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8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工作开启
2018-03-29吴妍
福建轻纺 2018年3期
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7年修订)》(财关税〔2017〕39号文附件1)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7年修订)》(财关税〔2017〕39号文附件2),日前,我省将开启2018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工作。
根据申报要求,2018年度新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向福建省经信委提交申请文件材料。2019年及以后年度申请的企业,应在上一年度11月1日至11月30日向省经信委提交申请文件。已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包括上一年度未发生进口的企业和本年度无进口需求的企业),应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将上一年度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省经信委,同时提出本年度需要申请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的数量和金额;原申请的装备或产品在此次目录调整中技术规格发生变化的,应按要求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