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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在时间里的形状和声音

2018-03-29张学昕

长城 2018年2期
关键词:博尔赫斯迷宫小说

张学昕

对于许多人来说,博尔赫斯的文本,是一个巨大的谜,博尔赫斯本人,则是一个传奇。像是一个情结或者心结,许多年来,我一直都想最大限度地接近他,但面对这位世界级叙述大师的虚构文本,我感到很难找到一个恰切的角度,对其进行阅读的“考古”,因此,每每感到力不从心,常常是无功而返。

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博尔赫斯,跟英国家庭女教师先于自己的母语西班牙语而学会了英语。于是,六岁的时候,他用英语写出了希腊神话手册和第一个短篇故事;九岁的时候他翻译并公开发表了奥斯卡·王尔德的《快乐王子》。他在用母语西班牙语创作之前,就用英语和法语写过十四行诗。阿拉伯名著《一千零一夜》和西班牙英雄史诗《熙德之歌》,以及阿根廷古典巨著《马丁·菲耶罗》,都是他童年时的枕边书。毫无疑问,这些作品关于神秘和幻想的想象,为他彻底打开了上帝早已给他准备好的灵感的天窗。也许,从这个时候开始,博尔赫斯这位被称为“为作家写作的作家”,由于他超强的语言天赋,他的生活和命运,就不断地趋向并敦促他建构一个个神奇的语境,在这些语境里,他的文字,就像是一种无限神奇的发光体,让我们读到、触摸到永恒的时光,以及时间和空间中人的短暂而且深不可测的命运。他生活和写作的许多细节都令我们称道和敬畏,他低调的姿态,更充满传奇的色彩。有趣的是,当博尔赫斯在阿根廷已经是一位著名作家时,他工作的那个小图书馆的人们根本不知道,这个名作家就是他们的同事。一位图书馆馆员,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有位名作家的名字和生日,竟然与博尔赫斯完全相同,甚感惊奇和诡异。

其实,这位阿根廷作家,无疑也是近几十年来对中国作家和读者影响最大的外国作家之一,而且,他本人的写作及文本,也与中国文化和文学的关系最为密切。有人考证出博尔赫斯的小说,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就曾在香港《文艺新潮》上被翻译成中文发表。钱钟书在《七缀集》里也曾两次提及博尔赫斯,一次在《林纾的翻译》正文里,一次是在《中国诗和中国画》的注释里。特别是,上世纪风高浪急的中国先锋文学思潮,将这位南美作家在中国境内的声誉,推向一个高潮。先锋文学的代表人物格非,因为他从博尔赫斯那里所获得的启悟,在小说中大量引入“空缺”“重复”的艺术手法,形成了优雅而悬疑的,又疑似“迷宫”式的叙述风格,被学者、评论家称之为当代“中国的博尔赫斯”。时经多年,我始终想透过格非的《青黃》《迷舟》《褐色鸟群》,找到格非对博尔赫斯的体悟和理解,从前者对后者的仰望中,理解作家的叙述堂奥,并且想以此厘清小说的概念究竟该如何定义。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阅读博尔赫斯的文本,他又是如何“空缺”,如何“迷宫”的?博尔赫斯的小说都表现、包容了什么?他缘何如此这般地表现世界和存在?还有,他的小说与他的散文随笔、诗歌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博尔赫斯奇异的文体风貌背面,沉淀着多少文学的异质性元素。其实,最初阅读博尔赫斯小说的时候,我简直就是一头雾水,可以用茫然不知所措来形容我当时的阅读感觉,我甚至开始疑心自己的想象力、感受力和理解力出现了问题。无疑,博尔赫斯的小说、散文、随笔和诗歌,从整体上直接地挑战了我的阅读,挑战着我以往被灌输的文学及有关写作的概念。这是小说吗?虽然我对小说概念的理解是宽泛的、开放的和包容的,但博尔赫斯的叙述实在是颠覆性的。我意识到,对博尔赫斯的阅读,将是一次奇异的文学扩张和冒险,是一次美学的历险,或是词与物之间可能性的无限延展。他以他的大量文本,拓展了小说的美学边界,为小说写作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在博氏看来,小说叙述其实是一个哲学问题,是一场严肃的游戏,也是语言的盛宴。可以说,博尔赫斯写作的奇崛性和革命性,应该是二十世纪世界作家中最为鲜见的。实际上,这些问题,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有人探讨和揣摩,时隔二十余年,如果我们跳出当时的历史、文化语境,不仅仅是从小说技法、小说观念,以及“怎么写”的层面去思考博尔赫斯的小说,而是联系爱因斯坦、霍金、索恩等人的现代物理学的新理念,将小说家和物理学家的思维逻辑重新比照,就会对博尔赫斯的文本所体现出的叙事学精神和创造性,有更加清新的认识。我们会在小说家对事物的重新描述和命意中,发现形象思维在我们对于宇宙的新的认识过程中,在对诸如“黑洞”“暗物质”的科学考量和猜想中的“用武之地”,找到文学表现世界和存在的新的可能性。爱因斯坦发现,物质和能量弯曲了时间和空间,根据他的方程,黑洞是时空弯曲的终结。这样看来,小说家对物质和时空的理解,很难凭借现有的想象力,“突破”已有的描述事物的基本途径。他可能还会自以为是地将自己对世界和现实的思考肆意放大,从而制约了传奇般的想象力,因此,由于太过于依赖现实,而在实际的、强大的现实面前忍气吞声或者附和、绥靖。而博尔赫斯的写作,似乎为作家找到了新的想象的可能性和叙述的定力,使得作家有可能逼近事物以及人与事物之间的神秘联系,摆脱沉重感,实现感受力、想象方式的重塑,以至写作者的本体自觉,特别是写作者对纯粹叙述结构形式的创造,以内心和心智使文本抵达了难以想象的广度和高度。这里面,也同样孕育着难以想象的叙述的激情。恰恰如他自己所言:“不管怎样,我认为每个人总是写他所能写的,而不是他想写的东西。”

博尔赫斯读过庄子,读过《周易》,并且,他喜欢在自己的小说里,大量植入中国文化的若干元素。这会令中国的读者格外亲切和兴奋。我现在清楚了,一个懂得中国文化和试图破译《周易》的南美作家,在他的笔下,模糊的记忆、虚构和幻想、幽灵般的意象与各种声音纷至沓来,纠缠环绕,灵感一触即发。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玄妙神秘,使博尔赫斯的小说在幻想美学和寓言层面,获得了更大、更广阔的可能性。现实、记忆、体验与幻想和虚构的关系,构成了一种新的叙述方法,他以古典的幻想和理念,表达出现代的怀疑和冥思,以知识为经验,重构时间和记忆,可谓是透彻和灵悟共生,迷梦与现实同构,逻辑并智慧永存。那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也译为《曲径分叉的花园》和《小径分叉的花园》),就是一个经典的范例。但是,这实在是一篇很难解读的小说,是一篇极为奇特的小说,也是在不同的语境中,会获得不同的阅读感受和体悟的文本。

确切地说,这篇《交叉小径的花园》,完全可以被认为是博尔赫斯叙事美学的代表作,它充分而几近完美地体现出典型的博尔赫斯幻想和迷宫叙述风格。这是天才的博尔赫斯对小说,或者说,是对任何虚构文本的生动而充满迷幻的演绎和阐释,也凸显着博尔赫斯的叙事伦理,是他对所有叙事奥秘的狂欢化演示,也是对整个世界,或者存在状态的种种模拟,说到底,是对一种事物真相的寻找,也是对事物或人的种种可能性的捕捉。那么,这些事物,果真就有真相吗?他们究竟有多少可能性呢?这时,我不免想起德国电影《疾走罗拉》,导演所演绎出的三个版本,故事三种戏剧性的结局,预示存在的多种可能性,都可能顺理成章,也可能发生惊天逆转。

显然,博尔赫斯没有陷入虚无,也没有像画家塞尚那样,硬是将现实涂抹成“彩色印象”,而是自律地选择积极地对一个谜底的寻找。于是,这个小说故事情境和人物,扑面而来,纷繁复杂,甚至凌空蹈虚。《欧洲战争史》,青岛高等学校的教授俞聪博士,普鲁士间谍,马登上尉,《红楼梦》,曾祖崔朋的小径分叉的花园,时间分叉而不是空间分叉的意象,命运和迷宫,等等,不一而足,若干元素相互交织,所有的可能性,汹涌而来。博尔赫斯究竟想在这样一个文本里做什么呢?是谁想写一部小说,是谁想盖一座奇异的迷宫,那个神秘的小径分叉的花园,到底是什么呢?我相信,许多人可能会与我一样,读这个小说(就是小说,不是小说它又能是什么呢?)最初的阅读感觉,一定是略感眩晕的,很难在字里行间找到感觉的平衡。小说所讲述的故事,似乎是以一场书本上记载的战争为引子和线索,“我”这样一个“间谍”,始终在躲避马登上尉的追杀,去输送一份重要的情报给德国,告诉他们应该攻击的城市是艾伯特。而实际上,在叙述中艾伯特并不是一个城市,而是一个人,是一位著名的汉学家。在这里,“我”则是一个有着显赫影响的中国古代官宦的后代,他竟然与作为汉学家的艾伯特进行着从容的对话。这期间,博尔赫斯继续不断地加剧着故事的复杂程度,他又虚构出一位“我”的曾祖父,曾祖父是云南总督,精通天文、占星、经典诠诂、棋艺,也是一位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他抛弃了一切,抛弃高官厚禄、娇妻美妾,一心想写一部比《红楼梦》人物更多的小说,建造一座谁都走不出来的迷宫。他为此在“明虚斋”里闭门不出,花费了十三年的时间,但是最终却被一个外来者刺杀。他死后,后人只是找到一些杂乱无章的手稿。他的小说如同天书,他的迷宫也无人发现。后来清楚了,原来曾祖的写书和建造迷宫其实竟然“是一件东西”。那部小说自相矛盾、错综复杂的章回,就像这座“小径交叉的花园”,小说中的主人公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样,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衍生不已,枝蔓纷繁。而“我”所进入的明虚斋的花园,又无法不让我们联想到迷宫的传说。

“我”始终游弋在被马登追杀的途中。“我”传递出了关于应该攻击的艾伯特城市的情报,“我”在报纸上似乎得知了这一消息;但报纸上还有另一个消息:那个同样叫做艾伯特的汉学家,也被一位叫俞聪的人杀掉了。这样,又一个谜面产生了,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是解不完的混沌之谜。

这篇《交叉小径的花园》,拥有着看似凌乱而繁复的人物、故事和情境,但是,我们却依稀分辨出博尔赫斯叙述的最终指向——时间是存在的迷宫。其实,博尔赫斯想要阐释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或者说,他所要表达的,就是关于小说、虚构与存在的关系。那么,这一切,他都想通过这个复杂的叙述,不折不扣地呈现出来。交叉小径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因为时间永远分叉,通向无数的未来。”我们会感到,博尔赫斯在呈现时间的存在方式时,他想给你的还有空间的多维性,人的思维、意识能够体察的事物的原发性,在博氏的“叙述”里是一座迷宫式的花园,而且,这个花园竟然是梦的花园。如此看来,这篇小说所凸显的,不仅是时间的多维性,而且强调了空间的多维;时间和空间,以及时空中的我们,都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幽灵。那么,生命之谜、历史之谜、命运之谜、存在之谜,原来都是时空之谜,吊诡的是,它们都蕴藉在博尔赫斯文本的修辞里,在谜中发现世界,感悟世界,这样,也才能将我们的感受和目光一起引入非常态的世界,在那个时空中,发现自我的多维性,认识自我的丝丝微茫。

这部仅有几千字的短篇小说,完全可以被视为博尔赫斯小说美学和叙事伦理的总纲,我想,理解了它,就找到了进入博尔赫斯所有叙述之门的钥匙。我曾武断地认为,博尔赫斯哪怕只有这一篇《交叉小径的花园》,也足可以被称为“短篇小说大师”。

博尔赫斯主要有这样几篇文字,描述和总结自己的生活以及写作:《我和博尔赫斯》《我的生活》《我的创作》和《两个博尔赫斯的故事——1983年8月25日》。后者,是我在万分的惊异和震撼中读完的。从此,我的脑海里,就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一个年轻的博尔赫斯,看到小火车站的挂钟已经指向深夜十一点的时候,“我一步步走到旅店。跟前几次一样,我感到十分熟悉的地方让我们产生的那种无奈又轻松的心情。”博尔赫斯开始了一种寻找,他在寻找自己,一个真实的自己,寻找曾经丢失的时光,找寻记忆。他沿着一条记忆的道路向前走着,“无奈又轻松”,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和体验呢?“我认出了我。那个更老的我面朝上躺在狭窄的铁床上,身材消瘦,面色苍白,眼睛茫然地望着高高的白色贴缝板条。我听到了说话声。那声音肯定不是我的。是我经常在我的录音带上听到的那种声音,有点刺耳,且很单调。”读到这里的时候,我陡然生出极其苍凉的感觉。“经常在我的录音带上听到的那种声音”,实际上,应该是一个年老的博尔赫斯,听见了一个年轻些的博尔赫斯曾经发出的声音,现在,却是一个年轻的博尔赫斯,在录音带上听到了苍老些的声音。显然,时间在这里发生了错位,六十一歲的博尔赫斯,去一个小旅馆里造访了八十四岁的博尔赫斯。只不过,这一切都是在梦中完成的,这就是幻想或者幻觉的发生和制造,它无时无刻不左右着博尔赫斯。我在想,博尔赫斯的回忆,采取了一种倒叙的方式,来表达一个生命本身,在某种特定的状态下,可以逆流而上,可以逆时空轮回。这仿佛进入到佛家的轮回、转世和重生。在此,东西方的智慧交融一处,进行着优雅的对话。也可以这样理解:博尔赫斯把自己交给了自己。两个博尔赫斯的会面,意味深长。而《我和博尔赫斯》这个众所周知的短篇,是博尔赫斯对斯蒂文森《化身博士》的重构。这又是两个博尔赫斯的直接对峙,博氏将自己作为自己的另一位观察者,他试图揭示:在幸福和不幸的极端,“我能感受到——仅仅在一瞬间——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也发生在和我无关系的另一个人身上。”“当我写作时,我总是强行改变我的某些特质,省略另一些特质。这一事实不禁使我想到了作为一个想象的人物博尔赫斯。”“我希望自己永远是博尔赫斯而不是‘我。”最后,博尔赫斯再次将自己扔进了自己的迷宫:我不知道究竟是我们俩中的哪一位写下了以上的话。显然,博尔赫斯如愿以偿:他自己就是自己的镜子。

在我写下“回忆,在时间里的形状和声音”这个题目时,我就在想,回忆、记忆的形状和声音,也许只有在博尔赫斯这样的作家笔下,才能产生可触可感、充满神性的意象。其中,必然埋藏着深邃的哲学的神韵,而且,更是一个个发散着强大激情和活力的潜对话。

在博尔赫斯的叙述里面,时空完全可以倒错,时间可以统治空间,空间可以战胜时间,所有的可能性,都能够在自由的叙述中完成。

时间,从来就是博尔赫斯沉迷其中的一个形而上又是形而下的语境或问题,可以说,时间,几乎“统治”了博尔赫斯的写作。爱因斯坦所认定的“物质和能量弯曲了时间和空间,而黑洞则是时空弯曲的终结”的推断,在博氏的文本里呈现为一种美妙而奇特的景观,而实现对时间“呈现”的手段,则是对记忆的“复制”或者重构。“记忆是存在的,而记忆又只能是个人的。在很大程度上,我们都是由记忆组成的”,博尔赫斯的这段话,概述了记忆和时间的品质。这种对时间的“浸淫”,完全是博尔赫斯心怀文学之本,完成对纯粹文学形式的再造,这种理念,实际已经彻底越出了以往文学的边界,大踏步地扩展了叙述的维度,使写作成为一个真正美妙的职业和事业。

在《死亡与罗盘》《圆形废墟》《巴别图书馆》《两位国王和两座迷宫》《永生》《秘密奇迹》等作品中,时间、记忆、迷宫、镜子和梦,都成为叙述的爆发点和动力之源,以此舒展开存在世界和“可能存在的世界”的形状,或圆形的建筑,或是广场,或是岔路,或是“骗人的迷宫”,甚至可能是疯子或神所建造的宫殿。就是说,一个作家如何面对、呈现他身处于其间的世界、生活和人,不仅取决于他的想象力、审美逻辑,而且与对自身生命的理解密切相关。博尔赫斯的小说,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叙述中所隐藏的神话性,就是说,博氏的叙述,是一种悖逆了传统结构方式的神话叙述。博尔赫斯曾夫子自道:“从不在自己的生活中寻找创作题材,我从来没有这种想法。”“至于灵感,我不知道它从哪里取得的。也许来自我为他念的所有书籍,我认识的人的闲谈,我听到的东西。”也许,我们难以置信,他一生都没有读过报纸,也从不主张读报,他认为,报纸上都是一些转瞬即逝的消息,都是一些急就章。这时,我们不得不考虑时间的神话性质,博尔赫斯所萦怀的就是时间,时间问题启发他写下了大量的文字,他深感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满神话的世界里,他运用论证糅合着抽象的思维和神话,令我们难以觉察到他在两个层次里所进行的思考。而且,博尔赫斯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思考和文本呈现,已经越出了自己意识的边界,文本的意义,也由此诞生。可见,梦、记忆和时间,都是神话的基本的、必然性元素,博尔赫斯沉迷于梦和迷宫之中难以自拔,实则早已经与神性的思考达成了默契。他借《秘密奇迹》中拉迪克之口,说出了他对梦的诠释:人的梦是属于上帝的。马蒙尼德斯曾经这样写过,梦中的话是神圣的,只要他清晰明确,而且看不见说话的是谁。因此,围绕着对人、世界、宇宙和历史的玄想,叙述中的一切都成为浑然一体的存在的图式——由话语铸就的万有引力之虹。

博氏对词语和句子的感悟、修炼和对事物的指涉,也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像“我一连好几天没有找到水,毒辣的太阳、干渴和对干渴的恐惧使日子长的难以忍受”“行刑队用四倍的子弹,将他打倒”令人无限惊诧。从这种炼字、炼意所产生的魔力中,我们也深入地体悟到博尔赫斯叙述语言的抒情性和寓言品质。

而我读到王永年翻译的《死亡与罗盘》时,又立刻想到格非的那篇著名的短篇小说《迷舟》。两篇小说精神上和灵感上的传承关系,一目了然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尤其结尾处精妙的相似令我沉醉:

他倒退几步。接着,非常小心地瞄准,扣下扳机。(《死亡与罗盘》)

警卫员站在离萧只有三步远的地方,非常认真地打完了六发子弹。(《迷舟》)

格非对博氏的崇尚,几乎无法洗尽铅华,翻譯语体的痕迹竟然也没有半点儿遮拦,格非复现、保持了博氏一贯的内敛、从容和克制。而整个《迷舟》叙述以及延展经典的“博氏空缺”,可谓异曲同工,淋漓尽致,不一而足。

博尔赫斯,本来就是一位耽于梦想的人,在失明之后,这种倾向和感觉则是愈发强烈,有增无已,他说:“由于我拙于思考,我便沉浸于梦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可以使我的生命在梦中流逝。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沉溺于梦想的博尔赫斯,对迷宫、镜子和写作,迷恋到无以复加的境地,他喜欢在小说里写迷宫,写梦境,所以,他在《两个博尔赫斯的故事——1983年8月25日》里,写了一个老博尔赫斯与一个年轻的博尔赫斯进行交谈、对话。这时,我们就不免会猜想:对于博尔赫斯而言,写作是梦想的延伸,或者,梦想是写作的延伸?写作与梦想,究竟是两回事还是两位一体?这也很容易让我们想起“庄生梦蝶”的境界。物我两忘,在我们这个时代,也许,仅仅是一个梦想的诉求了,但我相信,一位真正迷恋写作的人,可能不经意间就会把现实和梦想混淆了,而且,极可能将写作视为是自己的一种宿命,是一次与自己的重新邂逅。这也让我想起另一位东方作家的写作状态,就是日本的三岛由纪夫,他则是不由自主地混淆了生活与写作的关系。

对于一个作家或者任何一个写作者而言,文本的构建,都是对种种经验的处理或个人历史的重构。经验从何而来?素材、题材的来源究竟在哪里?我们曾有的一个误区是,常常将个人的实际经历当成经验,并且认为只有经历过的才是真实可靠的。从博尔赫斯的写作看,真实性、虚构、素材的来源以及小说的结构方式,实在是一个多元的存在。因为博尔赫斯的创作素材,主要是来自于书本而不是生活。“书是记忆和想象的延伸”,“我们是虚构的书本,是一首诗、一段话或一个字,而这没有终止的书本就是没有终止的世界的唯一见证,确切地说也是世界本身。”由此看来,生活是形而下的,书本是形而上的,而形而下的生活和形而上的书本,都是经验性的存在。作家的写作,终究是在处心积虑地处理自己的种种经验,而不是复述或复制某种个体性的生存经历。前面提到博尔赫斯常常在写作中,将现实、梦境和记忆混淆,而三岛由纪夫却将现实、经历和写作混淆了,他们之间的重大区别则在于,前者是写作主体对经验进行了重构,而后者则是写作主体对自身进行了重构。于是,博尔赫斯生活在种种可能性里,充实、丰盈而灵动,三岛由纪夫活在必然性里,一头扎进了虚妄、逼仄和死亡。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博尔赫斯就开始在欧美名声大振,影响极盛。他与贝凯特、纳博科夫一起,被公认为是从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过渡阶段的大师级人物。但是,大师却终究与诺贝尔文学奖失之交臂,许多人对诺贝尔奖微词连连,不断地为博尔赫斯打抱不平:“诺贝尔奖机构从福克纳、聂鲁达和叶芝等人获得的声誉,反而超过他们从它那里获得的声誉。它忽略了布莱希特、纳博科夫,也许还有博尔赫斯,因此遭受的损失,也比他们遭受的大。”对于博尔赫斯这位大师而言,这或许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地“追究”一下,这个奖项与博尔赫斯文本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首先,恐怕应该考虑到博尔赫斯文本的文体因素。在博尔赫斯看来,所谓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原本就是不该存在什么文体界限的,所以他是“不予区分”的。尽管他所驾驭的题材几乎都是“重大”的题材和主题,但由于他追求写作的优雅、精致,形而上学地抽象生活,以及散文化和诗化的语言风格,注定他不愿意构建卷帙浩繁、结构宏阔,有着庞大体量的长篇小说。而且,博尔赫斯在漫长的写作生涯中,还不断地修改甚至大量删节自己的作品,时而将小说压缩成散文,时而将散文改写为诗歌,消解冗长,淬炼文体,及至词与物能够达到和谐共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博尔赫斯是精致写作的典范。这就与诺贝尔文学奖重视史诗般历史感,张扬大体量的文体风貌,形成相对悖反的美学特征。实质上,博尔赫斯这位跨文体写作的大师,其先锋性实验早已将叙事性文本品质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无论怎样评价博尔赫斯其人其文,最终,我还是愿意称他是二十世纪以来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大师”。

注释:

理查依德尔:《从诺贝尔奖谈到博尔赫斯》,载《纽约时报图书评论》,197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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