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的葡萄
2018-03-27羌人六
羌人六
1
六月一个寻常日子,天上没有一朵云,只有一颗光芒万丈的古老恒星,在无限蔚蓝和虚空里独自灿烂。慷慨的阳光照耀着岁月,也照耀沧桑大地上的万水千山,以炙热关怀着这位老祖母的每一寸皮肤,地面没有一块平面不向外面辐射滚滚热浪,真是热得伤心,热得够呛。
农谚曰:六月七月,到处都热。居于川西北群山之中的这片静谧河谷也不例外。热情似火的光线覆盖着她的角角落落,附着在草木繁茂的枝叶间,赤裸裸的岩石上,明晃晃的,看久了眼睛会疼,会热泪盈眶。为避免被骄阳烤化掉,晒成火灰,镇里的人不得不整天躲在屋头避暑,或自家人,或呼朋引伴,嗑瓜子,打麻将,虚度时光。
天气热,人们心灵的天气跟着变得骚动,肚子里的火跟着大起来,不说点什么嘴巴就会生锈似的,诅咒某样事物的妈妈,几乎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里的一大乐事。就像本地每年都要外出打工吃票子的男女老少,吃了葡萄还要说葡萄酸,挣了钱回来,还要说三道四,指责外省天气妈妈的不好,环境妈妈的不好,人品妈妈的不好。
他出门的时候,父亲脸色铁青,像一截长歪了的树桩似的坐在堂屋破沙发上望着他那老掉牙的诺基亚手机,愤怒的火花不时溅出眼眶,将昏暗的屋子擦亮。他呻吟着,咋个又开不了机了。近段时间,父亲的手机就像他浑身的苍老一样,频频出现故障。
“去它妈妈的,老子又不是充不起话费,咋老是出现这种问题?”
父亲老了,皱着眉头的样子更老了三岁。他皱着让他更老了三岁的眉头,像在自言自语,又像在跟他请教。
“换一个新的嘛。”他不耐烦地为父亲指了条明路。
其实,父亲用不用手机都无所谓,因为,他的手机压根就不是用来打电话的,而是被当成闹钟,专门看时间的。父亲喜欢看时间,就像世界上有的人喜欢赏花,有的人喜欢旅行,有的人喜欢音乐,有的人喜欢体育。父亲是个聪明人,他喜欢看时间,但他清楚自己看的时间不是真正的时间,因为,真正的时间是看不见的。他对父亲最深的印象就是他随时都在看手机上的时间,父亲真的老了。
“钱又不是草纸,一买一大坨,你以为我钱多得没处花?”
节约惯了的父亲气鼓鼓地说完,拿起睡着了的手机左摇右晃,好像这样真能把它摇醒似的。
“铁匠!”
城里人换个老婆就像换个手机一样简单,但让他的农民父亲换个手机,比让其换个老婆更难。
心头有熊熊燃烧的无名火,但我只能用一个“铁匠”结束这种毫无意义的辩论,他想。于是,他轻轻说了声“铁匠”,便留下一头雾水的父亲,吹着口哨,吹着孟庭苇的《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大大咧咧出门了。他要下河捉鱼,因为,母亲想吃鱼。
昨晚上,洗过碗筷,母亲突然走到跟前问他:“兰波,你想吃鱼吗?”
母亲就是这样的人,什么事都挺难为情的样子,不愿给人添麻烦,即便是她自己的小小心愿,她也从来不会有话直说,而是绕着弯子,问你想不想。你想就是她想。他了解母亲。
“我不想吃鱼,但我明天可以下河给你弄一桶回来!”他菩萨似的,拍着胸口保证。
母亲平时话少,儿子如此心有灵犀,如此慷慨,她高兴得有些语无伦次,她对他说:“你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那你早点回来……”
2
他独自大步流星地下山来了。
下山的羊肠小道祖祖辈辈一直走到今天,是条老路,但用辩证的眼光来看,这条路也不算太老,对于深不见底的未来,现在仍然是它最年轻最年轻的时刻。
岁月如梭,路边上那些灿烂的花花草草证明不了这一点,但淤积在石板上的脚印却可以,有人的,也有牛和马的。他看到,许多石板的身体里都有些大小不一的脚印,是无数脚步就像雨滴那样反复落在上面,在生长的岁月中慢慢成形的。一路上,他都在寻找那些脚印,遇到人的,不管大脚小脚,他都要踩上一脚;遇到牛和马的,他就避开,好像这样一来,才能跟畜生划清界限。
他顺着这条下山的羊肠小道,穿过浓浓树荫和啾啾鸟鸣,到老棺山下白马河捉鱼。白马河地处大陆深腹,是长江众多支流之一。河内鱼类繁多,比如,色彩斑斓的母猪鱼,玫瑰一样多刺的黄辣丁,喜欢把肚子贴在石头上的石巴子,筷子般细长的水钢尖,游起来快如闪电似的飞马鱼。對他而言,捉鱼像用筷子夹菜那样简单,祖祖辈辈沿用至今的捕鱼手段五花八门,鱼竿钓,渔网捉,电瓶烧,炸药炸,也有往河里投毒的。比起那种赶尽杀绝的现代化捉鱼方式,他更喜欢细水长流,用最原始的方式捕捞那些生活在河中的精灵。倒也没有失望,回回满载而归。他是个完美主义者,容不得生命出现半点瑕疵。
他转眼就到了被持续炎热磨得瘦精精的白马河边,两只结满死茧的大手都没空着,汗津津的左手上拽着一把跟他一样结结实实的二锤。锤子还是锤子,沉甸甸的,牛逼得很,三寸长的柄却早朽掉了,仿佛一截长满了蛀牙的枯木。出门前,他专门花了些时间换上新柄,侧面再钉了楔子,以免柄和锤子分道扬镳;右手则是一只半新旧的蓝色塑料桶。他蛮有把握,用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怀孕”,它的肚里就会迎来许多许多的鱼。
来路上步履匆匆,急不可耐,现在他反而不急了,一点也不急了。他稻草人一样独自站在老棺山脚下这个名叫白马河的河边上,沉默悠闲吸着一支红塔山,黑黝黝的国字脸上,汗水正迅速干涸,两粒杏仁儿在河面浅滩上那些分开流水的石阵中快活地移动、穿梭、跳跃。几只白鹭在对岸浅水区迈着牙签似的大长腿散步,光滑如镜的河面上,不时有拳头大小的灰色野鸭子从天而降,“噗通”一声,划出一道长长的、眨眼伤口就自动愈合的凹痕,河面再次恢复平静。
他心情愉悦地四处打望,脑海飘过的则是恋人的模样,准确点说,是未婚妻的模样。他想和她在白马河里洗鸳鸯浴呢!这个有些“肮脏”的念头像水一样灌进了他的身体,但他觉得好惬意。
跟那首磁带里听过无数次的《小芳》一样,他的恋人也叫小芳,只不过,那个小芳住在歌词里边儿,他的小芳则是实实在在的。她住在邻镇,一个名叫大毛坡的地方。大毛坡比老棺山还要荒凉。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去她家看门户的时候,跟她父母和一帮弟弟妹妹们坐在院子里聊天,忽然间,一只雄赳赳的、龇牙咧嘴的黄鼠狼,屁股着火似的穿过院子,跑到茂密的林子里去了!
“黄鼠狼!”
他惊吓得差点跳起来,恨不得跳上屋顶。
“姐夫,别怕!黄鼠狼给咱们拜年来了呢!”
小芳的一个妹妹忽然俏皮地说了句,惹得大伙儿都痴痴地笑了起来。
一声亲亲热热的“姐夫”,急得小芳满脸红霞飞,一个劲儿冲自作聪明的妹妹翻白眼。
“咱这大毛坡的黄鼠狼可聪明了,如果半夜里听见瓦背上有声音,那一定得看好家里的鸡了。”小芳的一个弟弟告诉他。
“为啥?”
“黄鼠狼上屋偷鸡的时候,不会直接去鸡舍,而是先在院子里转上一圈,然后在地上抓几颗石子,跑到屋檐后面,扔上瓦背。如果人不出来,或者故意咳嗽几声,它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偷鸡摸狗了。”
“黄鼠狼再聪明也是畜生,我有的是办法修理它们。”
小芳的父亲是位老猎人,他说这话的时候扣了扣手指,好像空气中隐藏着一支火药枪。
第一次见面,小芳家里人就借题发挥,给他上了一堂“政治课”,他自然明白小芳家里人的意思,他们希望他对她好。他记住了小芳,也记住了大毛坡的黄鼠狼,更记住了隐藏在空气里的那支火药枪。
当然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再过几个月小芳就正儿八经的是他的人了。他跟她年前订的亲,结婚的日子也商量好了,就在今年年底,现在还有好几个月。
小芳前天上午来了一趟,当天傍晚就回了,说是家里还有事。他现在才想起,她说有事可能是假的,是害怕“羊入虎口”呢!其实,对于男女之事,他也是一张白纸,毫无经验,每次见面,小芳从来不许他过分亲近,要他“保持耐心”。她是个保守的姑娘。虽然长得平庸了点,但人倒是勤快,会过日子。
在白马河边,他思念着小芳,心头酸溜溜的,像吃了一颗还没熟的葡萄。
小芳就是那颗葡萄,他还没有吃到。前天下午,母亲一个劲儿暗示他,要他留小芳在家里过夜,小芳倘若愿意在家里过夜,她和父亲夜里就出门走亲戚。母亲的意思再明显不过,既然两人都订了亲,也就八九不离十,可以把该办的事情办了,她想快些抱孙子呢。想到母亲的暗示,不是针对爱情,而是婚姻,他隐隐产生了一种排斥心理。真是太庸俗了,他觉得,但又没法直说,母亲会伤心的。好在那天小芳没空,不然,空荡荡的屋子里,两个人没准儿真会找点事一起做。
3
过了烟瘾,他开始脱掉那件汗津津的灰色T恤,打起光脊背,并俯下身用巴掌在河里掬了一捧水,拍在满是肋骨的胸口,这样能够避免抽筋。为了不暴露个人家族用来延续血脉伸展枝叶的原始武器,他的下半身仍穿着一条没有牌子的黑色短裤,脚上套着一双山里人时兴的军绿色胶鞋。他刚满十八,年轻气盛,朝气蓬勃,下巴上蓄着一撮山羊胡子。
史前巨蟒似的滔滔洪水几天前才终于一层层落下,两岸的草木身上散发着一股子说不清的味道,蓬乱的枝叶间挂着上游冲下来的树枝、小动物的尸首和生活垃圾。绿莹莹的河水清澈见底,巍巍群山倒映其间,朦朦胧胧,美不胜收。脑袋上是一片浩瀚的瓦蓝天空,灿烂阳光犹如几年不见的亲人,热情无比,人都要化了。豆大的汗珠片刻不停,从他额角的草丛中滑落。
弧形的河床是河流的担架,也是石头的王国,被当地人称作“恐龙蛋”的鹅卵石成群结队,浩浩荡荡,一直延伸到大河的拐弯。河對岸,农人古朴的屋舍隐藏在大片大片的玉米地背后。玉米地下方粗粝的岩石上,一排春芽乱作一团的裸树根上,以及泥沙混淆地带,一道道神秘的白痕宛如伤口,那是年复一年的凶悍洪水奋不顾身冲刷而成的遗迹。夏天很热,也是洪水泛滥的季节。
下河捉鱼前,他再次想起已经作古的祖父,埋在老棺山上的祖父。他想起了他的话。
祖父曾经告诉过他:“河里的鱼儿没有尸体,死后,它们就化成了水,变成了水的一部分。”
现在,他仍然深深记得这句朴素,却极富营养的话,如此意味深长。然而,在老棺山上看了那么多坟,他没有这种感觉;帮父亲犁地的时候,犁出了那么多根先人骨头的时候,他的精神上也没太多震撼。此刻,他为祖父单薄的一生感到遗憾,感到他不该是一个老棺山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而应是一名出色的诗人。
捉鱼全靠这把二锤。准确点说,他不是在用智慧捉鱼,而是靠力气,用二锤猛击那些水里的大石板,那些肚子下面可能藏着鱼群的大石板,等鱼儿们脑壳震昏了,就会自行从石板里飘出来。这种捕鱼方式他早就轻车熟路,既干脆又利落,反正,力气有的是。
他将空桶搁在岸边,便提着二锤踏进河流,在这片浅滩上叮叮咚咚地敲打起来。一群被晒成黑鱼精似的小男孩一阵风似的围拢过来。他们天天泡在河里,还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捉鱼方式。
“叔叔,这样能捉到鱼?”
嘴唇泛紫的小男孩们叽叽喳喳地问。
他一个字也不想说,心里却在琢磨,他们应该叫我叔叔呢,还是哥哥?好像都不合适。
他高高举起二锤,冲着一块石头猛砸了下去,石头哐当一下四分五裂,水中升起一片浑水,浑水迅速撤离,几条一拃长的鱼儿也梦游似地飘了出来,他眼疾手快,迅速将这些昏死的碎片抓了起来,扔到岸边的沙堆上。
“鱼,他真的抓到了鱼!”
孩子们兴奋地叫嚷着。
“一边玩去!”
他挥了挥手中湿漉漉的二锤,于是,黑鱼精似的小男孩们一窝蜂似的跑开了,好像那二锤真会让他们小小的脑袋开花。孩子们一个个跑远了,这才慢慢停下来,转过身来,也不像先前那么礼貌,朝他扔来一块块小小的石头和脏话。石头“噗通噗通”落在身体周围的河面,开出几朵白色的水花;至于那些脏活,他并不介意,自己以前也是这样骂人的。
如果不是想到自己已经是一个快要结婚的成年人,他多么希望自己仍是一个孩子,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以前他爱好过文学,涉猎过一些古今中外名著,他记得一个叫波伏娃的对“成人”这个概念有过极为精辟的阐释,她说:成人是什么?一个被年龄吹胀了的孩子。在县城高中读高二那年下学期,他辍学了,从此回到家里。辍学的原因是跟几个班上同学诈金花,一个同学欠了他不少赌资,为了还钱,那位同学一时头脑发热,在一个亲戚家偷了两千块钱。后来,东窗事发,学校联系上父亲。父亲二话没说,来到学校,说了句“你念个锤子”,便赶牛似的领着他离开学校,回到老棺山上。不过,对于眼下的生活,他基本满意。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直起身来,手已经被震得麻木不堪,白马河空荡荡的,那些在河里嬉水的孩子已经回家了。灿烂的太阳变成嫣红,如同一道金色的瀑布,将余晖倾入白马河,金光四射,美如画卷。
他蜗牛似的慢吞吞回到岸上,摸了支烟默默吸完,这才起身收拾胜利果实,他将浑身裹着沙子的鱼儿捡起来,不管是奄奄一息的,或是早就驾鹤西去的,统统拿到哗啦啦流淌着的水边洗了洗,投篮一样,扔进那只半新旧的蓝色塑料桶。
4
“兰波,兰波……”
耳畔远远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他是那种永远只能专注一件事的家伙,这一分神,手中握着的鱼儿像是瞅准了机会,“嗖”的一声射向河面,足有两米远,在空中甩了甩尾巴,便一头扎进河水妈妈的肚子里去了。那是一条足有两拃长的黄辣丁,足有二两重。好可惜。
“阿妹,你怎么来了?”
他眨了眨被阳光晒得昏花的眼睛,终于看清不是别人,而是小芳。一个浑身上下洋溢着光芒,仿佛从画中走出来似的女子。她是精心打扮过的,画了淡妆,穿着一条白色的优雅长裙,盘着发髻,怎么看都不像是农村姑娘。
望着自己打扮得精精神神的未婚妻,他并没有显得太过吃惊,他吃惊的是自己竟然想起《战国策》里的一句话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没在学校了,好多东西还给了语文老师,他没想到自己的记性如此应景,关键时刻,竟然能够在记忆的岩层中挖出一块宝贝来准确表述内心的感受。世界在刹那间变得清晰,仿佛一切都能够被理解,被清晰地描述或者表达,他忽然有些沮丧,沮丧自己没有用功读书。早知现在,何必当初!眼下,说什么都晚了。
“阿妹”是他对小芳一贯的称呼,尽管他不知道她的年龄。叫“小芳”感觉有些肉麻,有些难为情,“阿妹”倒很合适,既亲昵,又略高一筹,捍卫了某种男人的自尊;按道理,小芳该把他叫“哥”的,但她也从来都是直呼其名。开始他很不理解,后来,他想通了,小芳是有个性的姑娘,和别的姑娘不太一样。他觉得她很像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敢爱敢恨。
“我来看你不成?”
小芳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好像和眼前的他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亲得不能再亲。其实,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并不多,大多时候,都有一些“多余人”在他们周围盘旋。
“你去山上了?”
“去了,你不在,伯母说你在河里捉鱼,我就来了。”
“有事吗?”
“我身份证丢了,前天到你家带身上的,回家后才发现,身份证长了翅膀似的,找不到了。”
“我回头再帮你找找,或许是放在哪里,你忘了呢?”
“嗯。”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视线偶尔碰到一起,又迅速挪开。
小芳的脸蛋因为阳光的滋润越发白里透红,雪白的额头上渗出许多汗来。
“阿妹,热不热?”
“热。”
他快速将装着鱼儿的蓝色塑料桶搁在沙滩中央,又用脚围着塑料桶画了一道圈,跟小芳说:“走,去那边躲会儿太阳!”
她跟着他,穿过一片粗粝的沙石,来到一块小山似的巨石背面,巨石旁边是一处深潭,这是老地方了,他以前经常来。平日里,居住在白马河畔的大人小孩也喜欢到这儿游泳。巨石上方,一棵高大的核桃树默默眺望着远去的河水,那绿色英武的树冠形如巨伞,为避暑提供了绝佳场所。
小芳小心翼翼蹲在水边,掬起一捧水往脸上抹。深潭如同一面镜子,倒映着她美丽动人的轮廓。情人眼里出西施,尽管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农家女孩,但她仍然能够从他炽热、欣赏的眼神中读到自己的美。
他从身后抱住她,温柔地吻着她的耳廓,她没有拒绝。他没有任何经验,完全是出于某种本能。就是这样,一切顺其自然,畅通无阻,他冒险家一样继续探索着她丰腴的身体,布满鱼腥味的右手颤抖着,在她那结着两颗葡萄似的乳间摩挲。
“别这样,别这样。”
她如梦初醒,开始拒绝。
“我想吃你的葡萄。”
撒起娇来的男人其实更像个小孩,他当然没有收手的意思,他感觉自己粗糙的手掌就像一块冰,正渐渐融化在她皮肤的温热之中。
“你疯了啊?”
小芳突然咆哮起来,咆哮声犹如一阵寒风,吹冷了他的欲望。其实,她并没有讨厌他的意思,只是,她不想如此仓促地交付自己,虽然,这个男的,是自己的未婚夫,不是流氓。
他停了下来,愣住了。没想到她会是这种反应。她伤了他的心。
“瞧你那猴样,结婚了也不迟,你说是不是?”
小芳似乎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反抗,伤了他的自尊,想安慰他。
他不想听任何解释。解释有个卵用!就像一个古人偷牛,法官审他,他诡辩他没有偷牛,只是在地上捡了一根绳子,谁知道绳子那边还有头牛?他觉得她是瞧不起他呢,嗨,谁稀罕!一个字也没说,他转身而去。他的脾气上来了就是这样,他生气的时候就是这样。他简直气坏了,他简直伤心透了。他气鼓鼓地大步往回走着,好像生怕她撵上来道歉。但她没有。
独自走在回老棺山的路上,攀爬着缓缓上升的坡路,他却分明感到自己对于这个尚未正式成为自己女人的女人的好感,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那些妈妈的道德、仪式和矜持,全是狗屁,见鬼去吧!
想着自己遭受的“耻辱”,他暗暗发誓,要让她把肠子都悔青……
回到家,他将沉甸甸的塑料桶送到母亲手中,母亲笑逐颜开地接住,就钻進厨房忙活去了。他闷闷不乐地回到自己房间,一头扎倒在床上,希望一觉睡到明天天亮。睡眠有助于洗掉那些不快。
无巧不成书,就在他准备好好休息的当口,命运居心叵测地为他打开了一个秘密。在床头那盏以蜘蛛侠形象为背景的白色台灯旁边,他意外发现了小芳的身份证。兴许,是前天帮他打扫卫生时小芳故意留下的,她为什么要故意?创造见面的机会?他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张身份证提供了一个让他大跌眼镜的信息,小芳,居然比自己整整大了十岁!比起一棵树的年龄,一座山的年龄,一条河的年龄,十年算不了什么,一百年、一千年也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个人来说,这简直是个天文数字啊!他一直以为小芳比自己小,没想到,比自己大了这么多。
老棺山的人习惯把那些二十多岁尚未成家的姑娘称为老姑娘,就像他们喜欢把二十多岁还没成家的男子称作老光棍一样。他万万没想到,父母苦心为自己物色的对象,竟然是个老姑娘!老牛吃嫩草,这个形象的说法让他如坐针毡。
久久凝视着身份证未婚妻出生的年月日,仿佛在打量一件老古董。
良久,他唉声叹气地走出房间,走到正在油炸椒麻鱼的母亲面前,咬牙切齿地说:“妈,我要跟那个老女人退亲!”
老棺山从来没有这种把婚姻当儿戏的例子!
这天晚上,老两口在卧室里伤伤心心哭了整整一夜,也没把他的决心浇灭。
5
黎明之际,他早早起床,收拾好那个“老女人”前天给他们家送来的米面粮油,还有身份证,一并搁进父亲用篾条新编的背篓里,就风风火火出门退亲去了。出门前,他给她发了条短信,让她在家里等着,有事商量。她很快就回了消息,只有一个字,好。于是,他又委婉地发了两个字过去,“退亲”,便关机了。
大毛坡在邻镇,说是邻镇,其实也不远,五六里地,个把小时就到了。
事实上,他从早上一直走到下午,又从下午走到傍晚,才走到她家门口。他走得很慢,毕竟,这是最后一次去她家。
早上看到“退亲”两个字的小芳,还以为兰波在跟自己开玩笑,即便昨天自己拒绝了他,但也不至于闹到这个份上。打电话过去,关机,小芳才觉得事情有点不妙,有点严重了,她打死不愿接受这种没面子的事,古往今来,大毛坡的姑娘没一个享受过这种“待遇”,简直是奇耻大辱啊!这次丢脸算是丢到家了!她越想越伤心,一屁股坐在屋檐下開始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她一直哭到傍晚,哭到那个“负心汉”来到家门前。
“兰波,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望着满头大汗的他,小芳止不住热泪长流。
“我们不合适,还是算了吧!”
他一字一顿地说,然后,将背篓放下,侧身抱住,放进小芳家的堂屋,又将小芳的身份证递到她手中。堂屋里,乌烟瘴气,小芳愁眉不展的父母,还有一些冷冰冰的熟脸孔,聚了差不多十来个人。想必都是来见证他的“退亲仪式”的。
“小伙子,你真的想退亲?”
“嗯。”
来的路上,他一直都在给自己打气,反正就这一回,豁出去了,想好的事情,绝不反悔!
“好好好,你们年轻人的事,自己决定,我们绝不干涉!”
小芳的父亲还算知书达理,语气却难掩失望。
“谢谢理解,那,我回去了。”
他浑身发毛,转过身,恨不得立刻飞回自己家中。他不知道猎人是怎样对待黄鼠狼的。
“等等!小伙子,事不成情谊在,天刚擦黑,你吃了饭再回也不迟!”小芳的父亲跟他说。说完,他又高声嘱咐小芳母亲,“快去做饭!”
不就吃个饭吗?吃就吃!他掐灭了快快回家的念头,一把草把牛胀不死!反正就这一回了。
梨花带雨的小芳和母亲一起进灶屋做饭去了。
开饭了。席间,谁都没有再提退亲的事情,好像一切都过去了,一大伙人就像没事人一样开心热闹着,说说笑笑。没有经得住劝,没有丁点酒量的他甚至来者不拒,接连喝了好几杯老白干,都是一口干。至于自己是怎么醉倒在桌子下面去,又是怎么被人抬进卧室的,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6
半夜,他终于醒了。被渴醒的。嗓子就像一片塔克拉玛干沙漠,干的冒烟。
“醒啦?”
“我这是在哪?”
“我屋里。”
小芳的声音含着幽怨。
听到小芳的声音,他依然醉醺醺的,浑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空了似的。他摇摇晃晃地支起胳膊,试图让自己从弥漫着一股香味的床上爬起来。但没有成功。
“小声点,别让他们知道我来这个房间了。”
小芳轻轻摁住他的肩膀,唇齿间喷来一股淡淡的薄荷味。
“你这是干啥?我要回家。”
“大半夜的,回个狗屁,兰波,你的良心被狗吃了?你难道真的不要我了?你不是想吃葡萄吗,我这就让你吃个痛快!我都给你。”
小芳说着,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她干净利索地脱掉身上的粉红色睡衣,赤条条钻进了被窝。
“我……”
“不许说话。”
“可不可以把灯关了……”
他感觉自己已经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夜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好像记忆都随酒精蒸发掉了。窗外依然黑黑乎乎,屋子里也是黑黑乎乎的,但凭感觉,他能够判断自己不在自己的卧室,而是身在一个似曾相识的房间。身边熟睡着一个女人。一个似曾相识的女人。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小芳。
慢慢的,记忆复活了。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个房间自己好像来过,是小芳的房间。我怎么睡到她房间来了?他惊出一身冷汗。
“起来!”
“天还没亮呢。”
“灯在哪里,我要开灯!”
“不是你让我把灯关了的吗?”
“我要开灯。”
最终,是他自己在蚊帐旁边摸到了开关。
“啪”地一声,白色的光线一下子充满了整个房间。本来已经漆黑一片的生活,再次因为这“啪”地一声,重新亮了起来。然后,他看到了她雪白的身体,看清了雪白的被子,看见了床单上面嫣红的血迹,也看见了河水一样哗啦啦远去的处子身。床上这个女人,已经完完全全把她交给了自己。自己的童子身,也完完全全交给了她。
他有点想哭,但感觉不是哭的时候。脑子一片混乱。犹疑片刻,他开始手忙脚乱地寻找散布在床上床下的衣物,像一个迫切寻找掩体的游击队员。
拾掇完毕,来不及说句“再见”,他一阵风似的冲进了黎明前的黑暗之中。几颗硕大的启明星在天边闪烁。他屁股着火似的,跑得飞快,跑得要多快有多快,一直在黑漆漆乡间道路上奔驰。跑了很远很远,才停下来,慢慢地往回走。
他一边走,一边想起她在说请自己吃葡萄啊什么的。也许,其实是自己占了人家的便宜,吃了人家的葡萄,但意识深处,他仍然有种被人拖下水,被人暗中利用的感觉。上当受骗了,就在这天晚上,有些原本如影随形的东西,被永远地处理掉了,再也没有了。他真是有苦难言,有苦难言哟。
回到老棺山,黑夜正在大片大片腐烂,黎明开始呈现,大地上的山山水水,渐渐恢复原形。为儿子担心整整一个晚上的父母,望着毫发无损归来的儿子,很难说是出于高兴还是伤心,纷纷落下苍老的眼泪。哭了很久很久,母亲才注意到儿子身上少了一样东西。老人睁大了眼睛研究了好一阵子,这才搞清楚想明白,儿子身上的背篓不见了,人是回来了,但他肩上空荡荡的,一无所有。背篓是自家的,只长肉不长心的傻瓜,该不会把背篓也送给了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