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影响的理论研究
2018-03-26代宗昆刘书荷
代宗昆 刘书荷
【摘要】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逐步完成,国资委和财政部2016年8月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越来越多的公司为了提高公司的绩效对高管及员工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在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已有越来越多的公司为了提高公司绩效在公司管理中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激励高管人员及员工。本文基于上述背景,对高管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做出了理论分析,以期能为公司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管股权激励 公司绩效 上市公司
一、引言
高管股权激励问题是管理界一直探索的问题,也是中国上市公司最为迫切关注的问题,公司的发展与股权激励是分不开的,在股东与经营关注管理者者之间构建一个稳态委托代理关系,有利于协调统一经营者与股东利益。本文通过对高管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理论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的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对促进公司的改革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文将探讨高管股权激励、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以此为上市公司提供有效的高管股权激励机制,促进对高管的激励和监督,提高经营效益,并为我国上市公司提供合理化的股权激励构想。
二、高管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概述
(一)高管股权激励机制的界定
1.高管与股权激励。本文所指的高管是对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有管理权和运营权、对公司财务绩效造成有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是指以股票为激励载体,通过有限制的股权和股票期权的两种通路,进而达到利益共赢的目的。股权激励制度是企业与被激励者形成的合同或协议,在这前提下,通过有效的权益安排,在激励者与经营管理者所得到的效益之间构建利益协调一致机制,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条件才能履行协议,给予奖励。这种机制可以形成合作共赢的调和制度模式,进而获得帕累托最优。
2.高管股权激励的必要性。高管股权激励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挖掘人的潜力,满足人们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代理人必须受委托人的激励,以使代理人行为满足委托人利益。股权激励强度的集中与否是制约公司薪酬激励的利益关键。集中的高管权力会在薪酬制定过程有着更多的贡献,进而争取更为有利的股权激励优势;相反,分散的高管权力则对干涉股权激励计划无能为力。
(二)公司绩效及评价的界定
公司绩效是指一定营运期间的公司经营权益和经营者绩效。其经营效益水平主要表现在获利能力、营运水平、还债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若干方面。经营者业绩主要通过经营者在经营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对公司在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所取得的效益来体现。我国当前实施的公司绩效评价,实质上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实行的一项公司监管制度。本文中所提到的公司绩效主要指公司业务成绩。公司的绩效是指公司营运管理中的经营业绩,它包括两方面,一个是效率,另一个是效果。
三、高管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一)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有显著正相关
早期探讨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相关性方面研究的是Berle和Means(1932),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呈现一种正相关的关系。Hanson(2000)等学者从性质、流量、行为等角度对进行了研究,也都认为持股与公司业绩存在正相关关系。而我国学者主要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二者的关系,用因子分析法,将二者进行整体回归分析,从而验证正相关性。张晖明、陈志广(2002),高雷,宋顺林(2007)以我国上市公司2000年披露的数据和2000年至2004年之间的面板数据分析得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存在关联性超强的正相关关系,而且效果显著。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有负影响
国外学者以Fame(2009)、JuhoKanniainen(2013)等为代表,他们通过研究发现对高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会降低公司绩效。国内学者以李冬梅和陶萍为代表,他们选取2007至2009年上交所上市的房地产公司为样本,对三年间数据进行回归分析,验证表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的回归关系。王秋霞,陈晓毅(2007)通过2006年上市的9家公司为样本采用因子分析法得出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产生制约作用。
(三)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作用不明显
其余学者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无相关关系,激励制度的实施对公司绩效可能并不存在显著影响。Cheung将调整成本的理念放在研究模型中,认为没有证据表明二者存在相关关系。张曦(2013)利用2007至2008年部分上市公司的绩效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在研究中发现前者对后者并不能产生较大影响。与此同时我国的股权激励启用并不完善,得到的起用效果并不明显。
四、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层对股权激励实施的根本目的和作用认识不足
为了使公司高管能够拥有对公司的主人翁精神,尽心尽力的做出决策,承担风险,促进公司良好有序發展,提高该公司的集中度和竞争力,需要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由此可见,对公司高管执行长期战略需持肯定态度,从公司战略出发,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但有一些目光短浅的公司,行权等待期和限售期都很短,使股权激励不能有效的实施。这种激励方式显然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抑制的作用。更有甚者,甚至把股权激励当作一种对高管人员的奖励,考核门槛设置得过低,行权轻易实现。
(二)管理层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缺少有效监控
公司内部普遍缺少互通有无的监督管理机制,监控体制不完善,监管和约束范围不全面,使公司出现大量的短期寻租行为。而高管为寻求自身利益,很有可能会损害公司长远利益。因此,形成有效监控机制在激励计划中有着无足轻重的作用。
(三)法律环境不成熟
当今大市场环境下,法规和法律环境仍存在很多问题。我们需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约束激励对象、股票源头、授权载体、采购需求量和比例、操作者中途离职的方法等。另一方面,也有漏洞存在于现行法律法规之间。因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重要。
(四)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不强
股权激励,股票流通管理的实施与许多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股票期权的落实完善,必须符合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社会环境的要求。而国内市场体系还不完善,监督机制不成熟,许多因素都会影响股票价格变动,使其难于和经营者业绩挂钩,就不能达到理想预期。
五、加强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的策略与建议
(一)完善公司管理系统
公司管理系统的协调完善对股权激励机制的作用显而易见。因此深化公司改革,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从而确保公司的各种所有制能够可以实施,进而提高激励强度。大多数股票上市公司存在非流通股,在这种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经营管理者们有这个自己廉价股票的价值投资倾向,使其公司的利益机制受到严重损失,因此要完善公司的管理系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规范市场环境
目前,股权激励法律法规在实践中面临着约束。政府有义务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从成制约机制。政府可以通过政企分离,改革经营者任用方式等手段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很多法律法规严重跟不上市场环境的脚步,需要修订有关法律才能对公司进行相应的完善。高管股權激励在实施过程中依据的是股票这一载体,而股票只有在法律完善,市场健全的证券市场上才能“如鱼得水”,因此我们要完善相关市场,规范市场环境。
(三)制定完善绩效考核标准并且薪酬信息公开化
将员工的工作质量同薪酬奖励联系在一起,实现公平化,这样能更好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薪酬信息公开化可以使员工对企业更加信任,使员工了解公司的薪酬制度,对竞争产生更高的热情,创造更高的收益。
本文指导老师:马丽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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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代宗昆(1996-),男,汉族,辽宁辽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