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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与风险管理研究

2018-03-28马永新

商情 2018年7期
关键词:运作模式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马永新

[摘要]供应链金融对于核心企业、中小微企业和物流企业都有明显的益处,有利于实现多方共赢,同时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产生了。与传统的线下供应链金融相比,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发生了改变,且对应的风险因素也有所不同。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运作模式 风险管理

一、供应链金融内涵

供应链金融是对供应链的某个环节或全链条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围绕核心企业,整合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资源,从采购到生产再到销售的过程中,将各参与方连成一个整体,从而提高整条供应链的资金使用效率并为各方创造价值和降低风险。

供应链金融涉及主体主要包括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客户。这些供应链金融客户一般是供应链中的中小型企业,在与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的核心企业交往谈判中往往会处于劣势、不平等的地位,无法控制为获得更多利润的核心企业要求的交易价格、交货期、账期等贸易条件,所以这些中小型企业往往面临回款周期长、流动资金严重缺乏等问题。同时大多数这些企业的规模不大,公司管理制度也很不健全,尤其财务制度混乱,这就使得金融机构难以获得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状况信息,从而不太轻易放款。此时,供应链金融就为中小型企业融资打开了另一扇窗,为其提供了新型的融资工具,实际上也是在对其年化融资成本中那8%-20%的空白进行填充。

二、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

(一)线下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及风险

线下供应链金融按照担保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典型运作模式,即为存货质押模式、应收账款模式、预付账款模式。

1、存货质押模式及风险

(1)存货质押模式。存货质押模式的主要业务流程是融资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时,要将货物和一定的保证金交给银行,此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则以货物监管者身份,向银行提供仓单以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给融资企业的依据,而融资方在拿回质押物之前,应向银行偿还相应的贷款。当融资企业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时,仍被监管的这部分质押物则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进行拍卖。

(2)存货质押模式具体风险。①仓单风险。仓单指的是当货物入库后,仓储方向存货方提供的一种可提取货物的凭证。当负责监管质押物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向银行提供的仓单是虚假的时,银行将面临仓单风险。在现阶段,虽然一系列相关的规范制度已被制定和实施,但其规范作用还不够全面,所以这种风险仍会对银行有一定的威胁。②货物价值风险。之所以不能随意选择货物作为质押物,是因为市场、经济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对存货的价格造成一定影响,一般要尽可能选择易存放、市场流动性好、价格较稳定的货物,以防范由于价格的下降,造成质押物贬值而带来的供应链金融风险。③操作风险。在存货质押模式业务中的融资企业与银行、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融资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两两之间的业务流程都比较复杂,在各主体进行业务往来时,各业务流程中都有可能会出现内外部欺诈、合同纸张缺漏、信息系统失效等问题。

2、应收账款模式及风险

(1)应收账款模式。上游企业销售货物给下游企业时,如果买卖双方不是钱货两清的话,即卖方不能随即收回现金,则会产生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未到期的期间,上游企业可能会由于某些原因而需要资金来周转,此时则可通过应收账款模式来进行融资。这种模式的主要运作过程是指上游企业作为融资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需提供應收账款的单据,银行则凭借这一质押担保凭证向融资企业提供现金流,下游企业把应收账款打到上游企业在该银行的账户下,以此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在整个流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要运输和监管货物,同时也可以提供担保服务。

(2)应收账款模式具体风险。①资信水平评估风险。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上下游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还款能力的高低都对银行是否能及时得到还款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实际具体情况中,银行应该对相关的上下游企业的资信水平进行谨慎的评估以规避风险。②账款进行转移的风险。应收账款融资企业大多存在有应收账款管理方式不完善等问题,而且其交易对象多为异地,这样则制约各参与主体还款协议等资料的完整签订,企业就有可能会利用这一点将用作质押的应收账款转到其他账户中重复使用,从而给银行带来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③欺诈风险。在贷款审核和收款过程中,银行有可能会有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联合欺诈,虚构应收账款,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这些欺诈行为也是给银行带来融资损失的主要因素。④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如果上游企业的应收账款不能够按期到账,则这种融资业务会受到一些影响,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所以在这种融资业务中,除了第一还款来源有所保证之外,最好要有其他多种担保途径以确保贷款能及时偿还。

(二)线上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及风险

在线上供应链上,上游卖方企业与下游买方企业发生线上业务往来时,有可能会出现两种需要融资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上游卖方企业资金短缺,为顺利生产货物而需要融资,第二种情况是下游买方企业需要贷款以偿还货款。这两种情况中的融资方都可以以线上交易生成的电子订单来申请融资。

对于上游卖方企业申请融资,在“平台”上提交授信资料以供银行进行在线授信审核,买卖双方直接在线达成交易时将生成的电子订单、电子签章发给银行,融资方拿到银行发放的货款后即可安排生产,按时交货之后,将下游买方企业支付的货款用以偿还贷款。对于下游买方企业申请融资时,从提交授信资料到向银行发送电子订单的流程与上游卖方企业融资一样,但在银行收到电子订单之后,不是向融资方发放贷款,而是预付货款给上游卖方企业,卖方只需按合同约定按期交货,融资方则要在期限内向银行偿还所贷款项。

(三)商业保理模式及风险

商业保理是指买卖双方通过赊销贸易后,卖方凭借真实贸易背景和买方良好的信用状况将其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经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可靠性调查确认后,为卖方提供部分或者全额融资,并进行信用风险控制,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和坏账担保等的综合性信用服务。

卖方要想利用应收账款通过保理商获得融资的前提是具备合法有效的贸易赊销合同,只有在真实的赊销交易的背景下转让应收账款才叫保理,否则只是骗取保理公司资金,形成诈骗行为。在赊销贸易真实的背景,为了保证保理有效进行,还需进行买方信用调查,相应的应收账款跟踪和商账催收等后续工作,及时收回款项,以防导致致命性的破产。

保理最终目的是基于应收账款为供应链中的供应商提供资金融通渠道,说到底其本质是信用融资服务。商品贸易的供应商根据订立交易合同按期将货物发送给买方企业,等到买方企业验收货物签订收货确认单,成功完成一笔赊销交易后,供应商为了提前获取资金投入正常生产中,利用买方良好的信用状况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机构,经过保理机构调查审核通过后提供融资的服务。从而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达到优化资源有效配置的目的。

其风险往往来于卖方,卖方单方面取消、终止交易合同。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当存在交易商品价格上升或存在更有利于自身发展对象的交易者时,卖方寻找各种借口拖延发货时间,拒绝发货等。除此之外,卖方还有可能利用附属机构,母公司或所属集团进行关联虚假交易,虚构应收账款,基于该交易虚构的应收账款向商业保理公司申请保理服务,获得公司信用额度,得到融资,占用保理商的资金。

三、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建议

(一)提高操作水平

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互联网平台来进行的,即全程电子化,这使得银行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建设显得尤其重要,同时这也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网络银行、电子签章等方面的规定以及配套的法规条例进行进一步完善,以争取在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中与时俱进。另外,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对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也有了再深一层次的要求,所以银行应对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并通过完善内部体系及业务流程以规范、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监控预警

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有可能会出现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平台”联合起来欺诈银行的情况,导致银行遭受损失,融资方的经营状况、市场行情、质押物的价格等同样会给银行带来损失风险,所以银行为防范风险,需要对这些参与方进行监控,但仅仅靠银行来进行风险预警监控,是很难做到位的,因此,银行可以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平台”团结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相互监督,及时披露、剔除违规者,这样的合作监控则可以帮银行分担部分的精力投入和成本。

(三)建立各方的联系

“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要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相互连接,其系统的开发和管理则需要物流企业和银行的配合,双方為了明确各自的责任及收益的分配,则需要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制定一系列制度以保证管理的规范。

(四)加强质押物风险管理

质押物风险会对线上供应链各参与方的利益有所影响,虽然在业务流程中,银行会对质押物进行监控,但市场无时无刻都在变化,质押物的价值也会随之有所变动,不排除会出现价值发生意外巨大波动的情况,所以“平台”应该要提前制定相关的应急方案,来减少各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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