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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普及体制机制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8-03-28龙艳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传播力研究 2018年26期
关键词:社科社会科学普及

龙艳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近年来,社会科学普及为一项专门的公益性事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总体看来,我国社会科学普及仍处于发展阶段,尤其是在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由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推进的广度和深度与社会科学普及的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密切相关。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社会科学普及体制机制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

一、社会科学普及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科学普及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社会科学普及领导及协调机制尚需完善。与自然科学普及工作相比较,当前社会科学普及领导及协调机制还不完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本地区有关的科普工作。第十二条规定“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等②。科学普及理应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但在现行体制下,这些条文主要是适应自然科学和技术普及的体制安排。因此,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建立了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在部门之间建立了一种协调会商制度”③。但就社会科学领域而言,省一级专门的社会科学普及联席会议,仅有湖南、福建、江苏三省有政府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此外,各级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作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省一级的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基本建立,但在国家层面没有相应的专门组织机构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在县市区一级的社会科学机构和工作网络仍不完善不健全、不完善,覆盖有盲区。农村、社区、学校等作为重点社会科学普及服务人群密集的区域,其社会科学普及组织力量薄弱④。二是投入机制不健全,政府投入不足。社会科学普及经费投入少且不平衡的现象突出。社会科学普及是一项长期的公益性事业,必须依靠财政支持。当前科技部门已有专门的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经费。而相较自然科学,我国每年社会科学方面投入的金额还不能满足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需要,社会科学普及的投入则更是杯水车薪。同时社会科学普及的财政投入缺乏统一标准,造成各地区社会科学普及发展不均衡。三是社会动员不足。社会科学普及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政治、教育、文化、法律等多方面,是具有相当复杂的内部结构,是遵循一定运行规律并与国家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社会系统”⑤。但由于长期受思维定势影响和体制机制约束,社会科学普及行政化倾向严重,社会科学普及社会化程度不高,吸引社会力量的制度化能力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科学普及的渠道不畅。四是评价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是一项社会事业,社会各界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当前虽然有部分省份通过社会科学普及专门立法,对于政府、社科联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但是社会其他主体对于本身应承担的社会科学普及责任和任务缺乏明确认识。同时,社会科学普及还未被纳入政府等有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激励与惩处制度仍有待完善。此外,由于当前重科研轻科普现象普遍,社会科学普及很难作为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绩效依据,加上缺乏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奖励制度,极大抑制了社会科学专家和工作者从事社会科学普及的积极性。五是缺乏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机制。目前由于部门间存在信息孤岛现象,有关部门对于如何利用这些资源缺乏必要的规范和政策指导,社会有大量的社会科学普及资源分散在不同的系统、行业、部门之中,没有得到充分的整合利用。另外面向公众的社会科学普及产品和服务存在数量缺乏、品种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偏远和贫困地区的公众接受社会科学普及的机会与途径少,资源稀缺。七是社会科学普及的评价反馈机制有待完善。对贯彻和实施社会科学普及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缺乏即时的监督和检查,对社会科学普及的效果很少进行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既使有,主要也是从微观层面进行,如对单项活动的规模、过程和组织情况进行简单的评价,较少从宏观层面进行评估,如开展全国范围的公众人文社科学素质水平监测等。

二、完善社会科学普及体制机制

推动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创新发展,必须努力建立科学、高效、充满活力的社会科学普及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一)稳定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社会科学领域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历史的必然选择”⑥。社会科学普及应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其地位作用、目标、任务、方法途径,明确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社会职责、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界定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密切相关的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机构、团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才能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环境、发展条件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有湖南、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青海、宁夏、广西、江西等8个省通过专门的社会科学普及法规。当前主要是要抓好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同时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在更多省份和地级市的立法工作,以为社会科学普及提供制度保障,在全社会营造更加重视社会科学的良好环境。

(二)健全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应由政府牵头,建立宣传、教育、社科联、科技、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组成社会科学普及联席会议,联系、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社会科学普及等,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健康发展。还有,当前虽然没有全国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但在2018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改名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如能进一步明确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其业务管理范围,它将为我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此外,要进一步建立和发展基层社科联,依托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社会科学普及机构。同时,要创建更多的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指“依托教学科研院所、文化事业场馆、社科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兼具载体功能的实体机构”。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是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综合性平台,在社会科学普及中发挥在政府、社科联外的重要补充作用。扩展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数量的同时,应注重进一步发挥其在社科普及中的推动辐射功能,增强其社科普及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为社会各级各部门、各类社会力量提供更多共同参与社科普及的平台,增加人民群众参与社科普及活动的途径和机会。

(三)多元的经费投入机制。首先,保证财政对社会科学普及的专项经费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比照自然科学技术普及投入,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社会科学普及经费的投入。但单一性的财政投入不能满足社会科学普及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⑧。因此,我们应积极探索用非政府资金兴办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途径。建立以政府引导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资金注入机制。吸引和鼓励社会的投入,通过税收优惠等鼓励性政策,鼓励企业投入和捐赠公益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支持相关社会团体等非赢利机构投入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及其设施建设、社会科学普及资源开发与共享等;通过建设重点项目,搭建公共社会科学普及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社会科学普及事业中来。鼓励并促进市场化运营的文化创意企业参与到社会科学普及的辅助工作中来。

(四)完善的激励机制。在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中增加社会科学普及的考核指标,并赋予一定权重。在政府部门年终绩效考核方案中明确将社会科学普及纳入其中。在通过社会科学普及地方立法的地区要在适当的时候开展执法检查,促使政府等相关部门主动承担起社会科学普及的责任。要建立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普及转化的激励机制。比如湖南省已将“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纳入了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的成果评审范围,将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列为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会的一般项目。这些措施都将有利于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等提升对社会科学普及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并促进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时给予优秀社科普及成果相应的分值。

(五)广泛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⑨。社会科学普及人才是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活力源泉。建立多层次的社会科学普及人才队伍,首先要强化社会科学普及专业队伍建设。当前社会科学研究强调跨学科合作与交融。社会科学普及作为社会科学事业的另一翼,也需要将各学科的人才招募旗下。因此应着力搭建一支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的社会科学普及队伍,使得理工科人才、文史哲人才、智库人才都能在社会科学普及中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基层的社会科学普及组织的人员配备,对其定期开展配套培训和进修。要进一步壮大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优秀传统文化、法律知识和其它社科知识等不同类别的社科普及志愿者宣讲队伍。加强组织社科普及人才加强理论研究。

(六)科学的监测评估机制。将监测评估列入到社会科学普及中长期规划中,针对监测评估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要构建社会科学普及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对社会科学普及效果评估来说相当于一把万能的“度量工具”,是对社会科学普及效果进行度量的必备要素。社会科学普及评估指标体系要强化对整体和不同群体重点问题的动态分析,突出监测评估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应将“公众的科普需求应该成为科普供给侧重点考量的内容,是科普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测评内容要综合考虑过程和结果,建立多元化的科学测评体系”。此外,要搭建监测评估研究成果的转化机制。使研究成果可以尽快得到相应部门的实践应用,以增强政府制定社会科学普及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

三、结论

社会科学普及的体制机制是“领导、组织、检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与效果的组织制度或组织体系”⑩。社会科学普及作一项专门的公益性事业和系统工程,其实施与推进的广度和深度取决于社会科学普及的体制机制的功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完善社会科学普及的体制机制,将有益于保证社会科学普及正常有序的运转,更好地促进我国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持续发展。

注释:

① 龙艳.社会科学普及信息化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8(4):199-204.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

③ 彭友东.我国科普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D].北京: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06:18.

④ 郝建军.解放思想破难题科普创新促和谐——浅谈科普实践与创新.中国科普理论与实践探索—2008《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论坛暨第十五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文集[C].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2008:80-85.

⑤ 龙艳.新时代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思考[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8(6):1-3.

⑥ 龙艳.新时代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思考[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8(6):1-3.

⑦ 龙艳.新时代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思考[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8(6):1-3.

⑧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十九大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1).

⑨ 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2.

⑩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普及知识初探[M].合肥:黄山书社,2012:9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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