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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棚改模式 构筑幸福家园

2018-03-27

中州建设 2018年1期
关键词:许昌市房屋补偿

2017年是许昌市委、市政府实施棚改三年攻坚计划的第一年,为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许昌市棚改新开工31620套、基本建成20000套的任务,实现许昌市棚改三年攻坚计划“首战必胜”的目标,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律师参与、依法依规、净地出让、整村推进、片区开发”的棚改新路子。2017年全市实际开工棚改安置房50768套,基本建成38802套,超额完成了省定责任目标任务。

入户登记调查 政策解疑释惑

房屋丈量清点 补偿款项发放

强化要素保障 打牢“三个基础”

打牢组织保障基础。许昌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高规格棚改工作指挥部,建立了项目观摩与点评、工作例会、督导督查、排名通报、严格奖惩等工作推进机制,统领全市棚改工作。各县(市、区)均成立了高规格的棚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抓好辖区内棚改工作的方案制定、项目规划、用地报批、资金筹措、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土地收储等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分包项目制度。项目所在地乡(镇、办)均设立指挥部,负责做好入户登记调查、政策解疑释惑、房屋丈量清点、补偿款项发放等工作。一线棚改干部长期吃住在工地,不辞辛劳,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确保了和谐拆迁,为棚改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了巨大贡献。

打牢政策保障基础。认真借鉴外地市好的经验做法,经过调查研究,结合许昌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许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实现了棚改模式由“企业主导”向“政府主导”的转变。为让老百姓最大限度享受棚改政策红利,明确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在周边新建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的基础上再提高10%的政策;选择房票购买商品房的,再奖励补偿总额的10%;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每户再给予8万元的奖励,确保了征收补偿方案“接地气”,补偿标准“暖人心”。同时,制定了棚改项目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的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贡献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充分调动了广大棚改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打牢资金保障基础。许昌市抓住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通过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模式,积极争取国开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用足用活国家信贷优惠政策。市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全力为项目融资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帮助,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通过金融部门融资187亿元,获得国家、省棚改专项补助资金6.4亿元。

许昌棚改新路子

坚持依法行政 规范棚改征收

引入律师团队,依法依规棚改。各县(市、区)在棚改工作中均引入了国内知名专业律师团队,由律师团队科学拟订方案,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并对棚改过程中下发的通知、公告等各类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棚改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依法依规,保障了棚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畅通司法渠道,强化司法保障。近一年多以来,房屋征收部门不断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衔接,强化棚改项目的依法征收,特别是在曹魏古城和中心城区棚改项目中,法院先后对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的10户被征收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依法顺利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加强法制教育,规范征收行为。针对棚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职务风险,强化源头治理,邀请执纪执法部门对参与征收工作的干部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对干部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进行风险提醒,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法制观念、廉政意识,各级棚改工作干部带头执行相关法规和工作要求,发挥积极作用,确保了征收工作依法顺利推进。

创新工作方法 确保群众满意

在棚改征迁过程中,为保证征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破解瓶颈难题,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出了被征迁群众全程参与征迁工作的新模式。长葛市探索出了棚改“大小三级”群众工作法,即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和妇女组长、群众代表、户代表组成“小三级”,由“村民组、村集体、办事处”组成“大三级”,对征迁工作中出现的村民宅基地、户口认定等异议问题,先由“小三级”进行认定,再由“大三级”进行确认、公示,充分保障群众的自主决策权。村民自己制定村规民约,自己自觉遵守,互相监督,有效化解了干群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棚改工作“群众参与、群众决策、群众化解、群众执行”的自我管理模式。襄城县加强棚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实施“六类人员”监督法,无论是房屋丈量、附属物清查,还是复核结果、签订协议,都实行纪检、国土、财政、住建、乡镇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督,确保政策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有效实现了棚改征迁由“要我迁”向“我愿迁”的转变。魏都区探索实施模拟征收方式,通过签订带附加条件的协议,在居民模拟签约率超过95%时,方可正式启动项目征迁工作。签订的协议生效后,一次性集中发放征收补偿金,确保了征收项目群众满意,不留后遗症。

一年来,许昌市紧紧抓住国家棚改政策“窗口期”,以百城建设提质为统领,坚持群众利益优先,积极推进棚改工作,2017年度,全市棚改投资250亿元,占许昌市固定资产投资约10%,棚改受益人口约10万人。棚改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提升了城市品质,让广大群众分享到了发展的成果,有效实现了房地产去库存和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改革目标,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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