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鬼畜文化的特征及发展趋向
2018-03-28曹然
曹然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北京 100024)
一、什么是“鬼畜”文化?
(一)“鬼畜”文化的由来
“鬼畜”一词,近些年从日文直译而来,是跨文化交流的产物。从它诞生之日起,含义就不断发生变化,所指称的对象是不同的。
最初,“鬼畜”是个佛教用语,是“六道”中“饿鬼道”与“畜生道”的合称。公元6世纪古坟时代左右,日本豪族苏我氏从中国引入佛教,佛教逐渐与日本本土的神道教融合,佛家的相关观念亦逐渐进入日本文化中。当时,“鬼畜”一词主要用来针对残暴不仁、丧尽天良的恶人,诅咒他们来生轮回成为饿鬼、畜牲。在二战期间,日本的政治宣传中常常将同盟国称为“鬼畜”,如“米国鬼畜”。
到了十七、十八世纪,以性虐待为主要形式的欧美虐恋文化出现,这是一种残暴的、施虐的文化,因而当代日本将“鬼畜”用作性虐待的代名词。在日本出版的色情电影、动画片和电子游戏中,许多作品会打上“鬼畜”的标签,用以指代其中反复出现的性虐待、强奸、排泄物、恋物癖等行为和内容[1]。
对于日本的ACG(Anime Comic Game,动画、漫画和游戏)爱好者来说,“鬼畜”指的是作品中反派角色的性格特质和爱好者们剪辑、拼贴相关音、视频的行为。前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性的黑暗面,引发更为深入的探讨和反思,因而受到欢迎。后者在ACG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形成一段节奏感强、音画同步率高的音、视频作品,后者大都以画面、声音的重复出现,切换频率高为主要特点,多见于Niconico(日本)和国内的Acfun、哔哩哔哩等相关视频网站。
(二)本文探讨的“鬼畜”文化之定义
本文探讨的“鬼畜”文化主要是取自“鬼畜”的后一种含义,即:主要面向ACG爱好者的,以剪辑、拼贴相关音、视频素材为主要手段进行二次创作的,主要流行于ACG视频网站上的一种青年亚文化。这种“鬼畜”文化,看似温和,人畜无害,且有日益泛化的趋势(仿佛只要有重复的画面、声音就能成为“鬼畜”作品),但又不得不说它和早些时候那种严酷的、暴虐的内在精神又是一致的,只不过从形式上,由“诅咒”发展到“性虐”,再到“洗脑”而已。比方说,国内视频网站对于“鬼畜”的最初理解,来自《最终鬼畜蓝蓝路》(最終鬼畜道化師ドナルドM),该视频素材取自麦当劳在日本拍摄的一则广告,主人公“麦当劳叔叔”做出三个连贯的动作,先双手交叉置于胸前,轻拍肩膀,然后击掌,再高举过头顶,并高喊“蓝”“蓝”“路”,这些意义不明的动作和声音,被日本网友拿来进行二次创作,配上令人焦躁不安的音乐、音效,终于成为一部“洗脑神作”,有“精神污染”之嫌。
(三)鬼畜文化的“拼贴”特征
从世界范围来看,鬼畜文化可以算作亚文化的一支,具有英国左派学者约翰·菲斯克所总结的那种“戏仿”“拼贴”的特征[2],区别在于鬼畜文化“自嘲”有余,而“讽刺”不足。根据笔者的观察,与国内早些年流行起来的恶搞文化相比,鬼畜文化更多显示出“破而不立”的特点。前面提到,鬼畜文化从ACG爱好者中开始流行,这种与生俱来的“小圈子”属性意味着它是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的,但如果排除严酷、暴虐,留下参与、互动,嬉笑怒骂、戏谑调侃,是不是其中也蕴含着某些进步(抑或退步)的影子?又或许这种严酷、暴虐才是它存在的根本?
无论如何,事实上鬼畜文化正在努力突破自己的“小圈子”,时不时以这样那样的姿态“Duang”地一声忽然出现于主流文化的视野中。“鬼畜”们意欲何为?笔者认为,是时候对鬼畜文化多一些了解了。以下就以西方文化研究成果为理论依托,以笔者自己对Bilibili网站的观察为经验材料,试对网络鬼畜文化作一探讨。
二、网络鬼畜文化的特征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网络鬼畜文化以针对音视频素材的剪辑、拼贴的二次创作为主要形式,以节奏感强、音画同步率高为主要特征,但这些不足以解释、说明:网络鬼畜文化为什么具有这样的吸引力?如果说它的内在精神是残酷的、暴虐的,那么人们观看它时所产生的快感来自哪里?它和社会主流文化之间是如何发生互动的?
(一)素材主要取自(但不限于)网络迷因
在Bilibili等网站上制作一部鬼畜的音、视频,往往会采用成本最小的方式,直接选取“网络迷因”为素材进行二次创作。网络迷因,正是用来理解某一种事物,如图片、视频、文字或网站在网络上爆红的一把钥匙。
迷因,原译作模因(Meme),是1976年由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根据与“基因”的关系所创造出来的概念。由于基因不能解释人类在文化演变方面的行为,道金斯定义了另一种复制体,一个“文化传播的单位”[3],他相信这种复制体会通过模仿,在“脑与脑之间”传播,这就是“迷因”,来自希腊语中的“模拟”(mimene)一词。道金斯所说的迷因就像基因一样,会发生变异和演化,为有限的资源——注意力而竞争,因此迷因更像是意识层面上的病毒,它可能是良性的,可能是恶性的,本身没有自觉的动机,但仍然寄生于人们的脑海中,驱动着人们的行为[4]。
我们现在常说的网络的“病毒式传播”就是为这种隐喻作的注脚。不过,道金斯本人对流行的“网络迷因”概念却不以为然。他这样解释网络迷因的成因:“它不是先发生随机变异,然后经过达尔文式的选择过程传播开去的;因特网迷因是由人类创造力有意改变过的。”[3]他似乎以为“网络迷因”就是经过人们有意设计而走红的,却不曾想,这种走红也许更像是出于机缘巧合,在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
从基本形态上看,网络迷因有三大要素——冲突、猎奇和性,这大概是人们的普遍兴趣所在。而道金斯的定义又给我们这样的启发,即迷因本身是不自觉的,我们的行为又是被它驱动着的。在网络环境下,网站、论坛和其他形式的虚拟空间通过技术条件上的便利,进一步加速了这种无意识行为的蔓延。
这里不妨列举最近的几个网络迷因。“小拳拳捶你胸口”最早出现在一张社交软件的聊天截图中,其中大量的表情符号,和撒娇装嗲的语气,为那些熟悉网络用语的人们创造了一种近似“间离”的效果,吸引众多网友的关注和模仿。“蓝瘦香菇”一词,最早出现在一段由广西青年录制上传的自拍视频里,此人声泪俱下地讲述自己失恋后的心情。由于普通话发音问题,网友们纷纷把“难受”“想哭”当作“蓝瘦”“香菇”,进行调侃、身份代入。而“极乐净土”“病爱为名”“绝地求生”“守望先锋”等歌舞、游戏类视频,由于它们本身和ACG作品(这些网站的主要受众是ACG爱好者)之间的高相关性和所谓议程设置的效应,加上富于节奏感的韵律、炫目的画面、反复出现的歌词和易于模仿的舞蹈动作,一时间屡见不鲜。
如果强作解释,以上的几大网络迷因,也许只有“极乐净土”“守望先锋”等看起来才更具备主动或被动推广的商业动机,从更长时段的眼光来看,它们也并不是最主要的内容。长期占据鬼畜分区版面的(在Bilibili网站首页上,根据不同的内容设置了相应的分区,鬼畜区即是其中之一),是被称为“全明星”阵容的那些人,包括:“金坷拉”三人组(一种化肥添加剂,因其广告过于夸张而受到诟病。在其中一则广告中,三位分别扮演美国人、非洲人和日本人的演员以绕口令的方式介绍产品的好处),葛平(国内动画片《蓝猫淘气三千问》中蓝猫的配音演员),诸葛亮/王朗、陈茂蓬(商人,以性学专家的身份主持了一期男性健康节目,因把性爱过程比作游泳而出名),刘醒/梁非凡(电视剧《巾帼枭雄之义海豪情》中的两个角色,因二人在剧中的争吵片段而出名),约瑟翰·庞麦郎(本名庞明涛,业余歌手,2014年5月,因创作歌曲《我的滑板鞋》而在网络上走红),比利·海灵顿(美国同性恋色情片演员),梁逸峰(香港中学生,在一期诗词朗诵节目中因夸张的面部表情,被网友调侃),大力哥(本名赵金龙,因服用“大力”止咳药水上瘾,导致精神恍惚,经常胡言乱语),张全蛋(该形象最初出现于《暴走大事件》第三季《流水线专题》中,角色身份是“富土康”的一名车间质检员,由暴走漫画影视部员工赖宇恒扮演),“窃·格瓦拉”(广西南宁一名偷车贼周某,形象酷似南美革命领袖切·格瓦拉,在一次电视采访中表示“打工是不可能的”而在网上走红),等等。相对于“蓝瘦香菇”的昙花一现,涉及以上这些人物的素材具有较大的可塑造性,因而网站上这一类鬼畜作品经久不衰,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封闭性,因它不太容易接受新鲜的创意素材。
(二)粗糙的加工带来原始生命力
一部成功的好莱坞商业大片,往往有着传神的演技、精美的画面、细心的剪辑、和谐的配乐、考究的台词,甚至包括准确的放映节奏(也就是设置“尿点”)等一系列要素。而鬼畜视频由于自身草根的性质,其制作者根本不可能达到这样的“高度”,或者毋宁说是从来就不屑于这样去做,甚至有意突出、渲染自己的粗糙、简陋,并以此为卖点:因为粗糙、简陋正是它区别于主流文化形式的重要标志,也正是它们如同野草般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之所在。
相对于好莱坞大片,制作鬼畜视频是极其简单的。Bilibili网站上甚至专门开设了“教程演示”页面,手把手地教初学者如何把握其中的技巧。撇开技术层面的内容不谈,加工方式可以大致归纳为鬼畜调教(使用素材在音频、画面上做一定处理,达到与背景音乐一定的同步感)、音MAD(使用素材音频进行一定的二次创作来达到还原原曲的非商业性质稿件)、人力VOCALOID[将人物或者角色的无伴奏素材进行人工调音,使其就像VOCALOID(由YAMAHA集团发行的歌声合成器技术以及基于此项技术的应用程序)一样歌唱的技术]。总结起来就是调整声、画之间的对应关系,或者修改声音以搭配画面呈现的内容,或者改变画面来适应声音的节奏,通过这些素材的重新组合、拼贴,创造出新的意义。前面提到,鬼畜视频制作者通常不需要刻意从外部挖掘新鲜素材,也不需要另辟蹊径尝试使用其他的剪辑软件,而是直接拿现成的网络迷因,使用同样的加工软件创作,这样一来理论上他们就可以将重心放在提升视频质量本身上了。当然,鬼畜视频质量参差不齐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由Up主(网络用语,即上传视频的人。Up即upload,上传。Up主一词在ACG网站上被广泛使用)“此物天下绝响”制作的《大忠若奸》,就是这样一部以简单的方法制作出来的质量上乘的作品。该视频取材自央视版《三国演义》中“诸葛丞相骂死王司徒”片段,以音乐人马克西姆的《克罗地亚狂想曲》为背景音乐,加上Up主自行重填的台词,重新演绎了他所理解的“忠奸之辩”,以高度的声画同步率提升了观看的感受,看完让人大呼过瘾。由“绯色toy”制作的《我的洗发液》,将成龙代言的“霸王洗发水”广告和庞麦郎的歌曲《我的滑板鞋》结合在一起,直接导致关键词“Duang”成为了当年的网络流行语。另一些Up主们以纪录片《帝国的毁灭》为素材制作鬼畜视频,通过“空耳”的方式,直接为原作的德语配音,安排意义上大异其趣的中文字幕,以达到反差鲜明的滑稽效果,这种手法可说是已经接近儿戏了。
(三)“快感”来自不同意义的消费和创造
著名的快感理论解释了人们继续观看鬼畜视频的原因。约翰·菲斯克通过剖析日常文化消费现象,强调了大众在消费中积极的“创造性”“艺术性”和“审美感觉”,赋予消费和商品以积极意义。在他看来,大众不仅是文化消费者,更是在生产制造快感、寻求社会认同和建构自我身份[2]。不妨说,制作鬼畜视频的意义,可能早就让位于观看和评论了。
当然,我们现在要探讨的鬼畜文化与菲斯克当年分析的大众文化,已有了重要的区别,其中之一就是网络环境下“用户”的能动性相对于大众媒体环境下“受众”的创造力不可同日而语:具体来说,制作、评论一部鬼畜视频,然后上传至网站交由其他网友观看、评论,乃至再加工,形成弹幕、留言等一系列频繁的互动,这相对于过去那种局限于个人的“儿子打老子”式的精神胜利,已是不小的进步。但是,菲斯克所说的大众文化消费者生产制造快感、寻求社会认同和建构自我身份的动机,似乎又延续了下来。
在Bilibili的鬼畜区,经删减的比利·海灵顿等人的摔跤片随处可见,这些节目内容往往突出演员身上裸露的发达肌肉、匪夷所思的摔跤动作和莫名其妙的呼喊声,而这些与菲斯克当年分析的同类型节目如出一辙:这些庞大肉体的冲突、碰撞,构成了第一层次的消费,也就是直接的视觉刺激;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窥私、窥淫的需求,让观看者幻想自己就是演员本身,或者使演员成为自己的某种意愿的投射,这是第二个层次上的消费、创造;联系自文艺复兴以来形成的对人体之美的崇拜传统,节目中过度夸张的肌肉又导致了观看心理上的不适应,这种扭曲、变态是第三个层次上的消费和创造,即对正统审美观念的背叛和偏离,从而达到一种荒诞不经的新境界。
另一个制造快感的例子是《舞法天女》系列。该片以女主人公与邪恶势力战斗之前必先跳上一段“尬舞”(令人尴尬的舞蹈,笔者注)而受到关注。“尴尬”在今天也是一种日渐稀缺的、珍贵的快感体验。对于观看者来说,他们之所以会感到“尴尬”,部分是由于节目中编排的舞蹈本身,部分是由于小演员们略显浮夸的演技,然而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观看者们事实上选择了一部原本就面向低幼年龄段观众的节目评头论足,以彰显他们在智商、情商全方位胜出的优越感、满足感;另一方面,观看者为自己可能收看过的类似节目而羞愧,为国产电视剧制作水平与国外存在差距而羞愧,为自己正在观看这样的节目而羞愧。这些微妙的体验综合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强烈的、复合型的快感,这种快感是凌驾式的、错位式的,放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来看是不道德的,但也许它才是真正符合鬼畜精神的。可以比照国外成年观众对于“彩虹小马”(My Little Pony)、“天线宝宝”(Teletubbies)以及“小猪佩奇”(Peppa Pig)的态度,不难发现同样的情形。
此外,还有观看冲突时产生的快感(如刘醒/梁非凡),观看夸张表演时产生的快感(如金坷拉三人组),观看鲜明反差时产生的快感(如葛平)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快感有低层次的,有高层次的,这是由意义消费和创造行为所决定的:蕴含其中的、可资消费或重新转化的意义越多,这种快感就越强烈,反之快感就越微弱。
三、网络鬼畜文化往哪里去?
通过考察网络鬼畜文化的主要特征,发现:它以网络迷因为素材,以粗糙方法加工,以获取快感为目标。然而现在的趋势是,网络鬼畜文化的阵地正在成为各种外部势力角逐的竞技场。比如,小米集团的雷军在国外推销产品时带有浓重口音的英语成了B站网友们嘲笑的对象,于是出现了一些相关的鬼畜视频作品,然而,雷军的公关团队似乎熟谙“借势宣传”的套路,他们主动贡献素材以塑造其正面形象。又如演员唐国强,他扮演了诸葛亮和一系列皇帝的角色,又接拍了大量的广告,成了网友调侃的对象。在一档名为《吐槽大会》的电视脱口秀节目中,唐国强作为其中一期的受邀嘉宾直接指出:“我不演诸葛亮,你们拿什么做鬼畜?”这样,就把鬼畜素材的单向流动逆转了过来。
网络鬼畜文化是对主流文化的一种消极抵抗,它反过来又面临被主流文化收编、整合的可能,因此前景并不明朗:首先,网络迷因是难以把握的吗?
当各种动机掺杂其中,将来在网络上一夜爆红的更可能是某个经过精心策划、大力推广的商业产品、政策宣传,而不是那些偶然出现的用户定制内容(UGC)。其次,粗糙的生命力是可以持续下去的吗?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熟练掌握炫目的技巧①,当越来越多的人发现难以讲好一个完整的笑话,网络鬼畜文化似乎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再者,消费意义的快感是可以源源不断地自我再生的吗?当越来越多的观看者开始不再满足于简单、反复的疲劳轰炸,网络鬼畜文化又将有何作为?换言之,如果本来就没有“脑”,“洗脑”更是无从说起了。尽管如此,笔者仍希望网络鬼畜文化能够为这个社会的文化多元性贡献一份力量。
注释:
①类似于“经费在燃烧”“大制作”的弹幕,既是一种赞叹,又可以理解成一种节约制作成本的提醒。
[参考文献]
[1]维基百科.鬼畜[EB/OL].(2017-06-24)[2017-12-04].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C%BC%E7%95%9C.
[2]菲斯克·约翰.理解大众文化[M].王晓珏,宋伟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3]道金斯·理查德.自私的基因[M].卢允中,张岱云,陈复加,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4]互联网时代的“迷因”,还是当年的那个迷因吗?[EB/OL].(2015-07-17)[2017-02-22].http://www.guokr.com/article/440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