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一体化发展
2018-03-27张一豆
张 一 豆
(安徽省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安徽 滁州 239000)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按照项目合同条款,受业主单位委托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或分阶段的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按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部门批准的项目文件、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合同,对工程实施的专业化管理。两者的关系联系紧密,渐趋一体化发展,现就两者的异同和发展趋势浅谈如下。
1 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的区别
1.1 两者的发展历程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作为现代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1982年引进到我国,后由原国家计委提出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1988年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1995年国家建设部颁发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推动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2003年国家建设部发布《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件,鼓励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资质企业,按照与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要求,充实专业管理人员,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管理方式,它改变了以政府集中管理为中心的管理方式,这一改革极大地促进和提高了我国工程建设的生产力。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1988年开始推行,1996年全面开展,至今已发展了30年,现已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取得了全社会的认可,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已成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1.2 两者的服务内容和范围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件规定,对从事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资质、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进行了明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一般从项目立项阶段即可介入,可参与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直至项目维保结束的全过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目前一般针对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全面管理项目报批、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移交评估等。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较为狭窄,主要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由于体制、机制原因,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不能完全实现,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基本上由业主单位控制投资。
1.3 两者的服务深度和法律责任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针对管理范围配备专业的报批报建、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造价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工程监理主要针对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管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两者对项目的管理服务深度自然大相径庭。
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责任是接受项目业主单位委托后,承担原本由业主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工程监理接受业主单位委托后,主要是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理责任。
2 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的联系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工程监理的健康有序发展,甚至起到了阻碍作用。近年来,许多实力较强的监理单位在积极探索业务转型和拓展之路,政府连续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监理单位转型发展,探索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发展模式,并进行了很好的尝试。
2.1 国家引导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发展
按照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指导意见》(建市[2008]226号)文件精神,首次对国内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从具有综合工程监理资质或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加以组织引导,使其积极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要求各地制定周密计划,并组织实施,帮助创建单位落实有关条件,顺利开展项目管理业务。
2.2 国家推进工程监理制度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发展
按照国家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文件精神,提出完善工程监理制度,指导不同类型的工程监理企业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的范围,选择一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制定有能力的业主单位自主选择监理或其他模式的政策措施。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咨询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推动一批能力强的监理企业做大做强。
2.3 国家鼓励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开展项目全过程的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文件精神,鼓励监理企业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创新工程监理服务模式,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全过程的前期咨询、设计、招投标代理、造价编制、项目管理、施工监督和后期评价等服务。如果选择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全方位工程项目服务,可不再委托监理。鼓励监理企业深入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模式下的咨询服务,采取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国际化视野和能力的全过程项目咨询机构。
3 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发展模式的优势
建设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一体化发展模式与单独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相比,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一体化服务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更具系统性,更有利于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主动服务于业主单位和项目的意识,为业主单位带来更优质的服务。
3.1 有利于业主单位实现对项目的科学系统管理
实行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有利于项目管理公司通过管理策划,系统布局,将总目标、总计划逐步分解成分目标、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真正实现管理团队的合二为一。管理监理一体化使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细化、更加明确,避免了管理层次的重复设置、工作内容的交叉重叠和职责不清扯皮现象的产生,节省了宝贵的人力资源,降低了管理成本。并在信息的采集、反馈、归档等方面处于同一起点或同一层面上,标准统一,使管理体系直线扁平化,加快信息流转的速度,更有利于决策和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2 有利于业主单位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业主单位对于项目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大型项目,作为建设项目的决策和组织者,它面临全体参建单位,从项目建设立项开始,到报建、设计、采购、施工至项目竣工结算后评价等的全过程管理事项,工作量大,系统性强。要想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必须建立在具体的计划,科学的数据基础上,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实行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后,大量的技术管理工作将由项目管理公司完成,确保业主单位决策实现优质高效,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行为,有利于业主单位管理人员从具体的项目管理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实现对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行为的监督,更有利于目标结果的实现。
3.3 有利于业主单位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
目前监理行业的主要服务职能还是基于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但对于项目业主单位来说,更多的是建设过程中所承担的大量管理工作,如项目立项、可研、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项目竣工移交及后评价服务等。目前项目监理单位实际无法承担,而采用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模式后,由项目管理公司派驻具有较高专业管理知识的工程咨询人员来完成上述业主单位管理工作,从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编制、设计任务书制定、方案优化、建设施工等开始,对诸多工作逐步完善,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多方案比较,能最大程度的弥补监理行业服务工作范围的缺位与不足,真正实现对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3.4 有利于业主单位节约咨询管理费用
以某市体育中心项目为例,该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2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大型体育生态公园建设等,及配套建设的市政道路、硬化广场和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由某项目管理公司中标承担该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等工作。若该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等单独发包,经测算约需相关咨询服务费用共计3 6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约3%。实际该项目后来采用管理监理一体化服务收费约1 800万元,显然该项目咨询管理费用节约投资约1 800万元。
3.5 有利于项目管理监理行业的改革发展
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专业的社会服务中介机构,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获得项目承揽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签定的项目合同,享有管理权利,承担管理责任,履行相关义务,有利于业主单位排除各种外界干扰,实现专业化管理。政府部门通过不断推进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实施,强化了管理体制,符合“建管”分离的改革方向,建立了职责明确,制约有效规范管理机制。通过明确项目管理目标,制定奖惩措施,有利于激励项目管理单位通过专业化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合同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项目投资效益。总之,业主单位实行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后,因为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提供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优质服务,有效降低了项目管理成本,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更有利于业主单位实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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