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时代下,社会会计监督如何履责?
2018-03-27
●本刊记者
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刚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会计监督机构,既要对所审计企业出具的会计信息质量报告负责,又要接受来自财政部门的执业质量监管。身负监管与被监管双重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认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强监管时代下,社会会计监督如何应对,以更好地履职尽责?
针对本次检查公告相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高级经理李登科。他表示,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呈现出三大亮点:首先,本次检查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去产能、调结构,控制金融风险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控,分别对钢铁煤炭行业和互联网行业部分龙头企业开展了检查,行业特征明显。其次,史上“最严”对相关事务所实施撤销的行政处罚,说明财政部切实加强了对地方债、金融机构等服务的中介机构监管处罚力度,有效维护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本次检查还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会计准则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整体上看,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在逐渐提高,会计监督的震慑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检查也暴露出不同行业中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一些典型问题。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李登科指出,社会会计监督作为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相对较为独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企业。然而,由于事务所受聘于服务对象,并且由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实际上也存在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独立,有可能存在利益互换,导致某些重大问题“被交易”的现象发生。同时,社会中介机构在服务时无法保证委派项目成员具备良好的执业能力,一些项目的重大风险无法及时控制,导致出具不真实的鉴证报告。此外,目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淡薄、恶意低价竞争、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屡禁不止。因此,有必要对社会中介机构在年报审计中的质量进行事后追责制,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中小所的监管力度,以质量监管为主,禁止恶意低价竞争,每年淘汰一批违法乱纪的中介机构,以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信息的高速传播,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将具有越来越大的震慑效应,对被处罚单位将会产生更强的约束力。特别是对于中介机构的信誉建设将会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企业在选择中介机构的过程中,对于以往存在问题或污点的中介机构将会避之不及。在全社会监管趋严的大环境下,出具不实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和执业质量将会不断提高,风险意识也将进一步增强,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净化会计信息质量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企业身处快速发展的网络信息大潮之中,李登科建议,被处罚单位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及时进行整改,达到不断精进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为社会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利于社会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作为政府监管方,通过公布更加详细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多次在传统纸质媒体、网络新媒体上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能更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震慑力与影响力。
回望近20年的风雨,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经历了一段曲折坎坷的发展,也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与国际不断接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转型的大时代背景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未来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立足国际,适应当前经济新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不断与国际监管相接轨。而社会中介机构肩负确保企业提供会计信息数据真实和准确的重任,更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积极提升执业人员水平,营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