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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关乎生命 车祸警钟长鸣

2018-03-27李冉

人民交通 2018年17期
关键词:驾驶人员行车交通事故

李冉

汽车自100多年前问世以来,就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交通工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汽车走进了千家万户,但与此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频频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灾难,给国家带来了经济损失。寻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而找到极大限度预防事故发生的方法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课题。

生命的代价

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处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洞口端墙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事故发生后,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車辆驾驶人王百明行经事故地点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1号隧道洞口端墙。

事故甫发,震惊全国。当时就有人指出,此事发生在深夜12时许,应该与司机夜间疲劳驾驶有关。调查报告证实了这一点,据披露,在事发前的38天里,司机王百明只休息过两天,而碰撞发生前,竟然未采取任何转向、制动等措施,属严重疲劳状态。

2018年1月12日19时18分许,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驾驶人魏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连霍高速时,与临泽县新华镇驾驶人王某某驾驶甘重型自卸货车发生追尾碰撞,致使小轿车起火燃烧,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018年2月27日13时40分许,永登县驾驶人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省道102线龙中公路21KM+200M处(永登县境内)时,与白银市平川区驾驶人樊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甘小型轿车内3人死亡、2人受伤。

2018年6月29日晚8时41分许,河南省驻马店汽车运输公司豫Q52298号大型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京港澳高速衡阳衡东段1602Km处时,穿越中央隔离带与对向行驶的豫CS6852号半挂车相撞。事故造成10人死亡,另有十余人受伤。

2018年11月3日晚,驾驶人李某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4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

这一牵动人心的交通事故,兰州市公安部门初查显示,驾驶人李某因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通报还说,“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李某惊慌失措,也没有找沿途避险车道,导致事故发生。”

从各媒体报道出来的现场视频和画面看更是触目惊心。事故发生后,兰州南收费站前几十辆堆在一起,一些车辆因为受到前后车辆双重挤压、碰撞,导致受损严重。几十米长的地上布满了被撞坏的汽车部件,内侧的高速护栏几乎全被撞毁,现场不时传出哭喊声。

另外,最近发生的一起公交车坠江事故更是掀起了舆论风暴。2018年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事故造成车内15人全部死亡。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分钟争吵,3秒钟打斗,15条人命,消散于顷刻之间。

事故原因多种多样

造成交通事故的基本因素是人、车、路、环境与管理。其中人是主要因素。人既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交通事故的制造者。任何交通事故中,没有不存在人的因素。

驾驶人员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如超速行车,违章驾驶,行车中精力不集中等。另外,如车辆的技术性能不好、道路状况不良和缺少必要的道路安全措施、自然条件和其他意外情况的影响等都有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成因。

1.驾驶人员的违章驾驶和精神不集中

驾驶人员的违章作业常常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如在不应该或不允许超车的地方强行超车,或超车不提前鸣笛,前车尚末示意让路就超车等。

驾驶人员该让的车不让,甚至故意的不让超车。在交叉路口支线车不让干线车先行,转变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等很容易造成事故。

在会车前不减速不鸣笛或在狭窄地带抢道。佼间会车不关闭大灯等。超速行车,使车辆的稳定性降低而难以操纵,延长了制动距离,扩大了制动非安全区,使驾驶人员判断情况和躲避险情的时间缩短,都容易成为肇事成因。

行车过程中精神不集中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如有驾驶人员因家庭、工作等不顺心而思虑,因受有某种刺激而过度兴奋或沮丧:在行车吸烟、吃东西与坐车的人谈笑或听收录机,有的因轻车路熟而麻痹大意等都能使驾驶人员精力分散,致使观察邽望失真或不认真邽望观察而造成事故。

2.车辆技术性能不好

车辆的技术性能主要指车辆的结构、性能、强度等。经常出现故障的关键部位和系统主要有制动系统的转向系统。这些关键部如出现故障常常会造成行车事故。

3.道路状况不良或缺少道路安全措施

道路状况不良是导致交通事故的潜在因素。道路状况的优劣主要指道路的线形,曲线半径的大小,道路的坡度和路面宽度,路基和路面等。

道路的安全措施主要指交通标志、信号、路面标线、照明、安全岛、安全护栏、隔离栏栅等。在急弯、窄路、陡坡、交叉路和铁路道山等应没置警告标志、在禁止超车处、禁止掉头处、禁止鸣笛处等应有相应的禁令标志。对于限重、限速、限高、限宽处也应有明确的限令标志。应有的交通标志和设施而没有或不全容易造成行车事故。

4.酒精及药物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血液中酒精浓度与驾驶能力的关系酒精会使大脑高级神经紊乱,从而破坏人们正常的生理机能。所以酒后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世界各国都占有相当比重。我国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严禁酒后开车!

酒精对水有很好的亲和性,饮酒后,酒精容易被冑粘膜、腸粘膜迅速吸收,而透渗于身体组织之内。进入血管内的酒精溶于血液中而循环于体内。试验表明,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3%时,驾驶能力开始下降,达到0.8%时,失误动作比正常人增加16%,酒精浓度超过0.9%时,其判断能力比正常人下降25%,总之,随着酒精浓度的增高对驾驶机能的影响越来越大,致使驾驶能力下降,操作方向盘的正确性降低,所以容易造成驾驶的车辆向静止的物体如停故的车辆或安全地带的电线杆等冲撞。另外,酒精浓度增加能使驾驶人员的视力下降,容易看错道路(特别是夜晚)而将车翻到路外。在夜晚行车时,由于对面车灯晃眼加之意识朦胧,常常出现和对面来车发生正面冲撞的情况。

5.自然条件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在风、雪、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致使道路状况恶化,视线不良等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在遇到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积水、暴风雨等致使车辆失去控制则更容易造成行车事故。另外,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自行车交通占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更是不可忽略的成因。

缅怀逝者的日子

每年11月第三个星期日是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我们缅怀那些道路上逝去的生命,并寄望于未来越来越多的人能够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活动,减少灾难的发生。

据估计,每年约有125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其中90%发生在中低收入国家。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15至29岁人口的主要死因。在全球道路交通死亡者中,有近一半是行人、自行车骑行者和摩托车驾乘者。

联合国大会对全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的持续增加表达关切。纪念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已经成为全球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重要途径,可以让人们关注道路交通事故对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认识到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并对支持和救援服务给予肯定。

交通伤亡事故是突然的、残酷和痛苦的,而且影响极深远,打击受害人的一生。在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都有无数受这种痛苦打击的人。而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新增的受伤者及哀伤的家属加入这批受影响人士的行列。

尤其每当受害者是儿童、年轻人、或是可以避免的人为意外、又或受害人及其家属面对着各种冷漠和不合理的待遇时,这大多数人面对的打击和哀伤,就会更加难以承受。对于被无辜浪费的宝贵生命,是极度的不当。

因此,这纪念日,是对这些人的回响与支持。希望借此令公众能够明白他们所失去的,和承受着的痛苦。希望更多人能将这句话谨记心中:“提高道路安全,享受幸福终点”。

警示生者 防患未然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背后都会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原因。所以我们应做好各方面的预防措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自己远离“雪崩”。

家人朋友应注意驾驶员的情绪,在驾驶员情绪不好时应及时制止其开车或在旁边注意周路况及时小心提醒;单位也应及时掌握司机的思想动态,不安排情绪不好的司机开车。司机要保持良好的睡眠,在未休息好时不要开车;路途中犯困时要及时停车休息;长途要两名司机轮流驾驶司机本身要注意,思想不得开小差;副驾驶位上及其他乘坐人员也应及时提醒且不要做出如聊天等干扰司机注意力的事情。开车时要注意路况,按交通规则行驶,不能强行超车;也不要高姿态,与别人赌气,要沉着冷静、以礼待人。

开车时不得吃东西或吸烟,确实需要时应停车后进行。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中速行车,不得超过限制车速,安全礼让。单位用车要经领导批准,以防心虚心慌赶路而发生交通事故。酒后严禁开车,要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相关部也加强严打。行车中一慢二看三通过,在遇有危及安全时,应下车查看,不可强行和冒险通过。

人离车锁,不可将车交给非司机人员驾驶,无证人员也要做到自律,不非法驾驶;另外要熟悉车情,遇事沉着,特别是驾驶他人车辆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开车前应对所要驾驶的车辆进行基本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不因疏乎而发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伤人伤已。

从客观因素原因出发,要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就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完善道路,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这三方面综合考虑来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

防护措施:加强车辆维护,提高汽车的安全性能良好的车辆技术性能是保证安全驾驶的物质基础。除了要建立完善的汽车安全检测制度和基于检测的车辆维修制度外,驾驶员日常应勤于保养、维护车辆,出车前应彻底检查转向系和制动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修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车况良好,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严把车辆技术性能关。

预防道路因素:完善道路安全设施,不断改善道路条件,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各种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和提高道路通行环境,夜间易出事的路段应增设“凸起路标”和照明设备。在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在桥梁、急转弯、立交桥、匝道等路面复杂,积水地点设置警告牌。

预防环境因素:在雨、雾雪天等灾害气候条件下应制定交通管制预案理控制交通流量,疏导好车辆通行;在城市道路应实现人车分流,进行合理的交通渠化,科学的控制道路的进、出口;在交通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路段,可以通过限制交通流量的方法来保证交通安全,同时路段的管理者在流量调整阶段,向车辆发布分流信息,提供最佳绕行路线。

事故起于忽微,一个不起眼的失误就可能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安全同样是由一個个小环节堆垒而起。司机的刹车是一种“制动”,而道路“高危”隐患整治,乃至其他所有大大小小的环节,其实都有可能成为一种“制动”。惟有所有的“制动”都能认真发力,才有可能避免灾祸。

遵守规则亦是保护自己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不可预判,我们可以称其为“天灾”,但更多时候,是由于主观方面的不守规则而导致的“人祸”。这些年来不乏不守规则而“作死自己”的案例,悲剧的表面,是一起起伤亡惨重的交通事故,而悲剧的根源,则是对“规则”的漠视。

影响规则意识的头号障碍是规则的个人化倾向——只有当规则有利于自己时才遵守,不利于自己时则无视。须知,规则的目的是促进公共利益,即使遵守特定规则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不利于自己,但长远来看,总体上是促进公共利益的。

如果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能遵守规则,很多麻烦都可以避免。然而,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想做一个“例外”。

交通法规定了不能酒后驾车,但每次交警夜查总会查出那么几个;城区车流密集的道路上修了人行天桥,但总有大人小孩从马路中间穿行而过;高速路上行驶车辆不允许掉头,但总有一些司机因为走错高速出口而贸然在高速上倒车;道路路口的红绿灯在某些司机眼中仿佛透明的存在......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对于这些不守秩序者,他们也不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甚至会有些窃喜——看着别人都遵守规则,自己可以任性为所欲为,以为得到了一点“特权”,抱着侥幸心理想着从“规则”中占了便宜,却不知道你为自己和别人种下了多么大的安全隐患。

而当这样的人越来越多,道路交通安全如何保障?诚然,交通事故中生命的逝去让我们无比痛惜。但与此同时更应该反省自己,是否也曾做过“规则”的践踏者。

规则只有言出必从,规则本身才可能产生效果。当规则被破坏,而执法者不予处理之时,人们就只能诉诸“私力救济”;或者执法者虽介入处理,但却有失公允,未能遵照规则处理,受私利或是规则以外的其他目的所扭曲,做出不公正处理之时,人们也将不再遵守规则。

著名法官布兰代斯尝有一言:“一个有序的社会,不能仅仅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和鸦雀无声来维系”。规则的最终目的并不在于惩罚,并不是用来吓唬人和震慑人的。如果这是规则的目的,那么规则必然被扭曲,规则意识必然无法树立,社会也不可能“有序”。

规则是用来讲道理的,是通过规则的制定、执行和遵守,让规则所载明的道理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人们行为、思考中自愿遵循的基本规范,如此这般,规则意识才可能深入人心。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这短暂的一生中我们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危险,只有我们自己认识到了危险所在,才能避免这些不必要事故的发生,常言道,“事故是一面镜子,用别人的血泪告诫自己不要犯同样的错误”,愿我们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可以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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