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三资”监管 助力乡村振兴
2018-03-27严朋军
●严朋军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能够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保证。目前一些地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没有开设村级资金“代管专户”;二是村级发包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没及时缴存专户;三是村负责人经手现金,报账员形同虚设;四是长期不结账,甚至一年只结一次账,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普遍存在。第二,报账凭据不规范。一是支出条据不规范,白条入账;二是大额支出不经村委会研究,少数人说了算;三是支出凭证要素不全。第三,发包程序不规范。一是村组干部在土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时,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投标;二是不开群众与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即使开了会,又擅自延长资源承包期或提高工程发包价;三是随意处置资源与变卖资产;四是手续不全,许多发包项目无书面合同。第四,清理登记不规范。一是不定期清理固定资产与债权债务,集体资产账实不符;二是对资产资源性质、分布、类别记载不全,没有登记责任人、地点与期限,更新不及时;三是资产资源登记不全,不登记组级资源,存在漏登和瞒登现象;四是“三资”监管中心长期不记明细账,造成总账和明细账不相符。第五,支出报销不合规。一是没有实行村务接待“零招待”,既报销公务活动费,又报销生活招待费,还把生活费冲入生产性开支中报销;二是报销自费订阅的报刊;三是无依据发放奖金补助;四是不按规定报销村级借款利息。第六,处罚力度不够大。“三资”监管难度大,对违反“三资”监管的人和事发现的多,处理的少,对强揽工程与占用资源不交款没有强制措施。
二、原因分析
其一,领导重视不够。一是不重视“三资”监管工作,放任自由,不管不问。二是不组建工作专班,把“三资”监管作为财政部门的工作,即使成立了工作专班,也是名义上的,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三是不加强领导、宣传不够、协调不够,致使工作推进艰难。
其二,干部认识不高。有的干部认为“三资”监管是麻烦事,存在怕担责的思想;有的认为村级“三资”是村的事,乡镇没必要管;有的认为实行“三资”监管后,自己的“菜园田”被公开了,失去了自主权,因而思想上有想法,情绪上有抵触。
其三,人员素质不够。“三资”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专业知识不足,不适应工作的需要。农村“三资”监管业务要求不仅精通农村财务与电算化管理,还要精通《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要有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而一些地方对相关人员培训不够,致使工作难以提档升级。
其四,财务队伍不稳。基层财务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待遇差;“三资”管理人员少,年龄偏大;管理机构和人员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制约了“三资”监管工作的开展。
其五,监管制度不严。对违反“三资”监管的处理过于宽松软,导致违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有些错误一犯再犯,有些村“前腐后继”,对农村恶霸势力打击不够,合同不能得到执行,工程不能公开招标。
三、加强“三资”监管的措施建议
首先,资金监管是龙头。村级“三资”由乡镇监管,要狠抓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村级资金专户管理,加大对坐收坐支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村级资金安全。其次,核算清理是基础。做好项目核算,及时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保证集体资金高效使用。充分利用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大好时机,同步启动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充分利用村级换届做严做实“三资”监管工作。再次,产权交易是重点。制订资产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组织对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发包进行检查,加大对交易活动中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追责。加强对扶贫项目招投标管理,所有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及资产资源交易都要进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加强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之后,监督管理是保障。建立健全“三资”监管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做好财务审计工作,把乡镇“三资”监管纳入乡镇工作绩效考核,压实“三资”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农村霸田霸湖霸工程等恶势力行为,加强对“三资”发包合同的鉴定,确保交易按合同执行到位,严厉惩处“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行为,保障“三资”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最后,加强培训是保证。加强对“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力打造一支政策熟、业务精的专业队伍,为做好“三资”清理工作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