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名字叫故乡
2018-03-29■子戈
■子 戈
电影《杰出公民》讲述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荣归故里,却在故乡遭遇了种种尴尬,最后险些丧命的故事。当他从诗和远方抽身,回到故乡,却发现自己早已成了异乡人,就像作家托马斯·沃尔夫说过的一句话:“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离开,让我们拥有了一种跳脱出来的视角,并从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里找到故乡的坐标。
回乡的艰难之处,从来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就像影片中的主人公丹尼尔,时隔40年后,重新回到故乡——一座名叫萨拉斯的小镇。为了欢迎丹尼尔的到来,小镇里的人动用了他们能够想到的最高规格的接待方式:镇长亲自迎接,消防队员开道,选美小姐陪同。在上百人的礼堂里,屏幕上播放着PPT风格的短片,回顾了丹尼尔的生平,彩带、掌声、金闪闪的奖牌,一切桥段都像村里的表彰大会……虽然眼前的一切都被“故乡”两个字粉饰得一片祥和,却依然无法掩盖背后的文化落差所引起的尴尬。
但不管怎样,丹尼尔还是落泪了,他举起“杰出公民”的奖牌说:“某种意义上,这比诺贝尔奖更加重要。”
为了这次回乡,叛逆不羁的他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曾经拒绝的行为,在这里都可以接受:可以拥抱、可以拍照、可以接受采访、可以出席无聊的活动……可是,我们慢慢地看到,丹尼尔对小镇上的人的忍让,换来的却是小镇上的人对他变本加厉的“敲诈”: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主持人对丹尼尔的回答毫不关心,因为这次采访纯粹是为饮料做广告;一个小胖哥找到丹尼尔,固执地认为自己的父亲就是他小说中人物的原型,以此要挟丹尼尔到家里做客;一位父亲带着瘫痪的儿子来找丹尼尔,想让他为自己的儿子买下一台价格不菲的电动轮椅……小镇上的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眼睛,盯着丹尼尔身后的光环上可以惠及自己的部分。
这一切,从一开始就与文学无关,与艺术无关。
丹尼尔终于被激怒了,说在非洲的一些原始部落根本没有“自由”这个词,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自由的。而在这里,“文化”天天被政府挂在嘴上,恰恰说明这里是文化的沙漠。结果,丹尼尔得到的只是“叛徒、走狗”的辱骂和纷纷飞来的臭鸡蛋。这和影片开始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的讲话,形成了巧妙的对比关系。
“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我们出生在同一个地方。”这句话是丹尼尔说给固执地把自己的父亲当作小说中人物原型的小胖哥的,而现在,他终于可以说给萨拉斯小镇里的所有人。
经过了这一系列事件,小镇将丹尼尔从高高在上的神坛,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只用了三天的时间。
然而,好戏还在后面。丹尼尔遇见了初恋情人艾琳,此时,她已嫁给了自己儿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就在安东尼奥故意在丹尼尔面前炫耀与报复时,丹尼尔却发现,与他有过一日夫妻的迷妹,竟是安东尼奥与艾琳的女儿。
终于,故事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结局。还记得刚到萨拉斯时,天色正好,丹尼尔站在消防车上穿过小镇,接受众人敬仰的注视;而他快要离开时,再次坐车穿过小镇,人还是一样的人,只是眼神中已充满了敌意。丹尼尔站在车上,穿过交警守护的街道,如游街一般接受众人的审判。
车子驶到荒野,丹尼尔向黑暗的更深处跑去,背后是安东尼奥和迷妹的男友举着猎枪,代表整座小镇向这个叛徒施以最终的惩罚。丹尼尔应声倒地,在夹杂着荒草和泥土味道的空气里,他嗅到了坟墓的气息。
如果影片到这里结束,怎么能算反转呢?
在影片的最后,新书发布会的现场,丹尼尔带着自己的新书出现在媒体面前,那本新书名叫《杰出公民》,记录的正是他在故乡的遭遇。此时的丹尼尔一扫重游故乡时的颓废,显得神采奕奕。面对记者关于“小说是真实还是虚构”的提问,丹尼尔扯开上衣,露出一道伤疤,反问记者:“看看这道伤疤,你觉得这是什么?你觉得这是手术造成的,骑自行车摔倒造成的,或是枪伤?真相并不存在,没有事实,只有解构与诠释。真相,或我们所谓的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诠释而已。”
那一刻,这个受害者的动机突然变得值得怀疑:或许他的回乡,只是为了找回丢失了五年的灵感,而对故乡进行的最后一次消费;又或许他根本没有回过故乡,这一切,都是他满怀着优越感与虚荣心的臆想。正如他自己说的:“创作,有三样东西必不可少:纸、笔,还有虚荣心。”
最终,在媒体闪光灯的轰炸下,丹尼尔坐在文明的世界,享受着创作带来的所有荣光,露出了志得意满的笑容。
或许,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的作秀,而沉默的故乡和庄严的领奖台,都是他博得掌声的秀场。穷乡僻壤出刁民,这或许没错,可谁能保证,在诗意的远方,就不会出现优越感和虚荣心爆棚的人呢?
这个开放性的结局如同一记耳光,扇在所有人脸上,让人五味杂陈。此刻,我不断想起影片中的一个画面:一只死去的火烈鸟躺倒在池塘中,如同一块正在融化的玫瑰香皂。没人知道,这只喜好群居的鸟怎么会孤零零地客死他乡。或许,它被故乡的同类残忍地放逐了;或许,它只是佯装死去,然后摇身一变,过上了原来的同类所无法理解的另一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