产业链管理的一个重要实践方向来进行研究。

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过程中,产业链金融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思路,我国于2004年在广东佛山率先试点开办了“物流银行”业务,进行开具信用证、兑付出口票据等国际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模式。此种模式不仅可以有效支持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活动,还可以盘活企业暂时闲置的原材料和产成品资金的占用,优化资源。中小型企业得到的是资金与客户的支持,银行会得到信息与管理上的支持,将缺乏资金却富有信息的企业与银行结合,可以说是两全其美、各取所需。

一、物流金融一体化的含义

随着世界大宗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及日益失衡的供需关系,产品的生命周期及技术生命也相应的减少,在全球化新型的电子商务环境趋势下,物流与金融体系的产业链也发生了根本性结构改变,产业链金融已不可等闲视之,自此一种新型的模式——物流金融一体化孕育而生。

物流金融一体化指在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货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

通常意义上讲,由于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企业生产经营模式,特别是销售与采购形式,企业产业链由单一的线性结构向着多元渠道变迁,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的融资结构问题,促使企业产业链金融资金流结构发生巨大变化。而物流金融一体化是物流业与金融业的结合,主要涉及三个主体: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贷款企业(客户);贷款企业是融资服务的需求者;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为贷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三者在物流管理活动中相互合作、互惠互利。比较通俗的理解,物流金融业务关系的特点是,物流金融仅为供应链或非供应链的某一贷款企业进行服务,由于仅面向一个企业,此融资方式流程简洁,不存在关联担保,且融资关系简单清楚,风险小。

二、产业链金融发展模式的种类

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物流金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催生了产业链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产业链金融发展模式存在多个维度,每一维度的不同要素相结合,都可形成一种模式,因此,如果设可能介入的融资主体有A种情况,引起融资的动因有B个,可采用的融资方式有C种,可选择的融资运作模式有D种,融资具体形式有E种,担保及风险控制和解决方案有F种,则产业链金融发展模式至少有A*B*C*D*E*F种,这也为不断进行产业链金融创新提供了可能性。但目前选择物流金融模式最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融资主体、融资环节和融资方式、融资运作模式以及担保及风险控制和解决方案,可以说,产业链金融模式是物流金融一体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因此,产业链金融模式更主要的是强调其与物流金融在初级阶段的不同,也就是强调其融资主体、担保及风险控制和解决方案的特殊性。不同的产业链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可选择的融资模式也不尽相同。

三、产业链金融发展维度

由于产业链金融发展模式多种多样,因此,首先应该确定的是产业链金融发展模式的维度,也就是发展模式的构成要素,这些构成要素至少应该包括谁融资(融资主体),为什么融资(融资动因),怎么融资(融资途径、环节、方式),靠什么融资(融资手段)、融资交易结构、融资运作模式、融资具体形式等多个维度来系统定义。

(一)融资主体

即运作主体,从定义可以看出,物流金融一体化主要涉及三个主体: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贷款企业(客户)。贷款企业是融资服务的需求者;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为贷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三者在物流管理活动中相互合作、互利互惠。

首先确定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分销商、第三方、第四方可能都要介入。但在不同模式中,介入者又不完全相同。因此,在选择介入者时,一定要看该企业有无能力介入,而要看是否有需要介入。

主要涉及金融机构、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其核心企业三个运作主体,其中融资服务的需求者是核心企业和上下游相关企业,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相关金融机构;而作为金融机构的代理人或服务的提供商,物流企业为贷款企业提供的金融业务,包括仓储、配送、监管等方面,对于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融资请求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从而避免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供应链断裂。在其具体过程中,为了完成整条供应链的融资,物流企业应积极辅助金融机构参与到不同程度的金融链中,便于整条供应链的企业掌握资金的流向及使用情况。

从供应链控制体系的差别及解决方案的问题维度来看,产业链金融维度主体代表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金融企业之间的利益与风险连接。企业产业链结构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往往促进了企业供应链资金结构的巨大变化,以此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的融资结构问题。该领域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一个专业银行层面,也是企业侧面的一个融资渠道,可以向客户供应商提供贷款的同时及时受到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代付预付款及融资存活服务,根据交易中链条关系及行业特点,将相关企业的供应链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创新的融资解决方案。

合理选择产业链群,可以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银行合作度高的产业链群,可先在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比较完全、行业秩序良好、与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若干行业进行尝试,待取得经验后,再扩大经营范围。将信用度高的评价作为一项重要标准,制度性地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要考虑产业链的发展水平,根据产业链特征推行多元化发展模式。对核心企业建立链状网络,以便于管理。

(二)融资动因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控制银行贷款风险,发挥专业物流企业优势,实现银行、物流、借方企业三方得利,共同發展、多赢等都可能成为融资动因。

(三)融资环节与融资方式

融资环节可以在采购、存货或销售环节,采购环节具体可采用供应链物流融资、生产物流融资、仓储融资、销售物流融资等;存货环节具体可采用仓单质押、存货质押等;销售环节可采用贸易合同融资,包括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等。

(四)融资运作模式

1. 商品货权与质押混合融资模式

在指定的金融机构仓储中心,融资方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以仓储方出具仓单的形式进行质押,以此作为该商品的融资担保;依据质押仓单,金融机构提供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用于经营与仓单相关的业务。此模式需要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监管方和担保方,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双方共同认可且具有相当的信誉与实力。

就其业务形式来看,目前已有很多银行正在开展此种模式,但仍需进一步拓展业务覆盖面。对于政府而言,应鼓励仓储企业积极开展物质质押业务,适当地对第三方监管企业进行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以此向中小企业业务延伸到动产质押监管范畴。从长远发展形式来看,政府应扶持本地企业,争取将指定交割资格做大做强,扩大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完善信用体系,提高相关企业的诚信水平。

2. 厂商保况仓融资模式

厂商保况仓融资模式包括四个主体,分别为质押人、商业银行、物流企业及供货商,该模式中,质押人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商业银行根据供货合同直接代表质押人支付货款,根据供货合同及协议,供货商向物流企业交付货物,从接到货物之时起,物流企业开始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在该模式中,在进入指定仓库之前,货物就已经成为了质物;同理,在货物入库之前,物流企业就开始履行其监管职责,这也成为了与仓单质押业务的特殊区别所在。

从业务范围上讲,该模式是基于动产质押的一种金融业务,主要适用于家电、汽车、机械等有固定赊购双方的大件购销活动,目前开展的比较有限。其中,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有必要从收益中转移一部分给物流企业,以支付由于增加监管作业而形成的费用。相应地作为物流企业,则应该从多方面尽快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包括对人、作业设备、作业程序、管理软件的一系列控制。

3. 应收票据服务模式

这种模式是基于应收票据管理而产生的物流金融模式,是在保兑仓业务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创新金融模式。该种业务模式中,包括金融机构、融资物流企业、客户企业与大型物流企业等多方参考者。其中融资物流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是依托其中的大型物流公司来进行拓展金融业务的,而大型物流金融公司则以类似“代理”的方式,凭借自身实力及信誉,同融资需求物流方签订合同,进行物流方案的量身定制,然后给下游厂商。在这样的模式中,一方面大型物流企业可以及时进行融资需求资金结算,对“停滞”的资金流起到了盘活作用;另一方面,对于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资金不足的困难,并且,通过此种业务模式,大型物流企业获得丰厚的业务收入并扩展了利润来源。

将此种模式纳入到中小型物流企业运作过程中,可以为融资难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未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政府应借助与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的会员关系,拓展主体的融资功能,可以先打包中小企业的应收票据,将其转让给第四方运营主体,这种多笔应收票据也叫做“票据池”,然后将短期票据长期化,由第四方运营主体向银行开立汇票,集中管理应收票据,实现“规模收益”,获得银行授信后,第四方主体将额度调剂给会员企业使用。

4. 物流园融通担保模式

单纯的质押无法激起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对于物流企业快速、便捷的融资要求,商业银行也无法满足,因此有必要创造出一种融合银行与物流企业的新型融资模式。本文借鉴个别企业的现状与成功案例,在些基础上进行创新,提出一个不同于传统质押模式的新操作方法,即物流园融通担保模式。

物流园融通担保模式是指物流园区依靠雄厚的资金基础注册一家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与物流企业共同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具体运作流程为:一旦物流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同时向物流园区和银行提出担保申请,被申请方依据其资产状况、还款能力及商业信誉对该企业进行授信额度的评估,然后银行根据授信额度为该企业进行贷款担保,最后向该企业放款。

参考文献:

[1]朱虹.现代物流金融模式的创新探究[J].商业时代,2011(08).

[2]黄子玲.基于供应链理论的物流企业融资服务模式创新探讨[J].商业会计,2012(09).

(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