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奋进之笔谱写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新篇章
2018-03-26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
□文/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 王定华
当今中国,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迅速发展,科技革命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渴求越来越迫切,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教育发展、国家繁荣、民族振兴,亟需一批又一批的好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同时,还应清醒地认识到,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诸多亟待改善和加强的方面,有的地方对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视不够、对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不足、对师范院校支持不够,有的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专业化水平需要提升,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亟需理顺,教师地位待遇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解决,势必影响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势必影响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民生事业,势必影响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在这重大的历史交汇期,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发展,整体推进、师德为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基本原则,切实抓准教师队伍建设重点、热点、难点,整体谋划,主动作为,大力推进,砥砺前行,用奋进之笔,谱写教师队伍建设新篇章。
一、统筹规划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教育部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梳理教师工作突出问题、全面总结基层创新做法、深入开展多项课题研究、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研制《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并由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文件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部署安排、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35的宏伟蓝图,分段提出未来五年、2035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就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切实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等五项核心工作提出明确举措,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一是明确方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将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教师队伍建设各环节,切实推进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二是增强信心。近年来,经过教育战线的不懈努力,一些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开始“破冰”,一些人民群众关切的教师队伍重大难点问题开始“破解”,一些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领域的创新举措开始“破土”。在教师工作总体向好、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局面下,要推动各地各校落实教师工作的主体责任,满怀信心,勇于担当,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提升培养培训基础能力,增加财政经费投入,切实提升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水平。师范院校一般不“摘帽”,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国家和地方也要适时提高生均拨款标准,遴选有基础、有意愿的师范院校,不断加强师范专业建设,支持学校改革发展,要让大家看到前景。三是攻坚克难。教师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情况比较复杂,亟待破解的难题较多;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性很强,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推动各地切实贯彻党中央精神,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教育部确定的工作思路,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认真谋划、超前部署,找准突破口、找到着力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将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各项政策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获得感,提高教师职业的幸福感。
二、启动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源头活水,是先导性、关键性、基础性工作。当前,教师教育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师范生的生源质量在下降,教师培养层次还不高,教师教育模式仍需创新,教师教育课程还需改进,教师培养质量与中小学一线的期盼存在差距。出台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势在必行。一是加强体系建设。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完善教师培训、教研体系,不断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引导师范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以培养优秀教师为己任,聚焦改革重点,以特色谋发展,以特色创一流。二是调动一流高校。创造条件,推动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三是升级卓越计划。按照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的总体工作部署,部署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实施工作,打造新时期卓越教师培养的升级版,创新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教教师培养模式,增强高校举办师范教育的动力,引领高校将教师教育特色贯穿于学校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校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之中。四是提高生源质量。鼓励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师范院校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选拔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大力推动本科后教师培养,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增加师范院校研究生推免名额,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不断提升教师培养层次,切实改善师范生生源质量。五是创新培养模式。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注重师德养成教育,不断更新课程内容,推进协同育人的教师教育新模式。开展师范生技能展示活动,强化“三字一话”等师范生基本功训练,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六是完善保障措施。建立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完善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加强教师培养经费保障。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强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专业发展、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三、科学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
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加强师范专业建设、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提升教师教育机构能力的关键之举。先期,在教育部指导下,江苏、广西两个省份已经开展了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此,教育部决定在全国推开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教育部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广泛调研国内师范类专业办学情况,借鉴国际教师教育质量保障的先进做法,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分类研制认证标准和认证办法,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及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三个认证标准。二是自愿参加。教育部发布专业认证标准,健全专业认证体系,建设全国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实施办学条件监测,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对各地不作强制性要求,由设置师范类专业的高校自愿申请参加。三是分级负责。师范类专业认证分为三级,一级是底线要求,二级是合格认证,三级是卓越认证。认证工作实行省部协同,部属高校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认证,省属高校先由各地组织认证,通过后申请国家认证,以有效落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师范教育方面的监管与投入责任,同时,引导师范院校特色发展、追求卓越。四是免收费用。教育部开展的专业认证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专项支持,省里具体实施的认证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不收学校任何费用。五是科学操作。师范类专业认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质量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建立国家统一的认证体系,统一认证机构资质、标准程序和认证结论审议,确保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努力做到平稳启动、扎实推进、逐步铺开。六是妥用结果。将认证结果与教师资格考试、经费拨款等形成不同程度的关联,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推动师范专业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推动师范院校根据培养目标及核心能力素质要求,检视培养过程和学习效果,促进学校不断改进教学、持续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四、分类推进教师全员培训
科学制定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规划,推动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一是制定标准。教育部于2017年11月先行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化学等学科的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以后将出台各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以标准为纲,切实推动各地分类、分科、分岗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开展诊断测评,训前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科学诊断,测出水平,分出层次,将分层培训落到实处。科学合理设课,以教师培训课程标准落实学生课程标准,贴近教师一线教学实际,实现按需施训。注重资源开发,根据标准开发出系列完整的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支持教师连续递进式学习。二是聚焦国培。改革实施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校教师校长系列“国培计划”,调整聚焦重点方向,倾斜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高校青年教师培训。指导各地明确项目管理职责,用好用足专项资金,加快培训项目执行进度,统筹整合优质资源,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突出基础。改进培训内容,对接课程教学改革实际,模块化设置培训专题,切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信息技术等培训,创新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手段,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四是创新模式。转变培训方式,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学习、送教下乡、跟岗研修等多种培训方式,满足不同环境、不同地域、不同阶段的教师学习所需,切实提升培训实效。积极探索移动学习、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师培训中的应用,推动教师做信息化、智能化学习的先行者。落实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指南,创新乡村教师校长培训模式,为乡村教师提供解渴、能用、好用、管用的培训,加大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持力度。五是加强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健全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制度,采取学员评估、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教师培训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估。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推动教师培训自主选学,规范培训学分认定,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推广“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推进各地教师培训管理上台阶、改革有实效。六是完善体系。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鼓励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搭建高等学校校级教师发展平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逐步构建国家、省、市、县、校教师培训基地网络,夯实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七是提供保障。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教育财政预算,学校按照不少于公用经费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广大教师在职学习所需。
五、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7年6月,教育部在新疆召开了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暨万名教师支教工作会议,陈宝生部长强调各地要抓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一是生活补助。各地要加强重点督查,尽快实现全覆盖,并进一步扩大乡村教师受益面。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用足中央奖补政策,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各地上报的实施工作数据准确有效。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二是特岗计划。逐步扩大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切实发挥特岗计划在乡村教师招聘中的主渠道作用。用足招聘计划,对于不能完成招聘计划的,将不再增加或视情况减少下一年度招聘名额。加强统筹管理,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加强特岗教师培训,为特岗教师搭建发展平台。落实特岗教师入编入岗,对于特岗教师待遇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暂停特岗计划。三是编制标准。推动尚未出台落实城乡统一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省份尽快出台。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结构,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无编可补的地方,应探索通过设立周转编制、机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教师。完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整。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编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管,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和有编不补。四是人才专项。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实施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并逐步扩大规模,特事特办,好事办好。2018年起,净增4000名内地教师赴新疆等地支教。五是抓好落实。落实“一把手”领导责任,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纳入“一把手”工程。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体制机制瓶颈,如交流、职称、考核等问题,下大力气,努力破解。教育部将指导发布年度实施报告,展示工作成绩,奖补奋发有为者,通报不足,督促落后不力者。
六、有序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职称关系着教师工作成效、职业声誉和报酬待遇,应成为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抓手。但是当前在教师职称评审中,仍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名额少、评审难、要求繁的问题,必须切实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是拓宽通道。职称晋升难,高一级职称的名额紧张是主要原因,这是不考外语、不看论文也不能解决的。对此,教育部已与有关部门达成共识,将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让广大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落实中央“放、管、服”要求,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按照“权责相统一”的原则,由高校自主行使权力、承担责任,拓宽教师职称评聘通道。二是完善标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有条件的地区可单独建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做好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树立教师发展标杆。三是倾斜乡村。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从2017年起,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党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四是强化激励。大力加强教师日常考核和聘后管理,实现岗位能上能下,避免职称晋升后的职业倦怠问题。五是做好监管。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督查监管,严厉查处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和监管工作。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重点采取书面审查、“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监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保证职称评审规范、公开、公平。对于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责。
七、妥善做好教师管理服务
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要想取得突破,各地各部门须视野再宽一些,步子再大一些,招数再多一些,改革力度再强一些。一是资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对于尚未参加试点的省份尽快纳入,全局推开,深入推进。科学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推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二是聘任制度改革。积极研究、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激发办学治校活力。三是推进交流轮岗。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优化城乡优质教师资源配置,引导优秀教师向薄弱地区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给予相应补贴。四是完善考核评价。科学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和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教师队伍。做好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学习宣传推广,让“国字号”的教学名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八、积极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要让各界知道,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教师是基础之基础;高等教育是教育的制高点,教师是制高点之制高点;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是根本之根本。为此,要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法律地位,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大力弘扬源远流长的中华优良尊师传统,构建新时代尊师文化体系。加强尊师教育,重提师道尊严,坚决杜绝辱骂甚至殴打教师暴力事件的发生。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赢得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师的理解支持。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调整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的价值。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形成浓厚的尊师风尚,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逐步把教师职业变成让人羡慕的职业,以强师梦构筑强国梦。◇