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报预警,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的技术支撑
2018-03-28王帅
■文/ 王帅
一、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中国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近年来,中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频繁出现,目前,随着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纵深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2013-2017年,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PM2.5平均浓度为47μg/m3,与2013年相比下降约35%;优良天数比例约为73%,与2013年相比上升12个百分点左右。虽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与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环境空气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及东北、西北部分区域仍然会频频出现重污染天气。频发的重污染天气给人们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极大地影响了公众身体健康。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指出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二、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意义重大深远
“大气十条”中指出,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大气十条”要求,各地必须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完成对于重污染天气的应急体系建设及其应对方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是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大气十条”任务要求、践行监测为民的重要举措;环保部门加强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供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服务,是人民群众迫切期待;以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为空气重污染早期预警、精准施策、科学评估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协作提供科学支撑,是大气污染严峻形势的现实需求。
三、中国预报预警体系建成,逐渐发挥重要作用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环保部门团结协作和不懈努力,2014年12月,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率先完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建设,向社会公开发布三大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2015年底,中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初步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中国31个省(区、市)、32个重点城市(包括27个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已全面完成区域、省(区、市)级、市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通过中国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平台系统实现中国联网,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全国、重点区域、省(区、市)和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形势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
自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现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化并发布信息以来,在环保部领导下,中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已圆满完成APEC会议、中国-东盟峰会、中国两会、冬奥会迎评、南京青奥会、9·3阅兵、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与保障任务。近年秋冬季,东北地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多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各地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准确预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各地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采取切实有效减排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及时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四、预报预警体系趋于成熟,预报准确率显著提升
针对空气质量预报影响因素复杂、技术难度大等问题,中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过程中,在预报技术研究方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科院大气物理所和有关研究机构联合开发了国际先进水平的空气质量数值预报系统,利用国家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网的数据、国内外主流气象预报资料、国家空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等基础信息,每日对未来7-10天污染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逐步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体系。
部门协作方面,2013年,环保部与中国气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为重点,建立了两部门联合会商、联合应对和联合发布信息的“三个联合”工作机制。2014年,环保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文件,部署地方环保和气象部门深化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会商和信息发布联动机制,建立首席预报员和专家回应制度,切实加强部门会商和联合预警预报工作。
队伍建设方面,环保部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人才队伍建设,多次宣贯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路线和要求,交流预报预警工作典型经验,培训空气质量预报专题技术,加强预报人员纵向和横向的技术交流,培训范围覆盖了所有省(区、市)、地级以上城市预报人员。目前,国家、区域、省级和重点城市均已开展了预测预报工作,逐步建成了一支专门预报队伍。经过几年的预报实践历练,这支预报队伍越来越成熟,为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非常好的成绩。
内部会商机制方面,环保部牵头建立了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机制,建立向下指导、向上订正纵向会商机制,和区域间、城市间横向会商机制,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污染程度进行研判,通过会商提高重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
通过不断地实践、探索和总结,目前空气质量预报的准确率持续提升,区域范围的空气重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已接近100%,重点城市污染程度的预报准确率达到80%,个别城市预报准确率达到90%左右,为空气重污染过程研判、防控、预警和应急响应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近年来部分城市、区域,基于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发布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地方政府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更加依赖预报预警,预测预报工作在污染管控体系中的地位逐渐提升。
五、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助力精准治污
环境空气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大气污染防治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提高重污染预报预警准确程度,可有效指导政府部门科学调整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减少不恰当应急相应造成的经济损失。预报的准确度和精度是实现精准治污、精准发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空气质量预报技术难度大,目前各地政府对预报预警工作认识不到位,预报体系建设情况各异,预报员团队配置差别大,部分地区预报经验少,预报水平不均衡。下一步,还需进一步完善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预报体系建设,健全预报会商机制,加强培训和科研攻关,不断地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一)大力推进六大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和东北、西北、西南、华南六大区域中心建设,目前环保部正在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今后还将全力推进区域中心建设,使之尽快提高能力发挥作用。同时,将建立国家和地方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只有清单准了,预报才能更准确。
(二)健全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机制。健全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机制、国家和区域会商机制、区域和地方省市会商机制,要求地方也建立相应会商机制,提高预报准确度。
(三)加大对地方的技术支持力度。要加强预报产品分发能力建设,进一步升级完善预报产品分发系统,扩大预报指导产品的分发范围,将国家级预报指导产品下发到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加大对地方技术支持力度。
(四)提升预报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预报人员业务培训,并针对中西部地区基础薄弱的问题,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以强弱搭配“结对子”的方式,提升预测预报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五)加大科研攻关。目前,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对未来7—14天情况做准确预报,中长期的预报能力亟待加强,要加大科研攻关,继续加强这方面研究,加快相关技术和成果的吸收和转化,提高预报的技术水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逐渐显现,但新问题时有出现,治污趋于精细化,因此,蓝天保卫战既是持久战也是攻坚战,令人欣慰的是,中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队伍厉兵秣马,逐渐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