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新媒体技术与受众互动传播模式的发展
2018-03-29杜玺伦
杜玺伦
(重庆市巴南区广播电视台,重庆 401320)
一、引言
受众,主要是指相关信息传播的最终阶段——接收者。比如电视、电影的观众;书籍、报刊的读者;广播、电台的听众以及广大网民。所有的受众本身都含有一定的表达心里、从众心理以及认知心理。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信息量的传播逐渐呈爆炸式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的广大受众的互动传播模式发生着巨大变化,但在变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二、新媒体技术
新媒体技术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技术与现代互联网技术作为基础的媒体传播技术。新媒体技术打破了时空之间的限制,使信息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有效传播。从而推进信息传播的进程开始朝着数字化方向实现发展,将声音与图像融合在一起,是人类的网络媒体传播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的一笔。与传统的媒体进行比较可以看出,新媒体技术在信息的采集、制作与传播上都呈现出数据化的趋势。相较之下,新媒体以便利、快捷等优点受到广泛关注与应用。因此,新媒体技术的基石是数字技术,以信息传播作为媒介,使广大受众的互动传播方式发生巨大改变的技术。
三、新媒体技术与受众互动传播模式的发展现状
(一)滥用互动传播造成信息过剩
据了解,目前我国社会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信息,他们存在于社会中的不同领域。比如,电影院、汽车站、超市或者电梯等等。这些信息一般以广告的方式呈现,具有一定的商业目的。但是过多的类似信息将会对公众的视觉造成一定的干扰与污染,使人出现厌烦感。信息的重复与大量使得人们在对信息进行选择时经常会过度犹豫,且无法主动选择规避这些污染,这些信息为冗余信息。而这些信息的过剩导致人们无法及时得到有用的信息。同时,信息的发布是随意而匿名的,发布者可以发布谣言,散布虚假信息,从而导致对大众视野造成一定的误导作用。
(二)盲目的互动传播行为导致的网络暴力问题
互动传播的过程是虚拟过程,具有一定的匿名性。当前,我国对于网络方面的法律不够健全。因此,盲目的传播可能会造成网络垃圾、网络暴力。社会公众通常以道德的名义作为调查的原因,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进行调查,更有甚者,波及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生活细节以及工作情况。然后在不经修饰的情况下公布在网上,利用网络语言进行暴力围攻。而这种行为不管是在网络还是现实中都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过激行为。网络语言由于没有实名制,所以多为侮辱、谩骂。在陈述事件时,许多都带着个人感情色彩并具有一定的煽动性。受众的盲目传播行为主要体现在言语行为上,而一些媒体为了获取商业利益在网络上不断煽动受众情绪,这种网络暴力不仅会影响当事人的生活,还会造成当事人的心理负担,造成严重后果。
四、促进新媒体下受众互动传播模式良好发展的方法
(一)实施实名制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暴力问题频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推行实施网民实名制的相关规定。通过增强受众的法律意识,对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制约受众的行为,从而进一步减少网络暴力的出现。网络实名制还可以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促进新媒体技术下受众互动模式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网络环境的净化。另外,微博等相关社交媒体的不断出现,使得网络暴力更加频发。为了遏制这种不恰当行为。有研究学者认为,可以推行韩国实行的网络实名制,通过实名制的方式对网民的行为形成一定的制约。网民需要对自身的言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规范网络媒体等有关新媒体传播渠道的受众互动活动,净化当前的网络环境。
(二)信息过滤
在受众的互动传播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健康网站、垃圾文件等影响着受众正常传播信息的内容。在解决类似问题时,需要注重这种信息传播的源头,遏制信息的发布,对上传的信息进行严密的监控,防止进一步传播。可以通过关键词、名单以及图像等多种联系手段作为过滤方法,达到信息过滤的目的。
(三)提升受众的综合素养
想要促进新媒体技术下受众互动传播方式的良好发展,不仅需要注重客观信息内容的发布,还需要从根源上提升受众的综合素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传播方式已经逐渐成为新媒体的主流传播方式。因此,提升受众的整体综合素质与道德素养十分重要。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网民的培养,正确引导网民的行为。在网络上注释有关的法律宣传,从而有效将线上线下结合起来。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媒体技术目前存在这信息过剩、网络暴力等问题。我国可以通过实施实名制规定、对互动信息实现过滤以及提升网络受众的整体素养来解决上述问题,从而进一步净化我国的网络环境,拓展我国受众互动传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