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提高公安院校法学教学效果
2018-03-27李慧
李 慧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安徽合肥 230000
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实践性,是集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社会学科。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更要培养出有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性专门人才。而公安院校的教育就是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公安专业人才为主要目标。为培养高质量的警务人才,法学教育必不可少。就公安院校目前面临的现状而言,如何提高法学教学效果就成为公安院校教师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一、公安院校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方面----授课内容多,授课时间少
公安院校的教育是一种专业化、职业化的教育,培养的是专门型警务人才,所以该类院校在课程设置上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多偏向于设置一些专业课程,在法学等公共课程的科目设置上略显不足。尤其对于一些职业院校来说,学制短,再除去实习的时间,在校上课的时间是非常少的,法学课堂的时间就更为有限。法学知识体系庞大,仅开设其中的几门主要课程,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也很难达至预期的效果。
2、教学方面----教学模式单调,课堂效果差
在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中,讲授式教学始终占据主导地位。长期以来,公安院校的法学教学也主要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教师不断灌输,学生被动接受。这既与教师的授课内容、方式有关,也与学生的喜好有关,还与法律体系本身有关。我国的法律体系逻辑严密,客观上就要求法学教育要以解释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及其运用等内容为主,以便使学生系统的掌握法律知识、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但这种讲授式教学确实满足不了实践的需要。
3、考试方面----考试方式单一,考试内容形式化
公安院校法学课程的考试方式主要以每学期期末闭卷考试为主,且成绩占比很大。考试的题目类型也比较传统、固定,通常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查的内容多为记忆性的知识点,这势必容易造成学生为了应付考试仅仅将对知识的掌握停留在死记硬背上,而违背了学习法学课程的初衷,使法律思维的培养成为一纸空谈。
二、如何提高公安院校法学教学效果
1、明确教学目标,重视法学的基础性作用
由于公安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很多公安院校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公安专业课程的开发和完善上,法学基础教育则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但对公安院校培养的警务人才来讲,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执法公正,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要明确教学目标,重视法学的基础性教育作用,继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2、优化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主动性
课堂教学是目前公安院校法学教育的主要组织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需要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首先,教师在课前要充分的备课。明确每堂课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等,把握好课堂节奏,在课堂上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视频教学、讨论式教学等,讲授过程中可以穿插大量提问,一方面可以集中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另一方面还可以了解学生对所讲授内容的把握程度。其次,要加强法学教师的公安实践。法学学科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尤其是对公安院校的法学教师来说,实践教学更为重要。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可以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去公安机关学习、锻炼,增强实践经验,向学生传授实践中得出的真知。最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讲授是学生学习的方式,让学生亲自参与其中也是学习的方式。可以通过举行模拟法庭活动、举办辩论赛等,激发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丰富考试方式,改革考试制度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考试的方式与内容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良好教学效果的实现。为了避免学生养成各种不良的学习习惯和考试习惯,要丰富考试方式,消除学生的侥幸心理。在互联网日益盛行的今天,网络的利用已非常普遍,期末考试同样可以进行网络操作。根据课程的教学内容,大量收集各种题型的题目,建立网络试题库,期末考试时从题库中随机抽题组卷,同时每学年更新试题库,让学生对考试内容无规律可循。还可以建立阶段考核机制,把整个学期分多个阶段进行考核,根据学生平时课堂或实践活动的参与度给予评分,在考核类型占比中,适当增加学生平时的考核在最后成绩中所占的比重,让学生从内心重视平时的学习和积累,自觉的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综上,提高公安院校法学教学效果,需要学校、教师和学生三方的共同努力。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有其特殊性,但相信在各方的配合下定能取得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